《浮生与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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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与相随-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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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易就能把人卷入绝望的深渊。他从来不知道,他们这类人,其实也可以如此坦荡,如此轻松自在的享受自己的美好爱情。就像Elvis这样。 
  告别Elvis和顾城那对夫夫后,秦炀和旻宇牵着手,沉默的沿着洒满落叶的社区街道往回走。今天不是休息日,大人都去上班了,小孩也都在上学。社区很安静,所有的房子都是独门独院,每家的草坪都修剪得整整齐齐。
  回到家,只有秦炀的妈妈在。有了爱琳后,秦芸完全过起了相夫教子的生活。整个人也柔和了许多。虽然没有人否认她年轻时候也一直是温柔的,但那种温柔带着锋芒,让人不敢亲近。而现在就是一个纯粹的妻子,一个慈爱的母亲。
  他的母亲,也终究是老了。秦炀忍不住有些心伤。 
  吃过午饭,三个人出去逛。秦芸亲自当向导,兜转了大半个温哥华。
  “旻宇,你有没有想过来国外发展?”秦芸问旻宇。这个女人就是这么聪明,永远能找出问题的关键。
  旻宇看了看秦炀,秦炀望着窗外,摆明把决定权全交给了他。
  “我是学医的,在国外恐怕不好发展。”旻宇委婉的说道。这也是实情。
  国外的临床医学专业申请难度非常大,竞争难度比中国公务员最热门职位的竞争热度要高千百倍。因为拼爹无用!而且留学生要想在国外执业更是难如登天。以他现在的资历,在国内已经可以主导神外二级手术。但是如果出国,他只能一切重来,从最基础的研究开始,顺利的话起码也要十年才上得了手术台。所以如果要在国外发展,他可能需要放弃医学。但是,这对他来说不可能。
  而且,他并不想移民。他的身边很多亲戚,朋友,同学都选择了移民。他们说,你看这个国家这么灰暗,这么落后,这么封闭,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是啊,这个国家确实有很多糟糕的事。可是他的父母在这里,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他热爱这片土地。他从出生起就被刻上了归属这个民族的烙印。不管是好,是坏,这就是他的民族。他属于这个民族,他愿意守护她。像无数致力于这个民族的自强不息的人士,以自己的微薄之力造福于她。这是他的民族归属感、责任感和自豪感。虽然,在这个趋利的时代,这些情怀在很多人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人们还会说:看中国人素质多差,我都耻于当中国人了!这确实是现今国人遭遇的最大尴尬。我们总是自诩千年礼仪之邦,可是现如今却恰恰因为礼仪的缺失而四处蒙羞。这个问题,如果从社会形态,经济水平,国民教育,阶级特权方面来说,也许太过复杂。还是让社会学家去操心研究罢。而我们,只需从最简单的开始。请问:说这话的人,您自己的素质呢?如果您对自己的素质足够信心,那很好。这已经是很好的开端了,不是吗?至少我们还不到全军覆没。所以我们做好自己,然后以行动去影响我们身边的人,教导我们的后代。只要不放弃,这个社会就会一直进步。也许这个进程很慢。但是人类从野蛮时代进化到文明时代也是历时久远。更何况我们还不至于落后到还处于蛮荒时代。不是吗?
  十月的温哥华红叶开始泛红,粉粉的,煞是美丽。确实比北京的香山漂亮得多,但是再美,这也不是我的家。旻宇和秦炀并排坐在后座。他伸出食指勾了勾秦炀的手指。秦炀暖暖的回握: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归处。
  晚上回到家,迪恩已经回来了,正陪着爱琳在儿童房里。旻宇也跟着坐到她旁边跟她聊天,陪她一起玩玩具。秦炀完全没有应付小孩的经验。而旻宇因为是医生,什么年龄段的病人都接触过,所以比他得心应手许多。而小孩想法单纯,当然是谁陪她玩得开心,她就喜欢谁。相处下来,喜欢旻宇喜欢得不得了。当晚连睡前故事都是要旻宇来念的。
  旻宇给爱琳念完睡前故事回到房间,见秦炀正站在窗前直愣愣的站着,不知道在想什么想得入神。
  “夜晚风凉,别感冒了。”旻宇走过去把窗玻璃拉上。
  秦炀坐到飘窗上,双手圈着旻宇的腰。 旻宇站在他的腿间,双手抬起他的脸,“让我猜猜你在想什么。”。
  “你是不是在想,如果我们在加拿大登记结婚而不移民的话,我们的婚姻关系在国内并不受承认,那在中国就没有法律效益,这样结婚是否有意义。另外,我喜欢孩子,但是我们将来不会有孩子。因为在中国代孕是非法的。我说的对吗?”
  秦炀无奈的笑了。他确实是这样想的。他的旻宇总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有些关系,到了一定阶段,我们不得不负责任。秦炀,我愿意跟你结婚。如果可以,我们明天就去登记。即使中国的法律不承认,但是我承认。我们承认彼此,为彼此负责。至于孩子,就我们俩现在三天两头加班值班的工作性质和状态,即使我们有小孩,也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那又何必要。我不想做一个对孩子有亏欠的父亲。” 
  “阿宇。。。。。。” 秦炀一手抱着旻宇的腰,一手按住他的脖子,用力的吻他。他是有多幸运才能遇到旻宇这样的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8 章:结婚

  次日,秦炀跟他妈妈还有迪恩宣布了他和旻宇计划在加拿大登记结婚的消息。
  “结婚?”
  “是的,妈。我和旻宇决定结婚。”
  “可是,你们不移民的话,你们的婚姻在中国并没有法律效力。”
  “这些问题我们都考虑过。即使我们的婚姻在中国暂时无效,但是对我和旻宇有效。我们会对彼此忠诚,相互扶持。而且我们相信,中国总有一天也会承认同性婚姻合法。”
  秦芸和迪恩面面相觑。看秦炀和旻宇的相处,对他们的结婚决定并不意外。秦芸甚至希望试图以结婚为诱惑条件让秦炀和旻宇同意移居加拿大。
  “结婚自然是好事。你们年纪也不小了。但是一定这次办吗?会不会太仓促?” 
  在加拿大结婚,要先领marriage licence,然后请牧师或者婚姻专员主持婚礼仪式。仪式上,牧师或婚姻专员会签署相关登记表格,然后提交给Vital Statistics Agency,该机构会对申请资料进行登记,然后才签发正式的Marriage Certificate。
  这流程看着繁琐,但是其实唯一繁琐的是婚礼仪式。Marriage licence提交申请后就能拿到。而主持婚礼的人完善表格后会在两天内提交到统计局。统计局最终签发的结婚证可以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所以其实操作起来并不麻烦。
  秦炀和旻宇打算选择civil ceremony,因为选择religious ceremony需要找牧师,即便是在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加拿大,还是会有很多牧师拒绝为同性婚礼当主持。他们反正不是基督教徒,不想为此增添麻烦。
  “在这里,除了你们,我们没有其他亲友。并不需要举办什么盛大婚礼,所以什么都不需要筹备。我们想请你们当我们的婚礼见证人。”秦炀说这话的时候握住了旻宇的手。这婚礼对旻宇来说终究是要有一个缺憾的:旻宇的父母不会到场。
  如果要等旻宇的父母同意后再结婚,那他们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人生苦短,命运无常。人生经得起多少拖延?
  见秦炀和旻宇决意如此坚定,秦芸和迪恩也只能支持。秦芸是个开明而有魄力的人,这从她在那保守的年代敢于未婚生子就可以看出。不管这个选择的初衷是什么,但是不能否认她确实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在不得不接受儿子是个同性恋这个现实后,她也不能不承认,旻宇是个非常难得的人。这个孩子有学识,有教养,而且与秦炀认识多年,感情深厚。更重要的是,有与儿子共度余生的决心。
  要知道对于同性恋者来说,在爱情上原本选择就少,能遇到一个相爱的人又有多难。遇到了,对方又正好和你一样有勇气直面压力的更少。同性恋情因为没有法律保障,加上在伦理道德上四面受敌,所以总是比异性恋更为脆弱。也因此,同性恋者更容易自暴自弃,从而堕落。所以说如果生为同性恋者,是儿子的不幸;那么遇上旻宇,是他的幸运。
  婚礼时间很快敲定。他们还邀请了Elvis和顾城。他们就住在这个社区,关于同性婚礼的事宜给了他们很好的意见。
  三天后。他们的婚礼终于举行。礼服没有时间定做了,是在商场买的现成款,倒也很合身。同款的黑色西装,秦炀穿起来是成熟霸气的硬汉,旻宇穿起来却像优雅的贵公子。
  旻宇还是第一次见秦炀穿得这么正式,虽然他的警察常服也是严谨的西装,但是那毕竟是工作制服,意义不同。
  “人果然是要靠衣装啊!”旻宇看着穿戴完毕的秦炀笑着调侃。
  “是吗?我觉得你即使什么都不穿也很好看。”秦炀凑到旻宇耳边,认真的说道。
  “。。。。。。”旻宇竟语塞。秦炀,看来我真是小看你了!
  婚礼仪式的主持是迪恩帮忙找的。是个面相十分讨喜的中年男人,主持过多场同性恋婚礼仪式。但是第一次为两个都是中国人的情侣主持。所以他甚至体贴的放慢了说话的语速,确保这两个来自非英语国家的年轻人能听清他的每一个单词。这让旻宇差点笑场。别说他好歹是中国最高学府优秀博士毕业生,平时什么颅脑解剖,脑干肿瘤英文文献都可以无压力阅读,婚礼致辞这么几段在影视作品中出镜率那么高的话更是耳熟能详。更何况秦炀前一天还找来了婚礼主持的致辞内容,来来回回看了好多遍,估计都能背出来了。
  仪式的最后,秦炀握着旻宇的手,看着他的眼睛,满眼只有旻宇才见过的深情。
  “今天,我终于体会到了梦想成真的感觉。你知道我有多么期盼这一天吗?每次参加别人的婚礼,或者在路上看到载着新娘新郎的礼车,甚至路过婚纱店,我都在想,如果站在那里说YES; I DO的是你和我该有多好。一直到现在,我都还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所有的这一切都和我以前做过的无数次梦太过相似。”
  秦炀伸手摸旻宇的脸,感受他皮肤柔软温暖的触感。“阿宇,这真的不是梦,是吗?”
  旻宇眼里泪光闪烁,他的手握住秦炀抚着他的脸的手:“这是真的。我们结婚了。你知道吗,在我们分开的那四年里,我有多么难过。我每天都想你。你不知道我有多后悔,有多想不顾一切去找你。可是我不敢,也不能。我一直在试图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是找不到。我只能恨自己。恨自己无能,恨自己太贪心,什么都想要。那四年,我恨透了我自己……”
  旻宇的声音不再清亮,带着浓浓的鼻音,说到最后,甚至有些哽咽。秦炀的视线也开始朦胧,他伸开双臂把旻宇用力的抱在怀里,勒得他肋骨生疼。
  主持还没来得及说“i pronounce you are now officially married”,他们已经吻在了一起。
  这不是一场奢华的婚礼,甚至没有婚礼该有的热闹,但是这绝对是一场动人的婚礼。两个新人致诚致真的爱情胜过一切的奢华。
  婚礼是在迪恩参与入股投资的一家度假酒店举办的。婚礼结束后,他们直接留在酒店度假。
  酒店为他们准备了景色最美的新婚套房。宽大的露台上摆满玫瑰,连冰桶里的香槟瓶颈都戴着一圈精致的玫瑰花环。房间无处不透着最浪漫的新婚气息。
  从进房间开始,秦炀和旻宇的身体就没有分开过。甚至秦炀开香槟时,旻宇也在身后抱着他。
  他们共饮了一杯美酒,相拥着倒在洒满玫瑰花瓣的豪华大床上。
  他们拥抱着热吻,在柔软的大床上肆意翻滚。
  旻宇坐在秦炀的大腿上,感受到秦炀最真实的热情和最浓烈的渴望。秦炀满眼的欲|望,像熊熊燃烧的烈焰。
  这要在平时,旻宇早被他反压在身下,贴合得连一丝缝隙都没有。
  旻宇有些疑惑。
  秦炀握着他的手,伸到自己的后面
  “宝贝。。。。。。你想试试吗?”因为极力压制欲|望,秦炀的脸有点扭曲。
  旻宇低头吻他:“还是你来。。。。。。”喜欢被你需要,被你占有,想把我的身心全部给你。所有你想要的,通通都给你。 
  秦炀早就迫不及待。几乎是同时,瞬间就把身上的人反压到了身下。他的身体像被火烧过的烙铁一般火热,旻宇甚至怀疑自己的皮肤正在被他一寸一寸的熔化。身体上的每一颗细胞,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升华。
  “阿宇,我爱你……”秦炀呢喃着重复着最深情的告白。
  “我也爱你。”旻宇搂着他深情的回应。
  窗外秋色撩人,室内热烈似火。
  直到深夜,烛光未灭。
  旻宇躺在秦炀的怀里,双眼迷蒙。秦炀伏在他身上,温暖的大手轻柔的抚摸着他的脸,嘴唇摩挲着他湿漉的前额。
  “宝贝,你真美。”秦炀总是在动情的时候吻着他发出这样的由衷赞美。
  以前刚开始旻宇还抗议,说他乱用形容词。可是秦炀总是忘记,每次都情不自禁。因为旻宇的迷人风情真的只能用“美”形容,其他的词都太过平淡或俗艳。他不觉得“美”这个词是女人的专属。人们可以说某个景色很美,某幅画很美,某段音乐很美,某种味道很美。为什么就不能说一个男人很美?美是指味、色、声、态的好,并没有性别之分。他觉得旻宇给他的触觉还有他的相貌、声音和形态都很好,为什么就不能说他美?
  两天后,新婚的两夫夫回国。两人手腕上都戴着同一款手表。是秦炀的母亲送的结婚礼物,一对同款的江诗丹顿男士表。如此昂贵的手表对于他们敏感的职业和现任职位来说,有点不合时宜。但是相对那闪亮的结婚戒指,这表似乎更适合日常佩戴。所以两人就默契的把这两只满载祝福的表当作婚姻契约的明证,每天都默契的戴着。 
  回到穗城后,秦炀和旻宇立刻就面临了最现实的问题。
  结婚了,两人当然应该住在一起。过去的这大半年虽然旻宇大半的时间也都住秦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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