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幸福可以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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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幸福可以重来一次-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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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聆诺便低头闭眼,全身心放松地把自己交给凌子岳的带领。她老是忍不住要回想起前段时间大雪纷飞严寒刺骨的日子,也有好几次,他们在不好的天气出门,风卷着雪花迎面撞来,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只能低头疾行。
那会儿,凌子岳也是这样地,用手遮住她的脸,一方掌心变出一个刚刚好笼罩住她的春天,让她独享幸福,在风停雪住的地带悠然穿行。

好在沙尘暴只是一两天的事情,没过多久,阳光又回来了。
然后就到了五月。

五月对于凌子岳和薛聆诺来说,一直都是最最特别的,在将近八年前,他们就是在这个月份里相遇相识。
而五月十二日,则是他们俩的恋爱纪念日。正是一年前的这天晚上,在S城的微雨之中,凌子岳第一次把薛聆诺的双唇包在自己的唇间。

每次甜甜地想到同时承载着她和凌子岳的相遇相识与相爱的五月,薛聆诺就会忍不住顺便偷偷猜想一下:将来,我们会不会也在五月结婚?
每当想到这里,她就会觉得自己像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在生活的大森林里摸索着走,生活就也像慈爱的女神一样,时不时交给她一个美丽的锦囊,让她在适当的时候拆开。可是锦囊太多了,日子也太多了,生活女神犯了迷糊,偶尔地,会一下子交给了她好几个锦囊,然后吩咐她在同一个时候拆开,于是就有了像他们的五月这样几合一的幸福。

因为五月于他们俩而言如此特殊,有一天凌子岳突然对薛聆诺说:“将来咱们要是有个女儿,她的英文名就叫May好不好?”

这么一个突发奇想的提议,让薛聆诺一时间又羞又喜,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她的心里却已是一千一万个同意。
因为五月不但特殊,而且应该可以算得一年当中最美的季节吧?薛聆诺甚至还立即就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贝洛童话版《睡美人》,这个故事和别的版本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终止在“王子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上,而是一直讲到他们婚后有了一儿一女,女儿叫做晨曦,表明她如同晨曦一样美丽,儿子叫做白昼,表明他比姐姐还要美。虽然薛聆诺始终也不太理解为什么西方人会认为白昼比晨曦美丽,但是这种用自然之美来形容人物的命名法让她觉得分外别致。
再说,将来的女儿……凌子岳是她的父亲嘛,取什么名字,当然由他说了算……

第一个纪念日总是让人分外珍视的,他们俩当然要好好庆祝,一早就说好了,凌子岳会提早一点下班过来接薛聆诺,俩人一起去吃饭看电影,然后回家。

一大早薛聆诺就已经兴奋得睡不着,正好这天她又只有一门课,十点钟下课以后就没什么事了。
于是,她有的是大把的时间和大好的心情,可以在春光烂漫的学校里寻寻觅觅地胡乱走下去,目的只在找到一个舒服的地方,真是再没有比这更轻松和美好的事情了。

她先去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出来时却发现选错了一个门,通往的是她来A大将近一年也从未走过的一条路。
放在平时,就她这样不爱冒险一切求稳的性格,一定会返身折回熟悉的地方去,然而这天她的心情实在太好,干脆将错就错,就在这条从未走过的路上,随便拣了一个方向慢慢走去。

在很久以后,薛聆诺再回想起大一的这个五月十二日,便有一种无力的悚然心惊和漫无边际的苍凉从胸口蔓延。似乎一切都透着一个莫名其妙的巧字,而正因为巧得莫名其妙,让人回头望去便有一种中了某个圈套、或触发某个阴谋的感觉。那正好发生在这天的事情……为什么偏偏就是她和凌子岳恋爱纪念日的这天呢?难道是一种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天意?





第52章 第五十一章 另外那个他
那年的五月十二日,历来干燥的B城,仿佛是为了替薛聆诺和凌子岳纪念一年之前的雨夜一般,竟然也在这天阴阴地飘起了零星小雨。
于是,四下里湿漉漉地洇开了一层柔和的水光,有些陈旧的整洁的楼群,青黄参半的藤蔓错落盘曲在墙上,一旁的树木长着疏疏落落四季皆红的叶子,有一种陌生又熟稔的味道,静穆,纯净,安详,深沉。

薛聆诺脚步轻快地走了一会儿,便就地选了一张铺满斑斓树影、因而也大体干燥的长椅坐了下来。她的心里一发不可收拾地、不断有奇奇怪怪的念头在活蹦乱跳,并且自觉转化为美丽的文字涓涓涌流,让她一直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也没有办法觉得孤寂无聊。时而有人从她面前的小路上走过,明明是陌生的面孔,却会微笑着转来用眼神对她打招呼。
薛聆诺愉快地回他们一下颔首,全然想不起自己的美貌,只觉得大约是自己脸上不自觉的笑容,使他们觉得友好吧。
然后,她惊喜地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从这条小路的尽头大步走了过来。

她惊跳起来,把原本用双手抱在胸前的书交到一只手臂下,以便奔跑时可以摆动另一条手臂来助力,也是早早做好的拥抱的准备。还没跑到他的面前,她就差点要开心得大叫出来:子岳,你什么时候买了这身衣服的?是纪念日专用吗?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是心电感应吗?

但她冲到他跟前搂住他的手臂时,还是选了更重要的一个问题作为开场白:“你怎么来了?哈哈,居然跷班呐你!”

怀里的手臂在被她搂住的那一瞬间突然僵硬,她预想中大大的拥抱亲吻并没有到来,他瞪大眼睛,诧异地看着她,用一种不认识她的表情。

薛聆诺愣愣地和他对视了五秒钟,然后突然低呼一声撒开他的手,仓皇倒退两步,小脸在语无伦次之间霎时胀得通红,声音却越来越小:“啊!对不起,我、我认错人了……”

她说完这句话,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如果按照她自己内心的意愿,当然是马上捂着脸跑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可是在做人的礼仪上,还是应该等到对方接受自己的道歉的吧?
而且,面前这个人,是不是……也可以算是认识的呢?这么说来,是不是至少该跟他打声招呼呢?

好在对方没有让她失措太久,他很快就回过神来,唇角展开一抹微微的笑:“你是凌子岳的女朋友?”

薛聆诺的脸仍然红着,她半垂着面庞,壮着胆子抬起的眼睛有些怯生生的样子,像是在战战兢兢地偷看他一样。
她点了点头,声若蚊蝇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我近视眼……你好,莫子川……”

莫子川扬了扬英挺的眉毛:“你近视眼?”
他怀疑地看了看薛聆诺莹澈清灵的大眼睛,一边唇角一勾,揶揄道:“度数也不会高吧?连男朋友都会认错,看来你跟他不是太熟啊。”

薛聆诺窘得都快背过去了。她既然记得他叫莫子川,当然也记得他是B城医科大学毕业的硕士,她是不是深度近视,不太可能骗得过他。
可他真的很刻薄啊,为什么非要戳穿人家为自己找台阶下的一句掩饰呢?
她忽然了解了这个人为什么会厌恨自己的孪生弟弟了,他果然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

但就在薛聆诺在心里给莫子川打了一个不好的印象分的同时,莫子川再开口却又变成了一句还算好的话:“既然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是不是也该介绍一下你自己?”

薛聆诺悄悄透了口气,终于重新找到自己手脚的位置了:“我叫薛聆诺,是中文系的,今年大一。”
这个自我介绍所引出的A大的概念让她马上起了一番好奇:“你怎么会在这里?”

莫子川笑了笑,下巴往旁边一抬:“凌子岳大概也告诉过你我是B城医科大毕业的吧?我们大一大二都是在A大跟的生物系,我今天正好有事回来见一位教授。”

顺着他下巴所指的方向,薛聆诺看到了一旁的生物系大楼。她的确没怎么来过这里。

B城医科大在十年前的院校调整中划归了在自然科学领域独占鳌头的A大,从那以后,他们的学生在刚入学的头两年都是在A大打基础,所以A大的确也算是莫子川的母校。

趁着薛聆诺这一沉吟的工夫,莫子川又抛出了一个问题:“你年纪这么小,怎么跟凌子岳认识的?”

薛聆诺不想提后来的事情,便简洁地答道:“我弹钢琴,以前的老师和子岳的老师是一对夫妻。”

莫子川又牵开一抹轻笑——不知为什么,明明是一模一样的俊逸脸庞,莫子川的笑容却和凌子岳的大相径庭,他的笑容里似乎总藏着那么一抹欲盖弥彰的轻蔑与嘲讽,让薛聆诺浑身不自在。
他说:“看来凌子岳那点小本事小情调,还是有点用的哈。”

寥寥一语,就让薛聆诺洞悉了他小时候一定曾经如何地对自己弟弟的音乐才华不屑一顾。

她仍然尴尬着,又有些气恼,不太想再和这个人说下去了,便在面子上端着礼貌,往旁边一让:“既然你还有事,就快去忙吧,不耽误你了。”
她说完这话,对莫子川点头笑笑,道声“再见”,就往宿舍的方向走去了。刚才的好心情倏忽散尽,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忐忑起来,胸口闷闷的像是塞了一团东西,是不安,却又因为搞不清楚到底是在不安着些什么,而不得不还要为了这份不安本身而不安。

然而这天是她和凌子岳的纪念日,她不想让不够好的心情对他们之间的气氛有一丝一毫的破坏,可这偏偏又是个凭她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
于是她在见到凌子岳之后,略微犹疑了一会儿,就开门见山地说了出来:“子岳,我今天遇见了一个人。”

凌子岳等了一秒钟,没等到下文,便自然而然地追问道:“谁?”
“莫子川。子岳,我遇见莫子川了。”

凌子岳很有些诧异。他眉宇间一凛,才重新舒展开来:“这么巧!在哪儿遇见的?”
“就在学校里,他回来找以前的教授。”薛聆诺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我把他认错了……”

凌子岳面色一沉,压低声音:“你把他认成我了?那你是不是对他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了?”

这就是最让薛聆诺郁闷的地方啊!她低着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不自在地踢起了地上的石子儿:“我牵了一下他的手……子岳,你别生气啊,我当时真以为是你来surprise我来着,脑袋一下子就昏掉了……”

凌子岳绷了这半天,终于憋不住笑了出来。他亲昵地把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磨了磨:“我这样子吃醋你喜不喜欢?”

薛聆诺大大松了口气,故作没好气地推了他一下,才紧紧地贴到他怀里去:“喜欢!”

不料她话音刚落,耳垂却又被凌子岳揪住拧了拧:“可我还是生气!你怎么能看到‘我’就只是去牵‘我’的手呢?还是今天这种日子,就不能尺度再大点儿?”

薛聆诺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噎了噎才答出来:“因为我手上抱着一堆书,实在不方便!”

他们俩说笑了一通,凌子岳才正了正脸色,若有所思:“既然这样,我想,我也该和莫子川联络一下了。”
薛聆诺心清如水毫无杂念地点了点头:“嗯。”凌子岳所作的任何决定,她都会这样无条件地支持吧。

这么说着话,他们走过一个路牙子,凌子岳一不小心把脚扭到了。
他短促地一叫,身体突地往下一沉,幸好两个人是紧紧连在一起的,薛聆诺立即肩臂用力把他托住,避免了让他摔倒。
尽管如此,凌子岳还是伤到了,一瘸一瘸地拐了好几天。
薛聆诺向他道歉:“我没有保护好你,没当好你的小拐杖。”
凌子岳看着她失笑莫名:“你在说什么呢?要是没有你,我可伤得更重啦!”

回到家,薛聆诺在凌子岳的指挥下,找出虎骨膏来给他涂在受伤的脚踝上按摩,乳白的药膏发出清凉的气味,不那么好闻,却让人心安。
虽然明知道不该摆出幸灾乐祸的姿态,可是私心里,薛聆诺却有些许窃喜,想着终于逮到一次照顾他的机会啦。
就在她低着头把自己的小小心事紧紧抿在嘴里的时候,凌子岳忽然笑着说了一句话:“老婆,你真贤慧!”

薛聆诺把专心致志注视着他伤处的眼睛抬起来,再大的羞涩也掩不住那里面太过浓烈的欣喜。
她真想对他脱口而出:那你将来一定要娶我!

可她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他们俩之间并不是没有提到过结婚的话题,但每次都是凌子岳提起的,在这个他们俩恋爱满一周年的日子里,她觉得一切都还太早太早,这个话题还太过幼嫩青葱。

那天给凌子岳上着药,揉过他左脚的脚踝时,薛聆诺清晰地看到他的小腿上有一大片伤疤,狰狞地横亘,一直扯到脚背上去。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看到这片伤疤,只不过在此之前,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对它凝注过。
那是凌子岳5岁那年,在一次跟莫子川打架的时候,被莫子川用力一推,一脚踩到旁边盛满开水的桶里严重烫伤的纪念。

就是那一次受伤,凌子岳的爸爸心疼得堂堂七尺男儿都流下了眼泪,而妈妈却在这样的时候还要偏袒和自己更为相似、因而更让自己喜欢的大儿子。也正是这件事情,进一步恶化了凌氏夫妇之间本就已经很微妙的关系,让凌子岳在后来常常自责,觉得父母此后的离婚有自己的责任,不管怎么说,他们兄弟不睦也是家门不幸,是促使母亲放弃那个家庭的一大诱因。

而每次想起这件事情,薛聆诺都会有些泫然欲泣的多愁善感——那个时候我甚至还不在这个世界上呢!我怎么能来得这么这么迟?
子岳,在相遇之前,我们已经丢掉了十几年,在相遇之后,又蹉跎掉了六七年。那么漫长而艰难的成长岁月里,没有能够照顾你,而后来,我又总是不够努力,总是比你做得少一点点。
所以,虽然我不要你生病,不要你受伤,不要你吃苦,但是偶尔我也忍不住希望你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能更加好好地照顾你。

如果……如果能够早一点知道后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就算杀了薛聆诺,她也绝不会允许自己作此感想。在凌子岳受伤的那天,她给他上药的时候在心里上演的这段求告般的心意,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便如同猛兽一般啃噬着她的心,让她痛悔得恨不能回到过去将自己一刀杀死。
因为,如果那是一个诅咒,那么杀死那个施咒的人,魔力应该就能解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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