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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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女神-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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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茫茫嘟嘟嘴,看来不去是不行了。

人靓肤白的时候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可这皮肤一黑,配色就是个老大难的问题,雾茫茫在衣橱里挑挑拣拣了许久,才勉强挑了件蓝色裙子穿上。

路琳看到雾茫茫的第一眼就道:“黑了,瘦了。”

“黑点儿更性感。”宁峥从雾茫茫的身后走过来。

雾茫茫转过头去就看见了宁峥的招牌笑容。

“许久不见,我还以为你又把路随甩了呢。”宁峥道。

雾蒙蒙看着宁峥脸上那丝毫没有掩饰的遗憾才算是理解路随为什么非要把她提溜来的原因了。

正说着话,沈庭和蒋宝良夫妻也过来了。

王媛和蒋宝良虽然还没有摆酒,但是法律手续已经是完备的了。

雾茫茫上去和他们寒暄了几句。

“听说你跟队考古去了?”沈庭道。

“嗯。”雾茫茫点了点头,抬手将散落的头发别到耳后。

沈庭看她的眼神有些奇怪,女人这方面的直觉总是特别灵敏,然而他又什么都没说过,做得最出格的事情不过是在A大跟她吃了一次麻辣烫而已。

“很辛苦么?”沈庭又问。

“还好。”雾茫茫答道。

“你和路随怎么样了?”

“挺好的。”

“打算什么时候请我们喝喜酒?”沈庭又问。

呃,这个问题可难为住雾茫茫了。

幸亏宁峥过来解救了她,“路琳那边叫你呢。”

雾茫茫朝沈庭歉意地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宁峥在沈庭耳边道:“别问她了,路随上次说,他和茫茫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沈庭垂眸不语。

宁峥也没说话。

人总是会以己推人,而聪明的人又最爱自以为是。

路家,家大业大,路嘉楠又不喜欢雾茫茫,路随的确是可能选择只和雾茫茫保持恋爱关系的,这件事对他们圈子里的人来说太正常了。

婚姻可不是两个人的事儿。

雾茫茫可不知道还有人在帮她操心婚姻大事。

她现在唯一操心的就是怎么把一身白皮养回来。

好在雾茫茫天生底子就好,在屋子里养了一个来月就又恢复了大美人的水准,不过她是闲不住的性子,A大和本城来回跑也不嫌累得慌。

“你最近在忙什么呢?”路随皱着眉头看向刚到家的雾茫茫,这姑娘已经三天没见到人影了。

雾茫茫一点儿也不怕路随皱眉,脸上笑容可是灿烂极了,她双手背在身后对路随道:“我有东西给你看。”

路随挑挑眉,雾茫茫就像求表扬的小朋友一样,将一尊青釉仿汝窑花瓶递到了路随眼前。

路随虽然不懂古董鉴定,但也能一眼看出这是现代货,不值钱。

“我跟着大师傅学的,亲自烧的呢。你说姑姑生日我送她这个怎么样?是不是很诚心?”雾茫茫道。

“你知道姑姑的生日?”路随有小小的诧异。

雾茫茫放下花瓶走过去抱住路随的手臂道:“当然知道,我查过的。快说,你现在是不是觉得特别开心、特别窝心、特别感动、特别……”

“特别想吃了你。”路随抵着雾茫茫的唇瓣道。

路嘉楠的生日在十一月中旬,因为不是整寿,所以只请了亲戚和最好的几个朋友。

雾茫茫挽着路随的手臂踏进路嘉楠的家时心底格外忐忑,这还是她和路随和好之后,她第一次正式拜访路嘉楠呢。

拖了这么久才来,雾茫茫是越想越担心。

路嘉楠看到雾茫茫时,一如既往的亲切,这让雾茫茫松了一口大气,她真是想太多了,路嘉楠这种人是从来不会当面让人难堪的。

“你送的花瓶我很喜欢,听路随说是你自己烧的?”路嘉楠问雾茫茫道。

“是。”雾茫茫道。

路嘉楠道:“有空时和路随多过来吃饭。”

雾茫茫点点头,她心里忽然想一句在网上看到的话。

说是如果家中儿子强势的话,就不会出现婆媳矛盾,路嘉楠虽然不算是雾茫茫的婆婆,但如果没有路随的强势,雾茫茫觉得自己这个侄儿媳妇做起来恐怕也是很不容易的。

想到这儿,雾茫茫就忍不住往路随那边投去眼神。

路随此时正和他姑父,也就是路嘉楠的丈夫陈铭树的妹妹和她的法国丈夫寒暄。

雾茫茫轻轻走到路随旁边,听他正用法语和巴蒂斯特聊天,她侧耳听了几句,多亏这几个月来的用心学习,居然也能插几句嘴。

这下连路随都侧目了,当初雾茫茫虽然跟着法语老师学了一段时间,但鉴于她的学习态度,其成效就可想而知了。

“你什么时候恶补的法语啊?”路随在雾茫茫耳边问。

雾茫茫想了想,然后偏头道:“当初你忽悠我要带我去法国酒庄玩儿,我就开始学了。”

路随的眼神告诉雾茫茫道:信你才有鬼!

晚上,雾茫茫在床上被路随捉住脚施以“挠脚心”的酷刑后才不得不坦白,“好啦,就是上次墨洛温夫妇来之后,我就想下次我一定会陪你去招待他们的,总不能一句法语都不说吧?”雾茫茫趴在路随的耳边道。

虽然路随替她将一切她不喜欢的应酬都挡在了外面,但是人心都是肉做的,雾茫茫也想要为路随做点儿事情。

“你怎么会有时间学法语的?”路随表示怀疑。

“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我发现啊,越是忙碌的时候,干劲儿越足。去黄土村的时候我带了法语教材还有配套的音频,晚上想你睡不着的时候就学一会儿。”雾茫茫道,她说得虽然轻松,但其中的辛苦却是可想而知。

在雾茫茫自己察觉不到的情况下,她现在的生活状态和去年与路随谈恋爱时其实是相差无几的。

或许将来有一天她猛然回头,就会发现这个事实。

现在的她照样要陪路随出席各种应酬,然后还要恶补法语、日语以及其他语言,每天忙成狗一样,连游戏都很少能玩了,但当初藏在她心底的反感和抵抗,现在却已经完全消失。

真是不可思议的改变,同样的生活状态,只因为心态变了,一切就不一样了。

时间飞快地走到了十二月里,这个月里有着十分盛大的节日,还有路园的圣诞晚宴。

这还没到平安夜和圣诞节,街上就已经到处是圣诞节的气氛了。

雾茫茫最近在A大做实验赶论文,冷落了路随不少日子了,眼瞅着节日快要到了,她才飞回本城,也没有回路宅,直接去了路氏,想给路随提前空降一个“圣诞美女”。

雾茫茫从电梯出来后,神经一直处于兴奋状态,她一想到自己背包里特别定制的圣诞老公公版超短小红裙就觉得各种不能自抑,搭配的还有一顶可爱的红色三角帽,雾茫茫可以肯定路先生一定会超级“兴奋”的。

这样他就能原谅自己一个礼拜的缺席了。

雾茫茫穿过路氏中央公园的巨型圣诞树,正准备刷个脸卡上楼时,听见耳边有人喊“茫茫”,她反射性地转过头,就看到了那个人。

程越。

第94章Chapter94

有很多人你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却在你最措不及防的时候出现。

当你觉得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阻挡你追求幸福的脚步时,老天总是会狠狠地扇你一巴掌。

雾茫茫站在原地,就那么愣愣地看着程越。

曾经费尽全力去封闭的回忆,此刻就像冲破堤坝的洪水一般迅速将她淹没。

他们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

程越的家境条件非常一般,但他是个天才学霸,才小学六年级就曾经拿到过全国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的铜奖,所以雾茫茫所在的中学专门给他开了入学绿灯。

雾茫茫那时候就是个中二的学渣,一心往太妹发展,反正她能打又有钱,在学校里很吃得开。

不过即使是小小的中学也有自己的江湖,雾茫茫一个初一的妹子自然还是干不过初三的大姐头。

那天晚上她别人堵在巷口时,程越就是那个驾着七彩祥云来救她的人。

刚刚青春萌动的雾茫茫,看着学习堪可封神,打架又同样帅气的程越,小女生的心一下就软成了糖泥。

那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雾茫茫虽然是有钱的大小姐,但是在程学霸面前是一点儿优势也没有的。

因为班上好几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女生都喜欢他。

而男生又比较晚熟,程越对女生是毫无心思的。

雾茫茫为了程越费尽了各种心思,很不容易才将座位换到他的身边,不过她自己是开不了口说喜欢的,而程越的课桌下面每天都能收到情书。

初中小女生的青春萌动丝毫不能小觑。

雾茫茫就每天偷看着程越,他看什么书她就看什么书,他去打篮球,她就在篮球场边上坐着给他加油,他喜欢玩机器人,她就买各种各样的机器人书,只为了希望有一天他能向她借阅。

全国开机器人展的时候,程越没有钱买机票去,雾茫茫就自己飞过去把所有能拍的照片都拍下来,传给程越看。

当时的感情真是干净纯粹又炙热得可怕。

不过即使这样,程越也没搭理雾茫茫。

他们关系的改变发生在雾茫茫初二时离家出走的那一天。

具体为什么离家出走,雾茫茫已经记不清楚了,但她却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的天气好像很冷,她拖着行李箱像只流浪的小狗般坐在学校对面的花坛边上。

她讨厌寒假,因为寒假就意味着她必须回家。

雾茫茫是在又冷又饿的时候被程越捡回他家去的。

程越家的房子是廉租房,他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十几年的积蓄存下来,也没能在本城买下一套房子。

雾茫茫还记得当时程越给她煮了一碗面,上面还盖了一个煎得黄灿灿的荷包蛋,非常漂亮。

雾茫茫一边掉眼泪一边吸着鼻子吃面。

“你不吃蛋吗?”程越问雾茫茫。

雾茫茫满脸通红地道:“我不吃溏心蛋的。”这就是富家小姐,离家出走饿得头晕眼花,也依然挑剔。

当时程越二话不说就将她剩下的那个荷包蛋夹过去两口就吃掉了。

大概是因为共同分享了一个蛋,就好像分享了彼此的口水,雾茫茫觉得他们的关系顿时就不一般了。

程越的脸在她的眼神里越变越红,到后来连耳朵都红了。

雾茫茫不记得当时程越是怎么说服自己的了,反正她乖乖地由着程越送了她回家。

其实现在想起来当时即使程越什么理由都不说,只要他开口,她就愿意听他的。

雾茫茫回到家时,家里除了佣人,家中主人居然都不知道她离家出走这件事。

雾茫茫自然彷徨、痛苦,可是那个寒假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小太阳。

雾茫茫每天都会在麦当劳等程越来给她讲题。

每次程越都会自己带一瓶水,坚决不肯喝她买的可乐,吃她买的汉堡,到后来雾茫茫自己也不买东西了,背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缩在麦当劳的角落里一起看书做题。

升初三的那个暑假,雾茫茫记得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程越对她说: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就和我一起考上七中。

这之前雾茫茫从没想过要去读七中的,那是重点中学中的重点,升学率年年高居榜首,年级前十名几乎都可以报送国内一流大学。

而雾茫茫读的一向是私立校,考高中或者大学从来不在她们这群孩子的考虑范围。

但是为了能成为程越的女朋友,雾茫茫用了一年时间从学渣变成了学霸,和程越一起考上了七中。

爱情的力量,只要使对了方向,创造力是极端惊人的。

高中的女生虽然穿着颜色奇葩,样式老土的校服,但是青春的蜕变是任何人和事都无法阻挡的。

雾茫茫开始抽条,长个子,胸口也开始鼓囊了起来。

只是过了一个暑假而已,雾茫茫就从没有男人会注意的小丫头片子华丽蜕变成了美得没有朋友的少女了。

在七中,样貌一流、家境优越、成绩优异的雾茫茫很快就成了女神一般的存在,程越自然也是当仁不让的学神。

程越的成绩很好,体育成绩则更好,篮球、足球、羽毛球,全年级都没有人能比他玩儿得更好。

这种公立中学,老师对早恋抓得很紧,雾老板和柳女士是不管雾茫茫的,但是程越的父母却是一心望子成龙的,所以雾茫茫很自觉地将她和程越的男女友关系保持在低调状态。

因为这样,给程越写情书的女生真是不要太多。

高中的女孩儿,喜欢的男生大概都是一个模式,成绩好,体育好,她们从来不考虑家境。

这两样优点,程越都是最突出的。

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为了程越的朵朵桃花,雾茫茫和他没少吵架,但是感情似乎在吵架里越吵越好,他们也越来越甜蜜。

雾茫茫还记得她第一次和程越接吻时的感觉,她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她是真的有经历小说里写的那种“天旋地转,呼吸不过来”的情形。

至今,雾茫茫依然记得程越的嘴唇有多柔软,是那样的暖和。

他的吻是轻轻的、甜甜的,那么温柔,好像她是世界上最宝贝的人。

可是厄运总是会在你最甜蜜的时候出现。

那件事发生在高二。

高二的雾茫茫,已经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了。

那天晚上,学校里的坏学生伙同校外的小混混,在程越骑自行车送雾茫茫回家的路上堵住了他们。

当时的情形非常混乱,雾茫茫只记得那种害怕的感觉了。程越为了她,赤手空拳地对付拿着刀的小混混。

也是那一次他右手的手筋被砍断了,从此再也用不上力。

但是程越一点儿没有怪她,反而还一直安慰内就到了极点的雾茫茫。

为了让她放心,他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熟练使用左手吃饭、写字了,还开玩笑地说,他本就是左撇子,是被他妈妈打成用右手的,现在正好回归左手,如此一来他的左右大脑都得到了锻炼,将来一定会有巨大成就的。

雾茫茫抱着程越,许下了她一辈子的承诺,“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程越,一辈子,只有你。”

有人或许会说,年轻人的承诺都不值得信任。

但是对当时的雾茫茫来说,那就是她一辈子最认真最想履行的承诺。

她的爱一辈子只想给一个人,不会让他同任何人分享,完完整整的都给他,这是她所能给予的最珍贵的爱情。

“我也是。”程越低下头,用额头抵着雾茫茫的额头对她道。

雾茫茫当时觉得那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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