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之覆雨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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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覆雨翻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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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么多天的习惯,李怜花已经不在像刚开始来到古代的时候那样排斥小灵儿对他的服侍了,现在的他反而对这种生活非常的享受。

即来之,则安之。反正已经回不到他以前生活的那个年代,而且在他以前的那个年代已经没有任何的亲人,女朋友又伤了他的心,回到那个年代只能让他感到不快乐,尤其这样,还不如在这个古代的时空重新开始,从头再来一次,又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李怜花就安安心心地在这个明朝初年的时空以另一个人的身份重新再来一次,而这一次他打算要比前世活得更加的精彩和快乐。

在小灵儿的服侍下,李怜花洗刷完毕以后,又吃了丰富多采的早餐,穿上白色的儒服,头上扎着白色的头巾,手上拿着一把折扇,装做古代的那些潇洒的俊秀儒生的样子踏出了李府的大门。

这次出门只有李怜花一个人外出,根本没有带任何人。刚刚开始的时候,他的父母根本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出去,一直要求他必须带上李府的保镖护卫一起出去,但是李怜花为了能够一个人外出清静一点,不得不在那些保镖护院以及父母的面前显露一点点他才刚刚练成没有多久的记载有“小李飞刀”绝技的《小李飞刀刀谱》上的一些拳脚功夫,这些拳脚功夫是《小李飞刀刀谱》上附带的一些绝学,虽然没有“小李飞刀”厉害,但是用来保命却绰绰有余,至少这些拳脚功夫也是属于非常顶尖的绝学的范畴之内。至于“小李飞刀”绝学是他保命的最为绝密的武技,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使出来的。

最后,当李怜花演示完他的拳脚功夫以后,他就在自己的父母以及那些保镖护院惊讶的目光之中走出李府的大门,向明朝的都城——应天府的大街上走去。

第六章虚空夜月(上)

地拥金陵势,城回江水流。

应天府位于长江下游,东有钟山为屏障,西临长江天险,气势磅礴,有龙盘虎踞之胜,更握水陆交通要枢,乃自古兵家长争之地。

远在春秋战国时代,吴王夫差派人在此城冶炼青铜器,当时被称之为“冶城”。后来,吴国被越国灭掉以后,在秦淮河的河边另起了一座土城,称为“越城”。再后来,越国又被楚国所灭,楚威王又在清凉山上建了一座新的城池,取名“金陵邑”,金陵的名称便开始于此。

在三国时代,赤壁之战以后,东吴的孙权迁都金陵,改名为“建业”,第二年在石头山金陵邑原址城,取名为石头城。依山城,因江为池,形势险要,有“石城虎踞”之称。

此后的东晋、宋、齐、梁、陈等都均在此建都,最终使其成为南北争战中决定成败的重镇。

当年朱元璋一统天下,在定都的问题上,请来文武群臣共同商议,众臣纷纷陈述他们的意见,最终提出洛阳、关中、汴梁等地为都的意见。

其中“鬼王”虚若无和“军师”刘伯温两人则力主仍旧以元朝的首都——大都(今“北京”)为都城。

他们认为自从蒙古人定都于大都城以后,因其元蒙帝国的武功之盛,版图之大,是历朝历代所无法比拟的,而大都也早成了天下向往的中心,水陆交通,皆以此为中心向四周扩展开来。

大都实是天下军事交通经济无与匹敌的要塞,比之金陵,它更适合成为国家的都城,而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鬼王”虚若无提出的自古以来,只要天下由统一变成分裂的局面后,最终统一天下的都是北方的政权,而不是南方的政权。

江南地处富饶之地,偏安南方容易腐化堕落,最终就会虚弱不堪,一击即溃;而相反的,北方地处苦寒之地,民风骠悍,所以偏安南方者莫不被北方所灭,而且屡试不爽。

但是朱元璋久战求安,最终并没有采纳“鬼王”虚若无和“军师”刘伯温刘基两人的意见,毅然而然的建都金陵,改名为应天府,以示上应天德,成立大明朝廷。

而北平(即元大都,明朝初年称北平、顺天府,后来明成祖朱棣即位迁都于此以后又改为北京)则改名为顺天府,赐封给军功最大的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作为他的封地。

应天府的城区面积非常广阔,艳名冠天下的秦淮河由城南而入,绕过城西然后才向北流入长江。

秦淮河流入长江前的河段,两旁的青楼林立,大多都历史悠久。虽然历朝的国势都有兴衰,但这段河岸总是热闹非凡,以另一种醉生梦死的方式存在在这个世间。

尤其是夜晚的时候,高高的圆月挂在天边,洒下一层银灰色的光晕,让笼罩在这层银纱般月光里的秦淮河更添几分浪漫幽雅的气氛。

秦淮河是让那些富商巨贾、骚人墨客们寻欢作乐,醉生梦死的好去处,这里的名妓冠天下,她们能够让你在这里挥金如土,她们能让你醉卧花间,笑谈人生,她们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所不通的才女。

尤其是其中的那些艳冠群芳,卖艺不卖身的高级名妓更能引来许多狂蜂浪蝶的竞相追逐。

可惜现在还是大白天,李怜花出来的时间并不合适,现在的他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看见这些热闹的秦淮河的美丽夜景的。因为大白天那些秦淮河上的画舫以及河岸上的秦楼楚坊都是不营业的,要到晚上的时候,姑娘们才会起床来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那些恩客们。

不过白天的秦淮河却更显得更加真实许多,这里现在还没有那种充斥着醉生梦死的环境,白天的秦淮河是属于普通老百姓的。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点缀着秦淮河的热闹气氛,到处的叫卖声和欢笑声都衬托出应天府作为大明朝都城的隆重而热闹的气氛。

李怜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到处走动,观赏着古代的集市,半年来没有出门的那种郁闷的心情终于在今天被一扫而光,看着周围那些朴实的中国古代的老百姓脸上愉悦的笑容,他的脸上不仅也展开了一丝微笑。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可爱的,只要你能够让他们吃饱穿暖,他们就能够无怨无悔地让你压榨他们剩余的劳动力。

正当李怜花在大街上漫步的时候,他的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悦耳动听的女子的声音:

“咿,这不是‘小李探花’李怜花李大人吗,怎么今天能够上街了,难道你的病完全好了吗?”

李怜花听到有人叫他,他忍不住想要看一看这个人到底是谁,于是他就转过头来,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位穿着紧身男装白色细银边劲服,头结男儿髫的绝色美女。她一对眸子像两泓深不见底的清潭,内里藏着数不清的甜梦。

她的美是秘不可测的,是惊心动魄的,只有虚空里的夜月才可堪比拟。

虽然她身着男装,但是李怜花仍旧能够看出她是女扮男装,这样的美女李怜花怎么也想不出以前在哪里见过啊?她又怎么会认识自己呢?至于李怜花和这个神秘的美女之间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我们下回分解!!

第六章虚空夜月(下)

李怜花看着面前的这个女扮男装的绝色美女和他说话,他的心里感觉郁闷不已。

虽然有美女和自己搭讪,那个肯定是值得非常高兴的事情,但是问题是李怜花完全不认识面前的这个绝色美女到底是哪一个,他又不好冒昧的上去问人家,你说他能不郁闷吗?

他也想到面前的这个美女可能和他这副身躯以前的主人认识,因此他在自己的脑海里认认真真地思索了一遍,但是无论他怎么搜索大脑里面的资料,就是找不到哪怕是一丝一毫关于面前美女的资料。

实际上不是他搜索不到,而是他的大脑有时候也有失忆的时候,毕竟他的身体曾经在床上昏迷过一段时间,从而造成他一部分的失忆情况发生,而这份失忆里面就包括有关于这个美丽女子的资料,所以导致李怜花无法搜索到其具体的资料,这也不能怪他。

不过他还是要彻底问清楚的,因为像这样在他以前那个时代都能够和那些影视明星美女相媲美的女子,不,甚至比那些明星美女还要美丽不知多少倍的女子居然能够亲自向他打招呼,放在以前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去想象的,现在来到古代居然发生了,李怜花又怎么能够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呢?

于是我们的主人公——“小李探花”李怜花才不管是否唐突佳人,他走上前,努力在美女面前展示他的绅士风度,双拳一抱,对面前的美女说道:

“不知小姐是谁,找小生有何指教啊?”

美女一听李怜花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李怜花居然在自己面前耍起大牌来了,居然会问自己是谁,难道他不认识自己吗?

实际上她在这点上确实冤枉了我们的主人公李怜花,因为他真的不知道面前的这个美女到底是谁,不过他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除了他本人之外,任何其他外人都不知道而已。当然,我们的大美女肯定也不知道了,这不,只见美女气呼呼地伸出她那晶莹剔透,白玉般的细腻的小指头指着李怜花说道:

“好你个‘小李探花’李怜花,居然会装做不认识本姑娘了,你以为本姑娘稀罕你认识我吗?”

说完,她转身就走,根本就不给李怜花任何一点的解释的机会。

李怜花看到这个美女无缘无故地对他发脾气,把他弄得一头雾水,寻思着自己什么地方得罪她了,仔细想一想,好象没有得罪她啊!那她为什么会生那么大的气呢?

不弄清楚,李怜花始终在心底有一个疙瘩,只有把事情弄清楚了,他才能安心。

于是,他赶紧追上那个美女,并首先自己道歉道:

“小姐,如果小生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请你原谅则个,因为我的病才刚刚好,而且好象有点失忆,所以如果有什么对不起的地方,你多包含,好吗??”

美女一听李怜花说他失忆,想想也有可能,也就停下脚步看看他还有什么事要对自己说。

李怜花看美女终于停下脚步,看来她还是肯听自己的解释的,心头不仅乐开了花,只要这个美女肯听自己的解释,那么他就能够挽回自己在其心目中的形象,呵呵……

李怜花现在感觉自己的桃花运已经很近了必须把她抓住,虽然现在可能自己和面前的这个美女还没有任何的瓜葛,但他想以后他们之间的瓜葛还可能少吗?

一有这样的想法,顿时把李怜花吓了一跳,以前的自己是一个专心而痴情的人,怎么现在变得花心了呢?

难道是穿梭时空回到古代以后,连自己的心态都改变了吗?

不过这个问题现在还不是考虑的时候,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搞清楚面前的美女的底细,要不然今后怎么完成他的猎艳计划呢?

于是,他又对面前的美女说道:

“小姐,请你一定要相信我的话,我现在真的有点患有失忆症,如果你不嫌我唐突了你的话,你能重新把你的芳名告诉我吗?”

美女听了,仔细的看他是否有在撒谎,但是这个本来就是事实,李怜花当然不会惊慌,反而心头是坦荡荡的任她观察,脸上显出的是镇重的神色,以示自己的确没有骗人。

看了半天没有看出什么结果,美女也就相信他所说的话。然后对他说道: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本小姐就相信你的话,好了,我就告诉你我叫什么吧!不过这次你可要记住了,如果下次忘记的话,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亏我父亲和你父亲还是忘年之交,你居然会忘记我的名字,哼,你听好了,本姑娘叫虚夜月,不要再忘记了!”

听到这个女扮男装的绝色美女自报家门,李怜花惊讶得张大了嘴,半天都合不笼。

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啊!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美女居然会是李怜花前世最喜欢的武侠小说大师——黄易黄大师笔下的《覆雨翻云》中排名第三位的绝世美女,“鬼王”虚若无的宝贝女儿——虚夜月。

虚夜月,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精灵,调皮而不失纯真,美丽而不失善良,这样的美女正是每一个男人梦中情人的首选啊!!

第七章燕王朱棣之子朱高炽

“喂,喂,你张这么大的嘴干嘛呢?”

虚夜月看到李怜花听到自己的名字以后,嘴巴就张得大大的,让她感觉非常奇怪。

李怜花看自己不雅观的形象落在面前的美女——虚夜月的眼里,老脸也不仅微微一红,赶紧闭上自己大张的嘴巴,不好意思地“呵呵”一笑,向虚夜月说道:

“对不起啊,我刚刚的那种样子实在是不雅观,还请见谅!”

“也没什么了,反正就是一个傻样罢了!哦,对了,你现在既然能够出来走动,那么说你的病好了吗?不是说你得的是绝症吗?呃!看我这张嘴,对不起,我不应该说你得绝症的!!”

虚夜月小心地陪着不是。

对于这种小事情,李怜花又怎么会放在心上,现在他的病情已经在逐渐地好转,并不怕别人说他得了什么绝症。

所以,他也不会真的去责怪虚夜月。现在他只想和虚夜月一起畅游应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把话题一转,对虚夜月说道:

“虚小姐,我能否有幸请你一起畅游应天呢?”

“当然可以,反正我也没有什么事,今天就和你一起游应天。”

说完,虚夜月首先朝前走去,而李怜花则跟在后面。

应天城不愧是明朝的都城,到处呈现一片繁华胜景,李怜花和虚夜月游了一上午都还没有走完整个应天,直到虚夜月喊累的时候,他们才停下脚步,找了一家非常高雅清静的酒楼,准备吃一顿午餐再说。

酒家的名字取得非常雅,叫“听月阁”,而这个“听月阁”三个金漆大字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笔劲龙飞凤舞,苍穹有力,整个给人一种气势磅礴又不失幽雅的感觉,跃然而上,这样的书法让人不仅对这个书法名家有了向往之情!

当李怜花询问酒家这三个字是出于何人之手时,店家却告诉我这三个字是出自当今朝廷的“威武王”虚若无虚王爷之手,一听是出自这个大明朝赫赫有名的“鬼王”虚若无的手,李怜花不仅对这个尚未谋面的“鬼王”不仅多了一份崇敬仰慕之情。

而他旁边的虚夜月更是以有这样的父亲而自豪,的确,她是有自豪的本钱。

打听完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李怜花与虚夜月就一起上了“听月阁”的二楼雅座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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