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习字的任务,温阮已经完成了。闲在房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彩儿又机灵,对她也是一心一意的,也不好拒绝她的好意。收拾了一番,刚想下楼。就见到男人一身煞气进了房来。
明阅刚处死了身边两个最信任的人,也怪他大意,这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被人买通成了叛徒,出卖了他的行踪,害得他差点被人暗害。对待叛徒,他一向都不假手于人。带刺的蛇皮鞭,一鞭又一鞭地下去,瞬间卷起人的皮肉。
他眯着眼打量着温阮的这身打扮。温阮今天穿的是一身粉色的淑女裙,腰间特地配了一根淡色的蕾丝腰带,很舒适很居家的打扮。温阮被他的眼神看得不自在,揉了揉手心的锦帕。她暗想,难道是自己配的腰带太丑了?
“去换新做的旗袍看看。”男人寻了个舒适的位置坐着。
温阮被男人冷凝的语气震住,呆呆转身去了衣柜里翻出了赛金花亲自送来的旗袍。上次,她已经试穿过了。怎么说呢,虽然她是上过学的大学生,但还是觉得有点“过火”了。腿根处开得太高了,整条腿都要露了出来,还有,有些地方紧得让她喘不过气来。所以,她一直放置在衣柜里,半点没动弹。她特意寻了一身比较素色的穿了出来。
男人的眼神由开始的平静无波到后来的眼光灼灼。温阮心中忐忑。是不是自己穿这一身不合适。“我要不要去重新换一套?”
男人换了条腿重新交叠,试图掩盖什么。“不用,这样就很好。”
他富有侵略气息的眼神一寸一寸地扫遍她的全身。从莹白如玉的小脸,到纤长白皙的脖颈,再到挺翘的酥胸,再到盈盈一握的细腰,再到那若隐若现的玉白长腿,最后是根根剔透分明的脚趾。明阅才发现,女子是没穿着鞋的。
“夫人,夫人,快下楼扑蝶了。”彩儿在门外咋呼着。她都等好一会儿了,夫人总也不来。
“嘭”什么架子倒了下来。
“夫人,怎么了?”彩儿就要闯进门去。
“不要,不要进来。”温阮小声的回答被淹没在了急切的唇舌中。
精致的屏风被男人踢到,摔坏了最昂贵的画面。女人的大半被撕碎的旗袍闲闲挂在上面。
男人脱去了手套的大手,一寸一寸地抚摸过之前视线注目过的地方,最后停留在了那粉白的细腰上,双手轻轻握了上去,竟然,还留有余地。
温阮被男人折腾得不行,双手把绣着鸳鸯的锦被揉皱成了一团,细白的小腿在空中乱瞪着。
温阮最后大胆伸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男人把双手插进她丝滑的秀发,低头吻上了她的眼睛。
第271章 柔弱的菟丝花VS冷血军阀(5)()
彩儿在门口低头盯着脚尖,脸红的像熟透的虾子一般。
要不是马副官突然出现,她早就闯进去了。耽误了明帅的大事,自己小命肯定不保了。想到这里,彩儿特别感激起马副官来。
马副官虽然目不斜视地眺望着前方,但他身下微微隆起的一团代表了他也是有反应的。而彩儿的婉转和犹豫躲闪的眼神,无疑助长了他的“痛苦”。
眼前这个男人,高挑挺拔,面容白净,神色肃穆,但每次帮助你的时候都不声不响。像极了阿妈口中说的可以托付一身的良人。彩儿害羞地看了马副官几眼,见他不为所动,最后扭着略显粗壮的小蛮腰,“蹬蹬蹬”下了楼去。
她可记得她娘说过的,要拴住男人的心,就要拴住男人的胃。想当初,她那像蛮牛一样粗壮的娘就是靠一顿红薯饭打动了卖猪肉的爹的。她彩儿心灵手巧,必定也可以。
结束了这场单方面力量的博弈后,明阅光裸着精壮的身子起来,背对着小妻子,一件又一件地穿回了衣服。
他有点懊恼。明明一向自制力惊人的自己,在看到小妻子换上旗袍的瞬间,意志完全被瓦解,只想着怎么狠狠欺负她,让她在自己身下颤抖,怎样让她和自己融于一体。
温阮裹着鸳鸯锦被起身,清晰地看到了他背部身躯各处的伤痕。尤其是他背部脊柱处一条狰狞的伤痕紧紧地趴伏在上面,像极了一条丑陋的吸血虫。
“你疼吗?”隔着一层绸衫,温阮还能感受到伤疤的凸起,可见当时是有多么的严重。
明阅回头抓住小妻子的手,眼里有着深切的打量。他明阅自小就是军阀公子哥出身,能坐上今天这个位子,还有不少人认为他靠得不过是父辈的荫蔽,但那些人全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打小经历的暗杀次数,还有那些明晃晃的上阵厮杀,他们是从来见不到的。而这道伤疤,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哥哥亲自设计的。
“你知道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吗?”男人回头把弱小的女子抱在怀里。她真的好小,又柔弱。说起来,完全不会是他明阅第一眼就会喜欢的女人。他明阅喜欢的女人,要足够的聪明,足够的坚韧,才华要撑得起自己的野心。可那次见到她滚在自己车下,双眼玲珑怯弱,像森林里被母鹿撇下而迷失方向的小麋鹿一般,他竟鬼使神差地把她扶了起来。
温长陵一直大学园的暴乱事件是他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娶他的宝贝女儿。他当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他温家商会,自己就从来没放在眼里过。这偌大的宜城,只要他明阅想要的,从来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手。他之所以强娶温阮,也不过是因为那双玲珑眸子里自己干净的一抹倒影罢了。在她的眼里,自己不是嗜血的军阀,只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把她扶起来的好心人。可把她娶进门以后,她眼神里的干净被惊恐取代了。
现在,他又见到了这抹干净。真好。在她的眼神里,他明阅能够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还是活着的。
温阮摇了摇头。
男人把她紧紧蒙在自己的怀里,假装不在意地说道:“我二哥以为我要杀他夺位,在我房间里安排了杀手。幸好我命大,不然就不能折腾你了。”话音刚落,大手已经从锦被的缝隙处摸上了细滑的大腿,还不断像游鱼一般往那神秘的地方探去。
温阮大半个身子无力地靠在男人身上,却紧紧并住双腿,生气地恼道:“明阅,别闹。”
明阅?!有多久没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了。自己都快忘记了。
所有人见到自己都恨不得把头低到尘埃里去。哪怕心里在咒骂自己,但嘴里永远都是一句恭恭敬敬的“明帅”。
“来,再叫一声。”明阅突然发现这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叫什么?”
“我的名字。”
“我不要。除非”男人已经把温阮放倒在了床上,手指摸到了泥泞那处的小凸起,存了劲儿的刮擦折腾着。
“除非再来一次是不是。”如果被埋在锦被里的温阮这时候抬头,一定会发现男人的脸上带上了奇异的笑意。
“不要了,不要了。”她能够感受到男人的手指已经深入到了身体内部,紧实的内壁分泌出细细密密的馋水,并层层吮吸着,不让它轻易出来。
明阅这时候想到了饭桌上的一个荤段子。女人在床上说不要的时候,永远都是反的。
他加快了手指抽插的速度。直到一阵温暖的潮水突然倾泻下来,完全沾湿了他的手指。
这时候无力的温阮才终于从锦被里扒拉出脸来,但她见到竟然是男人把手指放进嘴里吮吸的模样。她想到刚刚,恨不得自己没能探出头来。
两人又在床上博弈了一番。
趁着下午有时间,明阅特地带着温阮出去逛街。两人穿得都是普通的衣服。警卫员们则隐匿在人群中保护着两人。
温阮小的时候一直被娇养着长大,但成长的空间仅限于学校和家里,还从来没有人单独陪她出来。人都是偏心的。她想到眼前的男人,人人都说他嗜血冷酷。可他对自己是好的。那便是好的。
她伸手拉住了男人的大手。
明阅一低头就见到自家小妻子像个小傻瓜一般偷笑,莫名其妙也笑了。紧紧把她的小手握在了手中。
冷月在家被姨娘臊得慌,不得已出了门来,在街上闲逛,却发现明阅和温阮逛街的身影。
当然,她也发现了在人群中隐匿着的警卫员。
但这时,场面突变,人群中一位穿着黑大衣的男人迅速拿出抢向明阅方向射去。
出于对死亡的警觉,明阅在子弹发射过来的一瞬间,迅速把温阮裹在怀里翻身到了小贩的铺位后面。而警卫员们也迅速掏出枪,和黑衣男子对峙。
人群听到连绵不绝的枪声,纷纷抱头乱窜,场面哗变。
这是温阮第二次如此近的感受死亡。若是明阅的动作不够迅速,原本擦过她耳边鬓发的子弹会直接射进她的身体。
第272章 柔弱的菟丝花VS冷血军阀(5)()
彩儿在门口低头盯着脚尖,脸红的像熟透的虾子一般。
要不是马副官突然出现,她早就闯进去了。耽误了明帅的大事,自己小命肯定不保了。想到这里,彩儿特别感激起马副官来。
马副官虽然目不斜视地眺望着前方,但他身下微微隆起的一团代表了他也是有反应的。而彩儿的婉转和犹豫躲闪的眼神,无疑助长了他的“痛苦”。
眼前这个男人,高挑挺拔,面容白净,神色肃穆,但每次帮助你的时候都不声不响。像极了阿妈口中说的可以托付一身的良人。彩儿害羞地看了马副官几眼,见他不为所动,最后扭着略显粗壮的小蛮腰,“蹬蹬蹬”下了楼去。
她可记得她娘说过的,要拴住男人的心,就要拴住男人的胃。想当初,她那像蛮牛一样粗壮的娘就是靠一顿红薯饭打动了卖猪肉的爹的。她彩儿心灵手巧,必定也可以。
结束了这场单方面力量的博弈后,明阅光裸着精壮的身子起来,背对着小妻子,一件又一件地穿回了衣服。
他有点懊恼。明明一向自制力惊人的自己,在看到小妻子换上旗袍的瞬间,意志完全被瓦解,只想着怎么狠狠欺负她,让她在自己身下颤抖,怎样让她和自己融于一体。
温阮裹着鸳鸯锦被起身,清晰地看到了他背部身躯各处的伤痕。尤其是他背部脊柱处一条狰狞的伤痕紧紧地趴伏在上面,像极了一条丑陋的吸血虫。
“你疼吗?”隔着一层绸衫,温阮还能感受到伤疤的凸起,可见当时是有多么的严重。
明阅回头抓住小妻子的手,眼里有着深切的打量。他明阅自小就是军阀公子哥出身,能坐上今天这个位子,还有不少人认为他靠得不过是父辈的荫蔽,但那些人全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打小经历的暗杀次数,还有那些明晃晃的上阵厮杀,他们是从来见不到的。而这道伤疤,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亲自设计的。
“你知道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吗?”男人回头把弱小的女子抱在怀里。她真的好小,又柔弱。说起来,完全不会是他明阅第一眼就会喜欢的女人。他明阅喜欢的女人,要足够的聪明,足够的坚韧,才华要撑得起自己的野心。可那次见到她滚在自己车下,双眼玲珑怯弱,像森林里被母鹿撇下而迷失方向的小麋鹿一般,他竟鬼使神差地把她扶了起来。
温长陵一直认为大学园的暴乱事件是他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娶他的宝贝女儿。他当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他温家商会,自己就从来没放在眼里过。这偌大的宜城,只要他明阅想要的,从来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手。他之所以强娶温阮,也不过是因为那双玲珑眸子里自己干净的一抹倒影罢了。在她的眼里,自己不是嗜血的军阀,只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把她扶起来的好心人。可把她娶进门以后,她眼神里的干净被惊恐取代了。
现在,他又见到了这抹干净。真好。在她的眼神里,他明阅能够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还是活着的。
温阮摇了摇头。
男人把她紧紧蒙在自己的怀里,假装不在意地说道:“我二哥以为我要杀他夺位,在我房间里安排了杀手。幸好我命大,不然就不能折腾你了。”话音刚落,大手已经从锦被的缝隙处摸上了细滑的大腿,还不断像游鱼一般往那神秘的地方探去。
温阮大半个身子无力地靠在男人身上,却紧紧并住双腿,生气地恼道:“明阅,别闹。”
明阅?!有多久没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了。自己都快忘记了。
所有人见到自己都恨不得把头低到尘埃里去。哪怕心里在咒骂自己,但嘴里永远都是一句恭恭敬敬的“明帅”。
“来,再叫一声。”明阅突然发现这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叫什么?”
“我的名字。”
“我不要。除非”男人已经把温阮放倒在了床上,手指摸到了泥泞处,轻轻摩挲着。
“除非再来一次是不是。”如果被埋在锦被里的温阮这时候抬头,一定会发现男人的脸上带上了满满的笑意。
“不要了,不要了。”
明阅这时候想到了饭桌上的一个荤段子。女人在床上说不要的时候,永远都是反的。
两人又在床上博弈了一番。
趁着下午有时间,明阅特地带着温阮出去逛街。两人穿得都是普通的衣服。警卫员们则隐匿在人群中保护着两人。
温阮小的时候一直被娇养着长大,但成长的空间仅限于学校和家里,还从来没有人单独陪她出来。人都是偏心的。她想到眼前的男人,人人都说他嗜血冷酷。可他对自己是好的。那便是好的。
她伸手拉住了男人的大手。
明阅一低头就见到自家小妻子像个小傻瓜一般偷笑,莫名其妙也笑了。紧紧把她的小手握在了手中。
冷月在家被姨娘臊得慌,不得已出了门来,在街上闲逛,却发现明阅和温阮逛街的身影。
当然,她也发现了在人群中隐匿着的警卫员。
但这时,场面突变,人群中一位穿着黑大衣的男人迅速拿出抢向明阅方向射去。
出于对死亡的警觉,明阅在子弹发射过来的一瞬间,迅速把温阮裹在怀里翻身到了小贩的铺位后面。而警卫员们也迅速掏出枪,和黑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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