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底黑暗编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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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底黑暗编年史-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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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夜人不明其中原理,只知道自己生来便具备感知的能力,即使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也能行走自如。不过,身为智慧生物,自然会选择最简单有效的方式。他们用萤石或磷火作为光源,栽种发光和粮食植物,饲养照明的昆虫,为自己提供充足的光源和粮食。

    黑暗逐渐被点亮,世界开始有了色彩。

    虫鸣飞舞,兽跃禽扑,充满生机!

    尺树寸泓间,墨晓夜身着小皮衣隐在黑暗中,屏声静气,手握柔鞭耐心等待着……暖风送来泉水的新鲜清气,一只成年雪狐踱步在溪水边,寻找最佳的狩猎时机。

    比如这雪狐。它通体透白,生活在苍茫山深处,鲜少在这外围露面。为了这一只,墨晓夜已经找寻了半年。

    她跟踪它好几天了。

    你看它,耳朵竖立,随时保持着高度警惕。但今天,它显然运气不好,还未发现下风口潜伏已久的猎人。只差一步……它就踏进了陷阱!

    要想取得最完美的皮子,便不能在猎物身体和头部下手,只能攻击四肢。雪狐聪明且行动迅速,抓捕难度可想而知。眼看雪狐就是不进套,墨晓夜紧张得手心出了汗,心中默念:“再前面,再往前一点……”等待是如此磨人。

    终于,雪狐前肢踩了进去。绳索骤然往后收紧,表面的浮土跟着腾了一下。它受了惊,慌乱挣扎,前肢被缠在绳索上挣脱不得。第一次下套就能猎到难得的雪狐,墨晓夜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她兴奋得大喊一声,跃身而起,往坑洞跑去。

    雪狐剧烈挣扎,总算脱了绳子。摔在坑里,它痛的不轻,一个翻身蹿了出来,和墨晓夜冲了个面对面。墨晓夜抬鞭就挥;皮相不完美,也比跑了的好。

    “糟糕!一定是绳结没打好!”

    “小夜夜,我来也!”

    雪狐早吓破了胆,慌不择路中又被吴大牛下了药,注定难逃一劫。跑着跑着,它眼前的景色已经成了双影,躲避不及撞在树干上,踉跄两圈倒下了。

    “嘿嘿,这笨狐狸!……大牛哥,你看你壮得把狐狸都吓死了。”

    “要不是我,它还跑了咧……你这绳结可不过关啊。”吴大牛捶了捶自己壮实的胸膛,弯腰提起坑中散落的绳子,一眼就找出了缺陷。

    “那我可不管,反正它是我的。”

    “好好,是你的,快走吧,也差不多该回去了。”

    吴大牛扛着一个皮袋子,沉甸甸地托在背上。墨晓夜好奇,掀开一角往里瞅,全是圆润的剔透石头。她捞了颗出来,见其中金丝如发,好奇道:“大牛哥,你捡这些做什么?小石头最不值钱了,平白费了些力气,比那翠玉石头还不如。”

    “这颗颗圆润又好看,没准能卖呢,反正也就费把子劲,大不了丢菜园子砌墙。”吴大牛神神秘秘地道,“你不知道,城里人最稀罕新鲜玩意儿,特别是那些费工时的。就比如说吧,那翠玉石头不值钱,但是要雕好了也能卖些个银子,可惜我没那手艺。”

    “真的?”

    “当然了……前些日子,我去盛丽城,听说白家要修整花园,专找那种没有棱角的圆石头,要漂亮的。我去碰碰运气,听说品相好的,一颗就能卖一银呢。”

    “这么多!那你这一袋子还不得值几个金?”

    墨晓夜咋舌。几个金,普通人家好几年都衣食无忧了。

    吴大牛洋洋得意:“河边多着呢,都是流水涮的。等我确认了,到时候让大家都去捡。”

    暗夜族,五大神将世家是最顶级的势力,白家排名最前。世家的奢华令人不敢想像,要知道,常人拿这些宝石都是装点首饰配件什么的,他家居然拿来铺地……

    “那你娶媳妇儿的钱可就有了。”

    “我哪儿是着急媳妇儿了!”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家的方向走去。临到村口,墨晓夜又特别提醒道:“大牛哥,你答应我不能乱说的哦!否则我娘是不会允许我去成人礼的。”

    “放心吧。”

4夜都去不得() 
未满十六岁,孩子们需要学习各种基础知识,他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村头的路牌以内。尽管探险的念头总是蠢蠢欲动,也不会逾越界限半分。到十六岁,他们有一年半的时间可以跟随保卫队进山巡逻和打猎,增加生存的经验。

    这是为十八岁的成人礼做准备。

    族规,暗夜族年满十八,要独自前往夜都参加成人礼,然后在贝利学院进修。

    参加过成人礼的都被认为是英雄!不仅享受全境免税,自由通行的待遇,还能享受补贴,甚至进入世家。每一个暗夜都以进入夜都为荣,因为那是神的旨意。

    今年,村保卫队就多了一抹娇小的身影。正是墨晓夜。

    眼下她正扛着一头大雪狐,腰上还挂着两只飞鼠和数个透明的小药罐,缠在腰间的口袋隐隐露出几个红果。这些都是她这一次的收获。

    好奇的孩子们老早就等在了村口,每次保卫队归来的日子他们都是如此,乐此不疲。

    “哇,这是雪狐吗?夜姐姐好厉害啊!”

    有人忍不住伸手去摸:“雪狐听说速度很快呢!”

    墨晓夜点头笑着,尽量保证对每个打招呼的人都有回应:“你们快快长大,到时候,姐姐天天带你们去苍茫山打猎摘果子。”

    分到果子的孩子们心满意足地跟着大人回家了,空气中飘来阵阵饭食香味,忙碌了几天的保卫队员归心似箭。墨晓夜挺直身板四处张望,并没有看见自己的父亲,便觉得闷闷的,说不出的失落。

    一群小孩又议论开来:“听说夜姐姐要去夜都了。那里金银财宝数之不尽,亭台楼阁一座比一座高……”

    “夜姐姐也会留在夜都吧,那样的话,以后就没办法见到了?”

    “说不准,她那一言一行都比得千金小姐,村里谁有她家讲究?”

    “说得你好像看过千金小姐啥样似的,不害臊!”

    ……

    文明之始,是城市的兴起。洞穴、隧道之间偶有高大宽广的空间,去除钟乳石和石笋能容纳更多人居住,人多了便成了城市和集市。但这已经是千年前的工程,现在除了开矿,已经不允许再动土石一分。

    暗夜族因地制宜,建造房屋的材料各种各样,有用冰的,有用植物的,有居于地底的(当然,这只是相对暗夜族的地面而言)。但有钱人依旧倾向用土石和矿产搭建居所,将房屋打造得金灿灿的,点缀各种雕工精美的发光宝石。

    作为政治中心的夜都尤其。

    作为世界的中心,吸引暗夜族前往朝拜不只是族规指定,更多的是因那一抹神光!就像是黑暗中唯一出现的光明,引得人飞蛾扑火般聚集而去。

    这是暗夜世界唯一有光的城市。每天开市,神光出现,在夜都上空划出一道柔和的光柱,收市时又定时落下,是神依旧眷顾世人的象征!也是所有暗夜族人出行生活的时间准则。

    夜都,总能让人心怀憧憬。

    村里唯一一个去过夜都又回来的男人,叫崔二叔,名字不可追溯,只是大家都这么喊而已。他是一个手臂上趴着长长“蜈蚣”纹的中年男人,那是伤疤,也是他勇士的证明。每当提起夜都,他总说:“这里虽然偏远却不贫瘠,资源也多,何必去夜都折腾。”

    他显然是不想村里人去冒险的。

    但这和神的旨意相驳,村民们便觉得他这是见不得人好。自己去过了,就不准别人再去。人们私下没少议论,但碍于他体术高强,又时常接济众人,不敢在他面前弄舌。

    时间一长,崔二叔自己也能感觉到那种不信任的眼神,说话的时候就少了,人也更加沉默起来。

    崔二叔和墨家关系好。墨晓夜为了去夜都,没少和他及母亲吵架。现在,他跟在墨晓夜身后却不发一语,锐利的眼神如刀子般。

    墨晓夜思索再三,准备回头去打招呼,却只见到他的背影,隐隐听到一声叹息。

    事实上,很多人去了夜都之后,起先还能回个家书,慢慢就断了音讯。他总说那里去不得有危险……

    夜都一个繁华都市,有什么危险?

    或许是那些去的人都留下享福,早已不记得家人罢了。村民们说起成人礼还是前赴后继。在他们看来,危险和机遇并存,不经历磨难,怎会成为勇士。

    墨晓夜正是其中之一。

    最后,父亲墨磊以捕猎雪狐作为去参加成人礼的条件,才平息了母女俩长达一年的争吵。母亲罗兰最终答应,只要墨晓夜能独自抓住一只雪狐,便让她去。但崔二叔从此之后却再也没和她说过话了。

    墨晓夜得意地扛着狐狸进了家门,眉头皱了起来。她真的不太明白,为什么非要在湿漉漉的岩壁上爬行,直立行走不好吗?就像现在,母亲用脚钩在房梁上,细长的尾巴优雅地甩来甩去。

    “夜夜,你真的要去夜都吗?你二叔说那里没什么好的,人无非就是吃饭睡觉过日子……”

    “好啦,我不过是按族规,又不是只我一个人这样。”

    和母亲讲道理的结果总是她无休止的嘱咐,她突然失了兴趣,将那狐狸随手往地上一丢,有些不耐烦。但还是脱下罩在外面的皮甲,在门口掸了灰净了手,才穿着常鞋进了屋。她小时候也常为这繁复的规矩不满,久而久之也就习惯。

    家中一尘不染,与不起眼的小习惯息息相关。

    “兰儿,别担心。”

    父亲墨磊是村卫队长。他外着子鼠皮袄,腰间挂着一柄接近透明弯刀,脚和小腿都仔细用防虫的戒草缠了,身上挂着各种战力品:剑齿虎犬牙匕首,牛尾骨链,战枭的削骨爪……这些是战利品,更显示出一个优秀猎人的实力。

    他低头查看那雪狐的情况,露出满意的笑。他的女儿,是随他的,他感到自豪。

    “那些贵族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女儿不过看起来独特一点,便让人当做笑柄……”

    #####………………………

    这是从一个蒙昧世界反推超级科技的文。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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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穷酸相() 
暗夜族重武轻文,以力量为美。额头是运用感知的部位,越宽,感知越好;耳朵听声辩位,耳朵越长,证明能接受的声波越多;四肢粗壮有力,即便在岩壁上跳跃爬行也行动自如……

    墨晓夜和常人不同,额头不够饱满,鼻梁也低了些,身材更是纤细,常常被当做异类。小时候,墨磊去盛丽城卖猎物,她喜欢跟着去。墨磊想着女儿总有去大城市的一天,便也不阻止她见世面。

    墨磊总能打到稀罕猎物,收山货的掌柜便习惯性多留意他几眼。有一次,正好被掌柜的遇到,也看到了墨晓夜:“哎呀,这是谁家女儿,生得好一副穷酸相!”

    那天回来,墨磊背上就多了好几个鞋印子,手肘上的皮甲也磨了。罗兰装作没看到,后来打听到这话,还是同去的村里人学给她听的。

    打那之后,墨晓夜便不再闹着去城里了,而是天天往训练场上凑。

    小孩子的心思最易转变,时间一久便会忘了。罗兰见她没哭没闹,吃饭玩耍都没有问题,也就没放到心上。直到墨晓夜去年提出要去夜都,罗兰才忆起这件事来,恍然大悟:敢情当初的事情都被这丫头埋在心里呢!

    罗兰好说歹说都拦不住,便用了苛刻的条件想要阻拦。所谓的条件哪拦得住起了十几年心思的墨晓夜。这不,今天硬是给她扛回一头雪狐来,半点皮子都没破。眼见自己的阻拦失败,只好向丈夫求助。

    墨磊冲她点了点头,才对墨晓夜说:“晓夜,你跟我来。”

    墨磊很矛盾,既希望女儿过安稳的生活,又希望她去夜都的,去完成自己当年未尽的梦想。他恍惚又回到了当年自己和父亲争论的时候。当年,父亲也是这样担忧,坚决不允许他去夜都,直到后来的兽潮……也许正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样的心思,本来劝说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女儿,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就走。”

    “其实你也可以不去,没有人说必须要去夜都才能过一辈子。”墨磊认真道,“踏上这条路,生死自负!家里能给你的支持始终有限得很。”

    暗夜世界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相隔甚远,其中不知穿越多少曲折的隧道和岩窟,地理环境复杂。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不缺野兽和毒虫,甚至还能遇到居心叵测的流浪者,一个从未涉世的孩子很难应付。所以,有一部分人会放弃去参加成人礼,就在家乡安顿一生。反正神在心里,去不去朝圣都在,保命更重要些……

    有这种想法的人被世家唾弃,成人礼不到夜都,终身不能再入夜都。没经过神光赐福的人,算不得真正的暗夜族,绝不允许去玷污夜都这般的神圣地域!

    神权之下,阶级划分明确,世家、平民、奴隶,唯独奴隶没有自由,暗夜世界的次序油然而生。

    墨晓夜进夜都的执念已经入了魔,立即从板凳上跳了起来:“我都能独自猎雪狐了,我可以的!我不想在这个小山村庸庸碌碌!说穿了,你们就是不想我去。”

    “这急脾气好好改改,不然,光得罪人!”墨磊无奈地摇头,劝自己说,“脾气暴躁点好,免得太软了出去受欺负。”

    也不知墨磊是如何劝的,总之,罗兰最终同意了丈夫的建议,让涉世未深的女儿独自出门历练。她终究还是放不下心,临到出门时又唠叨了起来:“哎,你从小都没离开过家这么远,现在居然要去那么远。”说着,竟抹起泪来。

    墨晓夜就知道她又要说到那些从未见过的怪事,如此云云,又能耽搁一整天。她赶紧后退一步,拿了张厚实的米草饼子叼在嘴里,从罗兰身边闪了出去。

    “老妈,放心放心,等你家姑娘我载誉归来,哇哈哈哈……”

    去夜都,必须去盛丽城里报到取得玉牌,并沿路在每个城取得通关印,才能获得进去的资格。

    渐渐出了易稻村的光照范围,只剩下构树上朦胧的亮光。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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