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的时候,他去了趟学校。拨了电话给文丽,约她在校门口见面,原本他的手机里就存有她的号码。文丽出来的很快,小跑步而来,短发飘扬起,有些盖住了眼睛,到了面前她轻喘着气,却掩不住眼底的兴奋,“聂云枫,你找我啊?”
她已经有一个月又十天没见过他了,似乎没了洛夏,他们就再无交集了一般。然而,她的兴奋止于对上聂云枫冰冷的视线那刻,笑容凝在脸上,心往下沉。
聂云枫拿视线刀锋刮过文丽的脸,忽然俯下身到她面前,勾出邪冷的笑,出口的声音却寒彻:“文丽,你好样的,算计夏天?嗯?”
文丽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以为一个多月过去了,以洛夏的脾气当时不说,这件事的真相就会永埋地下。所以她根本就没想过聂云枫会是来找她麻烦的,现在不用说,他已经知道了全部的事实,洛夏终究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确实是黄毛那般人先找上自己的,自从那次去聂云枫家遭了冷遇后,她就对洛夏特别反感,不想看她那副假惺惺的样子。突然有一天,学校里的小混混突然把她给堵在回家的路上,黄毛就是其中之一,他问有关洛夏的事。那一次若不是她以引诱洛夏出来为饵,可能自己就被那帮人给糟蹋了。
不管是逼于无奈,还是积存在心的愤怒达到了顶点,她最终把灵魂卖给了撒旦。那天的后续她没有看到,也不敢躲在旁边,怕黄毛那帮人没有人性,真的连她都侮辱。过了两天不见洛夏来上课,她才壮着胆子去找黄毛问情况,却被黄毛狠狠甩了个巴掌。之后打听到,原来洛夏进了医院,腹部中刀!并不知道有没有被侮辱了身子,但从黄毛那恼羞成怒的样子来看多半是没有。
不知道是愤恨多一些,还是心慌多一些,甚至还有一部分情绪是松一口气吧。跟洛夏同桌了好多年,她们一直都是最好的死党,不管最初接近她是别有用心还是存了巴结的意味,但到底也是付出了真感情在。如果聂云枫没有出现的话,那么可能会就这么勉强着与洛夏做永远的好姐妹吧。
可是,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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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的黑暗,往往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发挥的淋漓尽致,这就是人性本恶。
第26章 洪爷()
文丽用几乎痴迷的目光,紧紧锁住眼前近在咫尺的那张好看到极致的脸,不管那眼神多么冰冷,但眼内却只有她一个人的倒影,没有别人。这是第一次,聂云枫完完全全正视自己,而她求的就是这。
其实她比洛夏还要早见过聂云枫,开学军训的那次并不是她第一次见到他。那年暑假有一次与洛夏约了去逛街,她总是先到的那个,站在约定的地点,忽然后面有人拽她脖子上的链子,那是去年过生日时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玉坠子。她拼命护住,立即感觉到头皮一痛,那个坏人竟然揪她头发,就在她快撒手之际,那人忽然就松了手。
回头一看,原来他被一个年轻少年一拳打在了地上,那个少年就是聂云枫。当时他打跑坏人后就转身离开了,而她愣在当场也没反应过来。所以当在学校再见他时,没有形容词来描述她心内的欣喜。但很快就发现这个少年的目光是停留在洛夏身上,每一次他站在小树林边看洛夏,而她则坐在教室里偷偷看他。
与聂云枫真正走近是为了帮他与洛夏传递纸条,上面的每一句话她都悄悄地坐在洛夏旁边偷看到了,回家后就拿本子记下来。明知道自己只是他们之间的桥梁,可是因为能够获得他的一个眼神,一个笑容,她都甘之如饴去做。放假后,纸条没有再传递,他时常会约自己出去,打听的是有关洛夏的事,说的是洛夏这个人,哪怕是小吃街上从头吃到尾,他眼中闪翼的光也是为了洛夏。
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先认识聂云枫,也是自己先在学校注意到他,更是先喜欢上他,为什么最后所有的一切都还是给了洛夏?她不就是有一个好的家世,好的相貌吗?如果除去那些华丽的外衣,不过与她一样平凡。
可能老天听到了她的祈祷,真的收回了对洛夏的赐予,她被赶出了洛家。看着她在学校受人排挤,心里就不由觉得高兴,曾经高高在上的公主,如今也不过是个落魄女。然而高兴没多久,就听到她说现在与聂云枫住在一起,她不信,那天放学后有意缠着洛夏去了他家。房子虽然简陋,但收拾得很干净,就像是爱的小屋,而洛夏完全以主人姿态自居。
原来洛夏即便不是公主,还是被聂云枫那么宠爱着,喜欢着。就像此刻,他来为洛夏伸张正义吗?还是来报复自己?
“聂云枫,为什么你的眼里从来都只看得到洛夏,却看不见我?”从第一次街头相遇起,你都不曾真正像现在这般正视过我。文丽在心中默默添了一句,此时她的眼神凄然,泪眼欲滴。
聂云枫眸光流转,立即看出这个女孩眼中对自己的情意,难道是。。。。。。立即一阵心痛袭来,洛夏所受的罪都是因为他?是他太大意没有留意到文丽的情绪变化,更粗心到居然让这种情绪蔓延引祸到洛夏身上。脑中浮现那天巷子里洛夏浑身是血气息微弱的样子,双眼立即射出寒光,伸手就扣住了文丽的下巴,用力捏紧,冷酷地回:“你配吗?”
随后狠狠往旁边一甩,文丽直接被甩到了地上,跌坐在地。
今天她要不是女人,而且还是个学生,他绝对会把她打到残废,就是如此也不足以让她抵偿洛夏所受的罪。
文丽抬起头绝望地看他:“难道你就从来没有在意过我?”
聂云枫的回应是怜悯的眼神,这样的人根本不配他多费口舌。转过身,只留冷漠的背影,和丢下一句萧冷的话:“秦文丽,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也警告你,从此以后离洛夏远一点,否则,后果不会是你想知道的。”
这件事的发生,最大责任在于自己,然而洛夏在学校依旧存着潜在的危险,看来等她伤好后回校,每天必须得抽出时间来接送。他绝不容许再有一次这种事情发生!
校门口的角落,文丽还坐在地上,凝看那抹身影在视线里消失。森冷的语气中透着股她不懂的气息,即便是发现他居然知道自己全名,也不再觉得欣喜,反而周身全是寒意。从来都觉的聂云枫温润如玉,却发现他似乎。。。。。。有着另外一面,这个不为人知的一面,令她觉得害怕。
没过几天,秦文丽就转学了,彻底从这所学校消失,而这时洛夏还在家中养伤,自那以后,她再也没见过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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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被洛夏撞见后,聂云枫停了一段时间打拳,但一个礼拜后接到管事的电话,他还是去了。这次去跟管事也谈好,每周会过来打两到三次,每次也最多接两场拳。
他会再三确定,洛夏是真的睡着了才会离开,离开的时间不会太长,通常若第一场遇到难缠的对手,拖了一段时间,就不会再打第二场了。相比以前,可能来钱少了,但幸而洛夏不用住院,省去了一部分医药费,也不用再像那时般拼命了。
却也因为如此,他的名声似乎在黑市拳场传扬开来,无论是拳手还是观众,都知道有个叫聂云枫的小伙子,功夫超凡,基本难逢敌手。
于是,就有了他与洪爷的第一次相见。
聂云枫被管事领着走进办公室,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嘴角挂着笑,眼中却暗藏狠厉光芒的男人,坐在老板椅内打量他。他并不知对方意欲作何,刚才管事只说带他见个人,却一眼就看出这人身份不凡。而办公室内还站着十多个壮年男人,一看就是保镖或打手性质的。身旁的管事恭敬地唤了声“洪爷”。
顿时心中一凛,若在以前,他还没接触黑市拳,可能不晓得洪爷是何方人物,可如今打了这么久的拳,自然是听说过“洪爷”这个称号了。
洪爷叫洪景天,据说纵横柔城黑市已经二十多年,地位一直无人可撼动。旗下经营着许多家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更在夜总会的地下室内开着一个黑市拳击赌局。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
那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你可以不叼警察,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这是柔城黑市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存在着这么一个地下的阴暗世界。
就在聂云枫心里暗自计量着时,洪景天也在审视着眼前这个看起来还有些稚嫩的年轻人。简单的白色t恤,洗白了的牛仔裤,甚至膝盖处还有着破洞。但这些都无损他的气质,看似平和的气息中多了一种沉敛的倨傲,初步估计,这个年轻人不会超过二十岁。
注意他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以说在场子里聂云枫三个字算声名赫赫,据说是屡战屡胜,从没有过败绩。洪景天朝站在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立即那群人招呼也没打就朝聂云枫攻去。
突如其来的变化,聂云枫微有讶异,但却面无惧色。嘴角牵起一个细小的弧度,在拳快到跟前时,干净利落的还击,就像他每一场的打拳,面对强敌,从容不迫。其实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对手,首先得自己有信心,用气场先震住对方。
而不能因为人多势众,自个先心虚,这样的话就不用打了,气势上已经先输了一半。只打过几招,就发觉这批人虽然要比外头的混混强了许多,但也不是都手底下练过,所以他出招有收有放,挥洒自如。很快,十来个人都躺在了地上。
“啪——啪——啪”掌声传来,洪景天满意地鼓掌。很显然,眼前这个年轻人出拳的架势是练家子,只是那利落的身形,却让他想起一个人来。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停顿了一下,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聂云枫漠然不语,他只想迅速离开,虽然年轻,却也知道洪爷不是他可以得罪的起的人。
管事脸色一变,刚想开口喝斥,却被洪景天横了一眼,立即闭了嘴。他倒是很欣赏这个年轻人的性格,“你在这里打拳,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们混黑的,对这种身手很好的人,可谓求才若渴。
他识人无数,从这年轻人的神色里,可看出他与那向君帆没有任何关系,否则他的眼中不会一点波动都没有。
一打五万块钱被扔在了桌上,滑倒聂云枫站的位置,他迟疑了几秒,走上前,拿过那钱在手里掂了掂,垂了目光轻唤:“洪爷!”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机会,天秤上的砝码太过悬殊了,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有他一直渴求的强者权利。这个世界是强权的世界,洪景天丢给他一个机遇,他必须要牢牢抓住,打拳不可能是一辈子的事,而且风险也大。跟着洪爷,只要他肯拼,总有出头之日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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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手,肆无忌惮向你张开,根本无法逃离。
第27章 我喜欢你()
洪景天大笑出声,果然他没看错,年轻人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聂云枫有前途。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喜欢他的深沉,还有那眼底的阴狠。
往往有一种人,明明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却仍口口声声讲着正义,秉持着傲骨不肯低头,这种人就是社会的掩埋品,就像。。。。。。
洪景天闪去脑中的思绪,欣赏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在黑市混了这么多年,他的身边很需要一个这样身手不错,背景又不复杂的人。在找上聂云枫之前,他的抽屉里已经放了一打有关他的调查报告,这是他处事的原则。知己知彼,才能在这个圈子里生存。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年纪大了后,就会越来越觉得害怕,没了年轻时候的孤勇。所以希望身边有个可以信任又有能力的人,聂云枫正合他心意,只要加以培养,将来必成大器,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别叫我洪爷,叫天哥!”洪景天爽朗地笑道,他的身边除去一直跟着他打天下的元老是喊自己天哥的,其他人都唤洪爷。
聂云枫没有任由犹豫,低了眉眼唤:“天哥。”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此道上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洪景天的身边出现了个冷峻的年轻人,身手非常好。而聂云枫自然也不用再做拳手,甚至白天饭店的工作也辞掉了,只需跟在洪爷的身旁保护,必要的时候帮他解决某些难题。
像洪爷这种混黑的老大,定然不止一家黑市拳场,他还有很多场子需要照理,而人流复杂之地总免不了是非,甚至会有别的势力过来闹事。这种时候,就是聂云枫出场的时机,起初没人看得起这个穷小子,渐渐“枫哥”名头响了后,不说闻风丧胆,但也没人敢再轻视他。因为只要他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可是聂云枫这个人却向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结交,这也是洪景天看重他的主要原因。他要的不是一个会超越自己的人,而是一个对他忠心的下属,这一点聂云枫做得很好。
这些都是后话,时间回到聂云枫跟洪爷的那天,他从夜场里出来回到家时,心情异常兴奋。认识洪景天,对他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机遇,以后还可以不用再让夏天为自担忧了。他知道夏天嘴上不说,可眼底的忧虑越来越浓。
轻轻掀开帘子,走到洛夏床边,与他走前的睡姿一样,完全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长舒了口气,目光定在她微皱的眉宇,就连在睡梦中,她都是忧伤的。
俯下身蹲在床前,离她距离更近一些。发现她原本白皙的脸似乎被晒黑了些,蹙起双眉,微觉奇怪,是最近这阵子白天在家晒多了太阳的缘故吗?再仔细看,发觉她的眼底也有浅浅的阴影,很是心疼。知道那件事过后,她的睡眠一直都不太好。
不知为什么,以往每次浮躁的心,在见到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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