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暮一点消息都没有。
又聊了几句,沈迟就回了自己的套房。
女翻译和矿主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恭喜恭喜,矿主,又多了一笔进账。”
“这沈总居然没有讨价还价。”
“不都说他老奸巨猾吗?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女翻译也疑惑道。
“他好像急着想要签下这个项目。”
“矿主,也许人家想家里的老婆了。”
“哈哈哈,就你嘴贫。”
“不过,恭喜矿主,和沈氏集团合作,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干杯。”
女翻译端起酒杯,和矿主碰了一下,两人愉快地坐在花架下喝酒、聊天
第277章 五年后,取走钻石()
沈迟知道,自己的这个项目签的毫无优势,可他,不能再在南非呆下去了。
明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他会立即启程回c市。
损失几千万甚至上亿,都比不上许朝暮来的重要。
但他知道,明天晚上的交钱手续才是真正的鬼门关,这也是他最担心的地方。
这个地方向来以混乱著称,如果有人得知消息,提前埋伏,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五千万的现金加银行卡,谁能不眼红。
沈迟一回套房,就紧密联系了南非的下属,让他们做好充足的准备。虽然计划提前了,但在国内,他们早已周密安排过。
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和所有的人联系上后,沈迟想起一件事。
来南非前,他就打算挑一颗钻石回去的。
钻石不在大,但一定要美,因为,许朝暮是他这一生最美的遇见。
爱情,不早不晚,朝朝暮暮,点点滴滴。
他去了当地的赛德宫,那里曾经是一个小公主居住的地方,她喜欢各种各样的奇异珍玩。因为她是国王唯一的孩子,国王便搜罗了全世界的奇珍异宝给她。
但后来,小公主爱上了自己身边身份卑微的骑士,所有人都不同意,包括最爱她的父亲。
小公主就和骑士私奔了,逃到半路,却被国王给抓了回去。
在小公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国王杀死了骑士。
两年后,小公主才知道,自己最爱的人早已死了。
那一天,风霜肃杀,万物寂寥。小公主踩着金丝的红地毯,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刺穿了心脏。
她爬到心爱的男子坟墓前,抱着墓碑,笑容凄凉而惨绝。
鲜血顺着她的衣服一滴一滴往下流,听说,那一年,飘着霜雪的冬天,忽然开出了艳丽的红桃花。
漫山遍野,到处都是红色。
而流在地上的血珠,就化作了一颗又一颗的红钻石。
而赛德宫里,就陈列了一颗最美的红钻石。
沈迟是不信这些传说的,他是奔着血钻去的。
果然,在赛德宫,他看到了那颗红钻石。
十九世纪的宫廷侍女铜灯旁,钻石静静地展示着它的柔美和温婉。宛若一个恬静的女子,笑靥如花。
他一眼就相中了这颗钻石,但价格,不菲。
一颗钻石的价格,几乎抵一座钻石矿的价格。
他没有什么犹豫的,眼缘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就好像他看中许朝暮一样,她没有什么好,甚至是不完美的,但却是他的唯一。
这颗钻石要送给她,那处钻石矿也是要送给她的。
顺便,他会连自己也打包给她。
但,他没有足够可以周转的资金,他只能跟赛德宫的主人商量,留着这颗钻石,下一次,他会过来取走。
还好,沈迟这人虽然平日里沉默寡言,可一旦遇到谈判这种事,谁都不是他的对手。
赛德宫的主人同意了,并将展柜上的钻石给取了下来。
“沈先生,我会给你留着,但期限是五年,第五年的冬天,你要是不来取走,这颗钻石就永远不会属于你了。”
“好。”他答应了。
何须五年,等他回国后,他就会带着许朝暮过来一起取走。
赛德宫的主人将这颗血钻收进了一只密封的锦盒里,并塞进了镶满钻石的红木柜子。
沈迟这才发现,这柜子里有很多这样的锦盒。
“沈先生,您在盒子上留点记号。”
沈迟接过羽毛笔,想了想,就写了一句“许你一生,朝朝暮暮”,下面,是他和她的名字。
沈迟,许朝暮。
“五年后,这笔的字迹就没有了。”赛德宫的主人像是看惯了是是非非,淡淡道,“没有字迹的锦盒,就没有了主人,我会重新将他们放在展柜,等待别人来买走。”
“我一定会来取走。”沈迟嗓音低沉,目光深邃。
“很多人说过这样的话,东西是你们的,取不取,不用说给我听。”
沈迟知道,肯定很多人说过这样的话,不然,这里也不会有这么多的锦盒。
赛德宫的主人将红木柜子锁上,这才不急不缓往自己的宫殿走去。
他也没有跟沈迟说什么话,他是真得好似看惯了大是大非,十分淡然。
沈迟在赛德宫走了一遍,这才离开。
他想,过一段时间,来取钻石的时候,顺便问问许朝暮有没有其他喜欢的东西。
虽然他知道她品位低俗,连琉璃和玻璃都不分,但她肯定会喜欢这里的。
……
第二天的夜晚很快就来了,沈迟这一整天都在打电话部署安排。
从取钱到运输,再到签约地点,他都派了人严格把守。
夜晚,七点。
沈氏集团的运钞车在夜色下缓缓前行……
沈迟知道矿主在打的什么鬼主意,所谓现金,不过是他的惯用伎俩。
如果他没有猜错,这个矿主会自己出动人手来抢钱,造成现金被劫持的假象,从而收获更多的钱。
这一切,沈迟早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并没有万无一失的胜算。
毕竟,这是在南非的地盘上,而不是在c市。
夜色下,几辆车子排成一排,往前开去。
沈迟的车在中间,他的手里有一张三亿元的银行卡。
当然,他的座位下,还有一把上了子弹的枪。
车子开了半个小时,四周没有任何动静。但沈氏集团的所有人,神经都在紧绷着。
车子开过一座庄园,庄园过后,就是一片荒芜的田野。
再往前,是一处小沙漠。
沿着沙漠边缘道路一直走,沈迟鹰隼般的眸子紧紧盯着前方,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
月色下,花花草草都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这块地方,显得格外苍凉。
眼看着就快要到达约定的地方时,忽然,一声枪响,“砰”的一声,最前面的一辆车爆胎了!
轮胎一爆,车子迅速地在原地打了一个转,“哧”的一声停下!
第二辆车赶忙刹车,紧接着,几辆车子同时刹车!
沈迟黑曜石一般的眸子顿时眯起,瞳孔紧缩,薄唇轻抿,脸部线条僵硬。
他顿时提高了所有的警惕,手摸到座位上的枪支
第278章 许朝暮,滚()
“沈总,车子爆胎,开不出去了。”前面的人给沈迟打电话。
“做到保险箱万无一失,准备飙车!”沈迟冷声道。
他的话刚刚说完,忽然,从小路上就开来几辆黑色越野车,将沈氏的车全部包围。
这些黑色的车子越逼越近,就好像是一个个庞然大物,等着蚕食自己的猎物。
剑拔弩张之际,沈迟看了一眼车窗外,这些都是南非人。
正在僵持,也不知道是谁又开了一枪,“砰”的一声,枪响,鸟雀惊!
一时间,这些南非人好像听到了密令似的,整齐划一地打开车门,冲了出来。
“把钱都抢走!”
有一个高个子的南非人用南非话喊了一声。
沈迟听懂了,他立马握紧手枪,打开车窗,往车窗外放出了他们的第一枪!
沈迟的枪声一响,沈氏的其他人也听懂了号令,坐在后排的保镖立马开枪。
那群南非人像疯了似的,纷纷往前跑,边跑边开枪,就跟不要命似的。
他们思路很简单,就是先打爆沈氏所有车的车胎,再打碎车玻璃,然后抢钱!
沈迟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他给后面一辆车的司机打电话:“所有运钞的车准备掉头!”
“是,沈总。”
趁着轮胎还没有被打爆,几辆运钞车迅速掉头,对准人群横冲直撞!
那群南非人也怕死,见车子来了,赶紧躲,但谁也没有放弃抢钱。
他们捂着头,一哄而散,纷纷躲开。躲开后,又从后面开始开枪!
“砰砰砰”,沙漠地的上空充满了枪响!
一声,两声,三声……
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
“沈总,我们怎么办,车子爆胎了!”
“准备下车!”
话音刚落,一记子弹射来,“哐”,车玻璃被打碎,碎出一个大窟窿!
沈迟侧身躲过子弹,打开车门,迅速跳下车!
司机也跟着下了车,就在他们跳下车的时候,枪林弹雨,一发又一发的子弹射来!
沈迟和这些保镖也不是吃素的,他们一边借着车子做掩护,一边开枪!
“砰砰砰”,几声枪响,沈迟他们总算不再处于被动的局面。
不少南非人跟着运钞车往前冲了,忽略了沈迟这辆车。
多数人见在沈迟这儿讨不着好处,也跟着前面的运钞车追去!
“过来接应!”沈迟眸色一暗,给潜伏在其他地方的属下打电话。
“是,沈总。”
沈迟刚刚打完电话,就一边开枪一边往前走。
夜色下,他整个人都显得格外冷峻。
一身黑色衣,衬托得他更像是暗夜里的修罗王,他眸色猩红,瞳孔紧缩,不留一点情面!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车开到了沈迟的跟前。
车门打开,沈迟赶紧收起枪,跳上车子!
但,就在他跳上车子的那一刹,“砰”的一声,混乱中,一记子弹射来。
沈迟猝不及防,子弹擦着他的手臂飞过!
疼痛感顿时袭来,他咬紧牙关,关上车门。
“开车!”嗓音低沉而有力!
“是,沈总。您的手……”
“没事,开车,别回头,一直往前开!我倒要看看zuma那只老狐狸玩什么花招!”
“沈总,一切都在您的预料之中。”
“趁着他们还不知道那些都是假钞,迅速开去签约的地方!”
“行!”
黑色的汽车犹如一支离弦的箭,往前冲去……
沈迟捂着手臂,低头一看,鲜血已经染透了他的墨色衬衫。
倒吸一口凉气,他自己替自己处理伤口。
“沈总,要不要紧?后备箱里有药。”
“哪来那么多废话?!给我开车!”沈迟沉着嗓子喝道!
“好,好。”
车子继续往前开,很快就离开了那片混乱的地方。
沈迟倚在后座上,因为手臂的疼痛,他闭上眼,眉心紧皱。
这个时候,他唯一想到的一个人,还是许朝暮。
她的笑脸成了他最大的慰藉,就算是为了她,他也要好好活下去。
他答应了她,等他从南非回来,就带她出去玩。她想去哪,他就会带她去哪。
闭上眼睛,耳畔似乎传来她那好听的声音。
“四哥,你看这娃娃可不可爱?”
“幼稚,拿开。”
“就不,来,四哥,让她亲你一口!”
“许朝暮,滚!”
“滚吗?”许朝暮抱着那只丑娃娃自言自语,“滚不滚?四哥,娃娃说她不滚,她就要亲你。”
“烦人。”他冷睨了她一眼,自己走开了。
没想到许朝暮笑得前俯后仰,拎着娃娃的两条腿直嘚瑟:“娃娃,四哥他自己滚了。”
那时候的他总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当然,就算是现在,他也拿她没有办法。
沈迟倚在座椅上,嘴角边慢慢勾起一抹温柔的笑意。
许朝暮,她的名字是他一生的魔咒。
“暮暮……”
柔声唤着她的名字,就连所有的疼痛,都在这一刹烟消云散。
车子很快就开到了约定好的地方,一处小花园。
花园外寂静空旷,没有人,只有几盏灯还亮着。风中,挂灯摆来摆去,灯光昏暗而阴冷。
花园里也没有什么花,多数是仙人掌之类的东西,并不怎么好看。
司机将车稳稳当当停好,对沈迟做了个一切顺利的手势:“沈总,看来是没事了。”
“嗯。”沈迟眉头舒展,脸部的线条这才柔和了许多。
他慢步走到花园的中间,定住脚步,看着头顶上的挂灯。
挂灯有些年岁了,上面的镀银早就掉光,里面的铜也生了斑驳的锈迹。
“沈总,您还是处理一下伤口,别感染了。”司机这才从后备箱里拿出药来。
把药箱放在一张落满灰尘的桌子上,他嫌弃地拍拍手:“这老狐狸选的什么鬼地方。”
拿出药瓶和碘酒,司机开始替沈迟处理伤口。
沈迟伸出臂弯,皱着眉头,一声不吭。
不过是一会儿的功夫,衣服和伤口就已经黏在了一起,司机在撕扯开的时候,看着都疼。
但沈迟硬是没有说一句话。
“沈总,您不疼吗?我看着都疼。”
“疼什么,等过了今晚,就可以回c市了。”
司机不懂,回c市就有那么值得高兴的?不过想想也是,这个项目拿到手,沈策先恐怕就会将沈氏集团的大权真正交到沈迟手里了
第279章 兵不厌诈()
等到伤口全部处理好,这时,一辆低调的黑色保时捷缓缓开进小花园。
沈迟系上衬衫扣子,又穿好自己的风衣外套。
迈开步子往保时捷走去,他的脸上挂着冷笑。
黑夜中的沈迟就像是一尊冷漠的雕塑,浑身上下都散发出冰凌般的冷意。
保时捷的司机是沈氏的人,他跳下车,对沈迟点点头:“没有任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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