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敢不孝敬皇后一份儿?反正不管人家是不是用得上,青筝得多准备出来一套就对了。
对于青筝的上道儿,王妃是很满意的,留下自己那一份儿,叫人把青筝给小王爷准备的那一份送去小王爷的院子。
青筝没有多停留,送了东西给王妃请了个安,就告辞出来。
铺子刚接手,还得整理装修呢!
两层的铺子,二楼青筝直接就做成了体验馆。洗澡是不可能了,现场洗个头发,做个脸啥的,还是可以的。两百多平的地方,隔开五个小包间,有足够的私密性。
楼下大厅也不是老式的街上随处可见的柜台,而是一步一景的做成景观,把商品合理的摆放在各处,既不破坏整体的美感,还能为整体装修增色。
这可不全是青筝的功劳,她只是提出来设想,具体的都是装修的工匠完善的。不得不说,古代真是有能工巧匠,不过二十天的时间,就把店铺给装修好了。再配上各种纱帘珠帘,整个铺子,一进来,就美轮美奂的。
趁着这个时间,青筝给新招了二十个女店员做培训,最起码得让她们了解各种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啊。重点是每个人必须得会给客人做保养,手法必须要好。
人也不是在伢行随便买的,可是千挑万选过的,都是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小姑娘,长相至少在清秀以上,口齿伶俐,还要心灵手巧。手不能粗,这样给人做脸部保养的时候,才不划脸啊。
人呢,都是伢行原本培训好了准备卖去各大府里当丫鬟的。素质相当高。其中有些想进贵人府人搏个出身,飞上枝头做凤凰的,青筝当然不会收。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儿,青筝也不会矫情的做什么人人平等的无力偿试,她现阶段能做的,就是不虐待跟着她混的。就不错了。
二十天之后,胭脂坊开业。
第13章 状元不如狗(13)()
门口四个大字,男宾止步,就足够调起人们的好奇心了,等从开着的门外,透过屏风,隐约能窥见里面风景的一二,就更是把人的味口调得足足的。
等到有那大胆的女子真的踏进店里参观,然后两手空空的出来,围观的人们也就知道了店里商品那另人咋舌的价格,光听那一小瓶据说跟薰香差不多,能让人身上带香味的叫香水儿的东西,还没有拳头大的瓶子,就要十两金子。其它的,都是这个定价水平,就把绝大多数的人吓退,连进门都不敢了。
据说,最贵的一套保养品,能让人返老还童,年轻十岁,还能到二楼享受专人的服待,有专人给洗脸,按|摩。只是那价格,更是吓人,足足要一千两黄金。
就是仙丹,也不用这么贵重吧?
这价格一出来,倒是没人骂,敢这么干的,肯定是有背景的,不说别的,就这铺子的位置,就不是一般人家能拿到的。有那知情的,也知道这铺子是靖安王府的产业的。整个大顺朝谁不知道,皇上那是高高在上,除了皇上,最不能惹的人就是靖安王爷了。皇子们见了这位亲叔叔,都还得捧着敬着呢。
骂是不敢,但是能远离呀。那些个以黄金计价的东西,平常百姓连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离他们的生活实在太远了。
事实上,这个价格,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家,是买不起的。
青筝也从来没想过做大众市场,物以稀为贵嘛。她的货源可也是用一点少一点的。没道理大甩卖呀。
开张第一天,胭脂坊就在京城里出了名儿。
就这个阵式,想不出名儿都难。
头一天,好多人都在观望,想看看什么人会这么大头,去买那些东西。不过,让他们失望了,一整天,没有一个客人上门的。
店员们一个个的,神情不安,都挺着急。这要是店里没生意,关门了,她们还上哪去找这么好的工作去?每天打扮的美美的,又不累,工作环境还好。工钱跟大家族里的大丫头都差不多了。上哪里找这好事儿去。
被青筝选出来做掌柜的叫秀卿的姑娘更是急得在店里来回的转圈儿。
青筝在二楼的大厅里悠闲的看书,喝茶,一点儿不着急。
有啥好急的,她这就是无本的买卖,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要真是每日里贵客盈门,才奇怪呢!
她是不着急,架不住有人帮她着急啊。
胭脂坊一开,价格一出来,靖安王妃就知道,之前自己拿了青筝多么大的好处。原本以为清河坊的铺子已经是很大的赏赐了,这么看来,完全是不够了。
听说了胭脂坊开业头一天,一样儿东西都没卖出去。第二天,王妃就打发梅雪跟菊晴两个,带着一万两银票,到胭脂坊里定了一套最贵的保养品回来。
之后,在贵族女眷之间的一次聚会当中,在贵夫人们问起她是怎么保养才越来越年轻的时候,给胭脂坊宣传了一下。
靖安王妃的金字招牌还是很好用的,加上她推荐得实在是卖力,别人还以为是靖安王府的产业,她在为自家的店铺吆喝。那这,靖安王府的面子,必须得给呀!
很快,各大府邸就都派了人来胭脂坊买化妆品,其中十两黄金一瓶的香水儿是最畅销的。
万两白银对于顶级大家族来说,并不是不能承受之重,真的敢明目张胆用的,还真不太多。都是些老王妃啊,长公主啊,那些没有什么实权,但是身份贵重,家财丰厚的人物,才能什么都不用顾忌。
但是千两银子,百两银子这些,就实在很平常了,大部分的贵族夫人小姐都用得起。既追赶了时髦,不被顶级的圈子淘汰,又不会花费太多。多好。
于是,短时间内,胭脂坊便生意兴隆了。
说日进斗金,那都是说轻了。
靖王妃的这份人情,青筝是欠的大发了。
不过也好,给了青筝一个还她人情的机会。
“王妃,您的恩情,青筝无以为报。我这里有份雪梨银耳羹的方子,润肺止咳的效果很好。之前没有拿出来,是心里有顾忌,怕您以为我刻意攀附。如今,也顾不得了,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回报您的恩情,就把这个方子献出来,但凡能缓解一点儿小王爷的咳症,也当是民女的一点点心意了吧!”青筝把方子献给王妃。
“没想到,任娘子对药膳还有研究?”王妃接过来,笑容不减。
“哪里是对药膳有研究啊,都是生活所迫,来京的路上,因为没有盘缠,一路上靠着做短工过来的。路过赢川的时候,在一个老大夫家里帮着照顾了一个月的病人,跟老大夫偷师学来的。就会这么几个。”青筝说的,打短工的事儿是真的,原主也确实在医馆里做过工,这些都是禁得住查的。
“哎也是个可怜孩子。”王妃叹气。
“你的手艺我是知道的,一事不烦二主,要不,你教教丫头们怎么做?”王妃提出要求。各种梨羹这些年都不知道用过多少了,青筝的这个方子,跟以前的,略有些不同,如果真像青筝说的那么好用,王妃当然不介意让小王爷能减轻一点儿痛苦。
“好,那我这就去厨房准备?”青筝当然得答应着。
就在王妃主院的小厨房里,边儿上是王妃身边最亲信的大丫头竹雨,材料也都是府里按青筝的方子准备的。一个糖水,连调味料都不用放,就在竹雨的眼皮子底下完成了。之间,青筝自己还数次尝试了糖水的甜度。相当于是试毒了。
做完之后,雪梨羹先拿去给王妃尝了尝。
“嗯,味道确实跟之前那些个不太一样,怎么有点儿涩味?”王妃的舌头很好用。尝出了青筝放到汤里的药味。对于有空间金手指的青筝来说,往汤里放上一粒药,那真是太容易了,竹雨再怎么能干,她也很难发现的。
“嗯,是柠檬的酸涩味。”为了掩盖药味,青筝特意加了几滴柠檬汁在糖水里。
第14章 状元不如狗(14)()
“菊晴,你赶紧的,把梨羹趁热给小王爷送过去吧。”王妃尝了两口,但放下汤匙,吩咐菊晴给小王爷送过去。
之后又跟青筝闲聊了一会儿,等到菊晴回报,小王爷已经喝完了梨羹,发了一身汗,半晌没咳嗽了,王妃才特别满意的又赏了青筝好些个布料首饰,放了青筝出来。
贵人们吃尽了山珍海味,嘴都是很刁的,青筝怕药放多了被尝出来,那一锅梨羹里才放了一小片儿药,实际上的效果,期实很有限了。不过是因为小王爷之前都只是吃中药和食养,对西药没有抗药性,效果才更明显些。
果然,没过几天呢,王府里又来人了,王妃有请。
“都说这做吃食,同样的东西,不同的人做出来味道也不一样。以前我还不信。现在,是不信都不行了。竹雨的记忆力和手艺我是知道的,可是偏偏做出来的梨羹就不是那个味儿。昭儿吃了,也不如你做的那么受用。没办法,为了昭儿,我也只好豁出去这张老脸,请了你来。”王妃见了面儿,还没等青筝把礼行完,一把拉着青筝的手,说的殷切。
“王妃您太客气了,能为小王爷效劳,是民女的荣幸才是。那我这就去做去?”青筝一直努力的争取的就是这样的机会,如今机会终于来了,哪有不抓住的道理。
“不忙,不忙。咱先说会儿话儿。”王妃拉着青筝的手不放开。
“知道你的生意忙,我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只是身是母亲,为了孩子,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青筝啊,你看,你能不能来王府里住上一段儿时间?”王妃看青筝要开口,发上又补充道,“你放心,绝对不会限制你的自由,我会给你收拾出来一座单独的院子,方便你日常出门,我只求你每日帮着昭儿做一碗梨羹就行。好不好?”
“这个”青筝没想到,王妃居然动了这样的心思。不过这靖安王府倒也还算好,并没有干出强迫的事情来。其实人家要真是动强的,强收了她这种无依无靠的进府做下人,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难道京城里真会有不畏靖王府强权的青天吗?不存在的
“王妃吩咐,青筝自当尊命。只是家中有一黄狗,一路上与青筝相依为命,还请王妃允准,能把它带来与青筝同住。”家里也没什么东西,香水化妆品都在店里了,现在青筝也不在家里亲自拌馅儿饼的馅儿了,而是把调味料的分量交给了莫婶子,隔上些日子,给铺子里送上一次货就可以了。家里除了大黄狗,再没什么需要青筝牵挂。
“这个好说,我这就吩咐人去收拾院子,以后那院子怎么安排,全凭你自己做主。”王妃看青筝答应的干脆,很高兴,立马吩咐梅雪,亲自带着人去收拾一处叫悠然居的院子。
王府的人,效率自是不用说了,更何况,人家说是去收拾院子,平常肯定也都有人收拾,不过是去添些日常用品罢了。
等到青筝做好了梨羹,才没多久的时间,梅雪就带着着回复王妃,说院子收拾好了。
青筝也没什么东西需要收拾的,带着人回去小院子,收拾了两件换洗的衣物,带上大黄,又到饼铺里交代莫婶子一声儿,以后调味料没有了,到胭脂坊去取。
当天,青筝就入住了靖安王府。
王妃给青筝拨了两个丫头,一个是原来她身边的二等丫头,叫红儿,到青筝身边儿,算是长了一等。另一个是才进府没多久的粗使丫头,原本在家里也没有个正经名字,家里就叫大姐儿,青筝给改了名字,叫紫儿。算是使唤丫头了。
悠然居位于王府的一角,边儿上有一角门,出去就是一个胡同,延胡同走个二三十米,就是主街,角门口有大力嬷嬷守着,既安全,出门也方便。
院子是个二进的院子,青筝一个人住,很是不小了。里面一应的生活设施都齐全,还有专门的小厨房,红儿说,王妃有话,青筝在靖安王府的待遇都是按卿客的标准。
住都住进来了,也不差那些了。再说,青筝自己有日进斗金的生意,也不用指望依附王府生活,待遇不待遇的,其实无所谓的。
青筝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到哪里都能活。在王府里很快也就适应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嘛,王妃管家有道,再加上青筝对周围的人,虽然不会做冤大头,但也从不吝啬,红儿跟着她,因为她随手也会赏些自己按照游轮电脑里的资料研究着通过蒸馏法做的一些低价位的香薰,都成了府里的红人儿,在丫鬟圈儿里,可是人人想要交往的人物了。
紫儿更是一步登了天,从粗使丫头,成了主子身边儿的使唤人,平常青筝出门也是带着她的,小姑娘胆子大,没几天就历练得有模有样的,跟着青筝,不光能见市面,挣得钱自然也不少,连她家里的爹娘跟兄弟姐妹几个都到胭脂坊打杂了,她在家里,那就是得捧着供着的姑奶奶,可不是原来为了生计,要被卖掉的赔钱货了。
生意也就是那样,除了最开始的一波儿热度,慢慢的,日常大部分也就是常客了。生客多少天也不见得来一个。一般也都是慕名而来,不会没规矩。店员们也就知道该怎么应付,用不着青筝每日去胭脂坊坐镇。除了到店里研究着做香薰,青筝十天里能出去三两天,就算是多的了。
日常,青筝其实就是一个宅女。每天宅在院子里,除了一天一碗的梨羹,偶尔孝敬王爷王女妃几个拿手的点心小菜之外。就是保养自己,和喂养大黄了。要么就是看看书,绣绣花,弹弹琴啥的。
这些事情,青筝当然是不会的,但是这身体的原主人会呀!
青筝是出于好奇,才拿来做做,觉着挺有意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只当是消遣了,每天倒也能玩儿上个把时辰。
第15章 状元不如狗(15)()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就这么岁月静好的待着,其实也挺好的。
青筝都想着,如果能这样,平安终老,也挺好的。
家里来了家书,父母身体都还好。信是任老爷写的,这就是个态度了。这世上,就没有父母能强得过孩子的,过了这么些年,闺女主动认了错,写信回家了,也算是给好面子的任老爹递了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