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弱水取一瓢。
似幻,佳人如梦。
马斯果,原名呼延斯果,匈奴国的王子。他听说中原多美女,便从匈奴离国出走,发誓不找到心仪的女子决不回去继任王位!他来到汉都洛阳后,便改姓呼延为马,住在城西“马府”,据传他马府的豪华程度毫不逊色于伏承宫,里面单是家丁就有数千人之多。马斯果善于交际,府中进出的都是朝廷大员。他的大名就连平常足不出户的曼珠都听说过,不过曼珠知道的也并不多,她也仅是听说这个马斯果长相俊美斯文,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且他家财万贯,挥金如土。在她和世遗成亲那一年京师洛阳万千少女**进行投票选美,这个马斯果以一票险胜了八王子刘世仁,成为“四大美男之一”。
书,择善而读;言,择善而听;人,择善而交。马斯果在洛阳显赫一时,可惜树大招风,他极力隐藏的特殊身份和来历却还是被一个人所知晓了,那个人想方设法的于他结交,然后利用他的财力的人脉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大计。此人改变了马斯果的人生轨迹。而这个人就是伏承宫中最大的毒瘤——容妃!
容妃见马斯果喜欢新奇玩意,便将易容术传授给了马斯果,而她也从马斯果这里得到了一种奇毒。后来容妃在将即将临盆的曼珠使用了此毒,但令容妃没有想到的是,曼珠腹的其中一个孩子为了保护**,竟将此毒全部吸收进了自己体内,而这个孩子因为身中剧毒,刚来到这个人世就夭折了。后来世遗在盛怒之下派人将拥有此毒的豪门世家给全部灭门,其中也包括了马府,马斯果提前得到了风声,早一步逃了出来,但此时不仅是整个洛阳,就连从洛阳到匈奴的所有路上都已经布满了伏承宫的杀手,马斯果走投无路,只得易容后找到了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且自己很是喜欢的春喜,春喜不能见死不救,便安排他顶替刚刚去世了的小果子进伏承宫,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此后,马斯果便易容成小果子的样子,隐藏在了伏承宫中,后来他在春喜的巧妙安排下,他成了曼珠的贴身太监。
在曼珠身边,马斯果如履薄冰,因为九王爷、三王爷、金元宝等人都是绝顶高手,他们能从一个人的一个呼吸声、一个脚步声中判断出对方的功力,所以马斯果从来都不敢在他们几人面前出现,也幸得他得到了春香和春喜的掩护,他得已在追杀他的人眼皮底下苟活。
其实马斯果早就已经感觉到了,主子曼珠对他身份有怀疑,但是曼珠她一直都没有开口问过他,或许她是看在春香和春喜对他维护的份上,又或许她是看在他一直尽心尽力的侍候她的份上。
后来曼珠带着天明,春香、春喜还是马斯果离宫出走,一路上,马斯果拿出了自己的所有本事来确保大家的安全:他替她们易容,藏匿众人的行踪,安排行走的路线当到了酸枣鬼林后,他便向主子曼珠坦诚了自己的身份。那时的曼珠已经身中剧毒,时日无多了,曼珠说她早就已经看出来他对春喜有意了,她还请求他将春香和春喜带到匈奴去。马斯果虽然不愿意在这种时候离开曼珠,但是他知道,如果他不答应她的请求,那她就算是死也不会瞑目的,而且据他的推断,以九王爷和三王爷的能力,他们应该不日便会找到这里来,等他们一到,那他这个漏网之鱼便再无活路了,而且依九王爷的脾气,恐怕连陪同曼珠出走的春香春喜恐怕也有危险了。最终,马斯果含泪无奈的带着被点了睡穴春香和春喜离开曼珠,回匈奴去。
对于春喜,马斯果是爱进骨子里的,春喜聪慧细心,对主子曼珠忠心耿耿,她虽然有时候会有点小迷糊,但是她又迷糊的可爱。其实在他疯狂追求春喜的时候,春喜的心里已经有别人了,那个人便的她主子的夫君——摄政王九王爷。在春喜的世界里,只要自己所爱的人幸福,她就觉得幸福,她知道,只有主子曼珠开心,九王爷才会开心,春喜她尽心尽力的侍候着曼珠,马斯果把春喜的这些都看在眼里,他觉得她爱的很傻,但是这就是他所爱的春喜,一个傻得让人心疼的好姑娘。
主子曼珠知道,春香和春喜这两个丫头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开她的,所以她用了极端的方式逼使她们离开,马斯果几乎是将这二人绑架到了匈奴的。但是后来春香还是逃了回去,他原本想去追春香,但此时匈奴发生暴乱,他只得紧急回宫协助父王处理。
后来暴乱处理完后,他曾派人到到中原去打探九王妃的消息,当他得知王妃她的毒已解,而且顺利诞下双胞胎儿子时,他悬着的心这才放下,到了此时,春喜终于才愿留在匈奴了,马斯果也顺理成章的纳她为妃,但因她不是匈奴女子,且出身低微,终不能成阏氏(皇后)。两年后,他派出的人终于将他的亲笔书信送到了曼珠手里。曼珠在收到信后,便请求世遗给春喜一个什么封号,好让她在匈奴更好过些。没几日,世遗便从皇上那里拿过了册封春喜为大汉郡主的圣旨。
很快的,特使便将这张决定了春喜命运的圣旨送去了匈奴。当特使将圣旨带到匈奴时,整个匈奴都为之一震,此时的马斯果已经成为了匈奴的单于,他便借机正式册封春喜为自己的阏氏皇后。后来春喜和马斯果有了一儿一女,儿子名为马库,女儿名为马忆珠。他们之所以给女儿起此名字,也是为了回忆远在中原的主子乔曼珠。
在这之后,曼珠和春喜一直有着书信往来,但却再也没有见到过面。
199年,匈奴发生前所未有的大叛乱,春喜和马斯果皆不幸死于战乱,后来叛乱被匈奴有名的大将军乌稽**下来,乌稽拥立春喜和马斯果大儿子为马库单于。
而此时,马库年仅七岁,忆珠年仅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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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八王子篇()
八王子
江河如鸿羽,
手足似千钧。
钟子驾鹤去,
伯牙破琴绝。
八王子刘世仁长相和三王子有八分相似,他是几个兄弟中比较有人情味、有兄弟情的一个。
三王子数年来一直都在“四大美男子”中排第二位,和他有八分相似的八王子相貌自然也不会差的。在曼珠附身之前,八王子年年当选四大美男子。但就在曼珠和世遗成亲的那一年,京城洛阳突然冒出来了一个斯文英俊而且还挥金如土马斯果,就在这一年,这个马斯果以一票险胜了八王子刘世仁,和世遗、三王子、金元宝一起并称为中原“四大美男子”。
较其它几位兄弟,八王子的性格更为外向,他聪明活泼,开朗积极,有时候甚至还有点大男孩的傻气,他对世遗、三王子忠心不二,唯他们的命是从,他是三王子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他在朝中的官职也从巡抚一路提升到了大将军。
八王子成亲很早,他才十五岁就成婚,他的王妃董晓楣比他小一岁,她是已故大将军董山平的小孙女,算起来,这桩亲事也是门当户对。
婚后,两人如胶如漆,恩爱美满。八王子亲眼目睹了世遗和曼珠忠贞不二、至死不渝的爱情,感悟甚大,他发誓要像世遗一样,一生只要一个女人。在此后的几十年里,八王子果然不纳妃,不收妾,终身宠爱董氏一人。他和董氏共育有了四子三女,这四子长大后,皆在朝中担任要职,而这三女长大后也皆贤良贤德,嫁入豪门。
三王子死后,八王子便一肩抗起了三王子以前的责任,代替三王子成为了世遗的左膀右臂。虽然他的能力并没有三王子强,但他肯努力,而且他又有金元宝的亲自指点,很快的,他便能得心应手的处理世遗交给他的任务了。
世遗死后,八王子这个大将军的位置一度还被动摇了,但最后他还是凭借着自己多年积攒的强悍实力捍卫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因为此时的他清楚的知道,父王走了,三哥走了,如今连九弟也走了,伏承宫就剩他一个人支撑了,如果连他也倒下了,那伏承宫便会落到任人鱼肉的地步,他要保护这个家,他要保护他所爱的人——他的爱妃,他的儿女,还有他的十八弟世爱、十九妹世诗。
他要保护伏承宫,保护这个家。他想,如果哪一天,天明和他的弟妹们在外面累了,就会想回家了。
他这个八王叔一直在这里,守着这个家,等着他们回来。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748。黑白无常篇()
黑白无常
霸气霸王令,
无情无常差。
阴阳隔两界,
嗜魂入黄泉。
黑白无常是人死时勾摄生魂的使者,是来接阳间死去之人的阴差。黑白无常在人间的名气很大,但其实他们在冥界的地位并不高。
在曼珠的人间旅程中,黑白无常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首先在曼珠在附身乔三小姐之前的一百多年里,黑白无常是曼珠寂寞生涯里的解语花。在那段时间里,没人看得见曼珠,也没人听得到她说话,唯有黑白无常出现时,曼珠才能聊表孤寂。这期间,他们为曼珠带来了各种古籍,还为她带来了各种乐器。这个学习的过程,也是曼珠适应古代生活的过程。通过这一百多年综合全面的学习,让曼珠不管是在诗词歌赋上,还是在琴棋书画上,都达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其次在曼珠附身的过程中,黑白无常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曼珠的魂魄手上那枚手镯,便是由黑白无常交给她戴上的。手镯一戴,就标志着曼珠正式步入了冥妃之路。
在曼珠附身之后,特别是在她生下天明之后,曼珠的魂魄便和乔三小姐完全融合了,此时的曼珠已经真真正正的是一个人了,人鬼殊途,黑白无常不能再在曼珠面前出现了。可他们还是默默的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因为这个女人关系着整个冥界的未来。
在性格方面,黑无常冷若冰霜、严肃霸道,白无常单纯开朗,好奇心重,而且还很八卦。
其实白无常很早就喜欢黑无常,但是黑无常却暗恋了只有过一面之缘的曼珠。那时的曼珠才刚刚修炼成人形,这惊鸿一瞥,就让黑无常痴恋了五进年,也让白无常痴等了五百年。后来黑无常还是在地藏王的开解下,才走出了这道心灵的桎梏,终于和白无常走到了一起。经历过磨难和经受过考验的感情更能长久。在未来无尽的岁月中,黑白无常相濡以沫,成为一对现羡煞三界的神仙眷侣。
其实以黑白无常在冥界的地位,他们是没有资格参加迎接冥王和冥妃归位的典礼的,但或许是因为他们和曼珠的特殊关系,冥王使者的三王子破格准许他二人参加。
此刻,在冥界的冥王府中,整个府邸都充斥着白无常爽朗的笑声,大家不用猜也知道,定是那超级话多的白无常又来找冥妃八卦自己在人间的所见所闻了
不信?
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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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金元宝篇1()
金元宝
金樽琼浆芙蓉影,
玉盘珍羞水袖湿。
但闻笙歌夜夜吟,
不见枯骨垒垒景。
金元宝,冥王右使,是冥王身边的两大使者之一。当他和冥王左使得知冥王要投胎入世找寻黑暗之眼时,他二人便抢先一步投胎到人间为冥王铺路。左使投胎到了伏承宫,成为伏承宫的三王子,后成为冥王在人间的兄长。而他则投胎至天下首富的金府,成为首富金钱的儿子金元宝。
金钱和伏承王爷是至交,伏承王爷权倾天下,但无奈国库空虚,所以他的很多“行动”都需要金钱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而金钱想在扩大自己的家业,在很多地方又需要伏承王爷权势上的庇护,他二人即是朋友,但更多的是利益牵连。公元175年夏天,伏承宫大王子,二王子,通承宫小王子,还是金钱的儿子、金元宝的双胞胎弟弟金聚宝,这四人一起欺负打骂年仅五岁的世遗,护弟心切的三王子“不小心”将此事捅到了伏承王爷那里,爱世遗心切的伏承王爷,将自己的大儿子,二儿子,还有通承宫的小王子先后杀害。金钱太了解伏承王爷了,他知道伏承王爷爱世遗如爱命,即便自己和他有再多的利益关系,他也一定不会放过自己儿子的。后来金钱利用自己的财力,抢在伏承王爷动手前将金聚宝送出了关外,这才保住了金聚宝一条命。
而金钱此生一共就只有两子,聚宝一走,金钱膝下便只剩元宝一子了。所以待金钱去世后,金家所有家产便都落入了金元宝一人之手,金元宝是个商业奇才,只要是能赚钱的事——正当的,不正当的——他都做,银号、酒楼、客栈、布桩、茶楼、军火、全国各国都有他金家的生意,没用几年的时间,他便将金家的资产在自己手里翻了数倍。自他当家后,每一年他金家的收入至少都是全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倍,而且越是战乱,他的收入还越高,到189年时,他的收入已经是全国财政收入的五十多倍,每当国库空虚的时候,都是向他“借”银子来用的,当然,那时羸弱的东汉王国,就没有国库不空虚的时候。
金元宝一生就只有三个爱好。第一个自然是赚钱。第二个是爱美,第三个则是研究机关术。
说到爱美,金元宝他很爱是臭美,他人走到哪儿,镜子就带到哪儿。他平常十分注重美容,而他自己也是个美容养颜的行家。投胎后的他长相阴柔,比女人还要漂亮,他的皮肤又白又细腻又滑嫩,比女人的都还要好。他这副长相若到了两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恐怕会被人说成了“美妖男”。不过元宝他虽然长相很娘,但每到关健时刻,他总是能独当一面,他是个可以让人依靠、能够让人安心的男人。除此之外,元宝他还有严重的洁癖,所以他一天都要用沐浴许多次、更要换很多套衣服。而他所住的比伏承宫还要奢华的豪宅里的所有大路小路,下人们每天都得用比手掌还要小的细毛刷子一寸一寸的清洗,这一切只因为他们的天下首富的主子受不了一丁点的脏污。
至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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