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做过鉴定了,他精神没有问题。嗯,这事情有点诡异。”
胡浩说完,似乎陷入了沉思,好半天都没有再发话。
王怡媛想了会,也实在没能想明白,见胡浩一直沉默着,只好再次催促道:“先别管这个了。还有月儿的案子呢?嫌疑人已经抓到了?”
胡浩被打断思绪,不由得愣了一下,但还是很快回答道:“当时本来只是掌握了线索,但并没有抓到人。不过昨天已经抓到了。我昨天下午没回来,就是去警局见两个嫌疑人去了。”
王怡媛挑了挑眉头,不用说,胡浩一定又是走后门了,否则这种抢劫杀人的严重刑事案件的嫌疑人一旦被警方控制,外人是很难有再次与其接触的机会的。
胡浩根本没注意到王怡媛的想法,只是重新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始继续讲述吴月影案子嫌疑人的发现和抓捕过程。
吴月影被害后,警方通过写字楼大门处的监控录像上,只能勉强辨认出是两名男性实施了行凶的过程,两个人的身高大致为165左右和172左右,正负差距应该在5厘米之内,其中一人穿浅色上衣,另一人穿深色上衣,其他的情况就完全无法判断了。
之后,警方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了排查,没有找到嫌疑人和能提供有用线索的目击证人,但是却在隔了大概五百多米距离的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了吴月影被劫走的手提包和疑似刺伤吴月影的水果刀。
经检查,手提包内的银行卡、证件都在,还有少量现金,一张百元、一张五十、两张二十的和六张一元的纸币,以及两个一元硬币。
按照发现的情况来看,行凶者在实施抢劫后,逃出不远就将手提包扔掉了,根本就没有打开过,只是不知道凶手是因为遇到抵抗用刀刺伤了人感觉后怕了、来不及劫财就扔掉了手提包,还是压根就不是为了求财。
警方按程序也提取了手提包和水果刀上的指纹,排除掉吴月影本人的指纹之外,手提包上和水果刀上一共提取到另外四个手指的指纹,其中两个非常清晰和完整,但遗憾的是,对比了数据库里的数据,没有找到可以匹配的指纹记录,而又没有嫌疑人,无法做进一步比对。
水果刀的血迹倒是证实了是吴月影的血,可以确定为凶器。但现在只有凶器,却没有嫌疑人,警方的侦破工作遭遇了瓶颈。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破案的黄金时间是72小时,超过72小时后,很多物证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加大破案的困难度。
警方多次调查均没有结果,本来案子破获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了,谁知道峰回路转,就在王怡媛离开巴庆市的当天,有人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举报人称怀疑他邻居跟此前的抢劫杀人案有关,因为在案发当天他遇到邻居时发现对方的白衬衣上有不规则呈发射状的暗红色的印迹,当时他只是以为对方是买了新衬衣,带着暗红色花纹,所以没有介意,但第二天看到邻居家晾晒的衣服时,发现暗红色花纹已经消失了很多,只有很浅的印迹,这就引起了举报人的怀疑。
而在警方发布悬赏令后,举报人发现邻居居然将那件衬衣扔了,他偷偷将那件衬衣捡了回来,然后拿到了警局进行举报。
第215章 失忆()
警方很客气的接待了来访的举报者,但也仅仅只是职业化的客气而已。
原本这种普通民众的怀疑,警方并不会引起太大的重视。这也是有前车之鉴的无奈之举。
在以往的案件侦破过程中曾出现过多次,由于普通民众根据自己的怀疑提供了一些所谓的线索,结果反倒误导了警方,导致侦破的方向走偏,浪费人力物力是小事,最重要的导致追查真正线索的时间被拖延。
也许就是延误了那么两三天的时间,对整个案情都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极有可能因此而找不到真正能定罪的物证,从而使得案情复杂化,甚至最后无法破案形成悬案。
不过,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警方还是派人接收了举报人所提供的衬衫。但很可惜的是,痕检部门没能获得有用的证据。
通过鲁米诺(luminol,又名发光氨)试剂检测,衬衫上已经淡得呈粉红色的印迹确实可以证实是血迹,但衬衫的主人应该是使用了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过衬衫,血迹中提取的血液样本的DNA已经被破坏,无法提取,自然没有办法与吴月影的DNA做比对,从而去证实衬衫上的血迹是否是吴月影受伤时留下的。
尽管痕检部门没能找到实质性证据,但毕竟举报者提供了案件发生到现在唯一的嫌疑人线索,警方还是按照流程传召了举报人的邻居进行问讯。
在问讯过程中,两名嫌疑人的口供唯唯诺诺、遮遮掩掩,倒是令得警方真正开始怀疑了,于是申请了搜查令,嫌疑人的住所进行了搜查。
搜查总算是有了点结果。在嫌疑人家里的厨房发现了一套刀具,是普通的厨房道具五件套,其中应该插放水果刀的位置是却是空着的。
刀具很新,看得出来两人平时在家很少下厨。在每把刀具靠近手柄的地方都有苏拜耳的标识,应该是购买苏拜耳的厨具,由商家赠送的。而这个标识,恰好与在罪案现场附近警方找到的被遗弃的、占有被害人血迹的水果刀一致。
警方提取了两名嫌疑人的指纹,确定凶器和被害人被抢的手提包上遗留的指纹与两名嫌疑人中一人的相符,至此,基本可以确定两人就是实施抢劫和伤人致死的人了,于是警方正式申请了对两人的逮捕令。
“我昨天下午就是去见两名嫌疑人了。”胡浩不紧不慢地道。
“然后呢?”
“其中一名,简称‘甲’吧,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据他所说,他是跟着‘乙’一块儿遛弯,到吴月影所在的写字楼的时候,正好碰到吴月影提着一个小提包出门,不知道‘乙’为什么突然就呆住了,自言自语一样的说要抢走她的包,然后就冲上去了。‘甲’当时也没多想,赶紧追上去,本来打算跟吴月影道歉说是在开玩笑,然后拖走‘乙’的,谁知道‘乙’趁着吴月影转身看向‘甲’的时候突然摸出一把水果刀刺向了吴月影。看着被害人倒地,‘甲’也慌了神,赶紧拖着‘乙’就跑了。”
“那那个‘乙’呢?他怎么说的?”
“他的口供就有些奇怪了。”胡浩皱了皱眉,“据‘乙’自己所说,他压根就不记得自己有做过抢劫伤人的事情。他只记得自己在跟‘甲’一起逛街,然后早就是一片空白,等他再有记忆的时候已经是自己在上网了。”
“会不会是他故意隐瞒想逃脱法律制裁?”
“无法确定,但有人证‘甲’,又有物证手提包和凶器,按理说就算他再不熟悉法律,也能知道他自己肯定是会被定罪的,口供已经不算最重要的了。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必要故意隐瞒。”
胡浩顿了顿,看着王怡媛,颇有些考量的意思,道:“这两起案子抓到嫌疑人的过程都很巧合,你有没有发现有什么一样的地方?”
王怡媛眼睛一瞪:“你想说什么?是想说两起案子的嫌疑人都是在我离开巴庆的当天抓到的是吧?是想说我人霉,在这里就会影响案子的进程是吧?”
“噗,你想得也太多了,我哪是那个意思!”胡浩失笑道,“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这算是另一个一样的地方吧。那还有呢?”
王怡媛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是被戏耍了,但话是自己说的,总不好迁怒于人,只好忍了。
“还有?嗯,我想想。对了,两起案子的嫌疑人都有说自己的记忆有一段空白!”
“没错!”胡浩赞许地点点头,随即眉头又皱了起来,“不过这也太奇怪了,加上之前你被车撞的事情,这已经是第三起嫌疑人称自己失忆的案件了。但我大致调查了一下,除了你跟吴月影关系比较好之外,你们三个受害人以及三起案件中的嫌疑人几乎没有交集,也没有其他共同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集体性失忆?这个实在不太可能。
失忆主要有三种,除了比较罕见的解离症外,还包括器官性原因或功能性原因导致的发病。
三起案件的嫌疑人脑部功能正常,明显不是器官性原因,根据他们只是遗失了特定时间的部分记忆的情况看,应该是属于心因性失忆(也叫功能性失忆),但几个毫无关联的人,都是在案发的时候发病,这可能吗?
第216章 阴谋论不成立()
胡浩讲完了两起案子嫌疑人被抓到的经过后,就开始忙自己的事情了。
王怡媛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拿着胡浩提供的之前工作室接手的案子的资料准备输入电脑,但注意力却怎么都集中不起来。
就像胡浩所说的,三起案子各有先后,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基本没有交集,但三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都出现了选择性失忆,遗失的恰好都是犯案时的片段,这种巧合出现的概率不会比买彩票中特等奖高出多少。
但如果不是巧合,那他们之间的联系在哪里呢?
王怡媛仔细思索了一下,发现能找到的三起案子的共同点只有几点:
1、三名受害人都是女性;
2、嫌疑人都是以杀害受害人为目的;
3、嫌疑人都是精神正常,但偏偏遗失了犯案当时的记忆;
4、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在案发前的社会关系几乎没有交集;
5、受害人都是遗体捐赠自愿者;
等等,遗体捐赠自愿者?!难道
王怡媛的心里又浮现起自己之前有过的关于“阴谋论”的猜测,但很快她自己就排除这个想法。
自己在遇到疑似谋杀事件时,压根儿就没有在红十字官网上登记报名遗体捐赠,当时的自己并不能算遗体捐赠自愿者,从这点上看,跟她的“阴谋论”似乎并不吻合。
那到底还有什么共同点是自己没有发现的呢?
王怡媛觉得自己的脑袋现在就像是左边装着面粉,右边装着水,不动还好,一动就全成了浆糊。
揉揉肿胀的太阳穴,王怡媛觉得自己实在不适合当侦探。
虽然自己并没有实际从事侦探行业——找狗之类的被王怡媛自动忽略了,但以她多年看悬疑推理的经验来讲,作为一个侦探,必须拥有几种能力。
首先就是要有广博的知识或者技能。福尔摩斯、江户川柯南等中的虚构人物就不说了,就以自己所在的工作室为例:胡浩对各种刑侦手段都很熟悉,精通心理学;倪俊是法医,对痕迹检验也有很强的能力;就连最不靠谱的陈阳,人家至少也是个律师,对法律条款极其熟悉,而且记忆力超强,身手也不错。工作室中除了自己,好像都术业有专攻,只有自己是杂七杂八的知识都粗浅的知道一点,却没一样特别擅长的方面——哦,不对,自己也有擅长的:如果想象力丰富算特长的话。
其次,作为侦探,需要有很强很细致的观察能力。王怡媛很了解自己一向都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而且性格还急躁,做事没耐心,明显达不到侦探的要求。
最后,侦探必须具有的推理能力,自己也达不到,这一点,王怡媛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即使作为侦探,每个人的破案方式也不尽相同。胡浩采用是典型的福尔摩斯型破案技巧,他会在出现案子后根据所得到的资料列出很多种可能性,然后一个一个的去排除那些可能性当中的不可能,留到最后的就算再不可能,都一定是真相。
而倪俊恰恰相反,他的理念是:不要做假设,假设容易产生误导,应该一切都以客观存在的证据为依据,即使是再微小的细节、再不显眼的证据,累积得足够多了,量变就会形成质变,真相就会呼之欲出。
至于陈阳,在三人中,王怡媛跟他接触得算是最多的,但却不了解他的破案理念。在王怡媛看来,陈阳一向都是吊儿郎当的,应该属于那种守株待兔型,等着真相自己跳出来吧。
王怡媛有时候很好奇,工作室合伙的三个人性格不同、理念也不同,怎么会把这个工作室维持这么久的。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无意识地点着电脑桌面上的图标。一个个文件被打开又被关闭,直到一个文档被打开后,王怡媛停了下来。
这是当初王怡媛拜托“与我无关”从医生的电脑中顺来的那份excel表格!
当时王怡媛想着自己平时在工作室的时间占多数,而且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就干脆在上班时把表格也下载到了工作室的电脑上,打算趁着没事干的时候,好好计划一下如何去寻找各个获得器官移植的收益之间究竟会有什么样的联系,但之后忙着办签证,一直没仔细研究过这份文档,现在却在无意识中点开了。
王怡媛抬头看了看胡浩,有心想要再征求一下胡浩的意见,但见对方正在忙于接听电话,也就没有开口。
低头再看看那份文档,王怡媛也有些纠结了。
自己一直以为简依笙和吴月影的死亡是跟签订了遗体捐赠有关,是被人刻意杀害后好使用她们的器官,但现在想来,好像可能性并不大。
吴月影的死亡是因为被刀刺中,如果是有人刻意想要获取其器官,除了专业的医生,怎么能保证一刀下去不会刺中所需要的器官呢?而那个被抓住使用凶器的嫌疑人,据胡浩所说,只是一个普通游民,确切的说,就是一个小混混,实在不像是对人体构造很清楚的类型。
简依笙的死亡虽然是伤及大脑,没有伤到其他体内脏器,但现在想起来也很有疑点。
人体在死亡之后,器官会逐渐失去活性。除了眼角膜等一些特殊组织外,大部分脏器的活性只能维持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所以医院合法摘取器官必须在人体死亡后的半小时内进行。
若真有人设计了简依笙“意外死亡”的假象,他又怎么能肯定简依笙的遗体会被及时送去医院呢?酒吧后门的小巷几乎没有人经过,若突然出现一个人“凑巧”在那里发现简依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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