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之七重纱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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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之七重纱衣-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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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铠跟着他后面走了一段路,看到了一处小小的绿洲,一间不大的泥石屋坐落其中,屋旁拴着两只庞大的绵羊。

    这品种比他以往见到的都要大,绝对是绵羊中的极品,沙漠这片小绿洲能养出这般绵羊,还有谁。

    铠尝试靠近去端详一番,两只大绵羊好像会认生一样,昂头斜眼望了他一眼,鄙视的眼神直勾,然后甩头向他冲撞而来。

    吓得铠往后退了几步:“这小绵羊也凶了点吧?”

    “会吃人!”

    程咬金见他大惊小怪的就说了一句。

    “真的?”

    “你信?”

    铠笑了笑就进屋坐下。

    程咬金拿了一盘黑干饼和一壶水过来。

    “黑干饼你可以吃。”

    铠道谢后拿起就要吃。

    “但是,它很干,你吃了它,如果喝不了水你就会马上渴死。”程咬金拿着那壶水补充道,“有三种办法,一是你给我一笔巨大的金铢,我帮你开。二是你用法术打开它,但要是损坏了水壶你得赔我昂贵的金铢。三是你有巧妙的方法打开它,但你还是要给我一半金铢,怎么样?”

    铠放下了到嘴边的黑干饼:“金铢是什么?”

    程咬金跳上了凳子,靠近他,奇怪的看着他。

    铠也看着他油光四溢的脸:“金铢是指金银财宝之类的东西吗?”

    “我是第二次见过装蒜装得如此虔诚肃穆的人!”程咬金转开了视线,“我不管,你只有这三种方法,不要的话,好走不送!”

    把金银财宝叫做金铢的地方还是极少见,但现在关键不是计较金铢这两个字,而是如何打开那壶水。

    铠说:“我选第三种吧。”

    他接过水壶仔细端详着,这壶是个材质极好的东西,看样子也算是有些历史的古董了。

    半晌,他说:“能给我针和火吗?”

    程咬金满足他的要求,看他要耍什么把戏,毕竟他用这玩意去骗过那么多人,不在乎再多看一个出丑,眼前这个人虽然长得帅气,但好看并不与聪明有直接的关系。

    他悠闲躺在一边喝着手中的羊奶,一边看着铠在用针和火瞎折腾,但很快结果就让他目瞪口呆,差点喷奶。

    居然打开了,而且完好无损。

    “怎么可能!这可是我祖传的宝物,从没有外人如此完好无损打开过”程咬金奇怪的看着铠,“你会很厉害的法术?厉害到能这么容易就打开了它?”

    “并没有用法术,只是我用对了方法而已。”铠自信道。

    “能打开它的,除了我,就是你,还有前几天我救的一个女孩了。”

    铠心中突然一紧,忙问道:“你救过一个受伤女孩?”

    “没错,而且她和你一样,装不知道金铢装得很像。不过她法术很强,直接了当用蛮力给我劈开的,而且金铢没给就走了,半点面子没给,她说先欠着,看她副神色我就知道自己打不过她,能奈她如何,所以就让她这么走了。不过你可别想走,没给金铢我就把你给卖了,卖去当压寨相公。”

    这人不会灵力,比那女孩要好对付,不欺负他欺负谁。

    铠很激动,程咬金后面多余的话他都听不清了,忙着问:“那个女孩是不是穿着一件缝制着银甲的蓝色衣服?”

    “对啊,怎么,你们是老相识?那正好,她欠的你给帮忙还了!”

第12章 偷羊() 
“那她有没有告诉你她的名字?是不是叫露娜?”铠连续不断问道。

    “她跟个受伤的野兽一般,谁敢问。”程咬金撇了撇嘴,“不是,我说,你别光顾着问,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我在要求你还金铢呢!”

    铠欣喜若狂,看样子那真的是露娜了,说:“你能告诉我她去了哪里吗?”

    程咬金彻底怒了,他根本不把自己放眼里:“要我告诉你?没门儿!”

    说罢摔门而出,进来时拿了一根粗大的绕了好几圈的藤蔓绳子。

    铠以为他真要把自己绑起来卖去当压寨相公,连忙往后退了几步,问他想干什么。

    程咬金把藤绳扔在地上道:“看到外面那两只羊没有?那肉烤起来香味浓郁,肉鲜嫩爽口,色香味俱全,在我们部落的主君那里有很多,你去给我绑两只回来,我们的账就一笔勾销了,而且我还可以告诉那个女孩去了哪里。你只能答应不能拒绝,因为你没金铢给的话,这藤绳绑的就是你了!”

    铠自诩一身正直,没想到现在居然沦落到要去偷东西,真是有辱斯文。

    但转念一想,他是个没有了记忆,流浪在外的人,哪里还顾得太多,有得必有失,只要能找到露娜,偷就偷吧,豁出去了。

    程咬金处在一个叫赤拔的沙漠部落,这个广阔的沙漠有一处花草树木生长旺盛,山泉溪水汩汩流淌,遍地牛羊的绿洲,面积很大,足够养活上千人,并且那里的资源足够让他们世代繁衍。

    当然沙漠太大,还有的地方会零散分布着一些小小的绿洲,长的多数是耐旱的沙漠植物,也会有人居住,而赤拔的主君芭倍沙居住在那片水土肥沃的大绿洲,统治治理着整个沙漠,每年固定征收平头百姓的牛羊和粮食,拿不出这些上缴就要以金铢代替。

    这个部落的人骁勇善战,蛮横无理,平时都会有人负责去打听消息,何时会有经商车队经过那里,何时会有达官贵人经过那里,一旦被他们设了套的,被看上的,几乎都避免不了遇害,命丧沙漠。

    程咬金与主君芭倍沙有着一段渊源。他们原本是联手战斗,征服各个小部落,统一赤拔部落的搭档。

    但他们的患难与共只存在于共同奋斗的时候,什么情深义重都在决定谁是主君的那一刻烟消云散。

    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谁不想当王!权力始终太诱人。

    芭倍沙的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一起打拼沙场的时候她提供了大部分实用物质,而程咬金挥汗洒血,战场上都是他的身影,他付出更多的力道血拼。

    谁都想做主君,都想高高在上,芭倍沙乃一女流之辈,程咬金理所当然觉得他应该是主她是辅。

    却万万没想到芭倍沙居然勾结部下陷害他,要置他于死地,晚上下药迷惑他进了她的房间,第二天起来就被诬告他侮辱了她。

    不止如此,还有人拿了他的令牌一夜收了每家每户所有的牛羊,意料之中他便顺理成章成了众人眼中的恶霸,被集体驱赶出了部落,一无所有。

    这么多年过去了,程咬金依然记得芭倍沙是如何算计陷害他的,至今都没办法原谅她的背叛。

    铠答应了他帮他偷羊,在他屋里过了一晚第二天就启程了。

    还连连打着哈欠,昨晚程咬金的呼噜声跟雷轰一样响亮,时不时还磨牙,所以几乎是彻夜不眠了。

    去到赤拔部落境内的时候已经是天黑时分。

    “真的要这么干吗?”铠看着他小声道。

    “不要怂,就是干!”程咬金道,“你不想知道那个女孩的消息了?”

    铠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蹑手蹑脚拿了藤绳就跨进羊圈,一阵腥味臭味扑鼻而来,空气浑浊到令人难以呼吸。

    这个时候周围都很安静,人和牲畜都已经睡觉了,只能听到风声和牛羊的呼哧声。

    铠捂着鼻子,脑子感叹这里的绵羊真的好庞大,是怎么养出来的。

    他想了想,要怎么把它们弄走,然后把藤绳套圈在两只羊的脖子上,稍微勒紧,这么大的羊肯定是抱不走的。

    他捻起一根干草,挑拨着羊的鼻子,两只羊的鼻子动了动,但没反应,直到把它们弄醒了,才起身把它们牵动。

    但他发现羊站起来了,却怎么也拖不动,估计它们在梦游中。

    逼不得已之下,他朝它们的臀部踹了一脚,羊吃痛叫了一声,惊得羊圈里的所有羊都站了起来,齐刷刷地看着他。

    铠的胆子都提到嗓子眼上了,看着黑暗中那些发亮的眼睛,“各位大哥,实在是抱歉,打扰到你们休息了,快躺下可好,乖乖。”

    “你在干嘛?”程咬金在一边放哨,看他半天没反应,以为他被逮了,就过来看看情况。

    “太大只了!”

    铠真的没什么做贼的天赋,连说话小声点都不知道。

    “你们做什么呢?”

    突然他们背后传来了一把女声。

    他们心里好像被砸了块石头一样,很沉重,相对无言,缓缓回头看到了整整齐齐的火把,照亮了土地,他们的脸色好像比这火还白。

    站在中间的那个女人戴着沉重的头饰,珠光宝气,有着浓郁的部落女人的美丽和成熟味道,那蔑视人的眼神很有女霸王的气息。

    被逮个正着,怎么就这么倒霉,这是第一次偷东西,老天都不知道眷顾一下,看来还是经验不足,铠满脑子想着怎么脱身。

    程咬金知道事实就在眼前,怎么说都圆不了场的了,不如淡定以对:“好久不见,主君倒是越来越风光了啊,大半夜的,还有这么多壮汉陪伴左右,幸福的很哪!”

    芭倍沙一声冷哼:“那是自然,我的日子可是有滋有味的,不像有些人,落水狗都不如。”

    “落水狗又怎么样,总比一些蛇蝎心肠的人过的舒坦,起码半夜不怕做恶梦,不怕鬼敲门。”

    “恶梦是什么东西?作为女王的我,从来不做恶梦,权力在手,鬼神都吓了回去,恶梦从何而来啊。”

    铠听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对掐,心里着急如焚,有这个闲情逸致来叙旧还不如想着怎么脱身,都快要被人宰了下锅了。

    程咬金不想再跟她耗下去,怕偷鸡不成蚀把米,羊偷不成反而搭了命就不好了。

    “慢着。”芭倍沙叫住了想溜的程咬金和铠,“人都来了,还能这么轻易的离开?”

    “你想怎么样,杀我?”程咬金回头道。

    “不杀个鸡,儆个猴,以后大家都效仿你,我还怎么治理整个赤拔?”芭倍沙冷漠说道,一点旧情都不念,“你要死,至于他,你旁边那个美男子,陪我一晚再处置,容他快活多一个晚上。”

    说完兀自哈哈大笑起来。

    铠指着自己的鼻孔道:“你说我?”

    芭倍沙抛了个媚眼:“难道这里还有比你更好看的男子吗?”

    铠环顾一眼四周,还真没有比他更好看的,不是吹的,她身边那些男人真长得不敢恭维。

    她那媚眼让铠鸡皮疙瘩四起,道:“主君过奖了,我区区一个无名百姓,恐怕无福消受主君的厚爱,告辞了。”

    “不答应你就得马上死!”芭倍沙语气一转。

    士可杀不可辱,铠是宁死不屈,不是说他多伟大,而是她真的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不合口味的菜摆在面前,宁愿先饿着。

    芭倍沙满腔怒火道:“来人!把他们给我剁了!”

    突然旁边有个男人靠近芭倍沙的耳边轻声说:“主君,长州有个土豪正缺两个可以卖命的奴隶死士,他愿意出巨额金铢,物尽其用,不如把这两个人”

    芭倍沙闻言觉得颇有道理,勾嘴一笑道:“不错的主意,就这么办了吧。”

    程咬金和铠奇怪的相看一眼,不知她葫芦里卖什么药,总之不是好药。

第13章 长州城() 
芭倍沙果然一点面子都不给,当即绑了他们,拖走他们时又问了一遍铠:“小白脸,怎么,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我刚才说的?”

    铠故意顿了顿,让她觉得他有在考虑,道:“得到主君的青睐,我三生荣幸,不过既然你喜欢我,不如把我放了?”

    “拖走!”芭倍沙气得甩袖而走,头上的珠宝哐当作响。

    程咬金和铠被装进笼子里放在马车上,绑得像两只绵羊一样。

    铠大声道:“喂!你们这是要带我去哪?”

    喊了半天,马车前头的车夫终于忍不住了,说:“嚷嚷什么!主君慈悲饶你们一命,把你们卖去长州当奴隶!”

    铠转眼看着程咬金,他正低着头一语不发,表情奇怪,也许是他的长相本来就让人觉得奇怪吧。

    “你是不是还放不下那个女人?”

    铠尝试大胆猜测一下他的内心,却没想到居然猜中了。

    程咬金鼻子一酸,往事全涌了上来,甜的苦的,决定去统一部落前她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对他敬佩有加爱慕无限,统一部落战斗时他们互相扶持鼓励,患难与共。

    却没想到人的心会变得如此快,变得如此冰冷无情,说翻脸就翻脸。

    为了一个主君之位,她就费尽心思陷害他,把以往所有的情都抛诸脑后,难道她从来没有对自己上过心,一直在利用自己而已?

    程咬金心情复杂,想了很多,试图找到说服自己放下的理由。

    铠叹了口气,马上想起了关键:“我不能就这么被卖了,我还要去找露娜!你还没告诉我露娜去了哪里!”

    程咬金侧过身去,蜷缩了在笼子角落,看起来很难受,淡淡开口道:“别说话了,她就是往这个走的。走之前她还威迫审问过我,有没有见过一个剑眉星目,长得很好看很有气质的男子。我说没有,当时她的眼神跟野兽一样,可把我给吓坏了。她说的那个男子,估计我是现在看到了。”

    铠欣喜若狂,想再确认一遍程咬金刚才说的,但程咬金已经不愿意搭理他了,透过笼子旁边的火把光,铠伸长脖子看着他的脸,油光满面,一脸苦水,大男人一个,这么矫情的吗。

    “喂,前面的,你车跑快点儿。”铠说道。

    车夫听了以为他脑子坏掉了,毕竟没谁会像他那样,都要被人卖了还那么开心。

    铠静静看着这茫茫黑夜,星辰闪烁,炎炎火把光在微风中摇曳,马车在广阔的沙漠中徐徐前行,留下一行隐约可见的马蹄印。想到即将要见到露娜,愉悦感不由而生。

    即便露娜是个别人眼里的野兽,可在他脑海里,她是最美丽善良的,就算是野兽,也是世间最善良的野兽。

    她是他的全部记忆,从那个大雪纷飞的时候开始,就是他所有的记忆,露娜是他最好的朋友,他绝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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