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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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逍遥- 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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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喜欢我,经过早晨之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仿佛打了一剂强心针,我的接近变得更为大胆而自信。

    我每日都起得很早去她房里,有时候遇着她清醒了,便厚着脸皮伺候她梳洗,反正以后也是要成为一家人的。有意和无意终归不同,她拒绝我两次、三次,却狠不下心拒绝第四次、第五次。而且我现在眼里、心里满满当当的只有她一个,没了多余的事情来分心,更是发现了一些细节,我替她梳头的时候,她前两次坐得笔直,后来身子却越来越往后靠了,虽然每天移动的距离肉眼几乎观察不到,但到她去天山之前,已经近乎是靠在我的怀里了。当她说着那些刻意疏远的话时,没有一次直视过我的眼睛,语气生硬得像是在背着折子戏上的台词。

    当然,大多数时候,连。城还在床上睡觉,她睡相差得离谱,每次都能将被子扭曲成新高度,我不禁怀疑上次在客栈她病倒是诓我的了,否则怎么能一晚上一动不动。她睡着的时候,我便会坐在她身边静静看着,遇上她发梦,就凑上去不遗余力的占尽便宜。

    一天又一天,到后来,她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躺在床上的呼吸被刻意放轻,每次亲吻都热情得恨不得将对方含进身体里,好像身后便是万丈悬崖,彼此心知肚明的在梦境这层伪装下心照不宣。

    我越亲近她,便越欢喜她。越欢喜她,便越想亲近她。直到多年以后,我仍觉得这段日子简直是不可思议了。

    再后来,连。城去天山采无涯乌首,主人的病情恶化,夫人失踪,主人重伤昏迷不醒,连。城像是连轴转的陀螺,从早转到晚。主人房里不需要太多人守着,守在那也帮不上什么忙,夫人和连。城在就够了,我开始很少见到她,而她也不曾主动来找过我。她夜里会回房休息,我便在她房门口坐着,以祈求能够看到她出于礼貌的一点笑容,她的笑容难掩疲倦,我不想再惹她烦心。

    这样,也就够了。

    有人说爱情让人变得盲目,变得谦卑,变得不像自己,而身处其中就会发现,那一切都是自己甘之如饴的。

    我在她房门口坐到第二个月零三天,她站在我面前,静静的看着我,眼神充满怜惜,那一瞬间我以为是遐想久了产生的错觉。

    连。城弯腰揉揉我的头发,又拉起我的手,掌心干燥而温暖。

    “进来吧,坐着这里像小狗一样,我可没有欺负你。”她声音很轻,我从里面听出了显而易见的温柔。

    我愣愣的跟着她进房,舌尖忽然涌起的血腥味直冲眉心,我“嘶”的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不是幻觉!

    她转过头,手仍牵得紧紧的,“怎么了?”

    我连连摇头,死死抿着唇不让心里的狂喜表露出来,然而她看着我皱眉:“你的脸怎么扭曲得这么厉害?是不是吃错药了?”

    我:“”

    连。城勾过我的脖。子,结结实实的给了我好一个缠绵悱恻的吻,而后喘着气笑道:“想笑便笑吧。”

    我垂下眼,光明正大的偷笑起来。

    连。城双手环着我的腰,起先一脸无奈,后来忍不住也跟着笑起来。她睫毛浓密,尾端带着一点翘,笑的时候轻轻颤着,像是枝风微摆,翠荷亭亭。

    默认了关系之后,我就再也没顾忌了,自己的媳妇该亲的时候就得亲,该抱的时候就得抱。当连。城也上火之后,我默默的自觉把“衣冠禽兽”这四个字从脑子里剔除了。

    夜里我与她同榻而眠。

    她并没有把之前疏远我的理由告诉我,我也没有去问,她不想说,我不会勉强。我想着人的一生那样长,我与她还有长长久久的时间在一起,总有一天,她会告诉我,所有的事情。

    总有一天——当一切尘埃落定,我再想起这时的想法,觉得“总有一天”实在是再渺茫不过也再凄凉不过的四个字了。

    虽然好像一切都回到了正轨上,连。城也对我百般温柔体贴,我心里隐隐的不安感却越来越强烈。与她歇在一处,我才明白她那般诡异和花样百出的睡姿从何而来,她几乎没有一夜是睡得安稳的,即便是我陪在她身边。我夜里无数次被她的梦语惊醒,以至于后来都不敢睡,生怕她会出什么事。她反反复复只说一句话,然而语调太过含糊,根本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更加奇怪的是,她醒不过来,便自发的安静下来。白天醒了,我不提这件事,她也好似全无所知的模样。我心里的疑惑堆积成山,万千均的重量悬在了一根头发上。

    主人醒后,除了偶尔去检查一下她的身体,连。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我,我的惴惴不安却丝毫没有得到缓解,她隐而不说的那件事成为我与她之间深深的芥蒂,与其说嫌隙,不如说害怕。我害怕她终有一天会离开我,再也不回来。于是我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灯烛尽灭,我们并排而卧,锦被下的手指安静的扣在一起,或许是由于我起了不一样的心思,总觉得她的身体比往日温度要高一些,呼吸也比平时重。

    拇指来回按着其他四根手指的指节,放下,悄悄揪紧了身下的床单,我的手在不停地发着抖。

    我心里一边骂自己没出息,一边微微侧起身子,手在被子里做着乌龟爬行的匀速运动,憋出了满身的汗,右手还是安安稳稳的只移动到了自己腰腹上。

    正当我纠结是不是要放弃直接睡觉的时候,她翻了个身,整个人一下子靠了过来。

    帐子内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

    面对着面,温热的呼吸吹拂在彼此的脸上,我看见她眼神清亮,瞬也不瞬的瞧着我,哪有丝毫睡意。

    心跳如雷,每一下都像是重鼓敲在心上,周身的空气仿佛瞬间燃烧起来,自然而然的环上对方的颈,自然而然的双唇贴在了一处,相互拥抱、厮磨和缠绵。

    许久,我松开她的唇,牵过她手按在自己胸口。

    “求你,”我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黑暗里的女子,“要了我吧。”

    “我想成为你的人。”

    连。城的身子剧烈的颤了一下,手掌像是受了惊吓似的一缩,我身子裹在温暖的被衾里,枕边是比被衾更温暖的心上人的身体,舌尖还残存着她甜美甘冽的味道,却觉得如坠冰窖。

    是了,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承认过她喜欢我,一切都是我的自以为是,她也许是瞧着我可怜,施舍一点感情,如果换作是别人,她会不会也这样做?给别人同样的缠绵悱恻。毕竟,她是那样善良的人。

    我缓缓抽出手,别过头,语气冷漠:“是我自己犯。贱,不需要你的怜悯。”

    她没回应,我坐在床沿,举止如常的弯腰穿鞋,然后套好衣衫,背对着她平静道:“连姑娘,叨扰了。”

    “等等。”

    “连姑娘还有事?”我不敢回头,怕让她看到我的眼泪,仅剩的一点自尊不允许我在她面前落泪。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一具温热的身子自后抱住我,她下巴搁在我肩膀上,说道:“都是我的人了,我允许你走了么?”

    我想挣开她,身子却软绵绵的使不上力气,“谁是你的人了?”

    “可不就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她笑,唇贴在我脖子上,呼吸滚烫,“迟早的事。”

    接下来的事情仿佛顺理成章,只是当她的手探进我的衣衫里面时,手指意外的有些冰凉,然而此时,我已经无暇再去考虑这件事。这天晚上,最后是我要了她,而非她要了我。

    “为什么?”我问她。

    “我想等到正式成亲的时候。”她睡眼朦胧,窝在我怀里,有气无力的调笑道:“以后的日子那么长,你何必如此急色。”

    我手指轻弹她的脑门,“睡你的觉去。”

    “好的。”她仰起下巴轻啄了一下我的唇,陷入了梦乡。

    贞洁是一个女子最为宝贵的东西,她既然肯将自己给我,那便意味着是真的喜欢我,这个认知让我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满心的狂喜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被蒙蔽了双眼,连。城所有不对劲的细节被我抛诸脑后,纵使注意到了,也被她高明的借口堵住疑惑,满足于一场短暂得像是烟火的梦境。

    我忘了,这世间除了生离,还有死别。

    连。城,你这个骗子。

第162章 黄连番外 (六)() 
前一刻还是“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后一刻留给我的便是一具冰冷的尸体,我明明早上才和她商议好成亲的日期。

    是耶非耶?真耶幻耶?

    我终究是如愿以偿的同她成了亲,像我所祈求的那样——

    从此结发老,生死两恋长。

    一年又一年,我走过许多的地方,最开始我心里是有怨的,到后来慢慢也就想明白了。我庆幸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连。城活着的时候,与我一起的大多数时间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没有多少快乐。如果我死了,她仍旧要忍受死别之苦,那么上天也未免太狠心了。幸好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她,要是她像我这样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阎王爷争了回来换她。

    幸好活下来的是我。

    十年了,我带着连。城的骨灰,走遍了漠北甘南。看大漠沙龙暴起,看草原海子漂移。

    第十一年,我走累了,在一个叫做临萱的小镇停下来,建了药庐,正式将连。城安葬,入土为安。我白日背着背篓去山上采药,夜里在药庐研究医书,她喜欢看医书,空余的时候也喜欢同我讲一些基本的医理和蛊毒,每当我捧起书卷,对着窗外的远山,总有一种她一直都在我身边,从未离开的感觉。

    这种生活,奇异的带给我一丝安宁,我的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

    每日黄昏我会去连。城的墓前坐上一会儿,陪她说会儿话,说王猎户的小狼崽子不咬人,说柳大婶和牛嫂子又在家里掐架,说我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说我很想她。

    连。城,你还没来得及告诉我你的老家在哪里,我只好在南疆随便找了个偏僻的小镇住着,好在这里民风淳朴,风景也很好看。我在这里建了药庐行医,你若是还活着,见着定然会欢喜。不过你若是还活着,肯定会抢了我的饭碗。

    连。城,我没有听你的话,把你的骨灰洒在海里,随波逐流,你会不会怨我?

    什么?你说我自私啊,那你离开我剩我一个人就不自私了么?我都答应你会好好活下去了,你就让我再自私这一回吧。若连个念想都不给我留,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支撑下去。每天早上醒来没有你,晚上闭上眼也没有你。

    连。城,我的医术越来越精进了,今天王猎户把自己的儿子送过来要给我当学徒呢,你说我答不答应?我怕没教好会丢你的脸呢。

    连。城,我收下小毛猴了,小毛猴就是王猎户的小儿子,他聪明是聪明,就是太皮了,以后要当大夫的人怎么能不稳重呢?我得好好治治他。对了,小毛猴跟着我来过你的墓,他问我墓里的人是谁,我说:她是我的心上人。嗯,你放心,我过得很好。

    连。城,今年临萱下雪了,白茫茫的很漂亮,我记得你以前说没有见过雪,没关系,我愿意代替你的双眼,看尽繁花似锦,雪染苍穹。

    连。城,你说,若是当初活下来的是你,你就会知道一个人活着真的是很累的。

    连。城,你坟头的青草最近怎么长得这般快,是不是你已经不在这里了。

    你是不是真的不在这里了,这几年,我都不曾梦见你。也许你当真去得了无牵挂,就如你临死之前所言,你这一生,再无遗憾。

    连。城,昨儿又下雪了。

    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和你——白头偕老。

    在临萱的生活渐渐步上正轨,第十四年,主上和夫人找到这里,我这些年浪迹江湖,并没有将行踪告诉她们,说不上是什么心理,或许是不想再跟过去有任何联系,我如今只是想守着已过世的另一半的寻常人家的妻子。

    一个月后,又遇上长成了大人的小长安,还有另外一位,或许是她的意中人吧。

    她们似乎很担心我,我不知该如何跟她们解释,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这样的生活是我自己选的,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我是喜欢现在的状态的,我很满足。

    偶尔想起那个名字,心上会刮过轻微的疼意。但夜里孤枕对月,辗转反侧,我还是会一遍一遍去想,如果不疼,怎么能证明我活着?但比疼痛更强烈和难以克制的,是想念。短暂的甜蜜被时光打磨过,是刻骨铭心。

    她们走后,大姐他们仿佛约好了似的,一个月过来一个人陪我,也许是怕刺激到我,大姐和二姐是分开过来的,虽然我在镇子上的客栈歇脚时看见过她俩在一处。我很感激,但还是对她们婉言谢绝。我不希望有人来打扰我和连。城,对于她们而已,连。城已经死了,可对我来说,她还活着。

    无论在哪里,只要我的记忆还在,她就是活着的。

    不过这两年真是多事之秋,楼里的兄弟姐妹刚刚达成共识,每年的除夕来我这里过,大家聚一聚,其余的日子便不必特意来陪,镇子里的三姑六婆又不消停了。

    我从山上回来,看见站在门口的王大娘都全身汗毛倒竖,但又不能不回家,只得硬着头皮明知故问:“大娘找我什么事?”

    王大娘是个热心肠的好人,只是心肠热乎得让我焦头烂额。

    王大娘:“连。城大夫,我上回给你介绍的老张家的大儿子张富贵您不是不满意么,今儿个李老的孙儿跟我说啦,想娶你为妻呢。”

    “李老孙儿多大年纪了?”

    王大娘:“二十又三啦。”

    我擦了擦额上的汗,道:“那大娘你知道我今年多大岁数么?”

    王大娘一挥手帕,捂嘴“娇笑”了一下,脸上的稀里哗啦落了一地,“大娘知道,可不就是三十二么?女大三,抱金砖!一抱还抱三块呢,有福!有福!”

    我心道:三块金砖也不怕把李老那瘦弱得跟麻杆儿的孙儿压折了。

    嘴上却睁眼说瞎话劝道:“年纪小的不知道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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