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没忘记,他家猫爷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陛下率军出征,就是为了能借着出征的机会找到白纹贝,偷些回去给阿姌化形用的。
现在,听父亲的意思,那白纹贝他们竟然知道在哪里?
“白纹贝有什么稀奇的?”江泓不以为意地撇撇嘴,“那玩意儿虽然在鲛人的地盘,寻常妖类难以靠近,不过,你父亲与鲛人一族素来交好,别说只是区区白纹贝了,便是你想要鲛珠也不是难事。”
“果真?”白春笙也顾不得自己怀孕这件令人崩溃的事情了,若是能拿到白纹贝,那阿姌化形就更有把握了,远一点的话,他若是能得到些白纹贝滋补身子,说不定就能生下血脉纯正的孩子了?
虽然他并不歧视半妖,但是,这个世界的大环境就是这样,混血半妖就是矮了血脉纯正的妖族好几个头,得到的社会福利待遇也远远不如纯血妖族,若是可以的话,谁乐意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矮了别人一大截呢?
白蓟被儿子这个眼神刺激得眼圈一红,这孩子到底在外面吃了多少苦啊,长这么大,竟然连白纹贝都不曾吃过?
“那瀚岚国贡上的白纹贝都不好,太小了,等明日父亲去深海寻鲛人族的老友,好生寻些个大肥妹的白纹贝给你好好补补,你如今怀了身孕,可不能再如从前那般苦着自己了。我见你那厨房里竟还在吃螺蛳肉做的酱?那螺蛳肉吃着对身子无甚益处,还是少吃为上。”
“说到滋补身子,蓟哥,你再顺道去抓些灰斑鱼回来,那鱼肉质细嫩肥美,正适合给阿笙补身子呢。”江泓不忘叮嘱道。
白春笙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和猫爷费尽心思想谋求的东西,自家爹爹竟然说的跟去自家菜园子里割一把韭菜似得轻松!
三个小的得知大哥竟然怀了孩子,就连最小的白笛都忍不住冲着大哥的肚子盯着看了许久,大约越是小孩子,越希望家里有一个比他更小的吧?白笛已经彻底沉浸在自己即将升级为“舅舅”的喜悦之中,并且因为他没有存银,正缠着长姐白筝,请她从自己的私房钱里资助他一些,他好去给外甥买些见面礼。
鬼知道那孩子啥时候能生出来?现在考虑见面礼会不会太早了点?
然而全家人都顾不上体会他的纠结了,白蓟跑下去雇了一辆平稳的马车,一路将白春笙送回了暂住的别院,然后便连夜下海去寻鲛人族去了。
因这件事情不好张扬出去,江泓只说郡王妃在外面热着了,让下面人烧了温水来沐浴更衣,又亲自去厨房命人用今天买的海鱼做了一个鱼片粥,螃蟹是不敢给他吃了,鳌虾倒是很适合吃,这鳌虾十分新鲜,倒也不必太复杂的烹饪方式,直接下水煮熟了,拿调好的酱汁儿蘸着吃就极美味的。
白蓟行动力惊人,下午说要去找鲛人故友,晚上就抱了一篓子精挑细选的白纹贝回来了,那白纹贝鼓囊囊的,个个都足有土鸡蛋大小,想到龚皇后给他找的那些白纹贝的贝壳样品,白春笙无语半晌,觉得皇帝陛下根本没必要耗费如此大的人力物力去攻打瀚岚国。
只要巴结好了他父亲,多少白纹贝弄不到手?
没想到这具身体竟然还是个隐形富二代?!
“月荼知道是给咱们家儿子吃了补身子的,特意找了其他鲛人,去深海采了这些白纹贝,说是吃完了尽管再去拿,定然能让阿笙的崽子白白胖胖的!”白爸爸高兴地说,月荼便是他认识的那个鲛人朋友。
白爸爸带回来的这些白纹贝贝壳洁白如玉,上面的脉络也如白玉一般,撬开贝壳,里面的贝肉更是莹白若雪,没有一丝海鲜的腥气,反倒带着一股子不知如何描述的清香。
“白纹贝生吃最好了,快,趁着新鲜都吃掉,反正也没有多少,我特意少拿了些,吃完再取就是了。”白爸爸十分土豪地撬开了好几个贝壳,招呼着白春笙趁着新鲜赶紧吃。白纹贝之所以珍贵无比,除了产量稀少之外,运输困难也是很大一部分原因,通常十斤贝运送到皇城,能有一斤活的就不错了,况且长途运输,也不如现挖现吃来得新鲜肥美。
白春笙吞了吞口水,拿起一个贝壳,那贝肉还在不断蠕动着,看着有些可怕,不过,他也知道这些白纹贝有多珍贵,送到皇城便是有市无价,拿着金子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又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好,也顾不得什么了,就当是生吃小章鱼吧,他以前也吃过的,眼一闭,拿起一块就丢到嘴里。
第87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仿佛想到了什么;那少年顿了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白春笙,有些别扭地张口道:“我是商秋芦。”
“商秋芦这个名字真好听!”白春笙真诚地夸赞道,虽然他古文阅读经常不及格,但是听名字还是能听得出好坏的,秋芦胜雪,一听就是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你若有什么不知道的,尽管过去问我就是了,我在码头公房做小工;有事可以去那边找我。”说完这句话,商秋芦便离开了。
真是一个害羞的少年。
白春笙就着那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唏哩呼噜地吃掉了半张大饼,剩下的一半实在是吃不下了,倒不是他不饿,只是那大饼做的简直能噎死人,和后世那种绵软的馒头包子简直没法比;虽然这种大饼可能用料更加的敦实厚道;但!资深吃货白春笙表示,有时候,美食之所以称之为美食,可不仅仅是用料敦实就称得上美味的。
稍稍填饱肚子后,白春笙抱着买来的新被褥;在摇摇欲坠的床板上勉强铺了一张床出来;心惊胆战地躺在分分钟就打算散架罢工的木板床上;白春笙发誓,明天就去码头那边的水底下“摸金”去,但凡赚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霉味,白春笙度过了上岸后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点想家了。
新买的枕头大概是没晒过,有点湿湿的,粘在脸上一阵阵的难受。
他才不承认自己哭了呢。
不敢翻身,因为每次翻身,单薄的床板都会发出抗议的咯吱声,伴随着榫卯松动的声音,听着简直让人无法入睡,深怕睡着睡着床就突然塌了。
就这样煎熬到天麻麻亮,白春笙觉得身上有点痒,想了想,反正睡不着,干脆爬起来,穿上衣服,把自己剩下的所有“财产”牢牢栓在裤腰带上,打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夜空中几点星子闪啊闪的,渐渐消失在朝霞的光芒中。
空气里湿润润的,白春笙顿时觉得浑身一松,果然水妖还是得住在水里才行,等他再多攒点钱,对这个世界再熟悉一点之后,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去找个无人的小岛隐居算了,不然每天光是打水洗澡就是个麻烦!那个水井里的水忒难打!
天还没亮,鱼街已经有好几户人家都起来忙活了,有的是卖早点的,有的是做豆腐的,还有的是家里有人在船上打渔的,都点起了门前的灯笼。
空气里飘来豆腐花的香味。
白春笙顺着香味找到一家豆腐作坊,没想到那主人家竟然只卖豆腐不卖豆花,听到他说什么豆花更是一脸茫然。
白春笙无奈,只能向店家打听了卖早点的所在,那早点铺子卖的也不是什么美味的地方特色小吃什么的,却是十分管饱的杂粮馒头和大饼,多花一个铜板可以得到一碗杂鱼熬的汤,称不上多美味,只能说不难吃。
毕竟,白春笙现在这个身体可是水妖,在水底下不知道吃生鱼活虾吃了多少年,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煮熟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白春笙留意观察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出来吃早饭的,大多是码头上干活的,急匆匆填饱肚子之后就跑去干活了。对于这些人来说,早餐的意义不在于多美味,能补充体力才是最要紧的。
吃完早饭,白春笙悄悄走到码头下游一处荒僻处,将外衣脱下来,卷吧卷吧藏在石头缝里,搬了一块大石头遮住,这才摸下水,逆流而上,顺着河滩的方向往上游摸去。
在河里搜寻东西,比在镇上的小河要困难得多,因为码头来往船只的缘故,这里的水质比小河那边浑浊得多,水底几乎看不到东西。白春笙在水底摸了许久,除了淤泥之外一无所获,只能沮丧起从水底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岸边蹲着一个人。
“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王大郎那个凶神真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将银锭子洗干净塞到随身的钱袋子里,受到这次的启发,他也不费力潜入水底去寻摸了,直接上脚丫子!先用脚掌把陷入淤泥里的“小石头”之类的踩出来,然后再潜入水底去捞出来看,只恨自己没有带什么容器,只能一点点抓上来看,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子,终于又从水里摸出了两块散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外加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好像玉石一样的石头。
眼看着快要中午了,白春笙对今天的收获也挺满意的,想到那个什么都缺的“家”,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急忙顺着河流游回去,在水里洗干净身子,找到藏起来的衣服穿上,用包着衣服的布毛巾擦了擦头发,也来不及等头发全干了,随意用布条系在脑后,便急匆匆地揣着钱袋子往街上走去。
昨晚从中人那里拿铜板回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可能被人小小坑了一把,就像后世的外汇兑换一样,运气不好就有可能被不正规的兑换点坑一脸血,所以,今天上岸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去买东西,而是先打听到了兑换银子铜板的地方,拿出了昨天捞上来的那块大一点的没有印记的银子,让老板帮忙兑换成铜板。
今天摸上来的那块银锭子底下是有印记的,白春笙不太敢贸然拿出来,决定回去用石头给砸扁了,把印记砸得看不见了再拿出来兑换,作为一个酷爱看罪案推理剧的宅男,不得不说,白春笙在某些时候警惕性还是蛮高的。
从银铺子出来之后,扛着一大袋铜板,白春笙开始了他在异时空的大采购——
先是去木匠店买了一张结实的木床,原来那个是房东的,不好直接丢掉,干脆拿到外间去拿来堆放些杂物什么的。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餐桌、四个条凳,两个小板凳,让木匠过一个时辰帮忙用店里的驴车送到家里。
然后去了杂货铺,按照那少年的指点,买了一口储水的水缸,两个木桶和一圈麻绳,想到家里没有做饭的地方,顺便就找老板打听了一下。
“这还不简单?我们这里就有现成的铁锅和木制的锅盖,你买回去,再去河边挖些结实的黄泥巴回来,自己垒一个锅灶就行了。对了,再买个水罐子装上去,就着烧饭的柴禾,顺带着还能烧些热水。”那老板热心建议顺便推销道。
白春笙满脸黑线,心想我要是挖点泥巴就能自己垒锅灶,还用得着在这里请你支招?玩泥巴什么的,他五岁开始就戒掉了!
男子到底不敢真的惹怒王鲲风,甩袖而去。
“大公子,三公子,恭喜!属下先行告退!”商秋芦再次看了一眼半坐在王大娘怀里的半妖少年,告辞离去。
“娘,怎的不让三郎穿上衣衫?”确认外面守着的黑衣人都撤了之后,王鲲风关起院门,从隔壁屋里拿来了娘亲早就为三弟准备的衣衫,这衣衫特意做大了些,恐怕穿的不够合身,不过无妨,等天亮了,他去成衣店给三弟买一身合身的便是了。
“大郎,三郎这样,如何能够穿凡人的衣衫啊?”王大娘一直紧紧搂着三郎,直到此刻,再也撑不住,哭着掀开了被她死死抱在怀里的薄毯。
半旧的薄毯下,是一双笔直修长的纤细长腿,腿下,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尾巴,赫然藏在被褥之中!
乍然被掀开被褥,王鲲玉有些无措,有些慌张,忙不迭地将那条尾巴缩了回去,蜷缩在身后,仿佛知道这是不能被外人看到的一般。水润可怜的圆眼睛,可怜巴巴地抬头望向自己的大哥。
他知道,大哥一定会失望的。
大哥,会不会也和母妃一样不要他了?
王鲲风瞬间攥紧了手中的衣衫。
尾巴的问题,最终还是被王大娘想到法子遮掩了。
她连夜亲手做了一条类似袜套的东西,带着宽边绑带,一头绑在腰上,然后可以把尾巴塞进去,再抓着另一头绕着腰部绑好,虽然这样的话尾巴在外面就不能动弹了,但是,穿上宽大的衣衫,在外面却是看不出来了,只要不脱衣服,就没办法发现三郎长了一条猫尾巴。
相熟的邻里都知道他们家三郎昨日是十六岁生辰,化形一事也是瞒不过去的,而且,家里多了一个人,总归是要带出去让大家认识一下的,王大娘让王鲲风去杂货铺买了些喜饼,6个喜饼装一包,挎着篮子,牵着三郎,挨家挨户去认人去了。
“啊啊啊!三郎化形之后好可爱!”第二天一早,看到王大娘带着化形后的王家三郎过来串门顺便认人,白春笙瞬间被萌出一脸血!
毛绒绒的虎斑纹猫耳朵什么的,白嫩清秀的少年什么的,琥珀色的圆溜溜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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