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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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大仙-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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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淡淡中带着忧伤的男人声音,传入小胖子的耳畔。从他的话语里可以听出,他本是有个一个女人,后来可能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分手了。今天,估计是想借七夕机会,为自己未来祈福吧。

    “女人,

    是一个十分美妙的音符。

    她的一切,包括身材、容貌,

    还有孩子,

    都是围绕这个音符的伴奏。

    当你喜欢这个音符的时候,

    也会为她的伴奏所陶醉。

    有了音符和伴奏,

    才能奏出一曲感人肺腑的乐章。

    一曲爱情的凯歌,

    不会顾忌太多。

    只要用心的付出,

    总会有幸福的收获。”

    吟完之后,那个男子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这里。想必,是回去向往和憧憬美好的将来了去吧。

    “又是一个痴情男儿!”小胖子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等那人走开之后,小胖子看天色不早了,也和流云道长分手,径直回驿馆去了。

    这一日,风清气朗,因为昨夜下过一阵雨的原因,气温降了下来。走在大街上,已经没有了往日那种炙热难耐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爽。衣服穿得稍微薄一点的人,都能觉察到冷了。早有几日就要立秋了,以后的那种夏天酷暑时分,已经不多了。

    等人到齐了,知府大人宣布了一道命令。在连云城抓到一个犯人,是因为偷盗被关进来的。但是,他是四十里外的奉化城的,在那里还犯了一点事。知府大人便准备点派几个人,把他押送回去。斟酌再三,最后决定派金不浮小胖子二人一块儿去。

    两个人押送一个犯人,只能靠走路,而且还有一个带着刑具脚镣的。再加上这天气闷热,怎么走都走不快。无奈,三人只能走走停停。走累了还得给犯人卖茶喝,小胖子都羡慕了。这年头,犯人待遇都这么好了。

    好在金不浮熟悉此去奉化城的路,四十里地,一路风尘仆仆,在落日之前,赶到了奉化城。交换了公文,交接完犯人之后,天色也黑了下来。于是,奉化府杨大人便给小胖子和金不浮二人安排住宿。说来也不巧,前些日子因为奉化城的驿站漏雨,现在正在抢修。于是,杨大人便安排他二人住进了城内的“云来客栈”。

    云来客栈,是奉化城第一客栈。他的第一,不仅体现在装潢富丽堂皇上。更是因为,它是本城人流量最大的一家客栈。这东游西荡的,南来北往的,到了奉化城,都喜欢在云来客栈落脚。

    在这里,一切吃喝,都由奉化府负责,小胖子和金不浮倒也落个清闲。吃饭时分,有个小插曲。有个跑堂小二,可能是新来的,对这里还不太熟悉。一时慌张,开水洒到了小胖子衣服上。马上走过来一个看似领班的人,对着那小二就是一顿臭骂。看着那小二两眼含泪,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小胖子倒有些不忍了。于是,小胖子连声说没关系,可那领班依旧不依不饶的。小胖子心中暗叹一口气,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这些小人物,稍微有些权利,就觉得不可一世,欺负那些比他们地位地位的人,来满足自己那可笑的虚荣心。不知道这是社会的悲哀?还是人性的悲哀?转念再一想: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正应了一句老话:水浅王八多,到处是大哥。

    吃完了饭,回到杨大人给他们安排好的房间,金不浮对这样的环境是早就司空见惯,一着枕头,就呼呼大睡起来。小胖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公干外出,在这陌生的环境,很难睡着。

    就在小胖子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细微的说话声,似乎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小胖子想要偷听他们谈些什么,而是这墙壁间隔太薄了,他们说话的声音自己传入小胖子的耳朵里面。总不能让小胖子找个棉花,把自己耳朵塞上吧!小胖子觉得反正也睡不着,就听他们在谈什么,打发时间。

    “大哥,岭主让咱们跟的那人可靠不?别到时候把咱们给坑害了。”说话的是个公鸡嗓男人。

    公鸡嗓的话音刚落,另一个打断了他的话:“老二,你这话跟我私下说说行。这话可不能再给别人说,要是让岭主听到有什么传闻,非得割了你的舌头不可。”这个说话的“大哥”看来比较老练,生怕兄弟惹出什么事来。

    “嘿嘿!”公鸡嗓干笑两声,接着说道:“大哥提醒的是,是我失言了。”公鸡嗓话锋一转,说道:“明天咱们要好好表现一下,让玉女门的那群小贱人知道咱们千毒岭金银蜈蚣的厉害!”说完,他似乎是想到什么,淫笑起来。

    小胖子听完这番话,顿时惊愕的瞪大了双眼。玉女门和仙剑山庄同气连枝,是兄弟姐们门派。平时见了面,多用师兄师姐称呼。最近,听闻玉女门上一代掌门卸职,而刚刚执掌玉女门的,是个叫做楚月儿的师姐。她比小胖子大些,但也不到二十岁。去年“三门二谷一山庄”在仙剑山庄聚会时候,小胖子曾见过那个楚师姐一面。当时,小胖子就记得她冷艳无比。因为相隔的比较远,看的不是真切。现在听着二人的语气,似乎是要对玉女门不利。身为兄弟门派一员的小胖子,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了。更让小胖子吃惊的是,这两人竟然是来自魔道的千毒岭。千毒岭用毒,在江湖上可是臭名远扬。为了达到目的,他们是不择手段。但是,不能不提的是,他们用毒却是是高人一等。很多毒药,在他们那里算是独门毒药,外人根本解不得,让江湖上的人是闻风丧胆。至于这“金银蜈蚣”,小胖子也曾有耳闻。据说,是千毒岭出了名的用毒高手,因为他们是兄弟俩,都姓武,这两兄弟便自称为“金银蜈蚣”。

    “老二,你要去撒尿吗?”说话的似乎是金蜈蚣武老大。

    “行,大哥,咱们一起去吧!”武老二应道。

    接着,小胖子便听到隔壁屋里传来穿鞋的声音。小胖子赶紧做起来,光着脚丫子,蹑手蹑脚走到窗户前,用舌头把窗户纸添开了一个窟窿。以前,只听过谁在外面向里面窥视的时候,把窗户纸弄个窟窿。这从里面向外面看,还把窗户纸弄个窟窿的,小胖子也算是极具个性的人了。

    只听到咯吱一声门响,小胖子接着昏暗的灯光,看到隔壁屋里走出两个人。这两个人大概四十来岁,其中一个个子矮小,长得却是肥头大耳,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衣服,在灯光下闪闪反光。另一个长得瘦里吧唧,个子却是很高,穿着一身雪白色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一身白衣如雪的衣服,穿在柳鸿哲师叔身上,透露出来的是无限的寂寞。但是,穿在这个瘦高个子身上,就像一只屎壳郎,钻进了雪球里似的,令人恶心不已。原来,这“金银蜈蚣”名号的来历,还和他们喜欢穿黄色和白色衣服有关。

    小胖子盯着这二人远去的背影,皱着眉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第九十四章 金银蜈蚣() 
小胖子又待了一会儿,等“金银蜈蚣”撒尿回来,进屋之后,小胖子才悄悄地爬回床上。躺在床上之后,小胖子想起银蜈蚣的那身雪白的衣服,觉得十分搞笑。为什么同样一件衣服,穿在不同人身上,会有着质的不同呢?在这里,我就举一个比较形象一些的例子吧。譬如,一件牛仔短裤,搭配上一件紧身的小背心。如果是穿在一个身材高挑,大腿雪白丰满的女生身上,会显得十分性感,让街道上的男性性口血脉愤张,有种恨不得上前摸上一把的感觉。但是,同样是这件衣服,如果是穿在一个大腿黝黑,或者干细,或者八字腿的女生身上,让人看到,有种望而生畏,不想看第二眼。如果第一个女生的穿着比作是桃色电影的话,那么第二个女生就是惊悚电影了。有句话说的好,鞋子适不适合,只有脚知道。而武老二,根本就不知道这套雪白的银杉根本不适合他。还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是玉树临风潇洒俊朗,真是笑掉旁人大牙。

    小胖子躺在床上想着这事,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天已经放亮。小胖子扭头看了金不浮一眼,羡慕的紧。外面闹闹哄哄的说话声,金不浮竟然还能睡的鼾声如雷。小胖子突然想起那两只蜈蚣,赶紧爬起来,穿好衣服,推门走了出来。

    走出门外之后,小胖子看到那两只蜈蚣的屋门敞开着。小胖子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从那边房门走过,斜眼往里面一瞧,只见里面有一个穿着青衣布衫的人正猫着腰在那里打扫卫生。小胖子故意迟了一下脚步,方才看清,这打扫卫生的,正是昨天吃饭时,用水洒在自己身上,被领班臭骂一顿的那个店小二。店小二在打扫卫生,难道说,那两只蜈蚣已经走了么?

    小胖子左右看了一下,发觉没有旁人,便向屋里的那个店小二喊了一句:“喂,小二,你过来一下。”

    店小二听到有人呼唤,抬起头,转过身来,看到小胖子正在冲他招手。他可能也认出这是昨天那个替自己解围的客人,脸上一喜,他提着扫把走到了小胖子跟前,疑惑地问道:“客官,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小胖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店小二啊,这屋里面的客人呢?”

    店小二听小胖子问到这屋里的客人,脸上露出一丝惊疑的神色,小声说道:“客官,这说这屋里住的那黄衣服和白衣服男子么?”

    小胖子点点头,没有说话。

    店小二继续说道:“这屋里那两个客人真是奇怪,大清早的就起来结账匆匆离开了。睡了一晚上,连个早饭都没吃,一看就是有什么急事。”

    “这样啊!”小胖子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道:“你去忙吧,我还有点事。”别看小胖子脸上平静的很,心里却是急的要命。这要是让那两只蜈蚣着了先机,那玉女门的众位师姐师妹们就遭殃了。小胖子看到店小二继续回屋挥舞打扫了,这才匆匆回屋。

    回到房间,小胖子看到金不浮依旧趴在床上酣睡不醒。小胖子打心里对他佩服,从昨晚到现在,这金大哥都睡了七八个时辰了。在这里,我要解释说明一下。小胖子所在时代,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两个小时。也就是说,这个金捕快睡了十四五个小时了,难怪小胖子对他羡慕嫉妒恨呢!

    小胖子走到床前,伸手推了推裸着上身的金不浮,大声叫道:“金大哥,天亮了,该起床啦!”

    按说小胖子的声音也不小了,可是,金不浮丝毫没有反应,依旧在那里呼呼大睡。

    小胖子无奈,加大声音,扯着嗓门在金不浮耳边大声喊道:“金大哥,起床啦!”说着,还用手用力推了推金不浮的肩头。

    金不浮的头动了一下,小胖子心喜,以为金不浮已经醒来。不曾想,这金不浮翻了一个身,面朝里,继续做他的清秋大梦。

    小胖子一看,呵!还叫不醒了!小胖子搔了搔后脑勺,计上心头。只见小胖子清了清嗓门,大声喝道:“升堂……”

    小胖子话音刚落,只见金不浮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口中低吼:“威……武……”

    喊完号子之后,金不浮感觉不对劲,仔细一瞧,发觉自己根本不是在大堂上,四周也没有知府大人和众捕快,只看见小胖子一个人坐在床头偷笑。金不染这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上了这小胖子的当了,于是,金不染伸手向小胖子打去,口中直嚷嚷:“好啊,小胖,你练我也捉弄啊!”

    小胖子笑着闪身躲开,这才向金不浮正色道:“金大哥,我是有事和你商量的。”

    金不浮边穿衣服边说道:“小胖,有啥事呢?”

    小胖子想也没想,说道:“金大哥,我刚才发现斧头帮的余孽从这里路过。我准备跟踪他们,看他们还有什么同党。到时候,通知大人,把他们一网打尽,咱们不是又立了一件大功么?”

    不是小胖子存心要骗金不浮,因为,这修仙界的事,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凡人解释。正好,现在连云城正在严打,那是人人闻“斧”色变。只要有能剿灭斧头帮的,不管用什么办法,知府大人都会奖励。也正因为这样,小胖子抓住这个机会,借口有斧头帮余孽,好有机会去通知玉女门同门注意千毒岭的事。

    金不浮一听有斧头帮余孽,顿时神色紧张起来,伸手想要去拔床头的大刀。小胖子赶紧出声制止:“金大哥,他们刚出去没多远。我准备去偷偷跟踪,你回去跟大人交付任务,顺便告诉大人,我很快就会回去。”

    金不浮听完小胖子的话,神色稍微缓和,说道:“这样啊!那好吧,小胖子,你追踪他们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千万不要跟他们动手,等找到他们的同党,就回来报告大人。到时候,让大人发兵,咱们一同去剿灭斧头帮及其余党。”

    小胖子听出金不浮的关心之意,心里一阵温暖,便点头说道:“好的。”小胖子转头看了一眼外面,发觉现在太阳已经很高了,因为挂念玉女门,小胖子便接着说道:“金大哥,我现在就要动身了,你自己回去向大人汇报吧!”

    金不浮闻听,皱着眉头说道:“小胖,你吃点东西再走也不迟啊!”

    小胖子摇了摇头,说道:“不了,金大哥,我怕吃完东西之后,那斧头帮余孽走远了。”

    金不浮看到小胖子执意要现在动身,无奈之下,只好叫店小二拿了一些烧饼,给小胖子路上吃,这才放小胖子离去。

    小胖子离开云来客栈之后,一路正北,出了城门直奔玉女门的所在地飞来山而去。

    这飞来山也是大有来历的,相传,在二百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地和汪洋,根本没有什么山峰。一天,这里来了一个仙子,她看上了这个地方。但是,这里只是平地,没有天堑,是不适合开宗立派的。于是,她便做法,一/夜之间,不知从何地搬来一座大山。她就是玉女门的第一代掌门罗凤女侠,而这座巍峨的大山,便被人称作是“飞来山”了。

    小胖子对飞来山不太熟悉,一路上问了好多人,才渐渐地到了飞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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