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贵族的象征!
光是这一身行头,易云就能看出锦龙卫地位的超然和贵族的高贵。哪怕只是最低级的国士,把这一身衣服拿去卖了,便够普通人花销一辈子了。
衣服穿好,易云又在腰间挂了一柄雁翅刀。
这也是锦龙卫的标准佩刀,刀鞘是鎏金的。作为国士特有的标志,易云的刀鞘中间还镶嵌了一块椭圆形的玉。
这种雁翅刀,主要用于庆典和礼仪,当然,要是用它杀敌的话,也绝不含糊。
这雁翅刀看起来不过三尺长,两寸宽,可是分量不下百斤,拔刀出鞘,刀口寒光森森。刀刃削铁如泥!
一口刀,又是价值不菲,挂在身上,平添几分英气!
易云将这一身都穿戴起来,对着镜子一看,自己也是愣了一下。
他甚至有点不敢相信,镜子里的少年就是自己。
易云从来到这个异世,一直穿着破烂的麻衣,那曾试过云锦的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了白色飞鱼服的易云。英姿勃发!
因为这几个月来,易云练武身体越来越好,加上紫晶能量对肉身的改造,此时的易云。皮肤细腻光滑,像是玉石一般,脸上五官线条柔和俊秀,但眉宇间却又蕴含着一股锐气,不失阳刚之感。
虽然易云的身高还没长起来,但是他身材匀称。双腿比例修长,将这飞鱼服的华美完全体现了出来。
这时的易云,当真如一柄出匣的宝剑一般,锋芒四射,气势逼人!
当易云就这么走出浴室更衣室的时候,张坛看到易云,都是眼睛一亮,他的几个下属,也都是愣愣的看着易云,似乎想分辨一下,这到底是易云,还是哪个京城大家族的天之骄子。
“哈哈,你穿这飞鱼服,真是太合适了!要我说,易小兄弟就凭你这长相,再过三五年,那得出落得玉树临风,怕是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少女了!”
张坛毫无顾忌的开着玩笑,其实,张坛这个人既不严肃,也不古板,一般的兵油子,常年在男人堆里混,很少有严肃正经的,平时在一起吹牛打屁,谁不是口无遮拦,荤段子一个接一个?
只是,张坛的口无遮拦,只会在跟他身份地位差不多的人,或者是过命交情的兄弟面前才会表现出来,而在一般的下属面前,在普通人面前,他看起来就是铁血无情。
军队里的兵油子,做新兵教官的时候,也往往是如此,他们要维护锦龙卫的威严。
易云腼腆的挠了挠头,他对自己穿上飞鱼服的效果,也是非常满意。
“走,给你册封国士!”
张坛说话间,带着易云出门,易云骑上了独角巨犀,这头巨兽,大摇大摆的走在陶氏部族的城市大街上。
今天整个陶氏部族,可是热闹非凡,易云的册封仪式,在陶氏部族的庆典广场举行。
陶氏部族对此可是安排得很上心,因为除了易云册封国士之外,陶氏部族还有胡琊等人,也要在仪式上正式晋级为锦龙卫成员。
当然,易云是今天绝对的主角。
当易云骑着独角巨犀,出现在陶氏部族庆典广场附近的时候,很多人向易云看来。
看到易云身穿云锦飞鱼服,腰佩雁翅刀的样子,很多陶氏部族族人看的目瞪口呆。
推一本书《一世之尊》,作者爱潜水的乌贼。
蚕茧跟乌贼接触过好多次,乌贼是个知识很丰富的人,逻辑思维也很严密。
他写的书,也是如此,逻辑严密,故事架构完整,口碑很高,忠粉很多。
《一世之尊》,简介: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书页有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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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册封国士()
“骑在巨兽上的那个少年……他……他是那个连氏部族出来的易云?”
陶氏部族的族人们,吃惊得看着易云,之前大选的时候,他们当然见过易云不止一次了——
可是今天见到,他们愣是有些不敢叫准了。
虽然五官轮廓是没错,可是这气质相差也太大了!
骑乘独角巨犀,这原本在大荒民众看来就了不得了,再配上锦绣华美的飞鱼服,这两样加起来的震撼,就像是贫困山村里开进了一辆顶级豪车的感觉。
而除此之外,易云英气逼人,气势卓尔不群,更是将这份震撼,发挥到了极致。
有种人中龙凤的感觉!
陶氏部族的族人们,跟连氏部族民众差不多,也都是穿的粗布麻衣,现在看到丰神如玉的易云,都有些自惭形秽了。
原本一些嫉妒易云的陶氏部族青少年们,这时候也都嫉妒不起来了,因为实在差距太大了。
实力不如人家,天赋不如人家,年龄比人家大,现在连长相、气质都不如人家!
这还有什么可嫉妒的?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易云骑着巨兽走来,人们纷纷让路,很多人看易云的目光,都多了一份敬畏。
这是对人杰的敬畏。
一个人的气场,很重要。
有气场的人,一眼看过去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凡!
现在的易云,就是如此。
好多陶氏部族十几岁的少女,看易云已经看得两腮飞红,眼睛中满是小星星。
大荒的少女,对这样前途无限,实力强大。又拉风帅气的少年,实在没有任何抵抗力,当真是给易云为奴为婢都心甘情愿了。
事实上。给国士为奴为婢,对她们来说没有任何屈辱。反而是天大的好事。
一些已经年满二十的女孩,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感觉自己想跟随易云是没什么希望了,不过也有女孩心思不死,依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易云,似乎恨不得要将易云这个小鲜肉吃到肚里一样。
十里长街,易云骑着巨兽走了一刻钟的时间,这才到了祭典广场。
陶氏部族的这次册封仪式。声势浩大!
为了仪式,陶氏部族专门杀了一头牛、两只羊、三头猪、五条猎犬、十只鸡,这五种家畜,可是有讲究的,它们合起来叫五牲,是祭祖最隆重的仪式。
即便是陶氏部族,杀这么一大批牲口来祭祖,也是耗费不小。
陶氏部族的巫师、巫婆们,也全部上阵,在祭坛上祈福。
这仪式其实主要是冲着胡琊去的。除此之外,凡血境的陶云霄,陶氏部族培养的一些精英。还有一个小部族继承人,也都通过了神国大选,成为锦龙卫成员。
然而已经被废去武功,甚至精神都出了问题的连成玉,自然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了。
他在最终战时,已经失去了资格。
因为胡琊等人在,陶氏部族额外卖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是他们陶氏部族告别大荒。走向中原的仪式了,当然马虎不得。
陶氏部族至少有十万人。聚集在祭典广场,这么多人凑起来。那真是人山人海!
这么多人,都注视着这场册封仪式,能站在台上的青年、少年,无论是谁,都让人羡慕!
其实后面的民众,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可是他们也不愿意离开,似乎只要站在这里,就算是见证了这历史性的时刻一般。
所有通过大选的参选者中,也只有易云有资格骑着独角巨犀。
在胡琊等人,接受了锦龙卫赐下来的任命军书之后,易云也拿到了象征国士身份的锦书。
这锦书,是一卷半尺长的卷轴。
卷轴是天蚕丝织成,由丝带扎好,卷轴的两端,是檀木雕成的虎头。
檀木入手沉重,雕工也非常精美,这种象征身份的锦书,也彰显了锦龙卫高人一等的身份。
除此之外,作为锦龙卫精英,易云还得到了一块玉佩。
这玉佩也是飞鱼图案,只有锦龙卫精英才能拥有,玉佩绿白相间,上面雕刻的龙鱼栩栩如生,挂在腰上,有种画龙点睛之感。
一时间,易云本人就像是一块经过精心雕琢的美玉一般,光彩耀眼,不但有一股锋芒毕露的英气,还有一股极度内敛的华贵之气!
如果有人说易云是大家族培养的嫡系继承人,都不会有任何怀疑。
手持檀木锦书,腰挂飞鱼玉佩,站在广场中央,受周围十万人的注视和敬仰,此时的易云,也感慨万千。
无怪一个国士身份,让大荒无数俊杰梦寐以求,如此荣耀,对大荒的年轻人来说,大概是人生的极致了。
然而,易云相信,这不会是自己的极致,反而只是他人生的开始罢了。
他丝毫没有沉迷在册封国士带来的荣耀之中,他知道,他现在的这点成就,根本微不足道,太阿神国原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而且就算在太阿神国,自己也不过是最低等级的贵族而已,这个世界还有太多的东西,等待着他。
他要去探索,去攀爬,去征服!
仪式持续了足足三个时辰,在陶氏部族民众,充满艳羡的目光中,易云收了锦书,回到锦龙卫的营地。
在册封仪式结束后的当天晚上,苏老头收拾行装,准备离开陶氏部族,易云得知了这个消息,他觉得,于情于理,自己都该去给老头子告了个别。
在张坛那里打听到了苏老头的住处,易云恭恭敬敬的敲了门。
这个雅致小院落,还有院子后面的高塔,都是陶氏部族的禁区,没有锦龙卫的准许,谁也不能进入,所以没有谁能打扰到苏劫和林心瞳。
“进来吧!”
门内传来苏老头懒洋洋的声音。易云推开房门,看到苏老头和林心瞳就坐在小院里。
看到易云出现,苏老头微微呆了一下。
此时。皓月当空,易云穿着飞鱼服。挂着飞鱼玉佩出现,当真有几分月下公子的感觉。
苏老头并没有去看易云的国士册封仪式,他显然没有想到,易云穿上这一身飞鱼服,还有这等效果。
林心瞳也是有些诧异,她一双美眸中,流露出几分微微的惊艳,其实林心瞳见过了不知多少世家公子、年轻俊杰。他们一个个风流倜傥,举止典雅,堪称绝代公子。
但是……这些公子们,似乎少了易云身上那股浑然天成,没有经过丝毫雕琢的淳朴自然之气。
人工堆砌的假山,虽然可能更加漂亮,但却不会有天然山川上的奇石那般美丽灵秀。
“啧啧,臭小子,你穿上这身衣服,也是人模狗样的嘛!”苏老头难得的夸赞了易云一句。
易云翻了个白眼。懒得跟苏老头扯皮,他只是说明来意,送别苏老头。
易云还不知道苏老头这是要去干吗了。只是隐隐的觉得,他好像是要去干一件挺危险的事,因为易云注意到,提起苏老头要去的地方,林心瞳一双美眸中有些担心的意味。
然而老头子却嘻嘻哈哈的,似乎根本没把这次行程放在心上。
苏老头先叮嘱着林心瞳,在自己离开后要小心行事,各种关怀,那真叫一个无微不至。
不过。苏老头也没有厚此薄彼,在叮嘱了林心瞳后。他还记起了易云。于是,苏老头拍了拍易云的肩膀。又说了一些“鼓励”易云的话。
诸如:“你能成为大选第一也是相当不错的,虽然这个大选吧,水平实在烂的要死。”
“你说你,只是打败陶云霄这种白痴一样的人物,竟然还被砍伤了手,你被砍伤了手也就罢了,还浪费了老子两颗碧灵丹!暴殄天物啊!”
“没想到你还封了国士,能成为贵族还是不错的。至于这有国士封号的人嘛……在太阿神国的国都,走在大街上随便扔块砖头,都能砸出十几个来。”
“虽然你水平不怎么行,不过你走狗屎运,弄了个紫气东来,还算凑合啦……”
苏老头的话,让易云听得无语了。
这老头,真是够缺德的,他好像不损人就不会说话了。
不过知道老头要走,而且去从事一项危险的活动,易云也懒得跟他争,他说什么自己就听着算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月上中天的时候,苏老头终于走了。
他一个人穿一身白袍,骑着一匹不知道哪里弄来的小红马,苏老头信誓旦旦的说这小红马是麒麟种,但是易云怎么看都觉得这小红马的样子有点逗比,尤其是苏老头胖胖的大屁股坐上去之后,小红马一下子被老头的屁股吞下去半截。
看着苏老头的肥硕身影,还有贴在马脖子上的丰满肚腩,易云脑袋上冒出了三条黑线……
“驾!”
苏老头很骚包的喊了一声,小红马甩开蹄子,吭哧吭哧的跑了,易云真的很怀疑,这迷你的小马能不能经得住苏老头的体重。
月光如水,苏老头一人一马,在月下疾驰,奔向了茫茫大荒。
远远看过去,易云竟是觉得这场景有了几分意境,前提是,苏老头如果不那么胖的话……
荒野上,竟是回荡起苏老头的歌声,听起来还挺悲壮的
天苍苍兮枯草黄,策马奔腾兮走四方。
餐风露兮寝天地,探得龙巢兮霸神荒。
仰天笑兮狼烟起,万里山河兮封侯王……
……
苏老头一边唱着豪迈的歌曲,一边怀揣着易云给他烤十几只烧鸡,踏上了茫茫征程。
落在后面的易云听得再度无语了,这死老头子从哪儿抄来的歌?跟他半点不搭调好不!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有美人相伴()
苏老头走了,剩下易云和林心瞳两人,站在荒野之中。
明月当空,林心瞳穿了一身白色衣裙,飘飘如仙子,易云穿着飞鱼服,也是气质卓然。
荒原之上,这一男一女,都是丰神如玉。
林心瞳是一个安静的人,而易云平时也不多言,所以一时间,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默。
“苏老头……呃……苏老走了,林姑娘这些天打算做什么?”易云首先打破沉默。
听到易云对苏劫顺口说出来的称呼,林心瞳噗嗤一笑,一时间光彩照人。
“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师父嘱咐我不要走得太远,也就是在附近转转吧,云荒深处,有些上古荒兽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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