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靳弘方心咯噔一颤,面露忐忑的说道:“那赵姑娘这样都能听见?!”
宋玉尘笑而不语。
靳弘方压低声音,一副贼眉鼠眼模样地说道:“玉城兄,这位赵姑娘该不会就是那个让你不惜离家出走的江湖卖唱女子吧?”
宋玉尘仰头长叹一声,忽然有种想要把眼前这家伙抓到那什么公冶府的冲动。
怎奈这穿着邋遢的麻衣书生,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玉城兄早已被他轰炸得不耐烦了,见宋玉尘没有说话,便以为默认了,于是他又接着说道:“果然就是这位赵姑娘,怪不得,本少爷就说嘛,你玉城兄是何许人也,寻常一个江湖卖唱女子怎么可能让兄弟你如此奋不顾身,感情是这么一位仙子似的大美人,值,真值,与你的那位大美人相比起来,那些不痛不痒的言论就是个屁,甚至连屁都不是。”
宋玉尘头疼不已,他算是弄明白了,跟这厮就不能解释,甚至不能多说一句,否则就是越描越黑。
宋玉尘有意将话题从自己身上引开,打趣道:“对了,你小子是怎么一回事?翻墙遛进别人家的府邸,还勾搭人家的千金小姐?以前吧,你小子虽然长得鸡贼了一些,但底线总是有的,女色是好色了一些,但翻墙摘杏什么的,你小子当时还是没胆子做的,怎么,许久不见,你小子成长了不少呀,都成了翻墙的采花大盗了,不简单嘛。”
靳弘方嘿嘿一笑,说道:“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像本少爷这样的。。。。。。”
宋玉尘没好气的打断道:“你小子咋说话还老样子,一口一个本少爷的,丫的就不能好好说话?我看你小子当年的苦头是没有吃够。”
这个麻衣书生啥都好,就是邋遢了一些,还有就是嘴贱了一些。
因为嘴贱,他还一度吃过不少苦头,记得有一次寒冬时节,这厮穿的单薄之极就跑到晋阳来游玩,为了不让这厮被冻死,宋玉尘便送了他两套他自己的衣裳。
还别说,那家伙穿上那华贵衣裳之后,还真就有些人模狗样了,甚至一度被晋阳的那些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误以为是从外地来的世家子,而正好这家伙说话的时候,总是张口闭口一个本少爷,听起来傲娇得很,所以这上当受骗,并且主动投怀送抱的女子,还真不在少数。
只不过后来不知怎么地,事情忽然败露了,所有人都知道了他靳弘方其实个幼年便丧了双亲的穷苦小子,所谓“本少爷”这三个字,只不过是这家伙的口头禅而已,至于那两身华贵的衣裳,其实并不是他的,而是宋家才子见他可怜,这才施舍给他的。
一开始上当受骗的时候,为了争夺这家伙,她们彼此可是狠狠争斗了一番的,甚至当街厮打对骂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总而言之,大家都受伤不轻。
终于知道了真相的各大千金小姐,岂能放过于他?
一时间,各大权势家族,都纷纷放出了恶奴,誓要把那个听到风声躲起来了的可恶家伙揪出来痛打,甚至更有一些霸道的大门大户,直接就在城里面贴出了千金悬赏令,说只要能找到那家伙就赏金千两,且不论生死。
靳弘方这家伙当时心是真他娘的大啊,就躲在他宋家里面,不单吃得好,睡的也是相当的香。
反倒是他宋家担惊受怕了好几天,生怕被外面的人知道是他们宋家藏了这家伙,不然估计能把宋家大门都给拆喽。
麻衣书生讪讪一笑,说道:“这不是老毛病了嘛,难改呀。”
宋玉尘本以为自己已经成功的将话题移到了别处,应该不会再扯到他与赵清影身上来了,但靳弘方的下一句话,差些让他暴跳如雷。
那贼眉鼠眼的家伙一脸猥琐的说道:“跟少爷我说个实话,你跟那赵姑娘到底有没有那个啥?”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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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红亭之下有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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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东拉西扯了大半个时辰,当然,主要还是靳弘方这家伙在满嘴放炮,他讲十句宋玉尘能插进去一句,就已经算是不容易了。
作为不时嘴贱戏弄宋玉尘的下场,半个时辰后,靳弘方鼻青脸肿的差些成了猪头。
身穿麻衣的靳弘方摸了摸满头包包的脑袋,疼得呲牙咧嘴,直抽凉气。
靳弘方眼神像是看怪物一样的看着宋玉尘,嘀咕道:“不应该啊,本少爷记得你玉城兄,以前可是多走个两步路都会双腿打颤的病秧子,怎么才短短几个月没见,生出了这么大力气,嗯,脸还稍微黑了一些,这才更像个爷们嘛。至于你以前,不是少爷我嫌弃你,实在是太娘们了一些。。。”
宋玉尘轻轻咳嗽了一下,靳弘方下意识的就跳了起来,如那惊弓之鸟。
他是真的被打怕了,说起来也是真他娘的邪门,这位宋家才子之前可是弱不禁风的,而他靳弘方因为从小在就市井摸爬滚打,别的不敢说,打架本事确实一点都不含糊,像什么猴子偷桃呀,黑虎偷心啊,简直就是信手捏来。
但今日却在这位宋家公子面前接连败北,被打的没有半点脾气,更气得的人,他甚至连对方怎么出的手,都没有看清楚。
靳弘方轻声说道:“玉城兄,你最近是不是练了什么武功秘籍呀,少爷我怎么觉得你小子的身上有了那么一点江湖的味道,还是说是因为你跟你的那位红颜知己,闯荡了一下江湖的缘故?”
别说,这位宋家才子由先前的书生装扮,转变成现在的世家公子模样,整个人的气质还真就跟以前不大一样了,虽说之前书生意气也不差,但却终究不及现在的公子风流来的适合他。
宋玉尘打趣道:“就你还能看的出江湖的味道?”
靳弘方嘿嘿笑道:“没吃过猪肉,但总见过猪跑嘛,不是本少爷我跟你吹,江湖高人少爷我还认识几个,而且人家还是赫赫有名的那种,咋样,要不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宋玉尘哭笑不得,“介绍就算了,我怕你那高人朋友看不上我一个文弱书生,但如果你要是把你的公冶千金介绍给我的话,我倒是感兴趣。”
闻言,靳弘方当时噌地就站了起来,“咱虽是兄弟,别的东西可以互通有无,但小灵是你兄弟我看上的女人,这个没得商量。”
宋玉尘撇了撇嘴,说道:“谁他娘的要跟你抢女人了,还兄弟呢,再说了,你小子穷光蛋一个,有屁个东西来互通有无。”
靳弘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齿,说道:“你也不能怪少爷我小家子气,你小子长得如何的祸国殃民,你自己心里不清楚?这万一我家小灵被你小子迷了去,我上哪哭去?”
“。。。。。。”宋玉尘竟是无言以对。
虽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内心里靳弘方是一点都不介意的,甚至还出奇的大方,也不管宋玉尘愿不愿意,直接把他从客栈拖到了公冶府邸之外。
跟做贼一般,两人来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在宋玉尘惊愕的眼神中,只见靳弘方挽起袖子,两三下的就爬上了旁边的一颗大树上,速度之快估计都能跟猴子相媲美。
宋玉尘不由得心说,这家伙果然是惯犯不假,不然动作不可能如此的娴熟。
爬上离地面至少有个一丈的树枝后,靳弘方压低声音叫宋玉尘也爬上来。
在靳弘方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宋玉尘轻轻一跃,身子顿时拔地而起,轻盈的落在了前者的身旁,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瞪大眼珠的靳弘方吞了吞口水,娘咧,这家伙竟然会传说中的轻功,还真变成了江湖高人了。
宋玉尘懒得理会前者的惊骇,他将目光看向了高墙之内。
视野所及,是一个栽种满了花草的独栋小院,即便在高墙之外也能闻到花的清香,院子中盖有一座红色亭子,红亭之中是红衣。
那是一个年龄约莫在二十一二的红衣女子,此刻正安静的坐在亭中,微闭着双眸,同时手中拿着一个骨埙。
宋玉尘发现一旁的靳弘方没来由的抬头看了看日头,轻声呢喃了一句:“时辰刚好。”
听了这话之后,宋玉尘正有些疑惑,旋即,亭中红衣女子就捧起手中骨埙,轻轻吹奏了起来。
有着独特辽阔音质的埙音,悠扬地从亭中飘荡出来,宋玉尘眼角余光瞥见,靳弘方这家伙已经闭上了双眼,脸上一副很是享受的表情。
他眼睛不睁,轻声道:“只要不刮风下雨,小灵她便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吹奏一曲。”
见红衣女子吹奏骨埙,而且吹的相当不错,宋玉尘不由得对她有些刮目相看。
对于埙这一乐器,宋玉尘谈不上精通,但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可以说,这是最古老的吹奏乐器之一,在中原,尤其是在江南一带,这种乐器是较为不容易见到的,更多的是流行于西域广漠或者北境的一些游牧部族。
而且这种十孔埙吹奏起来有着相当的难度,一般也只有西域广漠的人,或者是北境的胡人,才能将其吹奏的动听悦耳。而其他地方的人,若是没有精于此道的人教授的话,是绝难学会的。
宋玉尘不经意发现,靳弘方在听的同时,他双手虚合,十指跟着不同调的埙音凌空虚点。
宋玉尘微微惊讶,看这家伙的指法,显然是懂得如何吹奏的,甚至就指法而言,亭中的红衣女子都不及他自如。
“她就是公冶家的大小姐公冶灵?宋玉尘轻声问道,“还有,我咋不知道你会吹奏埙,也是那个红衣女子教你的?”
“嗯,没错,她就是我的小灵。”靳弘方点头道,“但后面的一句,你却是说错了,不是她教的我,而是我教的她。”
宋玉尘嗤笑道:“我会不知道你小子五音不全,就你还教人家呢。”
靳弘方嘿嘿一笑,道:“本少爷是谈不来琴什么的,但吹奏埙的话,我还是相当可以的。”
宋玉尘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也不说话。
靳弘方老脸一红,道:“好吧,我承认,我就只会那一首曲子,是前些年我去西域广漠的时候所学的。”
“你还去过广漠?”宋玉尘有些讶异。
在地理位置上,广漠位于大嬴王朝的西侧,那里多为荒凉的戈壁和沙漠,但在广漠的腹地,却有着几大块绿洲,水清草绿,集聚着近百万的人口,其中,土生土长的广漠人只占了半数不到,更多的是从其他地域而来的人,包括大嬴王朝和北境诸国,甚至南疆百越的人也不在少数。
几大绿洲之上分别建立起一座城镇,其中最大的,同时也是最负名气的,则该属流沙城无疑了。
广漠百万人口,单单一座流沙城,就占据了三分之一不止,足足有四十万之多。
一个地处广漠腹地的城镇,能有如此多的人口居住,这样的规模,即便是比上大赢王朝的多数大城,也差不了多少了。
形形色色的人群,不同的文化理念,却全部如流沙一般,集聚在一座城之中,注定没有太平。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广漠诸城,尤其是人口最多的流沙城,一直以来都鱼龙混杂的很。
因为大嬴王朝扫灭春秋诸国的缘故,许多被亡了国而无处可去的春秋遗民,纷纷迁移逃亡到了广漠诸城。
这些春秋遗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体内流有王室血脉的贵族,甚至王族,他们带着不弱的底蕴来到了广漠诸城,希望在这里扎稳脚跟,然后壮大自己的势力,以图卷土重来杀回中原。
也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千百年来都一直如流沙一般散乱的广漠,逐渐凝成了今日的恐怖势力,甚至最近有传闻传出,广漠几大春秋势力,将要在不日穿过广漠讨伐大嬴王朝。
表面上合作,一致对付大嬴王朝,但暗地中,晋、越、梁等春秋势力,却争斗的不可开交,这也就使得原本就很是鱼龙混杂的广漠,一下子变得更加的错综复杂,甚至,那个地方便是用“人吃人”这个词来形容,也不算太过分。
一个人若是没有什么依仗,或者没有什么本事,去那种地方,简直就是与送死无异。
宋玉尘很难想象,靳弘方他一个文弱书生,而且还是个嘴贱讨打的书生,竟然去过那个地方,还活着回来了。
靳弘方点了点头,说道:“上次在晋阳与你分别之后,我便一路向西而去,最后到了广漠的流沙城,也是直到前些时日才回到这里来。”
靳弘方眼神温柔的看着亭中的那个红衣女子,叹息道:“我是专程为了看她而回来的,再过几日,我便又要回广漠去了,再回来的话,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许,等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别的男人的妻子了吧。”
闻言,宋玉尘有些惊讶,问道:“你小子该不会是想要跑到那个地方去现实那个抱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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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狐妖()
说实话,对于身旁这个模样狼狈不堪,还有些放浪形骸的麻衣书生,宋玉尘没有半点的轻视之心,甚至反而很是敬佩。
别看这家伙平日里没个正形,但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却差些让整个王朝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然,毕竟没有成功,而是差了那么一些。
与宋玉尘不同,他是因为宋家有个古怪严苛的家训,但凡宋家子孙,不得入仕途,所以尽管当时的宋家才子那么的才气惊人,但参加朝廷科举考试什么的,他一次都没有参加。
按照当时人们的说法,倘若这位宋家儿郎参加科举考试了的话,那也就没有后来那连中三元的“三元郎”辛甲安什么事了。
而靳弘方则不同,他是一心想要舒展心中抱负,在及冠之后,大笔之年加上恩科,他前后考了足足四次,怎奈全部落榜。
作为靳弘方的知己好友,其实在他开考之前,宋玉尘便猜到他一定会再次落榜,不是说这家伙没有真才实学,恰恰相反,这个自称孤儿出身却自学成才的麻衣书生,可谓是满腹经纶,说他是经纬之才,也一点都不为过。
但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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