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都市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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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大神-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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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歌完毕,便是老生常谈的领导讲话,还好,新任校长只讲了十多分钟,但是后面的人却讲了整整一个多小时,最后,何军那位教导主任的小叔宣布了秋运会的开始。

    第一个项目就是高二年级组的跳远比赛,预赛选拔,三班凭借小组第二进入复赛,却在复赛中被淘汰。

    知道自己在,三班的学生都放不开,赵天虎在秋运会开始后半个小时就去跟相熟的老师去聊天了。

    虽然上午的比赛大都是选拔赛,但大部分的学生都投入其中,像张宇前世那样躲在后面看的毕竟在少数,而记忆中那几个曾经陪着自己看,然后一起翻墙逃出去的家伙没有丝毫改变,依然在自己的班级后面抱着借来的实体,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张宇没有去打招呼,双方只是陌生人,再也没有交集。

    三班大部分人都通过了上午的选拔,这也是武大君集训的成果,下午的一百米,武大君做了准备运动,在主席台下集合,几个班委成员跑过去加油,这是三班把握最大的夺冠项目,武大君可是初中时的短跑运动员,只是后来成绩突飞猛进,而且别人上学是骑自行车,他却是跑着去。

    号令枪响起,武大君如同一道风飞出去,将身后的人甩在后面,即使那两个高中部的短跑运动员也被他的速度弄晕,没有丝毫压力的第一个跑过终点,第二个选手还在五米远。

    后面的女子一百米比赛,参加比赛的刘娴因为滑倒在地上,没能通过,被淘汰,但还是坚持着跑过终点,却在比赛后飙了泪,刚刚参加完跳高比赛的林梦瑶拉着程雪一直安慰这个女孩“会不会因为我去不了ktv。”作为班长的张宇也被拉了过去。

    “放心吧,无论这次比赛成绩怎么样,我都会带你们去唱歌的。”没想到这个女孩担心的竟然是唱歌的事情,无奈的笑了笑,张宇作出承诺。

    “真的吗?”脸上还挂着泪痕的刘娴惊讶道。

    手指放在嘴唇中间“嘘,不要让他们知道,要不然,不认真比赛。”

    捂住自己的嘴唇,刘娴重重点着头“好的,我不会对他们说的。”看得一边的林梦瑶和程雪笑得花枝乱颤。

    张宇的一千五百米很快来到,当穿上比赛服,张宇手臂上的肌肉隐现出来,相比于小手臂,大手臂看起来更有力量。

    没有表现的太过突出,张宇只是跟着前面的人跑而已,毕竟只是选拔赛,只需要通过选拔即可。

    一直缀在队伍的后面,当张宇跑过三班队伍的时候,听着三班这群激动的少年嘴里喊着的加油声音,心中很无奈“加油疯子,疯子加油……”瞪了一眼扎堆在三班队伍里那几个家伙。

    最后三百米的时候,张宇才加快速度,开始冲刺,最终以第三名通过,从程雪手中接过矿泉水,张宇看着正嗑着瓜子,吃着花生的何军和周熙,一人给了一脚,张宇坐在地上,狂饮了一口“你们几个很悠闲啊!”

    “我去,老大,你什么时候有的肌肉。”看着张宇手臂上的肌肉,何军一俩惊讶,然后掀开张宇的上衣,就看到张宇的腹肌“我靠,八块肌肉。”

    “八块腹肌吗?”听到何军的惊叫声,程雪不确定的问道,在何军傻傻的点头后,看了一眼张宇的肚子。

    何军一副神秘兮兮的靠近张宇“老大,程雪看起来对你有意思啊,可不能让嫂子知道!”

    张宇淡淡的看了一眼何军“你思想能在龌龊点吗,滚蛋。”

    “听说你们要求ktv唱歌,算上哥几个呗。”从周熙那儿得知三班将会去ktv唱歌事情,何军便动起了脑筋。

    “想去就去。”

    “你们班程雪有男朋友没?”林昂看了看身边,然后轻声对张宇说道。

    “我擦,林衙内,你这是对她有意思?”何军突然笑起来,笑声太大,引来目光“你这副身边,我怕别人受不起,哈哈哈……”

    林昂很不客气的在这家伙屁股上来了一脚“信不信我把你扔出去。”

    “据我所知,没有,如果喜欢,可以试试。”张宇回忆自己所知道的信息,记得林梦瑶曾经对自己说过程雪单身。

    “老大,你脑子秀逗了,你让他去追程雪,怎么可能有机会,他们不是一个类型啊!”何军的笑声依然没有停止“莫风,你们知道的,曾经对程雪表白,都失败了,我觉得林昂他一点机会没有,虽然他是林衙内,要是林梦瑶这个母夜叉,还真有机会。”

    “老子打死你。”林昂很不客气的将何军拖到后面。

    第二天才是运动会的重头戏,在这群少年眼中,可没有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概念,比赛才是最重要的,友谊,那是什么东西,我和他们又不认识,先赢了再说。

    三班的第一个冠军是女生一百米,是一个叫做徐冉的女孩,一个来自于下面乡镇的女孩,穿着普通,皮肤是小麦的黄色,家庭情况一般,所以小学和初中都是跑步上学,也就锻炼出来强大的耐力,成绩也是三班的前十名。

    被林梦瑶几个女孩抱在一起,这个性格内向的女孩很高兴的笑着,也许是第一次如此受关注,笑容还有些羞涩。

    开门红后,武大君再次将一百米的冠军拿下来,随后,林梦瑶也取得了跳高比赛的第二名。

    女生的一千五百米还是由徐冉来跑,虽然没能取得冠军,但也拿回来了一个第三名,4x100米接力,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没能取得太高的名次,武大君和徐冉两个人的爆发不能弥补其他同学的劣势。

第九十三章 别人家的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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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五百米的比赛,在第二跑道,张宇看了一眼隔壁跑道的那位少年,很巧,是前世自己班级那个取得一千五百米第三名的家伙,却也不记得叫什么了。

    做好准备之后,张宇看着裁判员手中的发令枪,听到枪声的那一刻,以最快的加速度冲出去,对于自己的耐力,张宇一点不担心,所以在一开始就开始奔跑,身边的选手大都是运动员,所以他们会选择最稳妥的方式,让别人领跑,然后慢慢超越。

    跑在第一位,张宇的速度没有任何的减弱,将身后的人都甩在后面,来到三班阵营,在林梦瑶的带领下,每个人都脸红脖子粗,大声喊着加油。

    在前面的三圈,张宇和后面的选手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在第四圈,队伍开始拉开,体力差的被拉在后面,跟在张宇后面的大都是那几个篮球队和校队的成员。

    他们不紧不慢的跟在张宇后面,随时准备发起冲刺,超越过去,只是当第四圈过半的时候,他们却发现,前面领跑的那家伙竟然加速了,疯子就是疯子,一点不懂长跑的技巧,现在就冲刺,最后一圈没有力气了,看你怎么办。

    一副已经被汗水打湿,虽然身体已经在半年之间的锻炼中很强健,但却还是会出汗,但张宇的呼吸却依然是均匀的,顺便看了一眼已经被自己拉了近五十米的那个少年,张宇再次加速。

    所有的人都攒着力气准备用在最后一圈的冲刺,当那几个一直跟在别人身后的长跑队员和篮球队员加速超过前面的人,却发现一直在前面领跑的张宇再次加速,距离没有拉近,反而更远了。

    三班的加油声更响了,直到张宇跑过终点,都没有停止,那可是大距离领先啊,第二名过终点晚了近十秒啊,那还是在使出吃奶的劲之后,没看到跑过终点那家伙就直接躺在地上了,被人扶着走了一段才缓过来。

    顾不上走光,张宇脱掉上身已经被汗水打湿的衣服,周熙和几个早已经在终点等着的少年本来想扶着张宇走几步,却看到张宇小跑了一段然后又走了一段之后才停下,只能跟在张宇后面“老大你太猛了,把长跑队的那群家伙都甩在后面。”在张宇的腹肌上按了按“这腹肌,怎么练的?”

    走过十七班的时候,张宇看过来的林雨纯笑了笑,挥了挥手,却在下一刻只看到林雨纯的马尾辫,笑了笑,张宇将衣服扔给周熙“每天跑上十公里,就锻炼出来的。”

    “十公里,那还是算了。”从张宇手中接过空矿泉水瓶,周熙递过去另一瓶。

    用凉水冲了冲身上的汗,接过林梦瑶递过来的纸巾,擦掉身上的水,张宇换上自己的衣服。

    “没想到你瘦的麻杆似的,全身都是肌肉啊!”林梦瑶将张宇的参赛服扔进塑料袋里面,感叹的说道。

    张宇的一千五百米冠军是三班取得的最后一个冠军,凭着三个冠军,三班在高二排在第三名。

    待所有的学生都坐回到教室里,赵天虎示意安静“明天来上自习,参加比赛的同学可以不到,休息休息,后天放一天假,你们都听张宇的安排。”最近的赵天虎完全看不到曾经那个黑面神的影子,看到谁都笑呵呵的,尤其是在别人提起三班的考试成绩的时候。

    “周末下午一点在蓝色时光门口集合,零食瓜子花生、饮料就交给林梦瑶和程雪同学准备,班委男同学去当苦力,搬东西。”

    “噢……班长万岁……”震耳的欢呼声在三班的教室里响起。

    从钱包里抽出五张红票子交给林梦瑶,张宇带着周熙和武大君跟赵天虎请了假,在蓝色时光订好了包间。

    “林兄弟,你来了。“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青年男人看到张宇,微笑着迎过来,这是蓝色时光的一个副经理卢飞,订包间时,就是他接待的,面对张宇提出的自带零食和饮料的要求,也毫不犹豫的答应,张宇也很客气的点了几个ktv的套餐,让这位卢经理顿时觉得有面子。

    201…210,二楼十个连续的包间,十几分钟后,林梦瑶程雪带着几个班委成员领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进来,然后把这些零食和饮料放进包间里。

    穿着各色服装的三班学生被张宇、林梦瑶、程雪、廖京几人领上二楼,最终塞进十个包间里面。

    虽然没有刻意安排,但相熟的少年少女却会选择坐在一个包间里,张宇,林梦瑶几人最终坐在最后一个包间里面,身边是几个班委成员还有周熙,林昂和周子卓两人没有来,何军厚着脸皮跑进一个有熟人女生也多的房间,却带着张宇那位同乡温晴妤,温晴妤参加了高一年级组的八百米,属于可以休息的成员,也就被何军带来了“班长,来一首。”廖京将话筒递给张宇。

    面对几个人的起哄,将话筒推开,张宇无奈的苦笑“我唱歌太难听,还是交给别人吧。”张宇揽着周熙的肩膀“如果不信,你们可以问一下周熙,当然,如果你们不怕死,我也可以来一嗓子。”

    “那个,就别让他唱了,真不适合。”周熙想起张宇曾经唱十年时的情况,苦着脸说道,虽然唱的不难听,但只能说一般。

    话筒最终到了程雪的手中,十七岁的雨季,林志颖的成名作,稚嫩而又有些沙哑的声音在那个年代掀起一阵狂潮,经久不衰。

    程雪温柔的声音唱起这首歌有种别样的滋味,正是十七岁年纪的她唱歌的样子很美,几个班里的男生都被吸引住了,张宇也抱着欣赏的态度听着这个女孩的歌声。

    十几分钟后,何军带着温晴妤来到包间,有些羞涩的和张宇打了声招呼“学长。”

    “好久不见了,晴妤学妹。”将温晴妤让进沙发里,愿意和何军一起出现,看来温晴妤对何军这个贱男还是有好感的,何军也是一副倍有面子的样子。

    张宇最终还是被逼着唱了一首歌,最终选择周传雄的《黄昏》,是他大学时最喜欢听的一首歌,也是周创雄在内地成名的歌曲。

    唱完这首歌,张宇看着别人脸上的表情,还好,没有把狼招来,无论重生多少次,张宇都无法改变自己歌声的一般。

    直到黄昏,这群少年才意犹未尽的散去,将所有的人都送走,张宇跟那位卢经理说了声谢谢。

    三班的同学都很舒服,于是张宇出钱让他们去ktv唱歌这件事情流传开来。

    “快看,那就是三班的班长张宇。”“那个就是带着三班学生集体去ktv唱歌的张宇。”“靠,我怎么遇不到这么好的班长。”诸如类似的议论。

    听到走廊里那些学生对自己的议论,张宇想起经常听人说起的别人家的儿子和前世网上流行的别人家的猫,别人家的老师,现在可能要多一个别人家的班长。

    “我去,突然感觉被分到三班是我最幸福的事情。”走进三班的那一刻,坐在前面的小胖子正一脸幸福的感觉,看到张宇,脸上笑开了花“班长。”

第九十四章 下一个故事,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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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灿和幕后**oss的斗争已经进入白热化,正如张宇所说的那般,安静的写书,不求月票,只是在十一月结束时看了一眼月票榜,第四名,亵渎重新回到了第一的位置,然后是邪风曲,变脸武士。

    在十多名,出现了一部张宇记忆深刻的,邪神传说,云天空最巅峰的一部,在新书期一直霸占着新书榜榜首的位置,更是在十一月成为周点击榜的第一,如果不出意外,这部将会很快占据推荐榜第一的位置,然后是长达几个月的周推荐榜第一。

    码完最后一个字,张宇看着屏幕有些发呆,大涅槃就这样完结了,自己终于还是码完了最后一个字,虽然前面的章节大部分都忠于原著,但是后面的章节却有了很多改变,相比于原著,字数要减少了很多,只有两百万多一点,但最后的结局却依然是那个样子,不同的是,林绉舞这个本应该在天堂的胖子就站在婚礼上,在苏灿拉着林珞然和唐妩的手离开大堂的时候,这个胖子跳起来大喊了一句“干得漂亮!”

    这一刻,张宇终于开始理解那些曾经在的最后发表几千字感概的作者,一部真的就像是作者的孩子,看着它从几千字到几万字,一直到最后结束,每天都在投入感情,最后分离的那一刻,最大的就是不舍,不想去结束,即使大部分都是抄的。

    躺在床上,张宇回忆着这九个月时间的所有种种,重生回到这个时代,在凶杀案发生前救下宁欣,然后住进宁欣的房子里,多了一个姐姐,有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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