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难的魔王不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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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的魔王不如猪-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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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长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问这个,呐呐道:“十三四岁左右开蒙是最好的,但巫修是讲天分的,有些人早一点,有些人晚一点,也没有定论。”
  
  朱烨“哦”了一声,顿了少顷,问:“那你看我呢?”
  
  族长瞠目:“你、你要学巫术?”
  
  朱烨点点头,道:“对,巫术是唯一可以克制魔物的方法,既然我已经决定了要和魔物结缡,就必须掌握克制他的方法。”
  
  族长张大嘴说不出话来,半天才道:“可、可是那白狐法力十分厉害,即使老太爷当初没有上它的当,用尽一身巫修也不一定能战胜它,烨少你……还是三思而后行吧,不要惹怒了它,反倒让自己吃苦头。”
  
  朱烨嘴角一勾,露出一丝淡笑,道:“开玩笑,我只是答应与他结缡,可没打算任人宰割。现在是他求着我,不是我求着他,我身体里有他的魔子,他又不能杀了我,我有什么好怕的?”
  
  族长被他阴森森的冷笑激得打了个哆嗦,总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做一山还有一山高——本以为白狐就够变态的了,没想到烨少比他还变态,潜意识里不禁暗暗竖了个大拇指:尼玛还真是天生一对!
  
  “我是人类,他是魔物,我们之间本身就不平等。我试过用枪打他,他连子弹都不怕,如果我没有任何克制他的方法,以后岂不是任由他摆布?”朱烨脑子清楚得很,他是个性冷淡,这辈子爱上什么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跟谁结婚都是结,是男是女是人是魔又有什么关系?左右不过是多了个人在身边而已,跟招师爷招保镖是一样的道理,只要对方本事够大,够忠心,其他都是浮云。
  
  当初唐定鑫刚把这件事告诉他时,他确实有吐血的冲动,甚至产生了绝望的报复社会的念头,但很快他就想通了,也认命了,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那就只能面对现实,并且将利益最大化——凡事不能单看坏的方面,换个角度看,如果自己够强大,能用婚姻收服一个魔物,也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总之极品总是成对出现的。
  
  “你、你说的也有道理。”族长半天才消化了朱烨奇葩的言论,顿时觉得人生又打开了另一扇窗,勉强呷了口茶让自己冷静下来,道,“要说修习巫术,烨少的体质倒是十分合适,我记得你生辰八字十分阴晦,当年出生时老太爷就很担心你长大后会被魔物缠上,还和我讨论过避讳的方法。要说你这种体质,作为正常人稍显背晦,但作为巫人的话反倒有益。”
  
  朱烨眉峰一挑,道:“这么说我现在修炼巫术还来得及?”
  
  “那是自然。”族长肯定地说。朱烨眼中亮光一闪:“那你能收我为徒吗?”
  
  “这……”族长踌躇了一下,道“不是我刻意推脱,烨少,对于巫人来说,师承非常重要,一定要找一个最好的巫导师才有可能修出上乘巫术。我这个人资质平平,实在难堪大任,恐怕会耽误了你的修炼,最好还是等老太爷醒来以后你再拜他为师吧,他是我们山地巫师的传世大巫,也是唯一一个能和白狐正面对抗的巫人,你只有跟他修炼,将来才有可能克制白狐。”
  
  不能立刻开始修习巫术,让朱烨有些失望,但族长的话也不无道理,他只能点头:“也好。”
  
  族长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递给他,道:“虽然我教不了你上乘巫术,但启蒙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这是我们巫人最基本的入门法咒,你可以先看看,有什么不明白的,尽管来问我。”
  
  朱烨郑重接过了,道:“谢谢。”
  
  墨斛定下的期限很快就到了。
  
  因为巫典记载魔婚是在午夜举行,一大早唐定鑫便吩咐人将所有婚礼用品都运到了温泉别院——族长仔细勘察了附近的风水,确定这里最符合魔婚的要求,因此朱烨的新房就被定在了他闭关的小院里,而他本人,则搬到了隔壁院子的书房里暂住。
  
  虽然是个男人,但朱烨身怀魔子,只能以“妻子”的名义“嫁”给白狐,因此唐定鑫给他准备的不是聘礼,而是嫁妆,按巫典要求,整整三十二抬,从衣服首饰到古董字画应有尽有,倒也像模像样。至于喜宴,就有些尴尬,按唐定鑫的意思自然是一个人都不要请最好了,但巫典要求必须要有,他也不敢忽略,于是就在温泉水榭里摆了六桌应景。
  
  至于这喜宴由谁来吃……天知道,反正他是吃不下。
  
  一切布置完毕,天也蒙蒙黑了,下人们点上了廊檐下的红灯笼,在唐旺的安排下尽数离去,温泉别院只剩下了新郎(娘?)朱烨、娘舅唐定鑫、主婚人族长、证婚人安德鲁,以及伴郎(娘?)阿贵。
  
  “更衣吧。”族长眼看天色不早,提醒朱烨道。朱烨心情十分糟糕,不情不愿脱了衬衫长裤,在阿贵的帮助下站起来换喜服。红绡亵衣、红绸中衣、大红织锦缎外袍,连肚兜都是大红的,上面还绣着坑爹的五子图。朱烨光着膀子单脚站在那,都要炸毛了:“这是什么?我一个男人为什么要穿肚兜?”尼玛那不是古代的胸罩吗?
  
  “这、这是巫典记载必须要穿的。”族长一头的冷汗,“万里长征就剩下这一哆嗦了,烨少,你就忍耐一下吧。”不由分说硬给他套上了,绕到身后给他系带子,“肚兜也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也是可以穿的……小孩子睡觉怕凉肚子,穿了这个不拉稀。”
  
  “……”朱烨一头黑线,这种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好吗!
  
  肚兜都穿了,轮到勒腰带挂玉佩什么的朱烨都麻木了,眼看镜子里的自己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包成了一个红彤彤的大粽子,内心将这场婚礼的精神成本又乘了个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在那个王八蛋死狐狸身上连本带利讨回来!
  
  “你干什么!”一走神的功夫朱烨发现自己已经坐在了梳妆台前,族长手里拿着粉饼胭脂什么的正要往他脸上抹,顿时掀桌了,“我是男人!我不化妆!”
  
  “好、好吧。”虽然巫典记载魔婚新娘必须要“理梳妆、整姿容”,但烨少总算是洗脸刮胡子了,也算整过了吧,于是放下了,道,“那就不画了吧。”说着端了碗燕窝粥过来给他垫肚子,吃完将一块大红喜帕盖在他头上,郑重道:“还有半个小时婚礼就开始了,记住无论听到了什么都不能掀喜帕,一定要让白狐……那个新郎来掀,明白吗?”
  
  朱烨顶着块大红布,整个人已经在暴走边缘,冷冷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族长松了口气,悄悄退了出去。
   



29

29、 。。。 
 
 
  夜深人静;朱烨顶着喜帕坐在椅子上;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忽然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嬉笑声;紧接着,书房的门便被打开了。
  
  “时间到了。”是族长的声音;“烨少,新郎来接亲了。”
  
  饶是镇定如朱烨;一听这话心还是不由得提了起来,扶着椅子扶手站起身来,阿贵熟悉的脚步声走了过来;弯腰:“烨少,我、我背你,出、出门子。”
  
  朱烨一口气堵在胸口,拳头捏紧了又松开,终于还是趴到了阿贵背上,阿贵反手揽住他双腿,背着他往门外走去。
  
  时值午夜,整个温泉别院都静悄悄的,朱烨沉默地趴在阿贵背上,刚走下书房的台阶,就听到一阵嘈杂的八卦声:
  “出来了出来了。”
  “衣服好漂亮!”
  “是新娘吗?个子好高呢。”
  “是新郎啦!”
  “咦……”
  语声虚无缥缈,风一吹就散了,远远飘了开去。
  
  大概是来看热闹的山灵或者草精吧,毕竟是魔婚,吸引这种东西也没什么稀奇……朱烨一边想着,一边被塞进了一顶小轿里,接着小轿便忽忽悠悠升了起来,一步一颠地往隔壁院子走去。
  
  两边院子只隔了不到二十米远,转过一个角门就到了,小轿落地,有人掀起了轿帘,阿贵的声音:“烨少,到了。”
  
  朱烨腿伤未愈,仍旧是被阿贵背下来的,因为盖着喜帕,视线不清,也看不到四周都有什么人,只听到飘渺的窃窃私语声,以及风刮过树枝的声音。
  
  “吉时到,婚礼开始。”族长兼职婚礼司仪,等阿贵扶着朱烨站好了,将一根结着大红花的红绸一端塞进他手里,道:“一拜天地!”
  
  要不是自己就是坑爹事件的主角,朱烨恐怕都笑场了,强忍着内心的囧雷感,扶着阿贵的手冲门外的夜空拜了一拜,低头时发现他身边并没有什么人影,但红绸的那一头却悬在半空,仿佛有人拿着一样,随着他弯腰的动作上下晃动,如同真的有人在跟他拜天地。
  
  好大架子,拜天地都要用法术吗?朱烨嘴角勾起一丝冷笑,不禁又在死狐狸头上记了一笔。
  
  “二拜高堂!”族长又道。
  
  阿贵扶着朱烨转过身来,对着堂上面无表情的唐定鑫,以及他身旁的魔神牌位深深鞠躬。和刚才一样,红绸那一头也抖了抖,显然是有个看不见的人在做一样的动作。
  
  “夫妻对拜!”
  
  朱烨转身对着红绸那端的方向,却不弯腰,小身板挺得跟标枪似的,直到那边的“人”先动了,红绸位置下降,他才微微低了低头,敷衍了事地行了个礼。
  
  “礼成!送入洞房!”族长松了口气,忙示意阿贵将朱烨半扶半抱地搀起来,送进了喜堂隔壁的新房。
  
  这里原本是朱烨的卧室,为了举行魔婚,一应家具都换了新的,紫檀木雕花架床挂着正红色百蝶穿花床帐,旁边是同款桌椅,窗下还放着一张中式改良木架沙发,八个精致小菜外加一壶合卺酒就摆在桌子上,桌角的托盘里放着一根细细的包金秤杆,显然是让新郎挑喜帕用的。
  
  朱烨一向沉得住气,但今天已经在心底里骂了不下二十次娘了,挪到床边坐下,感觉后背心累出了一片冷汗,想脱了织锦缎外袍凉快凉快,又想起族长吩咐过不能乱动身上的东西,为了外公只好忍气吞声,僵着脊背坐在那里等着。
  
  外面不时传来嬉笑和酒杯相碰的声音,却听不到舅舅族长和阿贵他们说话,也不知道吃喜宴的都是些什么怪胎,朱烨枯坐了半晌,心中不由得有些不安,刚扶着床架站起来,想出去看看,忽听房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阵凉凉的夜风卷了进来,朱烨身形一顿,又缓缓坐了下去——事到如今,他付出的代价已经够大的了,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去,结婚这种事跟做生意差不多,沉住气,才能稳赚不赔!
  
  外面忽然安静了下来,似乎所有的宾客都在一瞬间离开了,接着,卧室房门关闭,落锁,发出“咔哒”一声轻响。
  
  朱烨下意识抓紧了膝盖,继而意识到这样有点露怯,又松开了,挺直腰杆坦然坐定,等着对方来掀自己的喜帕——老子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一阵淡淡的幽香飘了过来,似兰似麝,清雅而不失魅惑,朱烨嗅了嗅,便看见一双属于男人的脚走到了自己面前。
  
  那是一双和他喜服同款的黑色织锦缎布靴,尺寸却差不多大出两三个号码,料想身高也要比他高上许多,朱烨略有点不爽,心里把族长教给他的初级法咒轮了一圈,但到底没敢发难——他现在半人半魔,真要祭出法咒来,指不定谁死得更惨。
  
  桌上的托盘响了一声,秤杆被人拿了起来,细头伸过来挑起了喜帕一角,轻轻一拨,便掀开了。
  
  瞬间的晃眼过后,朱烨发现面前站着一个极其高大的男人,虽然早就料到对方比自己高,还是没想到能高到这种地步——尼玛这都快两米了吧?
  
  他身材十分魁梧挺拔,宽肩长腿,猿臂蜂腰,身着大红色绣花喜服,越发显出宽阔的胸肌、健硕的臂膀,一头及膝的白色长发整齐束在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一双碧绿的狐狸眼微微上挑,风流雅致,却隐隐带着些不怒自威的霸气,眉骨微突,鼻梁挺直,显得眼神越发深邃,双唇薄厚适度,色泽稍淡,但泛着健康的光泽。
  
  总的来说,是个不用化妆就能走米兰时装秀的存在!
  
  刹那怔忡,朱烨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近乎炫目的美击毙了两秒钟,深呼吸,强迫自己恢复到冷若冰霜的状态,双眼直直盯着对方秒杀众生的狐狸脸,冰冷的语调颐指气使,充满压倒性的王霸之气:“你是谁?”
  
  “……”比之于朱烨,墨斛被击毙的时间其实更长。
  
  虽然已经朝夕相处了三个多月,这还是他第一次以人的形态在真实世界里面对朱烨,也许是猪崽的身体实在太小,主人……哦不,老婆在他心目中一直是高大雄壮的存在,平时不是穿着挺扩的商务正装,就是制作精良的欧式家居服,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穿汉装的样子——大红织锦缎交领包裹着颀长挺秀的脖颈,在微凸的喉结下勾勒出一个让人遐思无限的深V形,绣花喜服让他平时过于男性化的清冷的气质多了一丝异样的柔美,也给他一向苍白的面孔笼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还有这美逆的身高差,二十公分,和狗血韩剧一样有爱有木有!
  
  救命……墨斛有一种想跪的冲动,虽然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次见面他就把朱烨拖进幻境给办了,但那完全是出自魔修的本能——当时他的魔灵遭受重创,只有立刻与青铜指环的寄生体双修才能活下去——此时此刻,当他的魔灵完全稳定下来,以本形面对着朱烨,才深深体会到自己早就根植于骨的对老婆深深的爱与崇拜!
  
  亲,你就是我的男神!
  
  “我、我、我……”墨斛高大的身躯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才勉强平静下来,道,“我是墨斛。”
  
  明明是白色的,为什么叫墨狐?朱烨的下眼睑抽了抽,见他跟打摆子似的晃悠,心中不由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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