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修诱受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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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修诱受在现代- 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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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强点,速度比普通人快点,根本也没啥特异功能。

    呃,也有跟电影的,那就是缺点,不能见阳光,怕十字架,怕味道辛辣的东西,怕高温气候,最重要的是渴望鲜血的**比饥饿感还难受,全身无力,喉咙撕裂般的疼痛。

    最开始,他通过特殊渠道从医院弄了些人血回来喝,后来支付不起高额费用,就想着用鸡血,猪血代替,但刚入口就吐了出来。

    他原本是一个靠街头表演为生的行为艺术家,白天不能出去工作,很快就捉襟见肘,只得晚上去酒吧打工。

    在酒吧那段时间,他到底受不了温热鲜血的诱惑,趁与搭讪女人亲热的时候,咬了下去。不过,幸运的是,那女人喝了太多的酒,再加上他的牙印很快就消除了,女人根本不知道他吸了血。

    有了第一次,后面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他每次搭讪女人,都会弄点麻醉剂或昏睡药之类,吸食一番。终于在某次与一个女人边z爱,边吸血的过程中,有点忘情,导致了那个女人的死亡。

    接下来,就是他噩梦般的时日,不是警察找上门了,而是教会惩戒骑士地追杀。

    他东躲西藏,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从比利时逃窜到了f国,又由f国来到了y国。

    在逃亡的日子里,他遇到了一些同族,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事。比如,血族的数量在欧洲不少;血族的能力取决于血统(给予‘初拥’者的血统),以及后天不断地吸血进化和训练;血族如果伤人性命,必将受教廷灭杀,其实就算不伤人性命,一样是教廷的敌人。

    除了教廷,血族还有一个古往今来的宿敌――吸血鬼猎人,这些拥有特殊能力的家伙,比教廷还可怕,他们没有任何理由,看到吸血鬼就杀,将吸血鬼杀了之后,提头向某个神秘的组织领赏。

    当说到这个神秘组织时,同族们说法不一,有的说是教廷的走狗,有的说是人类成立的国际机构,为了抑制吸血鬼的数量。

    悲哀呀,他总算明白了当初给他‘初拥’的那个吸血鬼别有深意的眼神了,这简直比做人要痛苦百倍,悠长的生命是建立在不断吸食鲜血,不能见阳光的基础上,还要防火防盗防猎人,东躲西藏避教廷。

    到了y国后,他在一个餐馆打工,负责晚上送外卖,还兼职酒吧做夜场表演,安定地过了几年。但收入仅仅维持每天两小袋鲜血的开支,偶尔他也壮胆去打打野食,却不敢做得太出格的事,怕引起教廷和猎人的注意。

    这次去爱丁堡参加艺术节是为了赚外快,却从偶遇的同族那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血族公爵杜克?布鲁赫每十年举行的‘蔷薇花宴’即将来临,只要是血族之人,按照‘蔷薇花宴’的规矩盛装打扮,并携带‘礼物’即可参加。

    说起这位鼎鼎大名的布鲁赫家族的公爵,是血族目前公认的最高领袖,拥有强大的力量,财富可敌国。y皇室公开授予其爵位,家族产业遍布世界,各国政府都要给三分薄面,连教廷和吸血鬼猎人看到布鲁赫家族的族章都要绕开走。

    所以,能攀上布鲁赫家族就等于安全得到了保障,至少不用藏头露尾,胆颤心惊的度日了,说不定还能在布鲁赫家族产业里混个好工作,吃食无忧。

    于是,他在前面两同族分别抓了小孩后,冒风险再做了一次案,抓了这个看起来很漂亮生动的小男孩。

    为嘛?切,还用说吗,当然是‘礼物’。

    杜克公爵有一点小怪癖,喜欢出身良好高贵,长相漂亮,十岁左右的小孩。他这种恋童癖许多血族都知道,也就投其所好,参加‘蔷薇花宴’会带上漂亮气质出众的小孩去博得公爵的欢心。

    时间一久,‘蔷薇花宴’就形成了一个潜规则,只要你带来的小孩被公爵看上了,就能获得公爵亲自颁发的布鲁斯家族族章。

    冲着这个,不少有点钱的血族从婴儿开始用贵族礼仪自己培养一批小孩,选一个带进‘蔷薇花宴’;为毛只能带一个?为了公平啊,反正一个血族只能带一个。有些富豪或出身高贵的血族到不是为了想得到布鲁赫家族族章,更多的是讨好这位‘吸血鬼王’。

    而对于他这种穷血族,抓富家小孩来参加‘蔷薇花宴’就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了。可也得冒风险,首先你抓人来参加前的途中,不能被警察发现,也没有被教廷或吸血鬼猎人给‘咔嚓’掉;其次,你带的小孩会被选中,如果选不中,嘿嘿,要么你放小孩回家,要么把小孩当成自己的美餐,两种后果绝对都是被吸血鬼猎人和教廷追杀至死。

    不过这些依然挡不住生活得水生火热,能力低下的血族们孤注一掷,十年才一次,多难得啊,再大的风险也拼了。

    摩尔?赖特给自己打打气,抓来的这个东方男孩很漂亮,肯定能被公爵看上。这小男孩昨天就吵闹了一下,被他几句骗语一哄,便乖巧地不再闹腾,还问他今天参加的宴会好不好玩,一副天真无邪,很信任他的模样,可见亚洲国家的小孩比欧洲的小孩好骗多了,恩,也可爱得多。

    他想到这,偏头柔声对牵着的小男孩说:“小蓝,我们进去吧。”

    ------题外话------

    小知识: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es,而通常自称为bloodline(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emb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并不是仅仅只是吸血后对方就可以变成吸血鬼,交换血液后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

第二百四十八章 蔷薇花宴(中)() 
小男孩,不,是林疏阑故作天真的一笑,雀跃地回答:“好。”他没想到办法会这样奏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变成十岁小孩时的形态,穿着极好地到街上闲晃,当然还有保镖跟着,这样才能体现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还真的有人,哦,是有鬼继续作案,身旁的这绑架犯不是人,在这里被称之为吸血鬼,或血族;在他原来的界面,这没心跳的,爱吸血的家伙被称为僵尸。

    虽然叫僵尸,却不一定僵硬,别被电影里一蹦一跳,或者腐烂着半边脸,走路迟钝又没大脑的家伙们给误导。僵尸确切来说是一个种族,需要吸血维持生存和修炼,大家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些家伙,其实只是等级高点的僵尸控制的死尸奴仆而已。从广义面上来讲,叫僵尸也好,叫吸血鬼也罢,都属于鬼道修行的一种。

    反正就是鬼,林疏阑被抓后,佯装稚嫩的哭闹耍懵,三句两句便从这个笨蛋吸血鬼口里得知‘蔷薇花宴’的事,便断定欣欣一定也是被某个吸血鬼抓了,于是就不动声色地跟来了。

    到了庄园,他没急着用神识探查,既然来了,就瞅一瞅这个‘肚肚渴公爵’到底是神马级别的僵尸,呃,吸血鬼。

    他跟着摩尔走入城堡高耸的大门,在几个带着布鲁赫家族徽章的男吸血鬼检查了一番后,正式迈进了华丽又宽敞的宴会大厅。

    可容纳万人的大厅铺着蔓藤纹路的大理石,吊着高高的圆顶,厅内规则的伫立着六根爱奥尼柱,与圆顶连接之处还雕刻着蔷薇花朵,精致大方,将整个空间与自然融为一体,典型的文艺复兴建筑风格。

    大厅两侧的墙壁挂着各种著名油画,四周则摆放着插着蔷薇花的水晶瓶,高贵端庄,又不失诗情画意。

    林疏阑注意到正中的最前端,左右分别有一排半弧形的水晶长梯,显眼地衬托出两楼一座金蔷薇圆形拱门,他远远地都能感觉到紧闭的拱门内有一股强大的能量在波动。

    他将神识与气息收敛,打消想玩玩的冲动,等会找到欣欣,尽量悄声潜出去,不看热闹了。

    到不是他还没见到‘肚渴公爵’就心生惧意,而是大厅里黑压压的一片人,呃,是一大**波僵尸,少说也得一、两千吧,开玩笑,他一个人能对付这么多吗。何况这是人家的种族大型聚会,你来捣乱,就是跟整个血族过不去,这可不比弱小的海妖族,血族数量可是相当庞大,而且实力也不差,他本意是救人,没必要给自己树个大敌。

    思及此,林疏阑开始放眼查找欣欣的踪迹,这大厅起码有五、六百个小孩,有些好奇地东张西望,有些胆怯地低头不语,有些神色期待,有些一脸害怕。

    小孩们大部分是西方面孔,所以找起来很方便,林疏阑看完大厅内所有小孩,发现欣欣竟然不在。

    可能还没到吧,林疏阑没有着急,散漫地打量起周围这一大波像贵族般,优雅交谈的吸血鬼们。

    “摩尔,你来了。”一个脸白的似张纸的胖子走了过来,他后面还跟着一个金色卷发,却表情呆呆的小女孩。

    摩尔眼睛一亮,热情地招呼道:“乔治,好久不见。”这胖子是他逃亡期间在f国认识的一个朋友,非常仗义,帮过他的忙,号称‘消息通’。

    胖子乔治瞟了一眼摩尔身边的小男孩,表情古怪地说:“你怎么带个东方男孩,不知道公爵大人喜欢金发蓝眼的吗。”

    “啊,不知道。”摩尔表情茫然,他看到艺术节上另外一个同族抓的东方小女孩,还以为东方的比较独特,所以一看到身旁的小蓝,就毫不犹豫地出手了。但这位好朋友向来消息灵通,说的应该没错,这让他心里凉了半截。

    乔治见摩尔神色不佳,又打着哈哈,安慰道:“说不定公爵换喜好了呢,你先别丧气,这每次‘蔷薇花宴’至少有千儿八百的小孩,公爵多时选过三十来个,少则十来个,这比例还是有希望的。”

    “噢,你说的是。”摩尔恹恹地回了句,心情还是很沮丧。

    “摩尔,打个商量。”乔治又多看了摩尔带来的小男孩几眼,越看越觉得很特别,于是起了小心思:“如果公爵看不上你的东方男孩,就给我吧,我出三万欧元。”

    摩尔愣了愣,三万欧元够他逍遥好一段时间了,也可以买一些血族的特殊药剂或武器。他看向旁边听不懂他们说的f语,眨巴着眼睛,满脸无邪的小蓝,犹豫了好一会,忍痛拒绝:“不了。”

    乔治什么都好,就喜欢豢养小孩当血食,且还经常吓唬小孩以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他不想可爱的小蓝以后生活得如此凄惨,如果真不选上,他一定放小蓝回家;如果选上了,那他只能说抱歉了。

    “那就算了。”乔治也没勉强,转而说起另外一个重要消息:“摩尔,你的‘初拥’是瑞卡&8226;索费亚德给你的吧。”

    “是啊,怎么了?”摩尔不明白对方忽然提起这个事。

    乔治用遗憾的语气,说:“他死了,上周在h兰被一个猎人给割头了。”

    “啊!?不会吧。”摩尔忍不住惊呼出声。

    “是真的,节哀顺变吧。”乔治摇了摇头,脸上的肥肉也随之甩动,看起来十分滑稽。

    可摩尔却笑不出来,在血族的世界里,给予自己‘初拥’的吸血鬼相当于自己的‘父亲’,是真正血与血交融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他内心非常悲痛和忿恨,在这个世界不管是人,是吸血鬼,还是其它生物,实力决定了一切,不然就算你出身再高等,也只能任其宰割。

    “各位同族,欢迎大家来到参加‘蔷薇花宴’,我们崇敬的,伟大的,优雅的,充满艺术气质的杜克公爵即将从沉睡中醒来,大家欢呼吧!尖叫吧!”一个打扮美艳的贵妇站在两楼金蔷薇拱门旁,兴奋无比地嚷嚷,那声音分贝高得不用扩音器就响遍全厅。

    噢!

    喔!

    呀!

    顿时整个大厅沸腾了,盛装打扮的吸血鬼们各种激动,像演唱会上的狂热粉丝,扯着嗓子乱嚎。

    还是人类的小孩子们胆大点的跟着尖叫,胆小的直接被吓哭吓尿,这一下哭声连同乱七八糟的声音让大厅吵闹得跟菜市场似的。

    过了两分钟,金蔷薇拱门发出‘吱嘎’一声,接着缓缓开启,从里面飘出无数的红蔷薇花瓣,随着漫天纷飞的花瓣,一个高挑的人影从打开的拱门里缓步走了出来。

    这时,吵闹声嘎然截止,连哭闹的小孩子们也噤声瞪大双眼,望向在蔷薇花瓣的环绕下,逐渐清晰的人影。

    先入眼的是一身米黄色的立领半长礼服,上面绣着精致的蔷薇花暗纹,紫色马裤与紫色的长靴,华丽中透着雅致。再能看清的是一头紫色的长发,被服帖地扎在脑后,在灯光下,随着走动,闪耀着时深时浅的亮泽。

    等男人完全走出拱门,站到二楼露台上时,蔷薇花瓣逐渐散去,一张白皙的男人脸孔一览无遗,有着西方人的深邃,也有着东方人的细腻,轮廓完美得就像造物主亲手所刻。优雅的眉,高直的鼻,棱角的嘴,特别是那双狭长的双目,璀璨如太阳,眸子竟然是血族们又爱又惧的金色。

    而在这张面容的右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紫色泪痣,为人神共愤的相貌更添一丝撼动心神的蛊惑。

    帅?俊?美?都不足以形容。

    男人拥有一种无与伦比的高贵之姿,仿佛万物都应该臣服在他脚下的气场。

    事实上,在场的吸血鬼们也这样做了,他们右手放于胸前,低头躬身行礼,整齐地唤道:“公爵万岁,血族永盛。”

    林疏阑在心里嗤之以鼻,作为一族的王,‘肚渴公爵’有一点点王八之气多正常啊,走出来就走出来呗,还弄得满屋子的花瓣,风骚什么!

    不过呢,金眸的僵尸,呵呵。

    他百分之两百的打不过,所谓人外有人,是人外有鬼,天外有天嘛。即便没交手,人家等级摆在那里的,傻子都知道能不能打过了。

    林疏阑没兴趣再探究露台上的男人,转移视线寻人,这次顺利地在离大门口没多远的地方,发现了欣欣。她此刻正被一个秀气的少女给紧紧抓住右手,低头着抽泣。

    杜克公爵受了一众族人的行礼,如唱歌般地吟道:“美丽的夜晚,蔷薇花绽放,这是我们欢聚的时刻,十年如一日,就让我们今晚畅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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