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倾城女谍与北宋的北伐战争新派武侠与战争史诗的完美结合倾力打造最诡秘悬疑的武侠小说当然还少不了刀关剑影中的艳史风流赵匡胤暴毙宋太宗继承帝位后为转移压力与帝国之志筹谋北伐为了增加胜算派出御妹间谍周旋于辽皇宋帝之间以把握战机柔情间谍却又偏偏再加上一个南唐世子世子的父亲李煜是个亡国之主却为世上留下了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名篇而世子不但遗传了他的才情更有父亲不具备的剑术与胆识和一帮各怀鬼胎想恢复南唐的人这注定会是一场不简单的大戏作者在某平台上已打造出一本观众缘不错的民国侦探推理小说倾城墓影换一个风格希望你也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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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大战前夕与美人的来信()
雁荡以南,渭水之东。
又是一天的傍晚,又是那一抹似曾相识的殷红。
红的,当然是夕阳;但红的,还有秋风。因为漫天飘舞的红叶,好像把风也给染红了。
被染红了的西风,也随之吹进大山之旁,那座幽静的山谷里。
如巨龙般斜躺在大地上的山谷,两旁尽是如刀锋般尖锐的峭壁。在谷口,你看不见流水,却知道必有飞泉挂于山颠,因为汲汲的水声听起来总是好像不远;在谷口,你也很难想象里面会有怎样的景色,但你却能猜到,里面一定盛开着鲜花,不然谷口为何会经常飞出无数的彩蝶?
谷口边,长着一颗粗大的梧桐树,树下,盛开着璀璨的菊花。
而**恰好遮盖着一块大石头,石上已布满青苔,不过隐约还可以看到三个字,白马谷。
就连不懂书法的人,都能够看出,它们必定出自于书法的名家,不然,又怎会有如此潇洒的笔划?
那苍劲的横撇竖勾中,好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生命力,它让人感到顽强,但看着又有一份偷闲般的慵懒,你无法说出那人到底是怎么写出这字的,你更无法说出为何会有这样的感觉,但它就是奇妙地存在着。
不久前,一位从地方调任中枢的大官偶然发现了这块石碑,他对随从说,这看似出自于唐代名家柳宗元之手。
但就在随从们附和拍马屁时,谷中却跑出了一个骑着白马,穿着白袍,既显得有些忧郁,但说起话来又很洒脱、不羁的青年。
他偏要上前争执说,官老爷看走眼了。这字其实只是一个不愿留名的前辈,一边唱着歌,一边望着遥远的天河,在灌下了两口最便宜,却很呛的竹叶青之后,用他那把三尺长,还有两个缺口的竹剑,在这块幸运的石上,随意地雕刻。
老爷被他的态度气得跳了起来,拍着胸部说,自己可是有名书法行家,怎么可能看走眼。那些随从也在叫骂壮着主人的声势。那被官老爷骂作黄毛小子的青年也不反驳,只笑着让大官借他一枝毛笔,他还大声说,这字哪是柳宗元写的,他都能够写出来。
就在书童翻弄宣纸时,青年已用毛笔在山石缝隙流出的一股细泉水,写出了一模一样的三个字。
本来能够写出这三个字已很不寻常,但他偏偏还写在了水上,而且水上呈现出来的字,过了好一会才消失。
这不停流动着的泉水,好像突然成了一张最特别的宣纸似的。
老爷呆了半响,才叹道,自己确实看走了眼,走了大眼。
而现在这令老爷看走了眼的青年正策马跑在谷中。白袍银带,玉笛在怀,在蜿蜒的小路上,在那缕缕红叶之中,人骑着白马,正跑得飞快。
有力的马蹄溅起了窜窜的泥土,偶尔更会才踩上一朵鲜黄的植株,令那一身洁白毛发染上了星星般般的污点。
青年身上的衣服甚至比马的毛色还要白,乍看起来,他们就像已融为了一体,就像是马载着一片白云。而且他身上白的不仅是衣衫,还有他的脸色,他甚至连指尖都因为用力握着而泛白了。
马越跑越急,但他手上紧握着的却不是马鞭,而是一张纸。他居然就出神地看着那张纸,任由马独自在狭窄的山路上狂奔,不顾前方的急拐弯或是横伸出来的枝丫。
这信他已不是第一次看,他也知道无论怎么看,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但他手,他的眼睛就是无法离开这张纸。
“古往今来,诸侯对戈,多少红颜破,谁能逃得过!”
字,就这么冰冷地写在上面。
但这冰冷的字,一转眼间又好像能够成为火,能够灼烧青年心灵的火。
“念君与我,千里之隔,但你的点点滴滴永远犹如黑暗中的烛火,不但温暖着我,更让我看清了你的魂魄,无论将会发生什么事,我都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这是我唯一的一个愿望,也可能是我唯一的一次请求。”
马跑得更快,转眼已到了碑旁。
“出使辽国两年,备尝艰辛,最大的痛苦在于看不到前路,也令我更怀念与你在一起,那曾经无拘无束又惊险的日子。宋辽大军已动,令公继业的前锋已至狼牙岭,辽帝也令耶律休哥出锦州。但皇兄通过我暗自向辽帝提出议和的条件,并且愿意孤身入辽境谈判,这是我始料未及的,辽帝也无比愕然。但辽帝自觉胜券在握,断然答应了。地点就定在辽的边地静月城,我只觉得情况绝不会这么简单,我告诉你这个消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至少我的心会舒服一点。”
青年的手把信纸都握皱了,“还有,你一直想寻找的人,我托人寻遍江南依然没有消息。但我敢断定皇兄虽然心狠,但却不会妄杀有价值的人。而且我曾遇到过一个女孩,她也在寻觅你要找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谁,是否认识你,不过我记得她很喜欢穿着天蓝色的衣服,而且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只不过当她看见我时,眼睛里有一丝的愤恨。”
“最后,我知道你觉得我骗了你,还骗了很多次,我也知道你觉得是我杀死了你的朋友和部下,但我真不是那个意思,我也能体会你的处境,但我不能向你道歉,更不觉得自己有错。”
最下面一行,写着辽宋双皇会的时间,以及那个令青年心痛的名字,夏晴柔。
青年闭上眼睛,默默自语,你真是在帮我,还是在利用我?让我这个时机去报仇?还是诱我前去,但妳自己又能置身事外?夹于两帝之间,妳不才是最危险的?
青年长叹了一口气,他现在就只希望,快点赶到静月城,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到了那里能做什么,或者说该做什么。
天就快要全黑了,谷口的雾气显得更浓,浓得就像不愿让人把路给看清楚,白马就驮着白衣人闯进了这样的浓雾中。
在上一次伤痕累累地回到这里后,青年人本发过誓,一辈子都不再离开这片世外桃源,但现在却义无反顾冲了出去,再次闯入那个既让人爱又让人恨的世界里。
或许是外面有些冷,因为当离开那一刻,连白马都打了一下哆嗦,彩蝶们追着白马,终归在谷口留步了。
不舍,也有分别的时候。
“古来争战几人回”已够可怕,但更可怕的是,青年此去面对的凶险可能比征战还要危险百倍。
因为最毒的是人心。
远方仿若已可依稀听到,宋辽的号角声已是此次彼伏。但对于青年人来说,可怕的未必是战场上的刀光剑影,更可怕的是藏在背后的阴谋,以及让人伤于无形的柔情蜜意。
不过多少难关他都已经闯过,无人敢越过的围墙,木偶之家的阴谋,风铃镇三更人的鬼事,这些不可能的深渊不是都别他迈过了,说起来,那都是与她一起闯过的,见到她,自己是否又会想起那些往事。
无论怎样,他都不应该为此行后悔,因为他的侠名,他的快剑都将千古永传,而宋辽的这一仗,也将永远被铭记。
宋辽双皇会()
天色真的黑了,静月城的上空也挂起了一轮静月。
低矮的城墙被染得如同白玉,城外辽阔的旷野上,杂草也如一根根玉簪,这景象乍看之下是如此的动人,但当一片阴云飘来,漆黑却几乎顿时把一切都吞没了,能逃脱黑暗的就只剩下一样东西。
声音!
声音是马车发出来的,车轮正剧烈地摩擦着地面,车也在杂草地里颠簸着。路旁零零星星散落着家畜的骸骨,有些早已风干,宛如一幅惨白色的竖琴。
风吹过,拨动了这幅竖琴,可惜发出的却是并不匹配的声音。
马车旁有十多名骑马的随从。
枣红色的骏马都被绑上了嘴巴,不让它们发出一声的嘶鸣,而马上的人,当然不可能被绑着嘴巴,但他们都低着头,甚至比被绑着嘴巴时还要低调。
他们都穿着一套紧身的衣服,把头发束了起来,真没有太多显眼的地方,唯一能引人注意的,就只有背上、腰间的兵器。其中有剑、有矛,也有刀,除了这些常见的兵器外,还有已经很久不见人使用的断魂截魄槊、鸳鸯双飞锏。
几乎没有一个人的兵器是相同的,但这些各不相同的兵器,却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兵刃的把手已经被抹到完全褪色,但兵刃上却仍然带着摄人的寒光!
据说这种寒光并不是用磨刀石磨出来的,因为任何磨刀石都磨不出这种光,这种光要用人的骨头才能磨出来。
这么些人,哪怕再低调,只怕都没有人敢忽略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举手投足间,都足以在武林上干下一两件大事。
但马车上的人却偏偏就好像没有看见他们一样。
马车上的人斜靠在软垫上,眼睛总是半开半合,但不知为何,那条眼缝里总能透出一种着难以形容的颜色。
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但正是这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的眼神却好像会说话,说一种很威严的话。
虽然他不在意车外的人,但眼睛还是不时用余光看看离马车最近的一个人,显然这个人是这群人中最近的一个。
那人骑着一匹比其他人的都矮半个头的枣红马,身上穿着一套已经有些发白的浅青色长衣,他是那些随从当中唯一一个没有带兵器的。
“薛先生,还有多远?”,马车上的人突然撩开了帘子。
青衣人让自己的坐骑更靠近马车,他在马上拱了拱身才道:“禀陛下,大约一炷香后就能赶到。”
车上的人沉默了一回,才道:“那些蝙蝠了?”
“早来了,还带来了很不错的消息。我们已知道辽帝耶律贤昨天已到达静月城,静月城里有一座前任辽帝巡视边境时留下的行宫,他现在就住在那里。”
“那就是谈判地点?”马车上的人微微动了动身躯。
“是的”,姓薛的人每说一个字,都显出一种很恭敬的态度。
马车上的人这回却微微露出了一个笑容,“在哪里谈都一样,因为只要对方是人,是站在这块地上与我们见面的,他们就总得失败。”
“是的,因为陛下神算”,薛先生轻轻在马屁股上加了一鞭。
“我纵然神算,却有一件事还是想不明白。”
陛下想不明白什么,薛先生不敢问,更不敢答,因为连陛下都不明白的事,你知道了却不见的是件好事。
但车上的人却开口道:“那就是你薛先生为什么甘心为我效命?”
薛先生显然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整个世上能答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必须回答,“每个人都有他的所求,而陛下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的愿望,那我为什么不为陛下效力,想必陛下早知道臣的心思。”
马车上没有任何反应,还是冷冰冰的,“我知道,更因为我知道你们谁想不老实都没有用,我可把丑话说在前了,耶律贤有什么准备?”
显然对于转换了话题,薛先生很高兴,立刻就道:“准备得很充分,毕竟陛下是瞒着所有皇宫大臣孤身入敌境谈判,这种擒贼先擒王的机会对方可是不会错过的。”
车上哦了一声,“你说我是贼。”
“臣失言了。”
“不,你这比喻很好,称王败寇,如果我真的败了,那就真的是贼了,希望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薛先生又躬了躬身,“绝不会发生的。不过辽帝却觉得自己是胜券在握,反正在他们的土地上,能谈就谈,谈不成他就扣留陛下,所以他已经在临时性宫殿里部署了数百个高手以及他的亲兵,这些人都是辽宫里一等一的高手。当然处于某种原因,他并没有调动大部队。不过这样已足够对付我们。”
车上人点了点头,“他那些高手中有什么样的人?与你们比起来又怎样。”
“我们是双拳难敌四手”,薛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很巧妙地躲开了这一次比较,
“辽帝的手下中,确实有好几个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譬如长白天剑慕云成,他可是上一辈的十大名剑之一。何况他还要求我们只能带十八个随从,而且他说进入宫殿谈判前,还需我们下了武器。”
车上的微微笑了笑,“而且这样的条件,朕居然还勉为其难答应了。他们还有什么不能获胜的可能?”
“但我看他们却是输定了。”车上人又合上了眼睛,这人就是宋朝当今圣上赵光义!
一般来说,这种人的身旁,要容下他人,真的比登天还难。
但这一次,若你还这么想,就错了。
他不仅有旅伴,他的旅伴居然还在撒娇似地捏着他的黄衣在玩。一只洁白又纤细的手,千言万语也道不尽它的温柔。不要说是人,就算是衣服,被这样的手、以这样挑逗的方式,翻来覆去地摸弄着,都舒服得要微微地颤抖。
很可惜的是,这么一只手却不属于哪位美人,因为它是猫的,一只纯白的波斯肥猫。
它是前年万岁又长一岁的时候,御妹送的礼物,赵光义总会把他带在身边,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了。
马车突然晃了晃,吓得猫撒娇似地叫几声。
车,终于停在静月城的门楼下。
这架马车其实挺大的了,但在一片漆黑的旷野里,面对着一座能够容纳八千户人的边城,却立刻显得很小。
这靠着辽宋边贸发展起来的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