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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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笔记-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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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倒是没有示威般的一人一句了。

    “你要走了?”余秀儿问道。

    “嗯。”他点点头,回道:“不打不相识。我在这里呆了近五个月,跟你们也算邻居了,这次要走了,所以来跟你们道个别。”

    “那个……”

    李慕脱离二姐的双手,跑到一个自认为安全的距离,才对何易眨了眨眼,讪讪道:“那个谁,山海界那么大,你看你一个人出去多危险啊,不如带上我,也好……哎呦!”

    “二姐~”

    他揉了揉被打疼的额头,回头一看却发现二姐站在原地没有动过。只不过一双秋水般的眼睛,却是瞪着他。

    隔空暴栗!修真者就是任性!

    何易强忍着笑意,说道:“山海界那么大,我可不敢把你带出去。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可吃不消你这六个哥哥姐姐的气。”

    李慕哼了一声,虎着脸不想说话。

    王冲见状无奈摇头,对何易道:“让兄弟见笑了。对了,不知你此行可有方向?”

    “这……也没有什么方向,只是想出去走走,见见世面。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渠道能让我的肉身提升得更快一些。”

    “苦修……你很勇敢。”他赞赏道。

    何易摇了摇头,苦笑道:“若是我有上佳的灵根,打死我也不走苦修之路。”

    “苦修之路十分坎坷,王某也仅仅认识叶明师弟一人而已。叶师弟曾言肉身修为的跨越,需要一些天才地宝作为引导。你若是没有方向,倒是可以以那宝物作为方向。”

    以宝物为方向?

    何易眼睛一亮。

    对呀!以寻宝为引,历练最少就有个目标了!

    “多谢前辈指点迷津。”何易抱拳道:“只是不知,各位可曾听说过血菩提、梭罗果以及神血的下落?”

    冰晶玉髓,他已经有了。下一个目标,便是突破洞玄,开启肉神神通所需的引导——血菩提!

    “血菩提……”王冲迟疑了一晌,回道:“也是件稀罕物,看样子你的炼体法决应该相当了得。我记得三十年前游经北海,曾经听过这东西,只是那么多年了,不知道还有没有。”

    “北海?”

    何易暗暗记下,点头道:“谢前辈。”

    王冲摆了摆手。

    “各位,告辞了!”

    对着金蛇七子抱拳辞别,何易甩出飞剑,飞向远方。

    【周一,一个新的开始。何易准备离开师门出去历练了,浩瀚的山海界,将会逐渐展露开来。

    有在关注拙作的朋友们别忘了收藏一下哦,若是有空的话,不妨到书评区发个留言、吐槽什么的,让我知道至少有人在陪伴我。

    苦修是条坎坷而漫长的路,写作,又何尝不是呢?】

第二十一章 北行() 
“自古以来,苦修者只有两类。”唐禹舟看着何易离去的方向,轻摇折扇,道:“一类是忍受不住苦楚寂寞,半途而废者;另一类,便是名动一时的一方霸主。”

    他会是哪一类人?

    发出疑问的同时,众人心里几乎都有了答案。

    没有再去见别人,何易直接御剑北往,准备离开灵虚。

    在这里,他认识的人并不多。除了林炎之之外,就只有陈诚、萧宁,以及金蛇七子算是朋友。萧宁远在天境,陈诚不知拜在哪位真人门下,他没有去找,也不想去找。

    何易御剑驰骋,看山水在脚下变成一张无穷画卷,内心渐渐平静下来。

    天地,无比辽阔。

    生命,十分渺小。

    当他踏上旅途,就像一只离了群的角马,在危机四伏的大草原上游荡。

    聚魄期、筑基期,在这浩浩山海界,只不过是底层修仙者而已。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他知道,想要成为强者,一味的苦修是不行的。只有游走于生死的边缘,历经一次次变故,才能真正得到磨砺,夯实身心基础。

    当心志与修为都达到一个相当的高度,成仙之路,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成仙是什么?

    实际上,何易至今也不知道。

    书上看到了很多仙人渡劫飞升,跨越世界的说法。然而他知道,在这里,并不是这样。

    修真者有天劫,但是天劫在元婴巅峰,突破化神的时候就已出现了。而渡过天劫的化神期高人,在山海界还有很多。

    万象和归一之上是什么境界,他不得而知。即便是知道了,也没有什么意义。毕竟对他来说,那太遥远了。

    他曾看过关于山海界的一些历史典故,知道在很久以前,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仙”。

    就像天演策的创造者中央之王。他的麾下有数千仙人,在太古时期一统山海,是绝对的霸主!

    然而天外有天。

    后来中央之国不知何故覆灭,旧时古国的领土也沉没大地深处,被涌入的海水灌满,成为如今的星辰大海。

    不过据说中央之国的国都至今依然屹立在星辰大海中心,是三大古城之首——太古城。

    除了太古城之外,还有两座古城,同样拥有着无可超越的历史地位。

    一座是仲古城,在万仙大陆的东北部,据传是十万年千面圣王所筑。

    千面圣王名气之大,甚至还在中央之王之上。十万年前,他从一个平凡的散修,一路披荆斩棘,一统天下。其修为更是达到空前绝后,莫可比拟高度。

    有一日圣王说想建一座可比古国故都的王城。

    而后,山海界无论人妖,无论仙魔,上至盖世大能,下至走兽蝼蚁,纷纷行动起来!

    一座方圆三千里的超级巨城,仅仅七天,便建立了起来!

    虽然典故已是典故,但千面圣王的威名,可见一斑。

    另一座上古城,又名红颜城,是四万年前一位至强者为了心爱之人所建。

    那位高人,以一己之力,拔地底巨岩做城墙。又走遍山海,采了无数地方的独特之物置于城中。据说那些东西里头,甚至有天上的星辰!

    如此壮举,当是空前绝后。

    然而这一切,却是个悲剧。

    因为他所爱的人,在筑城之前便已死去,红颜城,最终成了她的安寝之地。

    三大古城,都是何易想去的地方。不过以他现在的修为,动辄百万里的路途实在太过遥远了。

    照王冲所说,北海既然出现过血菩提,那他的目的地,自然也就有了方向。

    灵虚本就靠近北海,出了千山云海,只须往北穿过一片草原,便可看见。

    说起来是不远,然而当何易真的走来,却是有种抓狂的感觉。

    因为……灵虚实在太大了!

    以他筑基初期的真元修为,一边服用凝心丹补充法力,一边全力飞行,竟然花了足足七天的时间,才到达千山云海的边缘!

    御剑穿梭在群山之间,随处可见灵猿仙鹤,苍山古松。

    前方层层叠叠的山峦渐渐开朗,远远看去,是一片枯黄的颜色。

    临近草原,一望无际的枯黄是有别于千山云海跟幻梦仙河的另一种沧桑美感。

    何易渐渐远离灵虚,当他完全离开千山云海范围之时,忽然感觉好像穿过了一层什么东西似的,身形停滞了一晌。

    离开灵虚,气温似乎降低了不少。清凉的晚风迎面吹拂,让人身心俱舒。

    如今,已是初春了。

    真元催动,脚下的旋霜剑划出长虹,一头扎进无际的大草原中。

    斜阳低垂,暮色让枯黄的草原显得更加沧桑。

    不过当何易凝目去看,却能看见枯黄的草丛中,一缕缕细小的嫩芽正在萌发。

    春季已至,万物复苏,不久后,这里将会变成一片生机盎然的葱绿世界。

    熬过酷寒严冬,终会与暖春相逢。

    何易面带着笑意,任衣衫长发迎着凉风飞舞。

    风吹过枯草,一阵阵动听的沙沙声不绝于耳。

    天地之间,有风,有草,有他一人。

    这广阔的北国草原,最能让人放开心胸,肆意飞奔。

    御剑疾驰了一阵,天色终于完全暗了下来。

    何易赶了许久的路,颇有些疲惫,便压下飞剑,落到草丛中。

    自须弥戒中取出食物胡乱吃了点,他稍作休息,便沉入毗卢心法之中。

    吸纳天地灵气淬炼了一个周期,已经过了夜半。

    何易枕着双手躺在柔软枯草中,望着漫天星斗出神。

    一弯月亮,一片星辰,这里的天空似乎与地球相去不远。

    山海界,是什么样的一个世界,他并不了解。地球是否在同一片星空,他也不知道。

    能够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他已经很满足。至于回到故乡那种远大的理想,他没有,也不会有。

    粗略算算,来到山海界,似乎也快一年了。

    这一年,他的变化很大。同行的林炎之自然也是一样。

    有时候他会想,为什么穿越这种离奇的事情会发生?为什么好运偏偏降临在他们两个身上?

    林炎之惊才绝艳,也许命中注定就是要到山海界做出什么惊天动地大事的。

    但他呢?他不过是个资质偏差的寻常人,如果没有千瑶搭救,恐怕早已是万业山下一具枯骨。

    让他穿越,难道是来搞笑的?

    又或许,只是因为那天他正巧跟林炎之在一起,才被顺道带了过来吧。

    何易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有些好笑,翻起身,从须弥戒中取出记事本,借着月光蘸墨书写:

    踏上旅途,前程未知。

    北,在书上是神秘不可知的意思。北海,会有什么事物在等我呢?

    我期待着有趣的事情,也希望能够找到血菩提,还有些担心,不知道会不会遇上不测。

    人生的路,和苦修一样,充满了坎坷,看不到终点。

    但愿在这两条路上,我不会结束得太早。

    何易,穿越第十一个月。

    (晚上还有一更)

第二十二章 你也没钱?(第三更)() 
(今天第三更,求收藏求推荐)

    余澜镇,地处北海沿岸,附近居民多以渔猎为生,镇上民风淳朴,热情好客。商旅带来南方的丝绸和茶叶,而后带走北国的香料和羊毛,利益互通,一派繁荣。

    这个小镇同时也是北海沿岸的四大码头之一,许多客商秋天时穿越大草原沿路放货,春天的时候再装满货物乘船从水路返回。

    当然,来到余澜镇的不止有商人,还有北漂的侠士。

    这一日,小镇南边的商道来了位独行男子。他肩膀宽厚,四肢强健,一头黑发随意扎着,身上穿着薄薄的宽松黑袍,似乎对初春的冷冽毫不在意。

    此人,正是何易。

    临近小镇,久违的尘世喧嚣让他感慨颇多。

    走在街上,两旁的小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海产。有干货,也有鲜活的。

    挂着“南北商行”的商铺门前,一辆辆板车正被装上大批货物,然后一一推走,似乎是要出差了。

    “慢点慢点,当心别洒了。”

    “这边这车再来一袋。”

    “这两车先走吧,快点回来,我们赶时间的。”

    伙计的吆喝声整条大街都能听得到。

    何易往前走,街边忙碌的人们看到他,纷纷报以善意的微笑。

    走着走着,一阵浓浓酒香忽然蹿入鼻孔。

    何易循着酒香,看到一家气派的酒楼,匾上雕着鎏金大字——醉仙楼。

    走近了,酒香伴着饭菜香气勾起馋虫。他干咽了一口唾沫,几乎一年没有尝过俗世饭菜滋味的肚子,操纵着他走了进去。

    尽管他知道自己没有钱。

    “哟,客官楼上请。”

    酒楼小二见了他,立刻热情上前,引他在二楼窗边坐下,倒了杯热茶。

    这种打扮的,多是行走江湖的侠客,虽然不一定是大富大贵,但肯定怠慢不得。

    “客官要点什么?好酒好菜,应有尽有!”

    兜里没钱,何易其实有点心虚,他唑了口热茶,回道:“随便来两三个菜,再来一斤女儿红。”

    “女儿红?”小二一宭,尴尬道:“不好意思啊客官,我们这里没有这种酒。您看要不来个西风烈?或者烧刀子?”

    “随便吧。”何易简单回了一句,望向窗外。

    天知道,言多必失啊!

    斜眼看了看窗外,他暗忖着,要不要来一出吃了霸王餐,跳窗逃走的戏码。

    “小二,给我来一桌好酒好菜。”

    他正纠结着,忽有一人上了楼。

    “好嘞,客官您先喝杯茶,酒菜马上就来。”小二在后头回道。

    何易转脸看去。来者一袭青衫,束着纶巾,提把长剑。此人眉宇飞扬,一双眼珠子十分明亮,长相秀气得很,让他第一眼甚至以为是个女子。

    “不对,他就是个女的。”

    他仔细看了看,发现她虽然不知怎么弄了个假喉结,但眼睛里含着的一缕娇气,却是怎么也假不了的。

    被他看着,青衫人似乎有些不悦。轻哼一声起身走了过来,一脚踩在椅上,剑鞘往桌上一杵,眉毛一掀,叱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男人啊!”

    她一说话,声音虽是男声,却能听出是刻意造作。加上身上淡淡的茉莉香,更让何易更加断定自己的猜测。不过其身上隐隐透露的一点真元气息,倒是让他有些讶异。

    旁边几桌客人纷纷投来目光,眼里尽是看好戏的意思。

    他笑了笑,也不去拆穿,而是说道:“小哥仪表出众,器宇轩昂,在下不觉就多看了一眼。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她轻哼一声,长剑拍在桌上,坐了下去,说:“看在你诚恳道歉的份上,请我吃顿饭就放过你了。”

    “额这……”何易一呆。

    这家伙,蹭起饭来还真是信手拈来,炉火纯青!

    “咳咳……”他干咳两声,假笑掩过自己的尴尬,回道:“应该的,应该的。”

    看她的着装举止,身手应该不错,大不了吃过饭一起开溜!

    见事情没闹起来,邻座个个露出失望神色,跑堂的则是暗松了口气。

    “不知小哥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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