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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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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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大业十年的春天开始,一直乱到大业十一年。

    造成混乱的原因有很多,最的一点就是,突厥人南下牧马了。

    其实,对于生活在云中草原南部的一些部族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隋人曾经占据过这里,那么他们就像隋人臣服,突厥人来了,也没关系,他们会向新主人献上忠诚。

    生活在大隋和突厥夹缝中的他们,没多少选择的权利。

    这些年,大隋和突厥休战这些零散的部族有了些喘息的机会,生活的还算不错。

    于是,这里也就成了流浪者的家园。

    匈奴人的后裔,契丹人的旁支,柔然人的奴隶,党项人的叛逆,被隋人赶出来的斗争失败者,等等等等,都在这里聚族而居。

    不过到了大业年间,他们的日子又艰难了起来。

    大业三年,隋帝杨广率领数十万人北巡榆林,无论是隋军边将。还是突厥人,好像突然就对这些部族产生了兴趣,强令他们交出牛羊,以供北巡大军进食。

    大业五年。一直比较温和的启民可汗死了,突厥人换了新的可汗,开始了一番动荡。

    于是云中草原更乱了,缺乏食物的部落,争夺草场。水源,羊群,人口,开始了相互厮杀吞并。

    自此,东起奚人草原,西到大河的草原上,都是这些缺衣少食的部落挣扎求存的身影。

    他们骑着战马,挥舞着弯刀,争取着一切可以争取的东西。

    强大的可以行走在太阳之下,弱小的。只能在战死或者成为奴隶之间进行选择。

    很多部落北迁,成为突厥诸部的奴部,不愿意的,便会陷入到生死存亡的边缘。

    这就是云中草原,永远充斥着争斗的杀伐之地。

    而在隋大业十年,云中草原上的压迫与反抗,杀戮与求生的戏码,一下便来到了**处。

    ………………………………

    羊群徜徉在一处山丘下面,悠闲的啃着嫩绿青草。

    山丘之上,嘎嘎将牧鞭插在地上。仰躺在那里,看着天空发呆。

    在山丘上,可以看到远处的河流,和驻扎的河流旁边的帐篷。那是嘎嘎所属的部落。

    嘎嘎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在草原上度过了十五个冬天,而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他生下来就是奴隶,不配拥有名字的奴隶,只因为生他的时候。一群乌鸦在不停的叫,于是,部落中就多了一个叫嘎嘎的牧奴。

    这种倒霉名字,要是搁在隋地,一定会笑掉人们的大牙。

    但草原人不管这个,反而,嘎嘎认为这个名字很不错,乌鸦本就是草原上生命力最为强悍的生灵之一。

    天空很蓝,风也不大,太阳暖烘烘的照在身上,鼻端问着青草的芬芳,嘎嘎渐渐闭上眼睛,感受着其中的宁静和安详。

    作为一个奴隶,这样的时候可不多。

    这还得益于部落里强壮的战士们出去帮助另外一个姻亲部落打仗了,不然的话,每次放牧,他都只能跟羊群呆在一处,不然的话,就要挨鞭子,挨饿。

    嘎嘎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但当他渐渐长大,他就知道,自己很聪明,也很强壮。

    他现在不但能流利的说出突厥语,而且,还能说隋人的汉话,如果让他见到那些传说中优美的文字,那么他一定也能学会。

    他也非常强壮,现在的他,已经能轻松抱起一只大羊了,甚至于能抱着羊跑很远,如果给他一把刀,他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战士。

    可惜,他是奴隶,他的聪慧,都会被视为诅咒,所以,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无数次的叮嘱他,不要显得那么机灵,头领家的孩子,会嫉妒的杀死你的。

    来自母亲的忠告他活到了现在,可惜,他再也见不到母亲了,在上一个冬天,母亲在冰冷的羊圈中,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不管他流多少泪,怎么拥抱母亲,向神明发出用生命作为代价的祈祷,母亲的躯体都变得好像冬天一样冰冷,从此,他知道,神明不会在意一个奴隶的祈求,他更愿意照顾那些头领贵族们。

    亲情在那一刻断绝,信仰在那一刻崩溃,嘎嘎觉得,等自己再长大些,他会毫不犹豫的拿起弯刀,杀死这个该死的部落中人,是的,人。

    如果可能的话,有那么一天他也会向神明发起挑战,将部落的人们所信奉的神灵斩落尘埃,万劫不复。

    宁静和安详不再眷顾于这个心灵中充满了仇恨的家伙,于是嘎嘎愤怒的向天空咆哮了几声,却毫无意外的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助。

    也许是他的不敬,惹怒了神明,地面竟然细微的震动了起来。

    嘎嘎扭曲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得到回应总比无视要强多了,不过下一刻,他就明白了过来,晃了晃脑袋,重又坐倒在地上,张望着四周。

    应该是那些出去的战士回来了,或者是一群路过这里的野马,鹿群什么的。

    很快,一些人影就出现在他视线之内。

    白色的皮袍子,圆顶翻毛皮帽子,翘头皮靴,飘扬在风中的狼尾,披发结辫,突厥人。

    这只是一小队的前驱,很快,在他们身后,一群群的战士出现了,他们散开在草原上,好像网一样向这边奔驰而来。

    嘎嘎数不清他们有多少,因为太多了,非常多,比他放牧的羊群还要多。

    嘎嘎慢慢的站起身,静静的看着,没有惊叫示警,他回望身后的部落,脸上却升起了诡异而又残忍的微笑。

    突厥骑兵风一般的从小丘下奔驰而过,惊散了小丘下的羊群。

    有人抬头看了看小丘上的孩子,没有理会。

    部落中的人们,已经被惊动了起来。

    从小丘望下去,部落中的人们杂乱而无序,不用等多久,嘎嘎就兴奋的看到,突厥骑兵奔驰了部落,一个个人被他们毫不犹豫的砍倒在地。

    其他人,绕着部落开始奔驰,将逃出部落的人射下战马。

    让人奇怪的是,这样强大而又众多的战士,却还是让两个人骑马逃了出来。

    嘎嘎看的很清楚,逃向这里的是科思力和他的儿子卡孙图。

    两个他极为痛恨的家伙,他儿时的玩伴,一个在他眼中,如同精灵般的女孩儿,被科思力收入了帐篷,然后又交给了他的儿子。

    当有一天,他放牧的时候看到了她的尸体,像的奴隶一样,被扔在草原上,任凭秃鹫啄食。

    当他看到是这两个家伙逃出来的时候,他愤怒的跺了跺脚,毫不犹豫的抓起牧鞭,连滚带爬的下了小丘,迎着两个人冲了上去。

    离的近了,他挥舞着牧鞭,就像赶羊那样,一鞭抽了下去,将卡孙图抽下战马。

    他翻滚着躲过战马的冲击,然后跑过去,像野狗一样和卡孙图厮打在了一起。

    厮打中他一口咬掉了卡孙图的耳朵,并趁着卡孙图惨叫的功夫,将卡孙图死死压在身下,努力的将人翻过身去,像部落里的那些战士平时运用的技巧那样,压住卡孙图的腰,使劲的向后掰他的脑袋。

    仇恨赋予了他莫大的力量,咔嚓一声,他一下就掰断了对方的腰。

    然后他像兔子一样窜起来,躲过调转马头回来拯救儿子的科思力射向他的箭矢,毫不畏惧的向对方冲了上去。

    这次他没那么幸运了,纵马而来的部落贵族,愤怒而又不失熟练的抽出弯刀,借着马速,挥刀斩下,根本不容他有的躲闪和反击。

    但这次,这个叫嘎嘎的倒霉孩子终于迎来了幸运之神的眷顾,一支利箭射过来,准确的一箭射穿了贵族的咽喉,将他射下了战马。

    死里逃生的牧奴没产生多少害怕的情绪,他像狼一样低沉的咆哮着,欢呼着,窜过去捡起锋利的弯刀,好像害怕别人跟他抢一样,迅速跑到贵族身边,一刀一刀的斩向他的脖子,直到将人头砍下来,拎在手里。

    没有头的人,才再不会复活,也将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

    然后如法炮制,又去割下了另外一个人头,弄的浑身是血,好像从地狱走出来的鬼怪一样的牧奴,这才消停下来,颇为茫然的愣愣看着疾驰而来的救命恩人。

    …………………………

    “俺叫嘎嘎,您如果收下我,我会用我的命来保护您,只要嘎嘎在,今后不会再有敌人能靠近您的身边,不会再有敌人能逃出您的视线之内。”

    当着许多突厥人,他却说的是汉话,一个聪明的家伙。(。)

第176章杀戮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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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破觉着他已经遇到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人了,但老天爷还是不断的将奇怪的人送到他面前来。

    这黑不溜秋的胡人小子叫嘎嘎,你还不如叫哈哈呢。

    看那苦大仇深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没少遭了罪,不过到是挺聪明的,知道他们肯定不是突厥人,都是些冒牌货,竟然还会说汉话,不容易。

    “知道离这里最近的部落在哪儿吗?”

    “知道,从这里往那边走,过去一片树林,见到一边海就有几个部落,他们正在打仗,人很多。”

    李破扶了扶有点小的帽子,挥了挥手,“传令,往北走,刘景你个废物,还不如个孩子,你知道已经让咱们绕了多远的冤枉路吗?”

    一个挺壮挺黑的家伙嘟囔,“参军,俺也几年没来北边了,能知道哪条河在哪已经不容易了,再多的,您可指望不上俺。”

    呀,还敢顶嘴,到了地方就让你小子冲前头。

    这次出塞,总共一千五百人,李破带五百人向北,李五带五百人向西,另有一个营尉带五百人向东。

    云内大军的三千骑兵,放出来一半儿。

    等到他们回去,之后就轮到李碧带人出来了。

    这次出来,既为练兵,又要给突厥人找点麻烦,所以,隋军都穿的是突厥人的服饰,拿着的也是弯刀。

    但就算大隋胡风再盛,到底也和北方草原部族不一样了,连个没见过世面的草原小子都能一眼认出来,就别说其他人了。

    当然,只要不凑近了,不开口说话,一般来说,穿帮的机会也不是那么大。

    而即使被人认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突厥人都要南下了。隋军出塞也很正常,再者说,头十年,这里还是大隋的疆界呢。

    草原上本就是无法无天的地界。到了这里,对于骑兵来说,就像鱼儿进了水一样,可以撒欢的折腾了。

    这是李破带人出来遇到的第一个聚居部落,骑马奔驰了两天的隋军明显有些兴奋过头儿。下的命令执行的不太彻底,一个人都没放出去。

    还捡回来个狼孩儿,瞧这满嘴是血的样子,吃什么了这是?

    不过汉话讲的不错,到是可以当个称职的向导。

    “参军,里面还剩下些女人和孩子,您看……”

    这又是个不长眼,也没心的家伙,新兵啊,确实让人头疼。

    李破凶凶的瞪过去。“长脑袋没有?你这是想让我下个把人全屠了的军令是吧?”

    “是,参军。”

    缺心眼的人在隋军中到处都是,一个个都五大三粗的,脑筋却不太好用,一看那表情就知道,根本没明白李破的意思,李破叹了口气,完了,之前说的那些话,这些混蛋好像都当做了耳边风。

    要是他这次带出来的是从辽东回来的那些人。哪还用他费这许多唾沫?

    “传令下去,一个不留,这事就交给你来做了。”倒霉的这个旅帅灰溜溜的走了。

    “袁大朗,要不你也去练练刀?得。就当咱没问成不?”

    “俺的刀是要斩……”

    天雷滚滚,李破弄死他的心都有了。

    部落中渐渐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死气沉沉的到处都是鲜血和尸体,不会再有幸存者,这是标准的战争行为,容不下太多的人性。

    李破早就明白了这一点。但他带出来的这五百隋军士卒,却还要适应一段时间,此时此刻,他们好像在心目中再次印证了一番,李参军是个魔王这个事实。

    这些都是马邑府兵,也就是说,新兵居多,因为和突厥人休战多年的原因,当年和突厥人往来厮杀的老兵渐渐老去,他们的子孙从父辈手里接过了盔甲刀枪。

    他们年轻迅捷,彪悍勇猛,也并不缺乏作战技巧,成军之后也能很快的融合到一起,府兵制度的优点,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但他们的缺点同样明显,他们缺少冷酷的心肠和坚韧的作战意志。

    本来,李破建议将辽东归来的一千人放出去一些,成为各部的军官将校。

    但却被李碧否决了,府兵有着自己完善的建制,军官将领都不缺,如果大肆安插军官,无疑会引起府兵的不满。

    而且,每支大军,都需要一支精锐,这一千人就是恒安镇军的核心,这个核心也许会分裂,但绝对不是现在。

    在这个上面,明显李碧更有发言权。

    ………………………………

    “你叫嘎嘎,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

    当晚宿营,李破随意的问着这个部落中唯一的幸存者,现在他们的向导,此时,已经见过血的这些隋军,和他一样,都变得有些不同了。

    到底哪里不一样了,恐怕这么多人,也只有李破清晰的察觉出前后的差别,行军作战,作战行军,一个漫长而枯燥的过程,会让军人们迅速的成熟起来。

    这种成熟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但却是军人们在战场上生存下去的最佳保证。

    肮脏的嘎嘎缩成一团,疯狂在他身上早已褪去,剩下的还是奴隶特有的卑微和胆怯,他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有勇气。

    “俺出生的那天,有乌鸦在叫,所以就叫嘎嘎。”他看着这个新主人,一个年轻而强大的隋人。

    他笑的时候往往会显得很温和,说话的时候也并不凶狠,但嘎嘎总觉得,这个隋人身上好像藏着一头恶魔他本能的感到恐惧。

    这是什么倒霉名字,亏了有人想的出来,李破无聊的想着。

    “以后跟我的姓,你就叫李鸦了。”

    李破随口给人起了个名字,他起名的能力,也不比别人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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