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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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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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嘛呢你,又往里面加柴。”

    “俺不是想烧的旺些吗,也能快点。。。。。”

    “一边去,尽添乱,先要大火,将肉炖烂,这叫武炖,然后要小火,熬汤,这叫文煮,要让汤料都渗到肉里面去,要是一直大火炖下去,那就成肉糜了。。。。。”

    和李破呆了一个冬天,李春别的本事到也稀松,但煮饭的事说来却是头头是道,有点登堂入室的样子了。

    元朗不服气,“狗肉俺也吃过,哪那么费事,莫要欺俺。”

    李春哼了一声,蔑视道:“狗肉土腥,要用重料佐之,肉滑而嫩。。。。。。嗯。。。。。不能煮的太久太猛,跟你说你也不懂,粗汉。”

    元朗撇撇嘴,不愿跟个小丫头斗嘴,脑子里却又开始想象哪天能找个没人的地方,揍这丫头片子一顿的场景,和往常一样,立马心情大好。

    李破走了过来,将两个人赶开,抽动着鼻子闻了闻味道,又掀开盖子用汤勺搅了搅,凑到嘴边尝了尝味道,火候差不多了。

    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炖狗肉摆了上桌,粟米饭,腌菜,至于今天的烧羊肉,却没人愿意去动了。

    然后,李破三个人眼巴巴的看着老头慢条斯理的从盆里夹了一筷子,扔进了嘴里,连骨带肉,嚼了嚼一下吞入肚中。

    虽然被烫的呲牙咧嘴,但眉毛舒展,眼角微弯,这就是老头的笑容了,不过人家长的确实好,不管是骂人还是发怒,或者是这种很难称之为笑容的笑容,看上去都应该很搏妇人的眼球。

    不过三个小的可不管这些,见老头又伸出了筷子,齐齐开动。

    老头又吞了一块狗肉,嘴上不说,心里却已经在咒骂,那群后厨的废物,连个马夫都不如,做出来的东西和这一比,真叫个天上地下,吃的老子连长安的饭菜是个什么滋味,都忘的差不多了。

    筷子不停,左手却一拍桌子,吓了其他人一跳。

    “小畜生,就知道吃,还不快去将老子那坛老酒拿来?”

    元朗委屈的跑了,这孩子比较倒霉,生下来就摊上这么一位阿爷,十几年也不知过的是怎么一种水深火热的日子。

    听元朗说,他还有两个哥哥,都在长安住着,估计是被虐待的不轻,所以才离老头远远的吧?

    老头胃口确实是好,吃的又快又猛,和他的年岁很不相称。

    李破和李春自然不落人后,比起老头来,两个人的吃相也没多好。

    老头吃了几块狗肉,谁也没看,自顾自的嘟囔了一句,“嗯,弄个伙房,也不算什么大事儿,明日里俺去跟人说说。。。。。。”

    李破憋着笑,连连点头,嘴里一边吃着一边道着,“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可是好东西,您多吃点,春天里吃这个,也最是适宜不过,对了,郡府里应该养了不少狗吧?”

    一句话,差点让老头呛着。

    习惯性的瞪起眼珠子,斥道:“李大郎的狗咱们吃了也就吃了,谁让他没看住,跑到马厩来了呢,你这是还想去偷人家的狗不成?”

    “没有没有,能入口的那么多,俺照狗使什么劲啊,您看,您也算是府中的。。。。。。老人了,弄些食材来应该是举手之劳嘛,要不然咱这伙房建于不建,也就没多大分别了。”

    老头哼哼了两声,不说话,算是默许了。

第53章顺心() 
炖的香喷喷,吃着也是味道十足的狗肉,彻底征服了老头的胃口。

    等元朗拿来了酒,老头自顾自让元朗倒了一碗,酒香浓郁,他喝的酒自然就非外间浊酒可比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正经的粮酿,要比别的酒烈上一些,也陈了不少时候了。

    其实,这年头的好酒,当以果酿为首,时人也更愿意喝甜香的果酿。

    不过粮酿也不少见,这是赳赳武夫们的最爱,因为酒性越烈,越能催人肝胆,习武之人,就是一个烈性。

    所以说,粮酿在关西权贵中间,很受欢迎,但要是往河洛,江淮,江南等地走的话,上好的果酿才是身份的象征。

    要不怎么说呢,当世许多存身数百年的大阀名门,都在暗自鄙薄于关西诸阀的粗鄙,从酒这个细节上,其实就看得出关西诸阀的特色。

    老头饮了一口,哈出一口酒气,又紧着吃了几块狗肉,舒服的好像毛孔都张了开来,再次证明,这年头大部分人,都对肉食没有多少抵抗力,青菜豆腐做的再好,恐怕也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老头又端起碗了喝了一口,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看三个小的一边吃着,一边看着他,于是不满的哼哼两声。

    恋恋不舍的瞅了瞅酒坛子,才嘟囔了一声,“真他娘的是吃人嘴短,都倒上一碗尝尝吧。。。。。。”

    元朗咧着嘴,一下跳了起来,显然等这句话等半天了。

    先给李破斟了一碗,然后就是自己,最后才是李春。

    轮到李春的时候,不用老头开口,这小子就撇着嘴道:“小丫头,喝点就成了。”

    只给李春倒了小半碗,李春颇为不满,但对老头儿颇为惧怕,见老头罕见的满意的瞅着自家儿子,不住点头,李春也只能忍了。

    李破尝了尝,没什么滋味,有点微甜,就算烈也烈不到哪儿去。

    不过有酒有肉,吃的四个人都是酣畅淋漓,一大盆狗肉,消灭了个干净,四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元朗还在埋怨,“狗看着挺大,怎么就这么点肉呢?”

    老头酒量明显不行,喝了两碗,就已微醺,这顿饭吃的够好,老头心情颇为舒畅,决定明日一大早,就去后厨告诉那些糊弄人的家伙,将锅碗瓢盆都给这边准备好了。

    嗯,还能去找内宅的婆娘,带人过来垒个好灶。

    而且,这狗肉吃着实在是香,娘的,郡府里的狗确实太多了些啊。。。。。。。

    心里琢磨着,溜达溜达的带着儿子回屋安歇去了。

    李破和李春两个,收拾完东西,都往床上一歪,挺着隆起的肚子,觉得人生至此,颇为圆满。

    一夜无话,第二天,马厩这里一下变得热闹了起来。

    后厨的人弄来许多炊具,内宅也来了人,老头影响力果然不低。

    和大隋的很多事一样,追求的就是一个速度,一天下来,一个伙房就弄的像模像样了,内宅里粗手大脚的仆妇,走的时候,都要上来揉揉李破的脑袋,拍拍他的肩膀,才嘻嘻哈哈的跑了,谁让他和这些妇人说的话最多,聊的也最欢呢。

    李破惭愧的低下头,做出深刻的自我检讨,怎么就忘了,无论什么时候,女人都一样啊。

    当晚,四个人吃着后厨送来的饭食,都有点难以下咽,连老头那么强悍的胃口,也少啃了好几根骨头,第二天就去新建的伙房那里转了好几圈,显然是嫌弃伙房灶上的湿泥干的慢了。。。。。。

    李破领着元朗,李春照常侍弄战马,但三个人都有点没精打采的。

    李破自己也没想到,一顿狗肉,就起到这种效果,也只能说,人呢,不怕折腾,就怕过的好啊。

    两天,等的四个老小都有点烦躁。

    两天之后,马厩的伙房终于开了火。

    李破掌勺,元朗,李春帮厨,老头也不时来转转。。。。。。。

    这一晚,一大锅的炖牛肉,配着汤汁浇成的粟米饭,吃的四个人差点都走不动了。

    李破也吃的回味无穷,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头一次吃上自己做的炖牛肉,而且佐料不缺,可着劲的用,做出来的吃食,味道上自然和以前大不相同。

    老头难得也赞了两句,说李破做的炖牛肉,不比长安里那些大阀家中的厨子差。

    当然,他还是对李破的不务正业表达了鄙视,纯属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骂娘的一类。

    李破不跟他计较,第二天早起,又就着牛肉汤汁,做了一顿热气腾腾的面条,当然,这年头面条被北人称之为冷淘,或者还有其他称呼,但最像的就是冷淘这种面食了。

    但显然和李破做的也不一样,就着腌菜,再浇上些醋汁,再次吃的几个人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也彻底完成了对老头父子两个的胃口的。

    自此,李破从马夫完成了马夫兼厨事的转变。。。。。。。

    到了二月末尾,马邑这里的天气开始渐渐转暖,眼瞅着一场春雨将至。

    这一天,有人来到马厩,牵走了最后两匹战马,因为马邑郡丞李靖,要亲自巡视马邑仓房粮储了。

    同时,这也象征着,大隋的战争机器,开始缓慢的转动了起来。

    空荡荡的马厩四个马夫都彻底闲了下来。

    李破跟老头商量了一下,想给李春也弄上一个正正经经的身份。

    这事对于李破来说,根本无从着手,但对于老头,却只能说是举手之劳了,即便是女孩儿,也是张张嘴的事儿。

    老头儿挺痛快,出了一趟内府,小半天的功夫,就拿着一把腰刀和一块铜牌就回来了,都扔给了李春,事情办妥了。

    不过老头嘴还是没闲着,说什么女人要什么身份?将来嫁个好夫家,什么就都有了云云。

    鉴于老头的良好表现,李破晚上直接包了一顿羊肉馅饺子作为报答,吃的老头心满意足。

    甚至开始琢磨着,是不是哪天把妹夫也叫来,尝尝李破的手艺。

    李破这里的日子过的是越来越顺心,而三月初的一天,他却是再次见到了一位熟人他很是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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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锻炼() 
其实,吃饱喝足晒太阳的日子结束的很快。

    因为没过几天,四个人几乎不约而同的发现,竟然长胖了。

    老头直接就恼了,将睡懒觉的三个小的都撵了起来他们晒了一天的草场,一直到李破和元朗累的差点吐血才算作罢。

    这天,虽然依旧是李破当厨,但在老头严令之下,几个人三顿饭都只吃了个半饱李破都感觉痛苦不已。

    但对于自己体重增长,李破也有点悚然,暗自警惕,这可不成,这要是太平时节,只要有本事,吃饱睡死都不用管。

    但这可是大隋朝的马邑啊,你胖的走不动路,说不定哪天就得被人当猪给宰了,那得有多冤?

    于是,第二天,也不用老头督促,直接大清早起来,拉着李春和元朗两个,开始绕着马厩后面的马场开始了晨跑。

    开始时,元朗还颇不乐意,觉着李破对自家阿爷讨好太过,连累自己受苦。

    但跑着跑着竟然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头,脚步也只能是越来越重,前面两个人也是越跑越远。

    他哪里知道,这两位好日子其实没过几天,穿山越岭,挨饿受冻的吃了不少苦,却是将体魄打熬的越发坚韧了。

    他这里就算是每天干活,练武,跟这两位也好像是家养的和野生的之间的区别一般。

    于是,虽然认为这种不管不顾的疯跑有点呆傻,但连个小女孩儿都跑不过元朗分外的接受不了。

    所以,这一天早晨,热血少年累的像狗一样,却还是挫伤了他那幼小的自尊心,发誓之后一定要练的比兔子还要跑得快。

    李破跑的满头大汗,有点酸痛麻木的身体却好像在告诉他,每一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种畅快的感觉,实在难以用笔墨来形容。

    同时李破也知道,自己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如果打磨下去,会比在草原上的时候还要强壮,毕竟,这是个年轻的过分的身体,还有很大的成长潜力。

    又拉着疲惫若死的元朗和李春慢慢跑了两圈,才算停了下来。

    之后也没闲着,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垛垛的干草搬进一间空闲已久的马厩,将老旧的围栏拆下来,弄出好大一个空场。

    然后铺上厚厚的一层干草,权当垫子了。

    到了此时,三个人已经饿的前心贴了后背,估计减肥效果会非常不错。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在老头嫌弃早饭太过糊弄,有点幽怨不忿的目光下,李破带着李春,元朗去到整理出来的马厩里。

    空荡荡的马厩中,只有李破的声音在回荡。

    “今天咱们就说说徒手肉搏。。。。。。”

    李春很兴奋,因为她觉着,这还是大哥头一次的开堂授徒,自然要竖起耳朵,听清大哥说的每一个字,并牢牢记在心里,这可是将来李家家传的本事,唯一有点美中不足的是,旁边有个臭小子在偷师。

    元朗也很兴奋,只是和李春不一样,他自小便有人教导,一听徒手肉搏,小眉头一扬,心想,不就是军中角力之术吗?

    于是,便颇有不服,很觉得,李破这么煞有介事的,有点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来,还真不如他元朗。

    不过,见证过李破许多神奇之处,连哥哥都叫的心甘情愿了,敬畏之心渐生之下,却是不敢轻易打断李破的话头。

    只是跃跃欲试的准备在之后演练中,给李破个惊喜。

    李破感觉也很不错,当哥哥当习惯了,凡事也就都有了当仁不让的意思,要是初来乍到,他还可能先让元朗演练一下,看看深浅,但现在嘛,却是理所当然的当起了老师。

    “练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体,强健体魄,使用各种兵刃的时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练拳脚,再学其他。”

    说到这里,终于了正题,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们就先说说拳脚,有人说过,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说,在威力上,拳头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则不如手指,听着好像有点不对,但这说的却是拳脚的精髓所在。”

    “咱们呢,练一辈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种,用一根指头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么指头不指头的。”

    “咱们先说拳头,我告诉你,有些人拳头打人很重,重到和铁锤打人一样,但就是这样的拳头,也很少能将人一击致命,因为拳头再重,取的也是震荡之力,力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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