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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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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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立马撇嘴,调头就走,“老子相马相了一辈子,到老了难道连公母都分不清了?闻着女人的味道就骚,带在身边,也不怕犯忌讳。。。。。。”

    “小畜生,还愣着干嘛,给他们安排住处他们干活,活多着呢,看不见啊,瞎了吗都?”

    直到老头走远,少年才凑了过来,在两人注视下,大模大样的一挺胸,“你们刚来,都得听俺的。。。。。。。。”

    对付那浑身冒火的老头,得慢慢熬,对付这愣头青,李破办法就多了,立马笑着道:“阿弟怎么称呼?”

    求收藏,求,求打赏,北雄写到这,十万字了,大家感觉怎么样?追将血的书友是不是有点不适应?

    这个阿草也跟一些书友说了,阿草有意追求一些变化,毕竟,要是每本书的主角都一样,情节雷同的地方太多,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再有,铁血流的文章,越来越不受欢迎,阿草也要加以适应,但北雄的成绩,好像明显不如将血阿草心里很没底啊。

第48章私厩() 
少年一愣,随即就恼火的道:“谁是你阿弟了?你。。。。。。”

    李破笑眯眯的再次打断他道:“别急啊,俺跟你说说道理,你看你阿爷打了一圈,动俺一根手指头没?”

    少年被说的有点懵,却下意识的揉了揉脸上的红肿,又摸了摸,再看看李破李春两个,竟然觉着这人说的有点道理。

    不过又觉着这太没道理了。

    李破再接再励,“那是因为什么?看出来没有。。。。。。。看阿弟人不错,俺就再多说两句,那不是因为你阿爷看俺顺眼,那是因为俺有本事,你说。。。。。。如果在一起呆长了,是俺在他面前说话好用还是你?”

    “阿爷才不会听你的呢。。。。。。”少年极力反驳,却不知话题已被替换。

    “好多人都听大哥的,加上你阿爷也没什么大不了。”李春在旁边嘟囔。

    “哼,男人说话,不男不女的少插嘴。”

    “呸,你再说一遍试试。”

    “俺就说了,你能怎么着?”

    这些熊孩子,还真欠揍。

    李破照着两人脑袋,一人给了一下,“走走走,赶紧干活,嗯?听说还有住的地方,但咱们在外面有房子啊。。。。。。。。难道以后还要住在这里?”

    李春自然住嘴,紧跟大哥脚步。

    少年也早被打皮了,挨了一下,晃了晃脑袋,有点恼怒,踌躇了一下,但还是跟了上来,一边走还一边嚷着,“俺可不是好欺负的,你以后少跟俺动拳脚,不然俺的拳头可不认人。”

    李破不耐烦的又给了他一下,声音还挺清脆,“你烦不烦,赶紧带路,一会儿你阿爷又急了。”

    少年愈加恼怒,拳头都攥了起来,但一听阿爷两个字,气势却一泻千里,显然,阿爷之淫威,在他心目中,已是根深蒂固。

    “就住这里吧,那是俺和阿爷住的,如今这儿就咱们四个,没别人了,有什么事,吆喝一声就成。”

    李破看了看这间房子,心里撇嘴,比外面自家的宅子差远了,可惜了新居,刚住了一晚。。。。。。。

    “阿弟怎么称呼?”

    “俺叫元朗,李郡尊是俺姨丈。。。。。”少年挺胸斜眼,改变策略了,开始叙起了家谱。

    知道老头可能来头不小,不然也不会见人就骂,一点顾忌也没有,不过李破确实小吃了一惊,你个养马的,竟然还是李靖亲戚?从马身上论的吗?

    看着李破的样子,少年的头扬的更高了,那意思好像在说,想当俺哥哥,你也配?

    不过没等他得意多大一会儿,老头不知什么时候,好像突然冒出来一样,站在了不远处,怒吼一声,“没出息的东西,自己没本事,拿家主吓唬人,你个小畜生,把脸都丢到人家脚下了,看俺今天不打死你个废物东西。”

    元朗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绿,调头就跑,显然知道,这次算是真的将阿爷惹恼了。

    一老一小,追着赶着跑远。

    李春终于忍不住,笑弯了腰。

    李破也是笑容不止,习惯性的揉了揉李春的脑袋,“走,进屋,看来咱们暂时回不去了。。。。。。”

    马无夜草不肥,这里就四个人,估计有的是活等着呢,李破已经能够想象的到,在这倔老头的监督下,没黑没白的苦日子了。

    到了晚间,鼻青脸肿的元朗,一瘸一拐的送来了晚饭。

    特气愤的告诉李破,以后每天后厨送来茶饭,要李破去打交道了,还有李破最好离他远点,刚来,就害他挨了许多棍棒,肯定是他的克星转世云云。

    有这小子逗乐,李破和李春两个吃了一顿特欢乐的晚餐。

    当然,对于李破来说,郡府的餐食着实不怎样,粟米饭配腌菜,加上一碗汤,一盆炖骨头。

    听着挺丰盛,但粟米没煮好,半生不熟的,腌菜闻着也有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汤凉了不说,还不舍得放盐,太淡了。

    炖骨头上竟然还带着血丝,即便吃惯了羊肉,却也能闻出一股浓重的膻味。

    李破很想跑去所谓的后厨问问,你给老李的表姐夫就吃这东西?是不是不想活了?

    不过李破很快就知道,那爷俩的牙口胃口一个好似一个,吃的特香。

    这一晚挺安静,那老头别看恶形恶状,像足了一个地主恶霸,但人嘛,应该还算不错,没有立马将李破当成老黄牛来用。

    第二天一大早,元朗无奈的再次出现在李破面前,说带着李破去转一圈,看那不情不愿的样子就知道,是受了阿爷的吩咐。

    李春这个小尾巴元朗很嫌弃,显然,这小子跟女孩打交道的次数是少之又少。

    转了一圈下来,李破大概也知道了这里的情形。

    马厩看着不小,但只养了八匹马在里面。

    都是上好的战马,这里的马匹,不供府中杂事所用,只有那些正经职司的人,才能从这里牵走马匹,跑的一般也都是晋阳之类的远程。

    实际上,这才是郡府正经的私厩,是属于郡尊李靖的个人财产。

    四个人,八匹马,想想活儿应该不多。

    但事实上,一天下来,四个人谁也闲不住。

    喂马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清理马厩的同时,还要仔细验看马粪,谁要是吃的不合适了,还要吃上几天小灶,一直到粪便正常为止。

    给马匹清洗身体,顺便检查战马的皮毛,皮肤,如果有了什么毛病,和人一样,得找大夫,当然,大多数时候,马匹大夫其实就是马夫了,也就是说,他们都得兼职兽医。

    而战马,和后来只以速度取胜的赛马可不一样,必须讲究一个膘肥体壮,但却绝对不能让它成了胖子,这很考验马夫的耐心和眼光。

    而且,战马不能一直养在厩中不动,每天都要遛马,这个时候,就是考验马夫的骑术以及对马性的了解的时候了。

    实际上在这里,马就是主人,人才是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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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辛苦() 
这一天,李破和李春终于加入了光荣的马夫队伍。

    第一天干活,李破带着李春干的很卖力,毕竟是新人,手脚不勤快,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了?

    李破并不知道,户曹的小吏找了他一天,才去回禀陈从事,两兄弟跑没了踪影,不知去哪儿了。

    当然,这也难不住人家,命人去问了问罗三,就晓得那个家伙摇身一变,已经溜进了郡府,吃上官饭了。

    驾曹辖下,又在郡府私厩,即便是个普普通通的马夫,没有什么的品级,但却是马邑城中,小吏中的一员了。

    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儿,给马邑太爷这样的土皇帝照看马匹的人,也属于马邑小吏中比较高级的存在了。

    从事大人有点惋惜,他到马邑时间不长,正缺信得过的人。

    李破这样以流民身份入城,又机灵大胆,来历也禁得住查验的家伙,正是亲信的首选,没错,身在户曹的他,很方便就能查阅马邑各部军籍。

    李承顺的大名赫然在列,只是在塞外驻守军寨,而因为云中守捉府早已名存实亡,各寨守卒多有亡逸,再要细查下去,怕就得派人出长城或者去到扶风了。

    一个小小的李破,显然不值得他花那样的功夫和人力。

    实际上,查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他也不会认为,突厥人会派一个这样的少年,来刺探马邑军情。

    还是那句话,在马邑郡和突厥人有关联的人,太多太多,就算突厥人派个刺客过来,也不会是李破这样的,那和开玩笑没什么区别。

    挺合适的一个心腹,按照他常年受到的教导,收服这样的人,也不算困难。

    恩威并施而已。

    可惜,那小子运气太差,竟然自己跑进郡府养马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年轻的从事想了想,随即便将之抛诸脑后,凭他的身份,可用的人很多,不需在一个小人物身上再费什么精神。

    像尉迟,精明强干,又有军职在身,才是值得他下功夫的首选。

    李破并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不错的机会,当然,就算知道了,也会撇撇嘴,当是自己的幸运。

    因为第一次给那王八蛋做事,就挨了一顿鞭子,有了这种很不愉快的经历,李破便没什么兴趣往那个根本乎他死活的家伙身边凑了。

    不过,他现在也挺怀疑,当马夫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因为头一天干活,终于被老头逮住了机会,将他一顿臭骂。

    但也不算冤枉。

    要知道,懂养马和会养马是两回事,这是理论和实践的差距。

    牧养和厩养同样如此,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养马方式。

    换句话说,别看李破装的很牛,其实本事没那么大,上了手,行家一看,揪住他小辫子不用太简单。

    在老头的怒吼声中,李破一边心里嘀咕着,这是典型的更年期综合症,还是最严重的那种,狂躁型,一边手脚则越发麻利。

    吃人家的饭,归人家管,李破很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就像之前挨了一顿鞭子,虽不情愿,但也没记恨这个,记恨那个。

    说他心胸大吧,也不至于,但也绝对和心胸狭窄沾不上边儿,总的来说,他是一个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位置的人。

    既不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

    一天下来,李破被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耳朵也嗡嗡直响,李春也垂头丧气的跟在他身后,两人灰头土脸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里。

    显然,这样的日子不如他们在人市上过的逍遥自在。

    只一天,就能让李破这样的人感觉,进郡府做事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可见老头的威力着实非同小可。

    吃过了晚饭,也不能闲着。

    为明天备料,然后最后一次巡查厩房,一圈下来,月亮也升起了老高。

    再次回到房间李春自己睡下,李破和衣而卧。

    因为还有两次夜料要喂。

    别抱怨,这一切的流程,都是大隋饲养战马的精髓所在,前人的无数积累,都蕴含在里面了。

    只一天,就让李破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养马之人,要学的还多着呢。

    草原上的环境,以及粗放式的牧养方式,和大隋这种精致的饲养方式比较,低劣之处,显而易见。

    当初,在草原上,三叔就常常叨咕,突厥人养不出真正的战马。

    李破还觉着有些言过其实。

    今天经过了实地操作,见识了几种在草原上也许根本见不到的马料,一遍流程下来,和以往所学印证一下,也就明白了。

    草原人,根本别想像这样来养马,他们根本养不起。

    之所以草原人以战马而称雄,那不是因为他们豢养战马有多厉害,而是因为马匹的来源更充足,他们的战马,也大多数不是养出来的,而是部落仇杀中打出来的。

    这才真叫实践出真知,不进大隋的马厩,李破也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脑海中的那些养马知识,有哪些不足之处,又有什么独到的地方。

    两次夜料,一次在子时,一次在三更左右。

    子时的这一次,是元朗的任务,李破轮到三更的那次。

    到了这个时候,养马之人的辛苦,也就显而易见了。

    这显然是一个需要专业技能,劳动强度也很高,社会地位却很不相称的职业。

    让李破颇为欣慰的是,虽然没有闹钟,但郡府里有巡夜的更人,如此起来几天,对于他来说,生物钟也就设的差不多了。

    三更一到,李破立马就醒了,麻利的穿好了衣服,推门出来,月光朦胧,春寒料峭,不由自主的伸展了一下身体,脑子和身体,都迅速的清醒了过来。

    不远处,房门一声轻响,老头的身影出现在月光之下,往李破这边巴望了一下,嘴角一抿,看上有点不太满意,好像在说,你怎么能不等老子去敲门撵人,就自己起来了呢?

    李破瞅了那边一眼,心想,娘的,周扒皮瞅见你也得甘拜下风。

    瞅着李破的身影隐没在一排排的马厩之间,老头一言不发的调头回屋了。

第50章本事() 
忙忙碌碌间,日子过的分外的快。

    十几天,一晃就没了,时间也了大业七年二月。

    天气依旧很冷,还飘了场雪花。

    李破的生活,却突然清闲了下来,因为厩里就剩下两匹马了。

    李功曹的人受了打骂,很快就让人将马牵走了,隐隐表示了些不满,却也技止于此,应该是很清楚老头的不好惹。

    而李破也从元朗嘴里,知道所谓的李功曹,是人家李靖的侄儿,李靖长兄李端的幼子。

    李端早年袭永康公,因附史万岁而恶于尚书左朴射杨素,史万岁为文帝杨坚所杀后,很快,李端便因战事不利故,而削职为民,甚至于连累了三弟李靖。

    自此,少年成名,春风得意,名望渐起的李靖,遭遇到第一次沉重的打击,对他来说,几乎之后二十年的碌碌无为,皆都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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