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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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崛起- 第3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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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的一条根本原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条原则一出,让诸位对总座干涉立法颇有腹诽的法律专家们都是眼前一亮,妙啊,立法在议会,执法中再树立这个原则,就算以后的皇帝想干涉司法也有绕不过去的障碍了。没等司法部的高官们沉吟太久,吴经熊继续讲:

    “接下来我们提议树立三个刑法的基本立法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吴经熊说道“我先讲解一下罪行法定原则的内容。也就是说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首先要着力排斥习惯法。刑法渊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也就是参联两会依法制定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今后的案件审理中,必须一丝不差的严格依据法律条文,不得臆造或者似是而非的套用,如果适用法律条文错误则要按照无罪进行判定。”

    “其次是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只有在行为的时候已经存在并且生效的法律才能对所发生的行为具有效力。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溯及力问题中要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做出审理判决。”

    “再次要严格的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合理的解释,但是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也就是说法官和陪审团不能以类似某种犯罪行为而参照该犯罪行为做有罪推定。这就要求我们的刑法的规定必须清楚、明了,不得有歧义,不得含糊不清。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法。对于没有侵犯国家、社会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不允许将其作为犯罪行为加以处罚。同样也要禁止绝对不定刑。虽然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实现了一般正义,但难以实现个别正义。”

    “嗯,我插一句嘴,刚刚吴科长所说的这个原则和其中的细则,我作为一个一辈子研究司法实践的法律老书虫讲一句,斯言大善!”白发苍苍的蒲俊臣老人是中国司法界的泰斗人物,他的一言当真让吴经熊感到荣于华衮。接下来他更是自信满满的继续介绍关于新刑法修正案的建议。

    “第二大原则是罪行相适应原则。即为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也是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由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我打断一下。”一位脸有些长的家伙扬起了手里的手套,他的单片眼镜看起来颇为滑稽,不过这位曾经留学英伦和德国的法学博士可是当今法学界的四大权威之一。“海外的法律对于因为精神疾病等原因造成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适用刑法的条件都有所宽待。我国历史上也有考虑年过古稀或垂髫童子都要减轻或免除刑罚,不知道在罪行相适应原则下这些特殊人群是不是能有所区别对待。”

    “抱歉,我们司法科的建议是不放开任何的区别对待条件,同罪同罚,一视同仁。我们的刑法是对刑事犯罪进行惩处的法律依据,如果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都做不到,那怎么能让大家对刑法的公正性有信心呢?”

    “这根本就不是一码事,吴科长,我认为对于这些特殊人群的区别对待,恰好是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因为社会对这些人已经存在很多不公平的地方,如果法律对他们一刀切,反而是不公平了。而且这些人经过减轻刑法或者监管后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已经降低到一个很低的水平,过于苛求对他们实施刑罚,是有失仁厚的行为。”

    “公平,从来不是天生的,必须依靠人们的主观努力去争取。物竞天择的道理,诸位都没明白,所以即使有人在这个社会上处于不公平的境地,那也是通过民事行为来进行调整,不能通过刑法给予不同于其他人的优待进行补偿。”

    “可是,如果一个精神病人他连自己的行为都控制不了,杀伤人命难道也要把他稀里糊涂的砍头才算公平吗?”

    “如果他被确定是谋杀罪成立,并且构成二级谋杀以上的罪行,那么他必须承担被处以极刑的后果。对于二级以上谋杀的极刑并不是为了帮助死者讨还公道,也不是为了给死者的父母亲朋一个交代,更不是为了什么杀鸡儆猴,仅仅是因为他这个行为本身所带来的必然后果。我们的刑法就是要保证,每一个触犯他的人都要受到相同的惩处,不会多一分也绝不会少一分。

    “正是如此,法律的生命力来自公平,所以一罪一罚就如同一饮一啄。敢掀房梁就要承担房顶塌下来的后果,货不二价,童叟无欺。”吴宸轩的一句话就此敲砖钉角。确定了这个原则,今后别说装精神病人,就是天神上身也得遵照法律条文办事,犯罪分子的逃生天窗不是被死死封住,而是压根就没有留下一点缝隙。“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同的法律惩罚。法律不仅平等地保护合法权益,也平等地追究违法行为。不论是谁实施违法行为,不论其职位高低,不论其财富多少,都应当依法平等加以追究,不应法外施刑,也不应法外施恩,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存在。”

    “根据该原则,在适用刑法时,应将刑罚的轻重与行为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在制刑、量刑、行刑各个环节均应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一定要杜绝任何的不公平因素。”吴经熊继续他的介绍。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为我国《宪法》第4条: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所以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与言论权等等。如果宪法法律只规定了权利而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有,那只是空中楼阁而已。刑法就是保护这些法律精神能得以切实落实的最重要的武器。”

    “每个人的权利同样也应该受到宪法法律的平等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受到宪法法律保护的程度应该相同,不应该厚此薄彼,不应该区别对待。”吴经熊接下来开始逐条的解释需要修订的刑法条文,虽然争论不少,但是在同样的法律精神指引下,都能求同存异的进行下去。

第四百六十五节 春和景明赶山会() 
“父皇,哦,老爸,咱们去哪里啊?”一脸好奇宝宝呆萌模样的吴泰巽拉着老爸的西装口袋问道。

    “宝宝,咱们一家今天晌午去赶山会,好不好?”抱起已经五十多斤的吴泰巽,吴宸轩也觉得这个小家伙有点坠手了,干脆让他上了肩膀。

    “好,爬山去了。”搂着老爸的脑门,手里舞舞喳喳的铁皮玩具枪,这可是万人之上的凌霄宝顶,大概有这个待遇的也就是这位二公子了。大公子吴泰乾一身雪白的西装式的学校制服,胸口的口袋上绣着一副狮子头像,正是山东实验高中的标志。十六岁的他高中就要毕业了,跳了两级的他学业依然轻松,虽然不如博士老妈从国内的女中直接考入法国名校的硕士这么夸张,但是也足以成为实验中学里很多家长嘴里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虽然用了吴之谦的化名,不过依然凭着优秀的学业,彪悍的武术和帅的炸天的钢琴功底让很多少女对这个总是来去匆匆的温文尔雅的小帅哥芳心暗许。

    除了个别家庭开通而且个人素质出众的女生能升入大学之外,很多女生上完高中就算高知分子了,能再选择一个专科学校进修一些管家理财方面的本事那就可以号称知识女性了。所以虽然婚姻法把法定结婚年龄定位为男子20岁女子19岁,却挡不住这些女生家里在十六七就开始张罗婆家了。这位明显是名门世家公子的吴之谦当然是东床快婿的热门人选,奈何那些女生家长们如何神通广大也打听不出这位吴少爷的来历。反而是二十四家里的一些同龄人对这位太子爷非常熟悉,不过家里都有告诫,就算有女孩喜欢上这位,也不敢表白,这太子妃的位子岂是好相与的,一个不慎就是家族兴替的大事。所以知道他身份的男生还能和太子爷落落大方的平等交流,那些女孩子却要在太子爷面前矜持十分,吴泰乾的高中生涯在没有任何绯红回忆的情况下结束,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此刻的吴泰乾看着弟弟在皇帝老爹的脖子上张牙舞爪,微微笑着,并无一丝波澜,反而是在吴宸轩右手牵着的七岁的二女儿吴泰震一脸的不以为然,做出一副小大人模样,却时不时的偷眼看看在老爹脖子上作威作福的弟弟,眼睛里的羡慕嫉妒恨几乎是表露无遗。

    吴泰乾陪着老妈王蕴宁在后面跟着,遇到台阶,吴泰乾还要出手搀扶一下,正宫娘娘虽然依然步履轻盈,不过儿子的孝行还是让当妈的心里很是受用。王蕴宁虽然已经生下两儿两女,不过国母风范还是让她能气压群芳,虽然仅仅是一身素兰色的长裙加一件开司米的羊毛披肩,但是那份气质让周围的行人都有意无意的回避着,相比扛着小儿子牵着小闺女的吴大官人,太子和正宫娘娘的范儿才叫皇室风范,至于前面走的那个西装汉子基本上就被大家给路人甲了。大女儿吴泰坤今天策划了和明湖小学的一帮女孩子一起去荣军总院去慰问孤残老军人,还排演了几出节目,所以今天就只好缺席今天的全家行动了,不吴宸轩一向主张孩子要自由发展,女儿做的事情是正事,当老爸的只有支持的份了。

    今天是三月三的春山会,四里八乡的都来这千佛山赶山会,摊贩云集,人流如织,吴大官人一家逛得悠闲,却让侍从处的四大高手都忙出了一身汗,韩慕侠、李景林、霍殿阁、李尧臣也都乔装打扮的分布在四周,哪位神秘的苏皖处长也打扮成一个小家碧玉,打着洋伞在身后照应。

    “这千佛山的山会也是有些年头了。元代成宗,定三月三、九月九于各州县通过祀…伏羲、燧人、神农三皇。此间,寺内僧人举办佛事,香烟缭绕,经声佛号,钟馨扬韵。达官贵人,善男信女,咸来焚香叩拜,然后游山赏景,平民百姓也来虔诚祷告,乞求神灵庇佑。为应祭祀需要,商贾便带着应时的商品进山来。从此,千佛山山会也就由单纯的文人登高,变成了各阶层麋集的庙会了,算起来这种风俗已沿袭了好几个朝代。”吴宸轩给小儿子和小女儿介绍这山会的历史,身后的王蕴宁夫人也听得入神“早年间的庙会时间很长,会上扎有彩棚,唱大戏三天。另有马戏班、变魔术、耍猴等。摆摊叫卖的,布满山会。卖品多为香烛、火纸、土产山货等零用品。庙会期间,来寺院进香者纷然,还有送佛衣的,送帐子的,送绣花鞋的,许愿的,拴布娃娃的等。”

    “这不是迷信吗?”听着老爸的介绍,大公子心里还是有些不明白,他已经到过了798基地,知道老爸来自未来,见识了未来科技的昌明,吴泰乾对这种愚夫蠢妇的迷信更加看不过眼。

    “迷信,或许吧。不过他们可不知道未来的世界,再说就算未来不也没法证明这些神佛精怪的虚无吗?”吴宸轩笑着开导长子,做一个君主,胸怀必须能有容人之量,不管什么事物都不能简单的贴个标签就一刀切,这些僧道神父虽然你未必信仰他们,但是也没有必要去讨伐他们,毕竟宗教的存在有他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如果没有其他信仰去自然的替代他们还是不要去搞什么批判的好。

    经过二十年的大发展,济南早就不是原来那个土里土气的北方省城了,在山东商会众多企业的带动下,济南已经成为一个开放活跃的经济大都市。济南各界人士,中外观光游客,趁着春光明媚,聚饮千佛山,商会的企业也放假一日,以尽游兴。这天,车水马龙,道路为之拥塞,为解决登山困难,还备有山桥滑竿,可登至山顶。登山缆车也在兴建中,估计明年就能投入使用了。

    千佛山的山会也叫庙会(实际上是并没有庙,姑妄随俗称之)是在南圩子门外大片空地上,西边一直到山水沟。每年,进入夏历三月不久,就有从全省一些地方,甚至全国一些地方来的艺人会聚此地,有马戏团、杂技团、地方剧团、变戏法的、练武术的、说山东快书的、玩猴的、耍狗熊的等等等等,应有尽有。他们各圈地搭席棚围起来,留一出入口,卖门票收钱。规模大小不同,席棚也就有大有小,总数至少有几十座。在夜里有“夜深千帐庙会上的柿子灯”的气派,方圆几十里,颇有点动人的气势。再加上临时赶来的,卖米粉、炸丸子和豆腐脑等的担子,卖花生和糖果的摊子,这一切混合起来,形成了一种人声嘈杂、歌吹沸天的气势,仿佛能南摇千佛山,北震大明湖,声撼济南城了。

    山会期间,通往上山的路上,人山人海,摩肩接踵,既有踏青游玩的青年男女,也有虔诚的信佛者去兴国禅寺晋香礼佛,更有的偕妻携儿全家出动。沿途卖山货杂品、香烛元宝和日用百货的摊位鳞次栉比;卖烧饼、包子、馄饨的饭棚,高声吆喝着招徕顾客;民间工艺品、吹糖人的、捏面人的、卖冰糖葫芦的、卖儿童玩具的……琳琅满目;唱戏的、说书的、拉洋片的、玩呜嘟嘟的,更使人流连忘返。逛千佛山庙会,成了济南人迎春踏春的一大乐事之一。

    济南地势是南高北低,从城里到千佛山是步步上坡,过去庙会期间,许多“赶脚”的农民多在南圩子门外等待游客雇驴上山。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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