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打字的速度练起来,然后咬牙坚持就能码字像我这么快了。”孔磊总不能说自己有一个作弊器,所以就随口应付着。
李坤撇撇嘴:“说的容易,我可没你那么大的毅力。话说你怎么也同学群里面冒个泡啊?他们今天可是谈论了一会你参加节目的事。”
“关系又都不咋滴,聊什么呀!”?孔磊面色平静地回答。
的确,身体的原主人,上学时候关系好的同学还真没几个,就宿舍的几个哥们,其中就包含了李坤,是他关系最好的一个。
不过宿舍的几个哥们,都是喜欢打游戏,不看综艺节目的主,恐怕现在除了李坤从其他同学那里知道了他参加节目的消息之外,剩下的几个哥们都还不知道吧!
要不然,估计也都会联系过来调侃一下了。
和李坤聊了几句之后,刚刚挂断他没有想到的事,没过一会,他的弟弟居然给他打电话了。
“老哥,你这是在闹哪样啊?居然还去参加了什么《天籁之音》,唱的也太难听了吧,就你那破嗓子,最多下一轮就被刷下了。”电话刚一接听,电话中孔斌那欠揍的声音就传出来了。看书(.。)
“你这小兔崽子,怎么跟哥说话呢!信不信我揍你。”这小子,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是吧!
“那你倒是揍啊!嘿嘿,你揍不着。”孔斌满乎地得瑟道。
“你等着,等我回去,看我揍不死你。”孔磊咬咬牙道:“我说你小子是不是闲的慌?都高二了,不好好学习,天天就知道玩,就你那破成绩,小心最差的大学都上不了。”
孔磊毫不吝啬地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以牙还牙的本领。
孔斌呛声道:“你管不着,何况今天星期天。”
“行咧,你小子别后悔,居然敢这么对哥说话,过年回去你的破礼物别想要了。”孔磊轻描淡写的道。
“哥,你不能这样……”听孔磊这么一说,孔斌的语气顿时有点要投降了。
小样,跟哥斗!
听着孔斌有服软的意思,孔磊顿时得意了起来。
所谓的礼物,其实就是之前身体原主人承诺给孔斌的一台新罢了。
孔斌虽然有,但也只不过是一台配置低下的便宜机,他早就想换一台,只不过身为学生,哪有可能有那么多钱买呢!
于是,就和身体的原主人打了一个赌,条件就是给他换一台新,结果赌赢了。
不过孔斌虽然和孔磊经常斗嘴,但毕竟是亲哥们,哥哥刚出来工作,他也不忍心多宰,只是要求一台1000元左右的。
一些国产的千元,性价比还是很不错的,就和前世的红米、魅蓝一类差不多。
第九十二章 夺冠的可能性()
和弟弟闲扯了几句之后,没想到家里两老也来了电话。
孔磊可不信,家里两老会喜欢看《天籁之音》这种节目,最大的可能性,肯定是孔磊那家伙告诉他们了。
父亲只是说了几句关心的话,倒是母亲,一直说个不停。
那是既兴奋又开心啊!
总结一句话说来,就是让他好好的唱,好好的表现,争取出人头地,混出个名堂,成为一个有名气的明星。
孔磊大汗,这个圈子哪是那么好混的,话虽如此,不过他也不得不顺着母亲的话应着。
第二天。
下午傍晚。
孔磊可没忘记今天要请宋姐吃饭,感谢她帮忙录的独白。
嗯……其实想忘记也忘记不了,因为一到下午三四点钟,宋姐就打电话过来催他了。
两人约定了一个地方,等孔磊来到这里的时候,宋姐居然已经到了,而且包了一个位置。
“嗨,大才子来了!”
刚一走到餐厅,不远处靠窗户的位置上,宋丽一眼看了过来,笑着打招呼道。
“可别这么叫,我可受不起。”孔磊走了过去,连连罢手。
叫来了饭菜,两人一边吃着,一边闲聊着天。
突然间,宋丽说道:“小磊,等下吃完了,跟我去酒吧玩玩,你请我吃饭,我请你喝酒。”
“行啊!”孔磊也没有多想,直接应了下来。
宋丽狡黠一笑。
吃过饭后,两人一起坐上了她的车,来到了江都酒吧。
此时也差不多晚上7点钟了。
“哟呵,不错,不错,没有辜负我对你的厚望,终于帮我把这小子给拉过来了。”看着两人出现,楚梅一脸赞赏的看着宋丽夸奖道。
然后,楚梅又看向了孔磊,语气幽幽的说道:“小磊,你不会忘了吧?上次说好了,在我们酒吧里面驻唱两首歌,帮我拉拉人气,看你这段时间都不来,还非得让人请过来是吧!”
“汗,这不是最近忙嘛!”孔磊一脸正气地找借口道。
楚梅则一脸不信,嫌弃的道:“你忙个鬼!你的新工作有那么忙?让你给我们说说你的新工作具体是啥,你小子还给我们保密!”
孔磊讪讪的笑道:“这不是忙了写歌嘛!”
“少来,行,不逼你了,既然已经来了,酒随便喝,算我请你的。”楚梅大手一挥,十分大方的说道。
不过说到这里,她话音一转:“不过……晚上的时候,把你那两首原创歌曲,在我们酒吧露一手呗!”
楚梅也没有要求多,虽然她心里猜测,孔磊肯定不止《天籁之音》上唱的那两首原创歌曲,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创歌曲。
但是这年头,原创歌曲,特别是一首好的歌曲,那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呀!自然不可能在她这小小的酒吧里面首唱。
“得咧!梅姐的面子,当然得给啊!”孔磊爽快的同意了下来。
事实证明,看《天籁之音》的人似乎也没那么多。
最起码,经常逛酒吧的这些人,应该很少有人看过。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自夜晚八点之后,孔磊已经在酒吧大厅坐了一个多小时了,居然没人上来搭讪,这不科学呀!
“呃,哥的名气有这么低吗?”四下望了望,发现都没人看他,孔磊顿时无语了。
他琢磨了一下,估计是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比较暗,这些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他,
要不然绝不可能是这个反应。
坐了这么久,孔磊感到有点奇怪,居然一直没有看到李勇的身影。
于是,趁着杨建文不是很忙的时候,把他拉了过来。
“文哥,那个看我不顺眼的李勇呢?”
一听起这个,杨建文的脸色动了一下,然后没好气的说道:“那个家伙呀,不是和你一起参加《天籁之音》那个节目了么,春风得意,辞职了呗!”
“这有什么好得意的,不就赢了第一轮嘛!说不定下一轮就刷下来了。”孔磊摇了摇头说道。
李勇参加这档节目的第一轮结果,跟他一样,都顺利晋级了。
杨建文耸了耸肩,无所谓的道:“他这人本来就心高气傲,借着节目的名头辞职很正常。”
孔磊点了点头,估计这李勇一走,江都酒吧的生意应该会稍微下降一些。
虽然他觉得李勇唱歌不咋滴,但是个人口味不同,总有一些客人是喜欢他唱的歌,专门过来捧场。
幸亏还有宋丽这个王牌驻唱歌手依旧留在江都酒吧,要不然梅姐这生意估计还真有可能会冷淡一些。
九点多钟。
作为酒吧的王牌驻唱歌手,终于轮到宋丽上台了。
几首热歌下来, 顿时引爆了全场的气氛。
从此也可以看得出,有多少顾客是宋丽而来的。
五首歌曲唱完了之后,宋丽就停了下来,拿着话筒站在台上的中央,一脸微笑的看着大家。
目光一扫全场,眼睛投射到了坐在一个角落上的孔磊,然后高声说道:“很感谢大家捧场,想必很多人都知道我参加了一档节目,那就是华城卫视的《天籁之音》,这个节目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呢?”
宋丽的话音一落,酒吧中顿时有不少人都起哄了。
“我在”
“我也在看,必须得宋姐啊!”
“宋姐,我是专门你看这档节目的。”
“宋姐唱的太好了,不说冠军,也得拿个亚军啊!”
“宋姐夺冠!”
“对,必须夺冠。”
……
听着台下络绎不绝的声音,宋丽笑得很开心,不过她有自知之明,而且下面这些人也都是起哄罢了,以她的实力,拿冠军的可能性真不大,那么多选手当中,在她看来,就有不下二十个唱的比她好的。
倒是磊弟,有夺冠的可能性,当然也只是有可能。
想到这,宋丽的目光又不由自主地投到了孔磊坐的位置上。
这一幕比较隐秘,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得到。
见现场起哄的声音弱了些,宋丽这才重新拿起话筒放到嘴边,开口说道:“大家也都别抬举我了,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天籁之音》这个节目当中有一个叫做孔磊的选手,他唱歌可比我要好听多了。”
第九十三章 欢快的()
听宋丽这么一说,除了少数老客对孔磊有些印象之外,其他人还以为宋姐和这个孔磊是敌对关系,于是起哄的声音又起来了。
“孔磊是谁呀?没听说过!”
“就是,哪比得上宋姐你。”
“就喜欢听宋姐你唱歌。”
“让他滚一边去。”
“宋姐,我顶你,把那个叫孔磊的家伙干下去。”
“咦,那个孔磊我好像有些印象,似乎前一两个月,有在这个酒吧做过服务员。”
“你这么一说,我貌似也记起来了。”
……
看着全场的反应,孔磊苦笑不已。
我有这么不招待见吗?
这些客人果然都是重色的家伙。
宋丽仿佛对客人的这种反应早就已经习惯了,只是冲着大家笑了笑,然后略显无奈的道:“感谢大家对我的,不过孔磊是我的好朋友,大家这么说我可是很伤心的哟,废话不多说了,下面就让他来给大家唱两首!”
“什么?孔磊来了?”
“我看了节目,孔磊好帅的,好喜欢他呀。”
“你个花痴。”
“我去啊,宋姐你也不早说,早说我刚才就不那么说了嘛。”
“好喜欢那首《分手在那个秋天》,简直唱出了我的心声。”
……
宋丽说完了之后给了孔磊一个眼神就下台了,孔磊也知道,这时候就该自己上场了。
上了台,拿着话筒。
看着果然是孔磊,场下不少迷妹们,一个个都欢呼了起来。
“快唱一首!”
“我要听《分手在那个秋天》。”
……
看着台下客人们的反应,孔磊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是该有的反应嘛!
露出一丝微笑,孔磊把话筒递到嘴边:“咳!谢谢大家。”
说完了之后,孔磊递给了工作人员一个眼神,顿时前奏独白在酒吧里面响起来了。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你从远处聆听我”
“我的声音却无法触近你”
“好像你的双眼”
“已经飞离去”
“如同一个吻”
“封铅了你的嘴”
……
清晰明亮的独白,通过这酒吧还算不错的音响放出来,顿时客人们眼前一亮。
“咦,我听得似乎和宋姐的声音差不多。”
“什么差不多呀,明显就是。”
“哦,那看来这独白是宋姐录的。”
“行了,别说话,这首歌适合细听。”
……
前奏一过,孔磊顿时唱了起来。
“我走在那个,下雨的秋天”
“我的爱,被你摧毁”
“留给我的是,最伤痛的纪念”
“忘不了,曾经相恋”
“我伤在那个,萧瑟的秋天”
“你的爱,随风飘远”
“流下的泪水,打湿你相片”
“分手在那个秋天”
……
慢慢的,整个酒吧里面都安静了下来,除了这歌声,再也没有响声。
大家都沉醉在了其中。
这是一首关于分手失恋的歌曲,歌声中充满了感伤和惆怅,要说在场这么多人当中,又有几个没有经历几场的恋爱呢?
或许某一任,就是大家特别不舍的,又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得不分开的,人都是感性动物,对于曾经的爱情,
又有几人能够完全释怀?除非没有投入过感情。
随着歌声一句一句,不少人的眼角都湿润了,更有人已经流出泪来了。
是啊,就像歌声中唱的一样,曾经某一时刻,看着你的相片,失声痛哭,忘不了曾经相恋。
“秋天用灰色代言”
“是你随手丢弃的”
“我无法兑换明天”
“不能再回到从前”
“那个萧瑟的秋天”
……
回不去了!
无论再怎么舍不得,再怎么难以忘记,都回不去了。
很快,一首歌曲完毕,孔磊也睁开了自己微眯沉醉其中的双眼。
这一刻,全场寂静,仿佛都被施展了定身术一样,时间都静止凝固了,
这首歌曲让大家很多人都想到了以往最舍不得的对象恋人,然而,再也无法回去了。
最夸张的,大厅的一个角落的女孩,在歌曲唱完了之后,似乎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眼中的泪水,抱着身旁的姐妹失声痛苦着。
被这么一道响亮的哭声打岔,很多人都回过神来,不少人都手脚慌乱地掏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泪水。
孔磊讪讪一笑,其实这首歌曲虽然伤感,但是换作一个人,都不可能像这么夸张。
有如此差点唱哭全场人的功效,还是因为孔磊使用了嗓音经验值,使得他的嗓子变得不一般,也幸亏他没有多用,要不然,估计全场都得失声痛哭。
“那啥,看大家也挺伤心的,要不咱们换一首歌曲吧!”孔磊轻咳一声,好心的提议。
“好,再来一个。”
“这首歌虽然好听,看书ww。.c)但是太伤感了,唱得我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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