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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龙,一起走吧——”
如今还能动弹的,都在城中相遇,一群持着兵器的老人结伴而行,朝皇城汇集过去,旁人看见他们惊的说不出话来,纷纷给这些避让出道路,巍峨的城墙已在眼前了。
延绵的灯火在金殿延烧。
身着甲胄的皇帝,身材依旧显得高大,而御阶下面,整个朝堂的文武都跪在这里,求皇帝息了西征的想法,此时,他们静静的看着皇位上的身影。
“。…。。朕就是一个好杀的人,虽然出身公孙家,但长着匈奴马棚,这一辈子里除了杀,还是杀,竟然杀出一个皇位来……诸位在过去与朕为敌,现在能在这里为百姓考虑,说明朕还是有点文治武功,能让你们尽心辅助。”
公孙止抬起白头,带着甲叶摩擦的声响一步一步走下御阶:“……但是这次,朕绝不会因为你们动摇,包括朕的儿子。”手负在身后,他目光在公孙正身上停留了片刻,脚步朝众臣中间走过,“朕老了,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就再为这片土地上的人做最后一件事,至于是什么,朕已写下诏书放到蹇硕手中保管,他会在朕离开后,交给诸葛亮、王朗等人在尔等面前宣读。”
“…。。。那日听到温侯在马背上离去,心里难受,突然回想,朕纵横捭阖,戎马一生,又怎能窝囊的死在床榻上。”年老的皇帝伸手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揽过来一起朝殿门走去,“尸山血海,朕都杀过来了,也杀够了,让你当了这么多年的太子,可有过委屈?”
公孙正如今过了四十,相比父亲身上沉淀出来的杀气,他温文尔雅更像一位仁德宽厚的君子,看着父亲苍老的侧脸,声音多少也有些哽咽,“父皇……这仗可以不打的。”
“你不会明白。”公孙止搂着他,将他脖子夹住拉到嘴边轻声道:“将来你要做一个好皇帝,记住,为父身上污点太多,往后史书上就草草一笔带过吧,别让后来人瞧不起我们公孙家。”
天光从外面照进来,远方数名头发花白的老人扛着兵器朝这边过来。公孙止松开儿子,脸上白须都在笑声里抖动起来。
“尔等看到了吗?!朕的将军们都还在的。”
所有人的视线之中,见到赵云、华雄、许褚、典韦…。。等等曾经纵横岁月里的将领,站在了石阶上,朝他躬身拱手拜了下去:“末将,愿随陛下西征——”
风吹过皇宫,沉重斩铁的声音在风里飘着,天云滚动。
公孙止一掀披风,将倚天剑系在了腰间,带着这批老将去往了城外,夏日的阳光在大地走过,视野在前方展开,黑压压的军队没有尽头般延绵而去,无数战马在骑士座下亢奋的发出嘶鸣。
密密麻麻的各色旗帜迎着风招展,半人半马、红底黑色星辰、两条交织起来的双龙等等,黑色肤质、白色肤质、铜黄的人种都不是纯正的哪一类人,见到远方晋字大旗从城中出来,无数的身影高举兵器发出了一声声咆哮。
矫健的战马唏律律一声,在前方勒停,风吹起了公孙止的披风在半空招展,拔出腰间的倚天剑,高举过头顶,在无数的视野之内飞奔起来,他的声音也犹如雷鸣在这一刻响了起来。
“你们可识得朕是谁?!”
密密麻麻的的身影,举起手臂:“狼王——”
“可知今日朕要带尔等去干什么?!”
“杀!”
“杀!”
前方,公孙止勒停了战马,“朕带你们去看看西方,你们的父辈都是从那里过来的,今日朕带你们回去,去那里看看,有没有人胆敢在我们的刀锋下反抗,那里也有无数珍宝,等着你们堂堂正正的去拿。”
浑浊的眼睛里散发出凶戾的光芒,仿佛回到了当初纵横睥睨的那个狼王,银白的胡须在抖动,高亢的声音咆哮而出:“让天地间的羔羊们,看看三十万狼骑是如何的无敌,随朕出征——”
天舒云卷,无数的旌旗在惊起的尘烟里渐渐向西延伸开去,密集的马蹄呼啸踏过茂盛的草原,碾出裸露的巨大沟壑。
公孙正看着父亲的背影,眼眶湿热起来,他知道这一次离别将来怕再也无法相见了。马背上,公孙止回过头看着儿子,笑了起来,将手中那柄倚天剑交给了对方。
“往后你将伏妃当着母亲,怜儿也要好生对待。这柄剑你拿着,这江山好生看管,且末贪图荣华,也不要轻信大臣、世家。”
不等儿子说话,他摆了摆手,“就到这里吧,剩下的路,你要自己走了。”
烟尘扬了起来,苍老的身躯拖着长长的披风走在西去的路上,当路过曾经留下无数记忆的白狼原时,在那里待了一阵,望着茂密的丘陵,挥了挥手:“酸儒,就此别过了。”
黑色的骑兵呼啸着,犹如迁徙的蝗群蔓延过浩瀚无尽的草原,零散,不肯归附的鲜卑零散部落,转眼间被吞的一干二净,在不久之后,踏入西域的地界,朝着比草原更加可怕的沙漠而去。
中亚,曾经的帕提亚帝国的城市之一的帕拉莫城,在一片残破的废墟中重新建立起来,名为摩云教的驻地,头发花白的妇人已经着人打点好了行装准备离开,她看着也即将远行的孩子,眼中多少有了湿痕。
“你不打算随母亲离开吗?回到晋国,那里有你的兄弟姊妹,一切都可以重来。”
满脸胡须的迪马特,摇了摇头,他将手中一本摩云教教义拍了拍,“母亲要回父亲身边,我却没有脸面回去,克拉克城在我手中失去,我就要靠自己拿回来。”
他的叔叔杰拉德死后,城中爆发了一场叛乱,让罗马人趁虚而入,一举击溃了二十年来经营的一切,只能投到母亲这里,暂时停留。
“父亲能靠一百多人打下那么大的国家,我也不能给他丢人。”他扬了扬手中教义和弯刀,脸上仍有自信的微笑,“北面还有许多游牧部落,那里或许还有机会,就算我完成不了,也要让我的儿子,儿子的儿子,一直做下去,一手教经,一手刀锋,直到罗马跪伏在我面前,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凶人(匈人)。”
“既然你这么想,那你就去做吧,别忘东方也是你的家。”
妇人替他整理一下衣襟,目送这位继子离开后,她才动身离去,早在去年,她就已经收到夫君的家书,可惜长生不老药并没有炼出来,那么多年的光阴就这么失去了,有时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太过幼稚。
不久,她带着远行的队伍离开,将摩云教交给了教中圣女掌管,或许,就此落叶归根,陪在夫君身边,不再踏足这里了。
……
西域,黄沙万里,金灿灿沙海荡起涟漪朝远方推去。
然后在庞大的军队面前止步了,无数人站在这片炎热到想要将皮甲连带皮一起剥下来的沙漠里,许多人不明白,为什么狼王会选择在这里驻扎,而且一待就是数天。然而,他们的认知里,狼王是战无不胜的,在这里驻扎应该还有其他目的,或者在等猎物的出现。
简易的帐篷,公孙止气喘吁吁的坐在矮凳上,双眸疲惫的阖上又睁开,周围都是他的将军们,如今也都老了,坐在铺有毯子的沙面,连说话的力气也都使不出来,只是静静的在听着皇帝的话。
“其实你们该待在家中颐养天年,何必再随朕一起出来。来的途中,朕很想将你们都统统送回去,你们随朕打了一辈子的仗,光是休息二十年都是不够的。”
趴在地上的潘凤仰起花白的脑袋,嘿嘿笑了一声:“陛下可离不开老潘,再说了,咱们也都是快入土的人了,多一年,少活一年有什么关系。最后到死了,还不是孤零零的,还不如和出生入死的兄弟们葬在一起。”
“潘无双越来越会拍马屁了。”典韦瘫坐在地上,两只脚已经没有了知觉,不过他也没在意,拧开酒袋灌了一大口:“不过,他说的也对,家中小辈都长大了,也有了顶梁柱,老妻也死了,没什么好留恋的,不如护着陛下,就算到了阴曹,咱们有将有兵,继续占地为王。继续让主公当皇帝。”
华雄一把夺过他手中酒袋:“好话被你抢了,酒归我了。”
“省着点,就这么点了。”
就在此时,外面灼人天光渐渐阴沉下来,帐篷猛的开始鼓动,呜咽的风声化做了咆哮直接将帐篷掀的飞离地面,四周战马惊的腾空踢起提子,惊慌的想要离开这里。
“陛下,这是……”赵云柱着龙胆站了起来,望着远方天空泛起蒙蒙的东西就像纱帐遮在了天上。
公孙止听着周围惊慌的人喊马嘶,随后见到传令兵朝这边跑来:“陛下,起沙暴了,快移驾啊。”
“让所有人原地待命,不得擅动。”
那传令兵迟疑不定,就被许褚一脚踢出去,扯开嗓子嘶吼:“陛下有令,驻守原地,不得擅动——”然而他的声音终究还是传不了多远,公孙止看着越来越近的沙暴,让他回来,笑道:“朕派人来西域有很多年了,就是想找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还能省下修建陵墓的钱财,不用担心将来有人怀恨,挖朕的墓了。这场沙暴可是等了好多年,终于来了。”
蒙蒙的‘纱帐’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厚,就像海浪般从天空覆盖而来,狂暴的大风也让人难以站住脚,纵然有人能逃走,亦是不多的,片刻,公孙止站了起来,解下腰间的酒袋朝诸将举了起来。
“朕这辈子能与诸位一起征战沙场,并肩作战,乃是最大的荣幸!”
典韦、华雄、赵云、潘凤、许褚。。。。。。一一站了起来,一身戎装肃穆,沙暴卷过来的瞬间,露出慷慨豪迈的笑容,”能与陛下相遇相识,也是末将等人此生殊荣——“
沙暴席卷而来,淹没了一切。
。。。。
无人注意到的西面,一支过了葱岭的队伍在附近城镇知晓了发生的事后,原本疲惫的妇人沉默的换上了崭新的汉服,光着脚独自走上了那片沙漠,再也没有回去。
“妾身说过,要回来陪你走完最后的。”
沙漠的夜晚寒冷冻人,踩在沙砾上的脚掌呈出了青紫,拖着长裙的妇人站在繁密的星月之下,挽起了长袖:“就让妾身再为夫君舞上一次。。。。。。。”
清冷的月光映着轻盈旋转的舞姿越拉越长,当东方泛起鱼肚白,阳光推开了黑暗,那片沙漠里,只有绣着一对鸳鸯的袖口残留在沙砾外面,不久,风推着涟漪过来,将最后的颜色也掩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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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无痕,犹如白驹过涧。
从沙漠中逃出来的小拨幸存带着皇帝和三十万军队覆没沙漠的消息回到了晋阳,不久之后,公孙正从蹇硕手中接过了那封诏书,在一众文武的拥护下登基称帝,追先帝为武皇帝,庙号太祖。谥已故皇后为孝涕皇太后,尊伏寿为太后,姊妹为公孙怜安国公主。
随即,昭告各州,大赦天下。
历史翻过将翻过这一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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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三章 一人千年()
金黄的沙砾犹如涟漪延伸,无数曾经繁荣、高耸的城墙在这片黄沙里破败,又兴起,再彻底的没落了,只留下曾经的那段岁月里,有人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而从未改变过的,只有天空之上流淌银河与每天照常升起的阳光。
周而复始。
叮叮…。叮叮当当…。。
干燥的笼草被风吹着黄沙滚动,风沙漫卷,远方隐隐有叮叮当当的驼铃声响起,由远而近的过来,变得清晰,朦胧的沙尘里的轮廓,是一名白色长裙的女子披着破烂的斗篷,偶尔被风掀起来,都是滚烫的沙砾翻飞,她骑着骆驼从西面过来,余光里,抚动的沙砾有不常见的颜色,从驼背上直接跃了下来,拂开了遮掩的砂层,那是一具穿着彩锻红绸的汉服,依稀还能看到上面一些图案。
荒芜大漠之中,这样的尸体其实随处可见,那披着斗篷的女子并不在意的将这具暴露在外的干尸从沙里抱了出来。
“看穿着该是汉人女子,死在这里,孤零零怪可怜的,依汉人的习俗,该是入土为安,我带你走吧。”
叮叮叮…。。
驼铃响在风沙里,渐渐远去,不远的南面,有片绿洲,也是附近唯一的集市,异域的声乐在人的耳边流转,牵着骆驼的女子挤过来往的人群,在一家烤着馕饼的店口,将缰绳系在了木桩上,摘下面纱、收起罩在身上的斗篷时,细细碎碎的沙粒抖落下来。
同时,也露出系在背后的一具干尸。
那店家的伙计似乎认识女子,接过斗篷抖了几下,轻声道:“公主怎么回来了?”
女子置若罔闻,只是将背上的尸体解下来,“我的家被女真人毁了,西辽不是。这一次回来,定居中原,就不回那边了。”她声音停了停,看着发丝干枯,皮肉深陷下去的尸体好一阵,也不知在想什么,忽然,女子取下颈脖挂着的一枚红玉,戴在了女尸脖子上,“我一生下来,手里就捏着这块玉,戴了二十多年,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她起身与店家伙计交谈了一阵,转身径直离开这里,声音也在传来:“寻个好地方,把这可怜的汉人女子埋了吧。”
亥时,西域的天色才算黑尽,天上繁星密布铺出一条银色的长河,一道身影附近一颗树前挖出了一个浅坑,周围夜虫在稀松的草丛里啼鸣,清冷的月光照下来,他无法知道的背后,红色的玉块仿佛有鲜血在流动。
“你算是运气好了,遇到好心人,有个地儿埋……”那伙计嘀嘀咕咕说了一阵,放下锄头,转过身正要去将干尸放进坑里,回头时,眼睛瞪的大圆,瞳孔都瞬间缩紧,头皮发麻的“啊——”叫一声,锄头也不要了,拔腿就跑。
夜色,干涸的身体摇摇晃晃的走在月光里,发出关节僵硬的摩擦声,透过清冷的光芒,枯竭的血管渐渐有了活力,猩红的液体再次流动起来,干枯的皮肤一寸寸的迸裂,随着摇晃的行走,慢慢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