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是张正书的口头禅,苏熙也叹了口气说道:“我现在只想用余生,弄懂更多的科学……”
第670章 中国人的土地情结()
“那我劝你还是早点成亲生子吧,带着儿子做实验,那岂不是比你自己一个人做实验更有成就感?”张正书叹了口气说道,“上阵父子兵,而且还后继有人,不会有继承人的担忧……”
苏熙一愣,大喜地说道:“像愚公移山那样?”
“不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张正书点了点头说道,“科学一途,犹如天上星辰,多得不可数尽。我们穷尽一生,能认识的不过沧海一粟罢了。”
苏熙点了点头,也很认同这句话:“知道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
“哟,越来越有大科学家的范了。”张正书继续打趣道,“你别说你想继续回汴京城,回李家村技校啊!”
苏熙挠了挠头:“小官人,我还真的是这么打算的……”
张正书也明白这些科学狂人的想法,明州这里“一穷二白”,啥都没有,没最新的研究课题,没有最顶级的设备,没有最快的生产反馈,简直一无是处。但是在李家村就不一样了,有在一线的生产线,随时能反映问题。有一堆可以打下手的学童,还有最新研发出来的设备。
就拿那就要研发成功的机床来说,苏熙是一万个舍不得啊!
“你傻啊,成亲了之后带着妻子去汴京城不就行了,还纠结什么?”张正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要是你能把你爹忽悠过来,我就算你厉害了。”
苏熙苦笑一声说道:“我爹是绝对不会去汴梁城的……”
“那没办法了,最新的成果也没办法合作了。”张正书摊了摊手说道,“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你爹是一步慢,就步步慢。不过嘛,等你爹醒悟过来后,肯定会派人常驻在汴京城的。”资本逐利,张正书对这句话是深信不疑的。因为,这不仅仅是资本,也是人性。人性改了,那就不叫人性了。
“或许吧,不过接下来几个月,怕是我不能和小官人你一块走了……”苏熙叹了口气,他还真的想呆在张正书身边啊。在苏熙眼中,张正书就是一个移动的大宝藏,里面藏着无数的科学知识。
张正书却不以为意:“那也没啥,你再明州帮我照看一下一个人就行了。”
“是曾小娘子吗?”苏熙一愣,第一反应就是张正书要把妻子留在明州。
“你想多了……”张正书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小子还有做隔壁老王的心思不成?“是我张家庄的六叔,我让他到明州城来置地安身了。也就是说,他以后就是明州人了。明日我还会去他家,教他种两季稻。你也过来,尽快把你家的田地都种上两季稻。别跟我说,你家没地啊!”
苏熙摇了摇头,说道:“地是有,但不多,也就两三百亩而已……”
“也够了,能推广多少就多少吧。不过,今年你们是赶不上趟了,这两季稻播种早,插秧也早,一步慢则步步慢,现在已经没多少机会了。不过,你可以叫家里人收集一下占城稻种,优中选优,挑出最好的以待来年。”张正书提议道,顺道把两季稻的播种时间,怎么育苗,怎么抛秧,怎么沤肥施肥都说了一遍,还提议可以养稻花鱼。
“我那张六叔,已经给你们做了一个实验,一旦他能种成两季稻,那就证明这条路子是对的。哪怕种不成,还能冬天种个冬小麦。”张正书也是求稳才这么说的,其实他也知道,有系统预演了一遍,除非出现重大灾情,比如突发洪水之类的,不然的话连台风都未必能阻止得了两季稻的生产。
“如此甚好,我回去记下来,叫家人明年试种一下。”苏熙点了点头说道。
其实,不管苏熙还是张正书,都知道苏家不缺那么几亩地的收入。
但苏家买地,主要是防止生意失败,未来还能有东山再起的时候,才购置的田地。出海这东西,没人能保证一辈子都不碰上意外的。就拿曾懋来说,他早些年出海,也是遇到不少险境,甚至差点葬身鱼腹。
所以为了避免全军覆没,苏修然都是把船队分成两批来出海。
不过,为了防止万一,苏修然还是购置了几百亩田地。没办法,谁能保证后代不会出一个败家子?万一家道中落了,还能有几百亩田地给败一下。祖田都卖光了,那这个败家子也是真无药可救了。
其实,如果苏熙没碰到张正书,那他就是典型的败家子。鼓搞着不赚钱的玩意,钱银却投进去不少。
这种事在宋朝不算少见,再大的商贾,哪怕是像曾家也好,不也在杭州城外有上千亩良田种桑养蚕吗?
不过是由于中国人太怕饿肚子了,也太怕遇到天灾人祸了。有田地在手,中国人才会觉得心中安稳一些。不是中国人对土地有特别的感情,而是土地就是中国人的命根子!是传宗接代,是延续家族的屏障!特别是在生产力低下的年头,这种做法太普遍了。因为种地虽然不能大富大贵,可终归也饿不死啊!要是做了地主,小心积蓄,还能再次发家。
土地,就是贯穿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主角。
每一次改朝换代,无不是与土地息息相关。
要跳出这个怪圈,就必须要提高生产力。其中,农业生产力是最不可少的。做个假设,如果正史上英国佬连饭都吃不饱,他们能开展第一次工业革命吗?肯定不能,英国佬通过黑奴贸易,获得了大量不要钱的劳动力,为他们的殖民经济、大庄园模式尽情压榨,同时又赶上了蒸汽时代,这才进入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再加上英国佬有那么多的殖民地,粮食肯定不用愁了。
中国不需要这样,因为中国人太能生了,不需要掠夺奴隶,只需要解放农业生产力,就能拥有不少空闲劳动力。
所以,在宋朝这个时候,没有一个国家能比宋朝更有优势。可惜的是,朝廷诸公把人口众多当成了负担,一天到晚都在担心养不活他们,是不是要起来造反。
第671章 即将离别()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只是满朝诸公都没有一个人能有张正书这般“卓越”的见识——毕竟他们不是几百年后的人物,也看不到那么远。所以,历史局限性就必然导致了他们往以往的经验寻找解决办法。
可要是能解决的话,中国还会那么频繁的改朝换代吗?
用屁股想都知道是不可能的,中国人虽然有反抗基因,但他们又不傻,造反是掉脑袋的事,谁要是活得下去,会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去造反?野心家再大的野心,也不可能在一个人人安居乐业的环境下鼓动百姓造反啊!
所以,必须跳出固有的思维,开创另一个能容纳众多人口的产业,才能跳出不断改朝换代的历史怪圈。其实,儒家在求稳定这一块是不错的,只是他们用错了方法,一直在用堵住洪水的办法来治理势不可挡的历史大势,又怎么会不被冲得昏头转向呢?堵不如疏,古人早就说过了。疏的办法有很多,据张正书所知,最有效的还是那么两个,不外乎就是办作坊和开疆拓土了。
工业就不用说了,是以后的潮流。开疆拓土,也是宋朝正在做的事,也是一直没有办到的事。夺取了能种田的土地,自然就能养得活更多人了。虽然思维很简单,但也确实是可行的路子。但是,能耕种的土地,几乎都被中国人占完了啊!再加上中国人故土难离,不屑于去海外抢土地,所以只能局限在一国之内,因为人口太多土地太少而徒耗元气。
世界其实就是丛林法则的,弱肉强食。
中国人失去了进取心,就要被吊打。你不去抢,别人就来抢你。
爱好和平?那是吃饱了喝足了才拿着刀剑去说爱好和平的,可惜那些腐儒都不明白,中国就这么硬生生被耽误了。
两季稻,只不过给宋朝添加内功罢了。真正的进步,还需要用作坊来说话,用工业来说话。
苏熙不太了解张正书的计划,但也大概能明白张正书在做什么,反正他也觉得对自家有利,也就照办了。
“小官人,你把张家庄的人都派往各地,是想推广这两季稻吗?”苏熙笑着问道,“这可是功德无量的事啊!”
“我又不禁止谁学去,推广什么?”张正书鸡贼地笑了笑,“我只不过是觉得张家庄的人口太多了,那些青壮在庄里也只能做个佃户,最多有散工出去打一下,能有什么前途?我给了他们一条明路,还送了他们二十亩田地,这才叫他们分散到各地而已。至于两季稻,那是我教授给他们的秘笈,他们用上了,自然衣食无忧。至于推广的事,这种事大家看到好处了,还用推广吗?”
苏熙也笑了,他不是不清楚张正书的打算。因为拿到了漕粮优先采购的特权,所以张正书才发愁这粮食怎么办。但现在看起来,好像不用担心粮食的事情了。别的不说,就算是他派出去的人,一年种出来的粮食也差不多够百万人口吃半个月的了。别小看这么半个月的数量不多,要是有自己的船队,赚到的钱也非常可观!
当然了,以张正书的身价,是看不起这点钱的。张正书要的,是一个粮食的话语权。
有了粮食的话语权,就能稳定物价。
别的不说,要是汴梁城中有大粮商准备在灾年恶意囤积粮食,把闲散人口全都饿死了,哪里还能办得起什么作坊啊!
张正书要的,就是以防万一。毕竟在古代,粮食就是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硬通货。在平常年间可能不起眼,但是在灾荒年间,粮食的多寡,直接能决定事情的成败了。
“小官人,我爹爹和高家定下来了,一个半月之后就是好日子,我要成亲了……”苏熙有点不舍,“怕是不能跟你走下去了……”
张正书点了点头:“人生大事,是需要尽早办下的好。我就先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了。我呢,也不能改变计划,荆湖两路还是去一趟的,广南两路也要走一遭,而汴京城是不得不回去,内黄口的护河工程,还要我去话事呢。这么算下来,时间就很紧了。如今是四月,还有不到两月,黄河汛期就到了。我必须要在一月之内,走马观花地去一趟荆湖两路和广南两路。所以,我打算后日就启程。来不及吃你的喜酒了,等你再回到汴京城,我设宴亲自下厨招待你。”
苏熙也有点感慨:“也好,总是要先暂别一段时日的。是了,小官人,我们认识了这么久,还没喝过酒罢?”
“怎么,你想和我喝两杯?”
张正书也纳闷了,这个科学狂人向来是滴酒不沾的啊?“难道得了婚前恐惧症?”
心下好笑,张正书也说道:“也成,听闻江南有女儿红名酒,倒要尝一尝。”
苏熙一愣,然后笑道:“小官人果然是博学多闻,这越州女儿红之名居然也知晓。”
“女儿红的大名,谁不知道啊?但想必没人会卖,所以喝点花雕酒就好了,反正也差不多,就是窖藏的年头少了点。”
张正书想起了后世的天、朝神剧,某个大侠往店里一坐,就嚷嚷说上一坛女儿红,切两斤牛肉。殊不知,这女儿红其实是绍兴人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自己家窖藏了十几年都舍不得喝的酒,怎么可能拿出来卖?绍兴,在宋朝这会叫做越州。绍兴人的习俗是,生儿子要酿酒埋藏,叫“状元红”;生女儿也要酿酒埋藏,叫“女儿红”。
但若是寻常黄酒,就要叫“花雕”了。
这是因为旧时江浙地区的人都会自家酿黄酒,因为想送人但苦于一般的器皿不够精细,所以就请人烧制一些外面雕有龙凤、花草、鱼鸟的瓦罐或土罐,因此装在此类器皿中的黄酒被叫做“花雕酒”。也有个说法,这“女儿红”是女儿满月那天就选酒数坛,埋在地下,直到女儿出嫁的那天再取出请宾客共饮,所以才叫女儿红的。但如果女儿早夭,花已凋谢,酒便不再称作“女儿红”,而是“花凋”,因太过悲切故改称为花雕。
哪个说法是对是错都无关紧要了,反正知道女儿红和花雕是一个类型的黄酒就是了。
苏熙点了点头:“我就这去让人准备……”
大户人家就是方便,即便是深夜想喝酒,也有人熨烫了端上来。
就着蚕豆、干豆腐、笋干,张正书和苏熙两人对饮起来。
第672章 折柳()
这一顿酒,喝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好在喝的是黄酒,不仅不像白酒那样辣喉咙,还有点甜。只是黄酒醇厚,虽然度数低,但后劲绵厚,不知不觉间就醉了。
所以,待得第二天醒来,张正书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醉倒了。甚至都回忆不起昨晚发生了什么事,似乎是喝断片了……
“卧槽,昨晚都发生了什么?”
张正书觉得头有点疼,暗叹又要荒废一天的晨练了,这样的状态他哪里敢运动啊。“喝酒始终不是好事……”
这时候,曾瑾菡端着一盆温水进来,柔声说道:“郎君,先洗漱吧。”
“我昨晚怎么回来的?”张正书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曾瑾菡偷笑道:“还好意思说,你昨晚喝多了,满嘴的胡话。对了郎君,你说的手鸡是甚么鸡?还要打店画,店画又是甚么物事?为何要打它?还有啊,你兄弟怎么有个叫陈霖的?”
“额……”
张正书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淡忘了前一世。殊不知在记忆最深处,那些人,那些事都不曾忘记。手机,电话,还有曾经一起喝酒的兄弟,仿若都在昨日。
“你就当我说的是胡话吧。”
张正书表面若无其事地说着,其实内心却是波澜不断。
曾瑾菡也没多问,温柔地伺候着张正书。张正书却有点不好意思,说道:“这种事我自己来就是了……”
“郎君,就让我伺候你一回吧,做你妻子这么久,都没伺候过你。要不然,别人都说闲话了……”曾瑾菡有点委屈地说道。
张正书却愣是不让,说道:“傻丫头,要是需你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