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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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秦歌-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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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二换了口气,接着说道:“一位内家高手,在寒风中站立许久,不可能是只为了看您两眼,少爷,不可不防啊。”

    赢广也警觉了起来,沉吟道:“在秣陵关之时就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那胖子如果想针对我,那这次来的应该与上次是同一批人,王维的线索断了,阿二,这次怎么也得抓一个活口。”

    “属下尽力而为!”

    赢广停了停,道:“你们在这稍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眼瞅着这雪是越下越大,城外的官道上漆黑一片,只有西阳城头上的一个个火盆散发出暗淡的光。城门开启,一队人马飞驰而出,前面是两名亲卫手持火把开路,一名身材高大的卫士紧紧的跟在一人身旁,而后面的骑兵人手一个火把,呈散兵队形展开,隐隐的护住了两翼。大家快马加鞭,马蹄声迅速的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官道旁边的灌木丛内,随着马蹄声的渐近,隐隐的起了一丝丝的骚动,黑暗之中,杀机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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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伏杀() 
马蹄踏碎了积雪溅起无数的淤泥,忽明忽暗的火把下,骑士的面貌变的模糊不清,只能依稀的分辨出前后行进的顺序。【 】

    周围除了风声,就只剩下马匹的喘息以及那杂乱纷纷的马蹄响,没有人说话,除了沉默还是沉默。前方不远处就要经过那片灌木丛,夏日里,官道上的行人经常在那里歇脚,而在冬天,尤其是冬天的夜晚,那灌木丛四外横生的枝桠,就犹如张牙舞爪的鬼怪,在风声中疯狂的摇摆。

    最前方的阿二打了一个手势,整个队伍骤然一紧,一股紧张的气氛顿时充斥在队伍之间。所有的人都低伏在马上,速度也是越来越快。

    就在这时,只听见“蹦”的一声,前方的阿二面色大变,狂吼一声:“小心强弩!”可是此时四周黑暗,哪里来得及预防,等看清的时候弩箭早已来到身前,四只弩箭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典军身旁的赢广!

    “哈!”典军一声大吼,一把拽过了旁边的赢广,右手持刀拼命的挥舞,“铛铛”两声,两只劲弩应声而落,突然,典军身下的赢广忽然抽动了两下,典军急忙用手一摸,两只弩箭就那么直直的插在赢广的背上,鲜血汩汩涌动。

    一切发生的都那么的突然,四周窜出了十多个黑衣刺客,手持墨色匕首,向众亲卫袭来。最前面的阿二、阿三在马背上腾身而起,如同大鹏鸟一般,飞身而上,迎向了最靠近典军的两名刺客。其中一人,虽然身体肥胖,但轻身功夫着实了得,几个起落来到典军身旁,错开一对肉掌,直接拍向了典军身下的赢广!

    典军一声虎吼,挥刀横批,那刺客左手上抬,借力打力,顺势带偏了典军势大力沉的一刀,右手含着暗劲儿,就那么轻飘飘的落到了典军的胸膛,就看典军那偌大的身子,如受重击,被这一只肉掌生生轰飞。

    身形一落,正坐在马上,双手抓着赢广的头用力一挫,好大的头颅生生转了一百八十度,一张年轻的面孔出现在了刺客的面前,双目紧闭,空中噙着鲜血,微微上扬的嘴角似乎在嘲笑着什么。

    “不是!错了!”胖刺客大惊,赢广的面容早就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这个陌生的面孔根本就不是赢广!周围早就杀成了一团,根本就分不清目标在哪,好在自己的手下武艺高强,秦兵虽然悍勇,却只擅长战阵,单打独斗可不是这些江湖好手的对手,落败也只是时间问题。

    忽然一阵劲风袭来,胖刺客一缩身,就像一个肉球一般,闪电般与那亲卫对了一掌,两人错身而过,心中皆是凛然,高手!而另一侧,另一个亲卫突入到战团,动作狠辣,速度更是奇快无比,眼看着秦兵的劣势被生生扭转。

    胖刺客一边递招拆招,一边快速的扫视着周围的情况,越看越是心凉,秦兵们结成了阵势,还有一个亲卫四处游走,自己的手下死伤惨重,已经抵挡不住了。

    大势已去!胖刺客发出了一声呼喝,就想抽身离开,忽然听见一个冷冷的声音在后面响起。“杀了我的人就想这么走了么?”

    胖刺客回头,一个穿着亲卫服装的人站在自己的面前,看着那不知道自己看过多少次的面容,胖刺客发出了一声狞笑:“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竟不顾身后袭来的阿二,宁可重伤也要将赢广当场格杀在此!

    赢广站在那里不动,就在胖刺客纵身扑上的瞬间,一柄雕花手弩出现在了赢广的手上。这把手弩还是当初校场斗兵的时候,赢广替蒙田在王震老侯爷手上赢过来的,这次出城之前,赢广特意跑回去了一趟,在蒙田手中借了出来。

    轻轻扣动扳机,弩箭狠狠的穿过了胖刺客的肩胛骨,胖刺客一声闷哼,脚步一乱,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顿时就泄了,阿二几步赶上,手成鹰爪,狠狠的扣住了胖刺客胳膊,脚步跟上,对着腿弯就是一脚,右掌成刀,狠狠一击,胖刺客眼前一黑,倒在了距离赢广一步之遥的地上。

    雪还在下,赢广把亲卫们的尸体聚拢到了一起,典军被击了一掌,虽然皮糙肉厚减去了几成威力,可也受了不轻的伤,此时他整抱着一具年轻的尸体沉默着,尸体的背上还插着两只弩箭。

    他叫周一,据说他父母希望以后还有个二和三,小伙子一天天笑眯眯的,典军见着喜欢,就调到了自己的麾下,这次进城参加军议,这小子跟屁虫一样在典军的耳边吵吵着要跟来见见世面,就这么着,周一就跟着众亲卫随赢广进了城。

    当知道需要有人做赢广的替身,出城诱敌的时候,这个小伙子挺身而出,原因却又那么的简单,在他心中,赢广是一个守住秣陵关,勇夺先锋旗的大英雄,当时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危险,阿三执意要做赢广的替身,可惜身材差的太多,也只能作罢。

    为了尽可能的保证他的安全,典军寸步不离的跟着他,可惜,只挡下了两只弩箭,只挡下了两只!

    当看到阿二手里提着的那名刺客,典军眼中顿时充满了血丝,一声怒吼,拖着受伤的身子就要手刃此人。赢广连忙挡到了他的面前,喊道:“大个儿!冷静,他还不能死!”

    典军犹自呜呜着,好像受伤了的野兽,浑身撒发出一种说钠ⅲ庞阋徽蟮孽怎摹�

    赢广在他的耳边说道:“我保证,问完之后,把他交给你!”

    典军这才停下了脚步,不再说话,径直回到了年轻的尸体旁边,轻轻的把他的头颅摆正。

    赢广长出了一口气,道:“带上所有人的尸体,回营!”

    小心的把阵亡同僚的尸体固定在马上,敌人的尸体则是仰面朝天的拖在马后,众人强大起精神,阿二阿三护卫在赢广身旁,整支队伍快速的向营地驰去。

    没多久,黑色的夜再次恢复了死一般的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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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发兵陇西郡() 
胖子早就知道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当自己借助别人的势力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赚了大笔银钱的时候,自己的命就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该来的终究要来,这次彻底的栽了,带来的手下全军覆没,没有一个走脱,对方显然早有准备,只是不明白怎么就走漏了风声。

    赢广面无表情的坐在大帐之中,典军强撑着靠在一旁,本来让他去好好休息,可是他还是拗着性子,让军中医师简单的看了看,就来到了大帐之上。阿二、阿三提着胖刺客走了进来,手一松,胖子被重重的掼在地上,嘴唇跄出了血水,眼珠微微跳动了一下之后缓缓的睁开。

    夜已深,外面风声呼啸,犹如无数的冤魂在周围徘徊,跳动的火光映照着赢广那阴晴不定的脸。

    “说吧,谁派你来的。”

    胖子翻了个身,让自己面朝上躺下,丝毫没有做为一个俘虏应有的觉悟,惨笑道:“我什么都不知道,给我来个痛快的吧。”

    “这个该死的货,嘴还挺硬!”典军看到这人,气就不打一处来,揪住衣领,大耳刮子直接就招呼上去,噼啪一轮下来,只见那胖子的脸像开了染坊,红的白的顺着口鼻直往外淌,胖子岔过了气,一阵剧烈的咳嗽,嘴一张,掉出了两颗糟牙。

    赢广摆了摆手,让典军下手轻点,别控制不住力道把这脑袋瓜子给开了瓢!

    典军这才松手,尤自不解恨,又踩了几脚,这才回到了座位上。

    赢广食指轻轻的敲着桌子,慢条斯理的说道:“你知道我想问什么,落到我的手里,我保证,在你证明你的价值之前,死也是一种奢求。我有时间,等你开口。”

    说完,向阿二点了点头,阿二会意,出手如电,几下就打断了胖子的四肢,又在他的嘴里塞了个核桃,完毕,赢广说道:“安排人手挖一地窖,把这胖子扔到地窖中,每天三顿米汤吊住他的命,医师每天都要检查他的身体,保证他活着。另外安排人手,每半个时辰叫他一次,不许他睡着。三天之后带来见我。”

    “是!统领。”阿二躬身施礼,完毕,单手提着胖子,转身就出了大帐。

    又与典军说了些话,天色已晚,典军自回去休息,赢广坐在帐中,听着木柴的噼啪声微微发呆。忽然账外传来了陆大的声音,“少爷,陆大求见。”

    “进来吧。能让你陆大连夜跑来,可见是有大事啊。”

    陆大走进营帐,低头道:“是大首领传来的消息,属下接到之后便连夜赶来此处,少爷请看。”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小块竹板,上面只有四个字,“速归入陇。”

    赢广疑惑道:“字面意思倒好理解,可是军队调动,不是我能左右,用不了几日我会随军回咸阳,现在韩、魏、齐三国攻楚,不出意外,我会去楚国前线。陇西是去不成的。”

    陆大恭敬道:“大首领已经安排好,少爷回咸阳之时,陇西会有人起兵作乱,到时候只需要少爷向蒙武自荐即可。”

    赢广点了点头,“告诉墨印,虽然我娘让我相信他,但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实在不好,这是我最后一次按他的意思行事,如果顺利的到了陇西,我想和他开诚布公的谈一次,你这就回去吧,把话带到。阿二!”

    门帘掀起,阿二走了进来。“属下在!”

    “陆大,让阿二带你去地窖一趟,今天有人行刺,我们抓了一个活口,你把那个刺客带走,我相信你们能问出些什么。”

    “是,如果没有其他吩咐,属下告退。”陆大弯腰施了一礼。

    赢广摆了摆手,“去吧。”

    世间事情始终就是这样,人人都以为自己已经看清,能够左右自己的命运,实际上冥冥之中,还是随着命运之手的推动不断向前,等到了时间的尽头,才发现自己还是那枚棋子,永远也做不了下棋的人。

    赢广不喜欢这种感觉,可再不喜欢,路也得走下去。

    就当蒙武大军到达咸阳的当日,陇西突然来了一股流匪,四处攻击当地的守备,偏偏这股流匪的战力极强,当地守备不敌,只能向陇西驻军求援。可就在这时,传来了月氏与羌人结盟,要起兵三十万扣关榆中的流言,闹得整个陇西人心惶惶,未查明事情真假,陇西驻军也不敢轻动,又不能放任那流匪作乱,只能逼迫当地守备尽快平息匪乱,几日之内,陇西就乱成了一锅粥。

    昭王闻询大怒,命蒙武派出一部精兵入陇剿匪。当蒙武在军帐中说到此事时,堂下众将官竟个个装聋作哑,一声不吭。大家都知道,剿匪就是一个出力不讨好的活,所谓的匪,不过是一些农民罢了,就算这次的流匪厉害,顶多也就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农民,剿灭了是正常,如果败了,那责任可就大了,堂堂大秦正规军,连一群农夫都不如么?!最终要的是,就算剿灭了,那也是理所当然,没什么战功。没有战功就不能升迁,大家把头系到裤腰带上图的什么,不就是升官发财,封妻荫子么,没有战功,一切都是空话!

    蒙武一看这情况,勃然大怒,好嘛,一说去楚国,这群鳖孙就像见了食的王八,一个个冒头冒的飞快,生怕把自己落下捞不到好处,这刚一说去剿匪,就一个个都缩到壳里了!本将军发号施令,竟然敢给我冷场!蒙武刚要点名,就见赢广出列行礼道:“末将愿去陇西剿匪。”

    “好!”蒙武心中大悦,还是这小子靠谱,关键时刻知道救场,其实大家都知道剿匪没什么油水,是个苦差,自己回头怎么也得补贴点好处给他。

    “这次就赢广带领麾下墨麟营去陇西,兵器、辎重优先给你补齐,到了陇西之后,接管当地守备,一切便宜行事,另外,陇西郡的郡尉名叫公孙束,是丞相的门生,陇西驻军归他统辖,你去之后要与他好好配合才是。”

    “是!赢广谨遵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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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的身世() 
陇西地处黄河与渭水的交界处,得利于丰富的水力资源,这里的土地肥沃,民生富足,由于与月氏和羌族接壤,作为咸阳的门户,陇西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要地。【 】

    这几年本来月氏和羌族之间相互角力,陇西驻军的压力大减,有时甚至可以坐收渔利,获得很多好处。谁知道,这两个征战多年的部族不知为什么忽然结盟了,随后两族兵犯榆中的流言尘嚣直上,闹得公孙束万分的紧张,连续半个多月都吃住在榆中,连陇西郡中的妻儿都顾不上了。

    忙的焦头烂额,偏偏郡守派人过来求援,说是流匪作乱,已经横扫了好几个郡县了,打得地方守备节节败退,苦不堪言。再没有援兵,恐怕整个陇西就要乱成一锅粥,如果这些流匪再去咸阳城下走一圈,大家直接抹脖子算了。

    好在用不了多久,援军就要到了。

    赢广带着墨麟营到的时候,陇西郡守李崇拉着赢广的手说什么也不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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