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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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不遗憾- 第9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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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校尉喝了几杯酒之后,就背起诗来了,而且一个字都没有背错,可见还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一般的士兵能背前两句就不错了,后面这些肯定是记不住的,而这位校尉能记住这么多,可见是一个文化人。

    而他吟诵的这首诗,是杜主编杜甫前几年所做的一首诗,也是一首非常有名的诗词,其中,第二句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更是被称为千古名句,不止在文学社脍炙人口,且在实战军事中也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后世的很多人在打仗的时候,经常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就是,擒贼先擒王,这句话实在是太有名了,而提出这句名言的,居然不是著名的军事家,而是大唐的杜主编杜大诗人,这一点让人很是意外。

    “杜主编的塞下曲,好诗啊!还有谁会吟诗的,都说说吧!”

    李安开口说道。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有一名校尉开口朗诵道。

    “好,好诗,好诗啊!”

    这首诗也是王昌龄所作的诗,是一种很豪迈的诗词,说的是从边塞孤城上远远看去,从青海湖经祁连山到玉门关这一道边境防线,上空密布阴云,烽烟滚滚,银光皑皑的雪山顿显黯淡无光,在荒凉的沙漠里,因为战斗繁多,将士们身经百战,连身上的铁盔铁甲都磨破了,但是只要边患还没有肃清,就决不解甲还乡。

    通过这首诗词,可以看出大唐边防将士的勇敢和坚韧,面对来自外界的强敌,大唐将士没有丝毫的惧怕,通过一次次的勇猛战斗,捍卫了大唐帝国的尊严,让远处的敌人对大唐帝国刮目相看,尤其是最后一句,不破楼兰终不还,显示出了大唐将士的恒心和毅力,只要不把敌人打败,就永远不提回家,要毅然决然的奋战到底。

    “还有谁会诵诗的,不要停啊!继续诵诗。”

    老郭一边喝酒一边说道。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光不度玉门关。”

    一名亲兵开口诵读了起来。

    看得出来,老郭麾下的这些士兵,平均文化水平很是不错,居然有那么多的人会作诗,在文化普及程度不高的大唐帝国,这一点是非常难得的。

    而这首诗的字面意思是非常简单的,说的是,黄河好像从白云间奔流而来,玉门关孤独地耸峙在高山中。将士何须哀怨那柳树不发芽,春风根本吹不到玉门关外。

    这首诗前面是写景的句子,让人一听就非常向往边关的壮观景色,而后面的一句,则显得有些伤感,羌笛是边境地带留下的一种乐器,一个戍边的军人在离开家乡参军的时候,听到的就是用羌笛吹走的杨柳枝曲目,然后再催人心碎的乐声中,告别了亲人,踏上了漫漫的征途,而在戍边的过程中,只要吹起这支曲子,他们的眼前仿佛立即就会浮现妻儿的泪眼,慈母的愁容。

    而春风不度玉门关,则暗藏讽刺的意思,说的表面意思是一种自然现象,春天的风吹不到玉门关这个地方,而实际说的是朝廷的关心达不到边关地区,也就是京城里的朝廷统治者不太关心边关地区征夫的生活,对于远在玉门关戍守边疆的士兵不给与一点温暖。

    这首诗除了霸气,更多了一丝讽刺,讽刺当朝统治者不给边关的将士更多的关心,可总体还是不错的一首诗,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思,尤其是统治集团的反思。

    老郭麾下将士的文化水平是真的很不错,吟诵的古诗是一首接着一首,似乎个个都是文化人似的。

    “老郭,你麾下的这些将士不得了啊!个个都会吟诗,这水平也太高了一些吧!不知道的还以为都是国子监的学童呢?”

    李安笑着说道。

    “哪里,哪里,他们也就认得几个字,不是睁眼瞎罢了,可比不了国子监的学童,那里可都是大唐的栋梁啊!”

    老郭谦虚的说道。

    很快,热菜也被送来了,这些都是酒楼刚刚做好的,因为距离不远,送过来之后,还是温热的,甚至还冒着热气呢?

    “呱呱呱”

    也许是热菜太香了,附近树上的乌鸦都发出了嘴馋的叫声,它们似乎也想过来分一杯羹,只是碍于下面有人,不好意思下来,不过,若是李安等人离开后,剩下一些残羹冷炙的话,它们是一定会下来争抢的。

    “看看,这枝丫上的乌鸦都馋成什么样了,要不要也分给它们一些。”

    李安打趣的说道。

    “哈哈!吃剩了会给它们留下一些残渣的,对了,还要给它们留口酒,这些畜生最喜欢喝酒了。”

    “乌鸦会喝酒吗?这是真的吗?对了,乌鸦的酒量如何?”

    李安觉得有意思,好奇的问道。

    “哎呦,这畜生不但会喝酒,而且,酒量还不低呢?能一直喝到喝不下为止,从来就没有醉过。”

    郭子仪认真的说道。

    。顶点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乌鸦居然会喝酒,而且酒量还不低,这确实挺让李安意外的,看来喜欢喝酒的不止有人类,还有乌鸦这些畜生,不过,酒精对身体是有伤害的,而且,伤害还不小,人喝多了都会得肝病,不知道乌鸦这么小的家伙喝多了酒会不会得酒精肝。

    酒精会让人上瘾的,同样的,动物喝了酒水之后,也同样会上瘾,乌鸦这种鸟类自然也不会例外了,只要尝到甜头了,就会一直想着喝酒,以至于形成酒瘾

    乌鸦其实不但能喝酒,而且,也能学会抽烟,只要耐心的教它就可以,毕竟,乌鸦是比较聪明的一种动物,智商是比较高的,比一般的鸟类要聪明的多,很多童话故事里,把乌鸦形容成一种很笨的鸟,这是非常不公正的,这大概是由于人们很讨厌乌鸦,所以,才会故意如此编排乌鸦的,真实的乌鸦是非常聪明的一种鸟类。

    在所有的鸟类之中,能够学会人类语言的鸟类,除了大名鼎鼎的鹦鹉之外,就只剩下乌鸦了,这两种鸟类具备说出人类语言的能力,这一点非常的难能可贵,而这也足以显示乌鸦的聪明。

    既然乌鸦会喝酒,那李安也不能太小气了,要多给乌鸦留点酒水,甚至,先给乌鸦盛几碗,然后自己再喝。

    “这个酒倒是挺烈的,好酒啊!来,把这个大碗盛满酒,放到三十步之外的树下,旁边放一堆篝火。”

    李安开口说道。

    身边的护卫领命,立即把一大碗的好酒送到了指定的树下,并在一步之外放了一堆篝火。

    当护卫过去的时候,树上的乌鸦只是叫唤了几声,并没有离开,而在护卫离开之后,这些乌鸦也没急着下来,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偶尔叫唤两声,以显示自己的存在。

    “李侍郎真是大方,把最好的酒留给乌鸦,哈哈!这下这些乌鸦有口福了,今晚怕是要喝醉一大片了。”

    郭子仪开口说道。

    李安笑着说道:“我就是想看看,这些乌鸦是不是真的很喜欢喝酒,隔着三十步的距离,这些乌鸦应该可以下树了。”

    果然,话音刚落,便有几只胆大的乌鸦从树枝上落下,警惕的看了看四周之后,便走向酒碗,试探性的喝了几口。

    “呱呱……”

    也许是觉得好喝,乌鸦兴奋了叫唤了几声,从而引得树枝上更多的乌鸦飞了下来,他们争抢着酒水,好像就怕自己喝不到似的。

    “哈哈!真是一群酒鬼乌鸦,居然都争抢了起来,这一碗酒水,怕是不够它们喝的。”

    李安笑着说道。

    虽然这些酒水很少,不够一大群乌鸦饮用,但李安并不打算满足这些乌鸦,毕竟,这些乌鸦只是畜生而已,上好的酒水是给人喝的,让乌鸦们尝尝味就行了,哪能让它们喝饱。

    因为乌鸦的数量实在是太多,所以,一大碗的酒水很快就被喝完了,还没喝足的乌鸦都在不甘心的叫唤,似乎想让李安再给它们一些酒水。

    而李安和将士们早已吃饱喝足了,酒水倒是剩下不少,不过,可没准备给乌鸦喝,赏赐给将士们了。

    “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李安终于玩够了,准备回夏州城安歇,明日的安排很简单,那就是去城内的街道上打探消息,看看能否找到马贼眼线的蛛丝马迹。

    至于夏州城周边的名胜古迹,反正有一个月的时间,慢慢玩就是了,一个月之内,肯定能将这些区域全部玩一遍。

    抵达城门的时候,守城的士兵见郭子仪带队,二话没说就把城门给打开了,李安一起入城,并走小路悄悄的返回住处,没有惊动任何人,以便于隐藏在自己。

    “寒露这一路都闷闷不乐的,是不是不喜欢出去玩?”

    回到住处之后,李安看向李寒露,开口问道。

    李寒露吁了口气,开口说道:“先是去赫连勃勃的墓地,然后又去了什贲故城,都是破败不堪的地方,怎么能高兴的起来,不过,能陪在夫君的身旁,倒也挺好,只是我天生高冷,不是特别高兴的时候,总让人感觉不开心。”

    李安拉着李寒露走到小院子里的凉亭旁边,轻轻的坐下来,顺势将李寒露揽入怀中,轻轻抚摸她的额头,开口说道:“今日一整天冷落你了,现在为夫要好好的补偿你。”

    李寒露会意,柔声说道:“外面风大,我们去房里吧!”

    “好,就依夫人。”

    李安揽着李寒露,向住处的房间走去。

    宽衣解带之后,李安搂着怀中光溜溜的李寒露,柔情的说道:“夫人的肌肤还是如此的柔滑,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有变。”

    “那夫君还等什么?”

    李寒露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渴望,一种完全渴望被宠幸的眼神,这种眼神是如此的迷人,以至于让李安越来越控制不住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持续良久的宠幸,李安的能耐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有丝毫的减弱,反而越来越强了。

    第二日一早,李安与李寒露依旧化妆悄悄出门,去了夏州城最为繁华的街道。

    上次去的主要是一家茶楼,而这一次,要去的则主要是酒楼,去不同的地方看一看,这样才能查到更多的线索。

    夏州城最大的酒楼只有两层,但面积足够大,上层和下层加起来的总面积足有三亩地,算是一个很大的酒楼了,在京城或许有面积更大的酒楼,但在夏州城,这个规模已经很高了,不能再高了,毕竟这里的人口基数是有限的,酒楼太大会显得很空旷的,不利于形成足够多的人气。

    “夫人,就这家吧!”

    李安与李寒露走进了这家最大的酒楼,准备好好的品尝这里的美味。

    而为了能够打探到自己想要的消息,李安特意选择了二楼的大堂,坐在那个位置能够听到最多的声音,甚至,大门外进来任何一个人,都能清楚的看到。

    “客官要吃点什么?”

    店小二见李安二人穿着考究,便知道是来了大客户,于是非常热情的过来问候。

    李安自然要对得起自己的一身衣衫,豪气的说道:“好酒好菜只管上,不要藏着掖着,快去。”

    “好嘞,客官您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店小二非常客气的应了一声,马上就去传菜了。

    像李安这样豪爽的顾客,怕是所有店家最喜欢的类型了,一句话就让店家只管上菜,这么豪气的顾客,谁会不喜欢呢?

    就比如后世有人看直播,随随便便一出手就是几十万,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都没有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让人欣喜又摸不着头脑,任何一个主播都希望能遇到这样的土豪支持,这种突如其来的财富惊喜会让人很兴奋的。

    而像李安这样,一进店连菜价都不问,直接就让店家好酒好菜尽管上的土豪行为,也同样是非常让店家兴奋不已的,若都是遇到这样的土豪,店家的生意还愁不好做么,随随便便的就能发大财啊!

    “客官,这些都是小店的招牌菜,您看够不够。”

    小二很快就把饭菜端上来了,并没有让李安久等,显示出了较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

    李安看了一下,饭菜还算不错,就是量太少了一些,显得不够豪气,尽管两个人吃这么多也够了,可李安总不至于把所有饭菜都吃光吧!总要留下一半的量,这样才会显得豪气,至于浪费食材什么的,这就不用考虑了,李安又不缺钱,何必在乎那么多,而且,大唐的粮食短缺问题早就已经解决了,所有的老百姓都能够吃饱穿暖,如此,就更加不用在乎太多了。

    “这么点怎么够呢?再来五六个小菜,要捡好的上。”

    李安不太满意的说道,并顺势扔给小二一串钱,说道:“这些是赏给你个人的,拿着吧!”

    “呦,客官真是好人啊!您稍等,稍等。”

    小二客气的再次跑去传菜。

    在任何时代,富人永远都更加受人尊敬,即便在商人地位低下的古代社会,只要是有钱的商人,同样会被很多人捧着,因为你有钱,别人为了能挣到你腰包里的钱,自然要不惜余力的讨好你。

    而穷人的话,就算你是最高等的读书人,只要是没有钱,那就别想踏入饭馆的大门,吃霸王餐可不是书生能够做到的,会被打个半死的。

    正是因为有钱人有太多的好处,所以,人们才会不惜余力的去追求金钱,从而成为一个个拜金的人,在古代的社会,由于思想的禁锢,拜金之风并不是太严重,而到了物资充沛的后世,拜金主义就非常的严重了,比古代的拜金强太多了。

    而不论有多少人抨击拜金的低级,也改变不了绝大多数人都喜欢金钱的既定事实,这个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事情,毕竟,没有钱什么事情都干不成,有钱才能干成很多事情。

    甚至,只要好好保养的话,有钱人可以衰老的更慢一些,而随着后世科学的进步,说不定有一天就能研发出让人无限延长寿命的办法,如此一来,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距就更大了,因为富人能付得起钱让自己延寿,而穷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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