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眼前的马匪首领黑狼,本身正在壮年,最巅峰的时候,挥舞手中大剑,虎虎生风,加持上斗气的力量,更是有横扫千军的架势。
“斗气斩。”黑狼大喝一声,从懦弱的小绵羊变成了择人而噬的大灰狼。
斗气斩,斗气基本通用技能之一,逼迫出体内的斗气力量,附着到武器上,能够让武器本身的等级提升一级,并且附加破甲状态。
唐煜嘴角轻笑,终于忍受不住了么?
鹰眼术和侦察术可是一直在寻找贼首呢,黑狼的踪迹,老早就被自己发现,但让唐煜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敢自己送上门来。
是看出了自己力竭,觉得有机可乘么?
那么,就让你看看坚持不懈学会的力量吧。
在黑狼跳起来,高举手中大剑并附着斗气的时候,唐煜已经收起了长枪,拿出了一条鞭子。
这条长鞭是从那名悲催惨死的菜鸟教官那的来的,被唐煜随手戴在身上。
长枪如毒蛇一般缠绕到黑狼的手上,轻轻一拉,本来正攻向唐煜的黑狼身体失去了平稳,歪歪斜斜的倒在地上。
“喝。”唐煜用力拍打马屁股,白银长枪已经出现在唐煜的手中,瞄准倒在地上正准备站起来的黑狼。
黑膘从黑狼的身边穿过去,一具无头的尸体永远的到了下去。
唐煜的优势,在于多武器战斗。
隐藏在暗处的金顿时瞳孔收缩,他们早就知道唐煜的厉害,但他厉害到几乎能够秒杀黑狼的程度,还是让金出现恐慌。
恐慌?对,没错就是恐慌,他不仅在智慧上完败自己,本身的武力更是让自己望尘莫及,现在马匪也早已吓破了胆,出现溃散趋势,大势已去。
“不,不可能,我不可能失败的,我还没有输。”金的内心在狂吼,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一千精锐——炼金马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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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大获全胜()
ps:推荐票是免费的,每天都会有的哦,各位大大不要忘记投哦。马匪很多,多不胜数,尤其是,在金终于忍耐不住,放出了自己本部的精锐。
炼金战士——马匪。
一阶巅峰战士,弓马娴熟,舞枪弄刀,样样精通。
然而,大概正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武器各个不同,才只能在一阶徘徊,不然凭借他们弓马娴熟的本事,最少也是二阶的存在。
一千的炼金战士,各个沉默非常,有股凝重的气氛在他们的周围凝聚。
他们可不是马匪等喽喽,队形散乱,容易被外界影响。
只要主帅不死,他们就是一只永远不会倒下的强军。
他们,是专门为杀戮而诞生的炼金战士。
一千炼金马匪同时拍动座下战马,轰隆隆声响中,同时对野马城佣兵们展开了无情的攻杀。一千之数,堪比五千马匪喽喽。
野马平原马匪的精华,尽在于此。
“退开,全都给我退开。”有马匪头目大喊,给炼金马匪让开道路。
虽然炼金马匪本身的冲撞能力不能与真正的骑兵相提并论,但凭借他们胯下的战马,面对数量少于他们的敌人,也能形成辗压之势。
矮人们开始退后,大胡子佣兵团长也带着自己的手下在退后,汉姆同样在退后。
被唐煜雇佣的野马城佣兵们,见到数千炼金马匪同时出战,纷纷面色大变。
炼金战士不知疼痛,是专门为战场杀伐而生,是战场的杀戮机器,也许单挑的情况下,他们能够完胜,但当炼金战士到达一定的数量,足以辗压同数量的人类军队。
除非那是一整支斗气战士组建而成的军队,并且每个人都经过严格的训练才有可能与同数量的炼金战士作战。
数千的炼金马匪,已经不是他们能够阻挡的。
“唐哥,我们也快退。”王小胖同样骑在一批杂色战马身上,来到唐煜的身边大喊。
唐煜杀的起劲,却也时常关注战场,当这支炼金战士出场的瞬间就被唐煜捕捉到。
数千的炼金战士,果然非比寻常,光那架势,就能吓得骁勇无比的佣兵们逃跑。
唐煜已经能够想象得到,当炼金马匪们冲到近前,将会摧拉枯朽的打败己方。
“退?”但是如此好的局面,却因为炼金马匪的出现而放弃么?
唐煜不甘。
不,还有机会,突然唐煜想起了什么。
这支炼金马匪,肯定有他们的主人,自己只要找到他们的主人,并且杀了他,势必会让这群炼金马匪群龙无首,各自为战,到时候,失去统一性的炼金战士,也只是比那些寻常的马匪喽喽稍微难杀点罢了。
加上城墙上的二百菜鸟士兵,要想剿灭失去首领的炼金马匪,应该不是问题。
唐煜一直在使用鹰眼术加侦察术在寻找贼首。
真正的马匪首领。
唐煜不知道他叫什么,能力如何,有多强的实力,并且从开战到现在,除了刚开始自己被射中的那一次稍稍捕获到他的踪迹外,余下的没有任何的发现。但是,唐煜却从没有放弃。
中级的侦察术,是时候提升了。
初级的侦察术提升到中级,足足需要一百万的战斗经验,好在唐煜明智的存留有足够的战斗经验。
战斗经验如流水一般注入到初级的侦察术上,让唐煜能更加细致的观察到周围的情况,观察入微。
高级鹰眼术的搭配,更是如虎添翼。
“找到你了。”忽然,唐煜在人群中发现了一名满口金牙的老者,正对着自己冷笑不已。
大概是觉得黑夜给了他足够的掩饰,甚至认为己方绝对不可能从炼金马匪的手中逃跑,他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的马脚。
人生最大快事之一就是手刃仇人,就算是老谋深算的金,在见到唐煜自己惨死在自己的炼金马匪的手中,也忍不住洋洋得意。
“咻!”唐煜一把接住城墙上菜鸟士兵们射过来的一支盲箭,拿下背后从阿鲁克借来的五牛长弓,那根寻常的利箭已经被唐煜搭设在上面。
唐煜灵活的翻身下马,胯部下蹲,重心下移,鹰眼术锁定,三牛之力全部爆发。
破空声大作!
长箭托着长长的尾线,直射躲藏在喽喽当中的金而去。
一瞬间的功夫,金震惊当场。
他怎么发现自己的?战斗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为何在即将成功的时候发现了我?
这是?大师级的箭术?
吾命休矣!
金知道自己绝对躲不开这一箭,因为自己本身连斗气都没有修炼出来,并且时常自诩智谋逆天之辈,看不起寻常的武夫,本身的实力跟马匪喽喽相差不多。
鹰眼术叠加,更是让金想躲也没地方躲,他已经被唐煜牢牢的锁定。
“啊”的一声惨叫,金捂着中箭的胸口缓缓的倒下。
人生有落魄,有巅峰,有悲欢,有离合一切的一切,都随着唐煜的一箭,烟消云散。
战场一时之间出现可怕的宁静。
“你,叫什么?”金仰望着被乌云笼罩的夜空,虚弱的问道。
“唐煜。”唐煜沉声回应。
尊重对手,也是在尊重自己。
“是么?”金喃喃着,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贼首已死,还不束手投降。”
“投降,投降,投降。”佣兵们,还有炼金枪兵们更是士气高昂,声嘶力竭的跟着呐喊。
如此畅快淋漓的战斗,他们还是头一次见识。
马匪们群龙无首,毅然乱了阵脚。
系统提示:
炼金马匪畏惧你的武力,俯首称臣,是否接受?
唐煜大喜,这些炼金马匪可是比炼金战士还要厉害的存在,弓马娴熟。
接受!
炼金马匪*1000。
这些炼金马匪并没有跟枪兵们一样,名字后缀有“骑士,男爵,子爵”之类的称号,看起来只是寻常的炼金战士。
直接得到一千的炼金战士,让唐煜的实力暴涨。
系统提示:
恭喜你成功招降一千炼金战士,领悟招降术。
招降术:以武力打败敌对势力时,招降敌对败军的成功几率增加10%,不可升级。
一千马匪的临阵倒戈,让马匪们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要么跪地投降,要么四散而逃,那些剩余下来的马匪首领一个个更是跑的飞快。
也许马匪喽喽们因为是被迫,那么他们就是罪魁祸首,绝对不会被原谅,很有可能被拿来杀鸡儆猴,留下来,那简直是找死。
大获全胜!
第六十七章 炼金马匪()
ps:没错,我又开始疯狂的求推荐票啦。系统提示:
恭喜您打败野马平原马匪联军,获得战役经验10,个人战斗经验50000,麾下炼金枪兵分成战斗经验10000。
战役经验?那是什么?
唐煜好奇的查看了一番,却一无所获,难道是因为那所谓的“系统”还没有真正的认可缘故?
唐煜倒是想起来,自己要是任务没有完成,没有解救神秘的少女,那么自己就会死,既然要死,那么所谓的系统估计也就不会浪费精力去“绑定”吧。
看来是需要完成任务,系统才会真正的绑定。
唐煜突然有股紧迫感,刚刚打败野马平原马匪联军,更是得到一千炼金马匪的激动也开始消退。
“胜利了,我们胜利了。”王小胖浑身都是血,这胖子胆小如鼠,别人都要杀他,他却愣是下不了手,导致身上都是伤,好不容易坚持到现在,终于激动的大喊大叫。
天知道那短短的一小会儿的碰撞,砍杀,铁与血的交锋,对于他来说又多么的煎熬。
不过,苦尽甘来。
“唐哥,唐哥,唐哥。”王小胖激动的大喊唐煜的名字。
如果没有唐煜,他早就坚持不下来。
唐煜在他的心中,不是神灵堪比神灵。
“唐,唐,唐。”佣兵们哇哇大叫,取得如此痛快的胜利,也是他们始料不及的。
“马王酒馆,今儿个我请。”自从马王酒馆的黑心彼得被灭后,马王酒馆已经成为唐煜的临时据点。
说到这就要说一下唐煜雇佣佣兵们的钱哪来的。
那当然是从黑心彼得的空间戒指里找到。
在与唐煜交手的过程中,黑心彼得手中凭空出现一柄战刀,靠的就是一枚空间戒指。
空间戒指内部空间并不广阔,只有十亩大小的距离,其中大半都存放有黑心彼得一辈子的财产,但随着他的生死,却全便宜了唐煜。
这些钱被唐煜拿出来雇佣佣兵们。
听到唐煜的话,不管是好酒的矮人还是其他的佣兵们,全都哇哇大叫着冲向了马王酒馆。
“好酒好菜全都给我端上来。”矮人们大叫。
大概知道不管是马匪们获胜还是野马城守卫一方获胜,都会来酒馆好好的喝上一顿,所以马王酒馆到现在还开张着。
失去了黑心彼得,但酒馆方面的人员还是原来的那一伙。
跑腿的小二,烧菜的厨子,甚至连**都打扮艳丽,翘首以盼。
“爽,真是爽,那群狗崽子,连让我动真格的机会都没有。”矮人们喝着美酒,说着荤话。
“是啊是啊,等你们懂真格,估计我们早就死了。”大胡子佣兵团长乐呵呵,能获胜,光从马匪们身上得到的战利品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加上佣金,再招募几名炼金战斗不是问题。
只是目前的野马城想要招募到炼金战士是别想了,看来是时候转移了,大胡子佣兵团长想到。
杀人之后,众人都需要放松下来,一个个的坐在酒馆内狂饮,或是好色的留恋在**的身体山。
到后来,一个个喝大的佣兵们开始胡言乱语。
“告诉你们,在野马平原上,可是有一头独一无二的马王存在。”矮人首领就是那位被唐煜扁过的糟蹋鼻矮人。
“那头马王可以说是我见识过最漂亮,雄壮的马了。”
“不,那不是马,用魔兽来形容才更合适吧。”矮人打了个酒嗝继续说道:
“众所周知,野兽族群当中,统领一百头的兽王称之为百兽王,随后是千兽王,万兽王。”
“但是在那群马王群当中,却足足有一百万头的野马存在,光千兽马王都有十几头,百兽马王更是数不胜数。”
“隔!”矮人首领打了个酒嗝,晕晕的趴在桌子上。
“嘿,接下来呢?”一匹好马,不管是自己骑乘还是捕捉到贩卖,都是一笔惊人的财富,佣兵们被矮人的话提起了好奇心,就是唐煜也有些惊讶。
百万马群当中的王者?
大胡子佣兵团长用力的摇晃矮人的身体,却见矮人首领呼噜声震耳欲聋。
“看来是真醉了,不是说矮人酒量很好的吗?我才只有三分醉呢。”大胡子佣兵团长嘀咕,结果刚说完,他也趴再矮人身上不动弹了。
余下的佣兵们也好不到去,一个个早就睡眼迷离。
唐煜见此,却是放下了手中的美酒,来到了外面。
身体强度的提升,导致对酒精的消化能力也大涨。
这些所谓的美酒,要想醉趴下唐煜,还不行。
门外,炼金马匪们表情肃穆,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盯在唐煜的身上。
唐煜寻目望去,发现这些炼金马匪的身上各种武器都有。
刀枪棍棒,样样不同,杂乱无杂。
当然,作为炼金战士,他们队列整齐,他们听从指挥,他们行动如一,这对于唐煜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
“不知道能不能把他们的武器统一?”唐煜心想。却见天边渐渐泛起鱼肚子。
天亮了。
野马城的居民们经过一夜的担惊受怕,并没有见到马匪们冲进野马城,一家家小心翼翼的打开房门,却见到在马王酒馆聚集了一千如虎似狼,队列整齐的马匪。
那是马匪,从他们的着装就可以看出来。
“马匪冲进来了?”也不知道谁怪叫一声,嗖的一声关紧了房门。
但是,等了好一会儿,他们也没见马匪们来攻打他们,烧杀抢掠?
“马匪,马匪全被打败了。”突然,菜鸟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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