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界无尽神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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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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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术做了“仲家天子”,骄奢淫逸,纸醉金迷。先是广纳妃嫔,扩充后宫。后又苛捐杂税,淮南等地,大受其害。

    “好坑啊,这袁术,明显是青铜选手啊!”

    李牧愁容满面,收集紫晶币的任务,仅仅完成了三分之一。敌人不够强大,怎么能凑齐强大的兵力,让他杀呢?

    近来老是有人,来投靠他。看来所有人,都比较看好他。

    “唉,只能来一波,小学生操作了。”

    为了壮大袁术一方,李牧只能秀一下他的智商下限。

    大唐初元二年,兖州刺史刘岱归附。高祖皇帝见其面貌英伟,令左右剃其须发,语曰:“尔可扮演唐僧取经。”刺史刘岱自觉受辱,举州归袁氏。——《大唐正史录》

    没错,这就是李牧干的。不逗比一点,别人怎么知道你是青铜选手?

    经此闹剧,袁术的人气哗哗上涨。诸侯对比了一下,发现袁术还是可以的,有希望能上白银。没有人知道,李牧竟然有这么奇特的意图,都把他当成了,猴子请来的救兵。

    兖州处于南北势力的交界,有效地分割了两大帝国。当整个兖州归附袁术,两大势力算是接壤了。

    自那以后,“黄巾残党”异常猖獗,经常袭杀官军。这事儿是李牧做的,没有留下姓名。而兖州最大的势力,黄巾军自豪地接下了锅。

    随后就到了扬州、豫州,徐州一带。如法炮制,一个个官军据点,沐浴在锋锐的剑气中。除了赶路稍显费时,没有任何人,能在刻意屠杀中幸存下来。

    血肉撒了一地,说是尸山血海,也不为过。灰白的军帐,化作一块块鲜红的碎布。

    “太无敌,找不到对手,也是种无敌的忧伤。”

    行走在鲜血染红的大地上,不自觉地,感受到了孤独。普通人的生命如此脆弱,他可以随手灭绝一大片。为了不做蝼蚁,为了逍遥自在,无论如何,都要坚持走下去。

    半年后,各地州郡的军队,全都被团灭过了。有些地方,甚至被收割了第二茬。

    没有人知道原因,也没有人知道何时结束。恐怖的气氛,蔓延在这里。参与过掩埋尸体的人们,那种处处残肢碎肉的景象,他们终身难忘。

    上到袁术的伪帝国,下到一个小小的县衙。迫于压力,解散了大半。唯一没有受到影响的,只有大唐国土了。

    早在临行前,李牧就与近臣交代过。要是他三个月没回来,就可以另立新帝。如今已经半年了,想必新君上位多时了。紫晶币也收集得差不多了,随时可以离开。

    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一下子要离开,还真的有点舍不得。

    李壮人不太机灵,不知道他能不能适应,现在的皇帝生活。吴氏没有丈夫的消息,也不知道要伤心多久。除此之外,大约只有赵云,会真心怀念他吧。

    罢了,这些人,都有了各自的富贵人生,没有他一样能好好地活着。要是他前去看望,只会给别人带来困扰。

    “老爷爷,你小心,车来了!”

    李牧正出神时,旁边一个小女孩拉了下他。

    街道上,一辆质量不错的马车,疾驰而过,差点与他相撞。

    (本章完)

第173章 回归故居() 
“臭老头,想死滚远点,别脏了我家公子的车!”

    马车去而复返,驾车的大汉,当街破口大骂。

    “你是谁家的下人,主人没管教好,当心大祸临头啊!”

    一个小奴才,都敢朝他大喊大叫。李牧毫不客气,立马反唇相讥。

    那车夫仔细打量,发现这人只是寻常麻布服饰,不似大富大贵之人。这样一想,胆气见涨,

    “你这山野村夫,该不会是要请你村长来吧?没长眼的狗东西,县太爷公子的车架,也是你能冲撞的?”

    听了这话,李牧毫无反应,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吗,搞得好像什么大人物似的。眼界不同,看人的心态亦是天差地别。比如旁边的小女孩,吓得脸色煞白,

    “求求你饶了我们吧,老爷爷他不是故意的!”

    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小女孩磕头求饶,周围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就在车夫受不了时,马车里传来一声,

    “算了,我们走。”

    “是,少爷。”赶车大汉如蒙大赦,擦了擦脸上汗水,又转过头来,恶狠狠地对两人说,

    “算你们今天走运,少爷心情好不计较,要是下次再让我碰到,哼!”

    李牧已经惊呆了,现在的人,都是这么牛X吗?印象中他亲封的三公,个个都是谦虚无比好不好。还有那个什么县令公子,感觉很神秘,很强大。

    “老爷爷,你年纪大了,以后上街和家人一起。”

    那小女孩从地上爬起来,像个小大人似的嘱咐着。

    心里年龄还不老的李牧,翻了个白眼,他还没老到走不动路。

    “那你又是怎么,一个人待在这里的?”

    “我卖身。”小姑娘干脆利落地答道。

    “啊?你说什么?”李牧反应有点吃力。

    “我说我活不下去了,要卖身!”卖身这种事情,对这小姑娘来说,有些不好意思。强行重复两遍,顿时恼羞成怒了。

    “哦,那你怎么不立个牌子?”听懂了她的意思,李牧朝四下看去,连个告示之类的东西都没有。

    “我不识字。”小姑娘理直气壮地说。

    李牧呆呆地看着她,这小孩不同凡响。这个年纪的孩子,少有这么大胆、明事理的。也许是她苦头吃多了吧,不得不懂事。

    “这些够不够?”手伸进怀里,实际上是从系统空间,取出一块金石头。另一手取下腰间的酒葫芦,满满饮上一大口。风吹叶落,土豪气息扑面而来。

    “这,”犹豫了一会儿,她一咬牙,“好,我跟你成亲。”

    “噗!咳咳咳,”李牧难以置信,这是她应该有的想法吗!缓了一口气,他道,“老夫年过花甲,你当我孙女还差不多。”

    “给我这么多钱,就是为了找一个孙女?哦,我明白了,你是想找个人养老送终吧!老爷爷你放心,我一定在你去世前,好好照顾你的。”

    “嗯,嗯?”李牧听了她的话,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从这以后,两人就成了祖孙关系。

    这里是冀州清河安源县,去往并州滦平县故居,路途遥远。一打岔,惩治此地县官的事情,就被他抛之脑后了。那人使劲骂了李牧,还能相安无事,福缘深厚啊!

    (本章完)

第174章 物是人非() 
“路漫漫其修远兮!”李牧一身华服,站在马车上,长叹一声。

    “爷爷,这是什么意思啊!”他身后,一个小脑袋探出头,朝他问道。

    “青青啊,这是说路太远了,我们要走好几天呢。”煞有介事地,他装成一副很懂的样子。

    他们雇佣的车夫,读过两年书,有点文化。恰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不禁摇了摇头,鄙视这两个,没文化的一老一少。

    青青名叫李青,与那个,传说中的盲僧同名。人靠衣装,经过华贵服饰的装点,柔和的脸上颇有些英气。如此一来,李牧突发奇想,要把青青培养成一个武功高手。

    这并非不可能,掌天瓶能催生灵药。人吃下去,练武事半功倍,说不定真的能练出点名堂。练习的方式,自然不可能是“天音波”之类的玄技,暂时先剽窃赵云的百鸟朝凤枪。

    眼光毒辣的李牧,经常看赵云使这套枪法。其中精髓之处,早就了然于胸。

    赶路归赶路,停车休息时,他就教小青青枪法。这套枪法,经过大量细微的改动,威力加强不少。

    灵药的问题,只能选些普通有益的植物,像一些补药。取出锅炉,煮烂成汤水就算完事儿。

    “李大哥,需要帮忙吗?”一个轻灵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正在疯狂煮汤的李牧,听到这声音,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你,还活着吗?”

    “在本源世界之外,系统无所不能,逆改生死并不困难。只不过,消耗了很多紫晶币。”

    挂了一回,王心雅成了系统的脑残粉,言语间推崇备至。

    “那个啥,你能活下来,我很开心。一些紫晶币而已,不用放在心上。”

    事实上,李牧都没有发现,自己什么时候被扣钱了。反正只要无脑开大清兵,就有源源不断的财富了。平时他只关心一下,自己有几位数的紫晶币就好。

    “谢谢你,我会报答你的。”

    “啊?不用了吧,有一个心意相通的小妹妹,我才是受益者呢!”

    确实,两人都能隐约感觉到,对方的情绪,这种境况很奇妙。

    这些年,王心雅待在一边,也不是无所事事。玄骨上人的炼丹经验,具有一定的普世性。研究的不只是单纯的丹方和手法,还有更重要药理药性。

    前者只对本世界的居民有效,后者才是真正的精髓。她稍加涉猎,便小有所成,已经可以炼制低级灵丹了。至于用来练武的丹丸,连灵丹都算不上,她自然是手到擒来。

    “放三百年黄精,唉唉,少一点,一支根茎就够了……”

    有人指导,李牧炼成“养元丹”,一种不入流的绿色小丹丸。虽然在高人眼里,不值一提。但在这没有武功的时代,坚持吃这种丹丸,足以让体质超过常人的几倍。

    路途渐行渐近,这里是王村。一切的故事,都是从这里开始的,也应该在这里结束。

    王村原先是个富裕的村落,村里人都引以为豪。可惜如今,不知是战火或其他原因,此地已人去楼空,杂草丛生。路过的家家户户,李牧大多能叫得上名字,这些纯朴善良的乡亲们呐,实在是可惜了。

    (本章完)

第175章 终为过客() 
可事实是这样的,王村的村民们,全体搬迁到了信都附近。

    “哇,我的小姐妹是太后耶,快去联络一下感情。”

    某农妇兴致勃勃地,梦想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吴氏与她感情甚好,赏一个荣华富贵,只在几句话的事。

    “我家二狗,是先帝的学生,讨个官做做吧。”

    李牧曾经是村学的先生,教过的小朋友多了。这些学生家长们,蠢蠢欲动啊!

    “对啊,咱们种个毛线地啊,当年皇上还喜欢我家闺女呢!”

    村长自豪地摆出了女儿,当年李壮迷恋小村花,不少人都知道。

    ……

    苟富贵,勿相忘的思想,深深地烙印在了人们的思想中。试想一下,哪一天你的朋友当了皇帝,正在务农的人,是要去走关系了。

    行走在无人的村落,李牧着实为那些人“默哀”了许久。天地之大,弱者却无一寸立足之地。尽管他们很善良,很热心,仍逃不了“灰飞烟灭”的结局。

    秋风以为哀,枯草遍地黄。

    “爷爷,快回去吧,别着凉了。”

    每日服用养元丹,李青容光焕发,灵动的双目炯炯有神。一头乌黑深邃的头发,精简地束在脑后。

    “那套枪法,攻防兼备,你一定要牢记。”

    这孩子不喜欢舞刀弄枪,在他的要求下,才勉强坚持下来。

    “青青知道了。”

    聪慧的她,乖巧的回应着。

    七年以后,李牧的形容越发枯槁,青青也出落成大姑娘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感受到身体的沉重桎梏,他知道快到了离开的时候。一想到亲手培养的“盲僧”,笑意填满了他的眉目。收下这个孩子,除了看她很可怜,李牧也是抱有私心的。

    大唐朝廷,自上而下,大多不堪重用。他的儿子李壮,只会打猎、卖力气,肯定不是个合格的皇帝。其余的高官大员,以亲友居多。论忠心,一两代人不成问题,可是这才能却是历朝历代,所创新低啊!

    还好能有赵云在,论官位,居太尉之尊。论资历和威信,他从起兵之初,一路就是武将之首。上元初年,携先帝遗诏,主持过新帝登基。

    上元三年,点兵三十万,兵分五路收复扬州、豫州、徐州、兖州和司隶。

    有他在,朝廷即使乱成一锅粥,天下大势依然趋向统一。

    儿子的江山,李牧留下了赵云。孙子的江山,他尽到了心意。再往后,他也无能为力了。

    “走也!”曲终人散了,天下无人不知其名,夫复何求?

    体表火红的纹路,如同岩浆爆发一般,将他整个人都吞没。

    木桌上,只留下一个扁长盒子,压着一封信。

    日落西山,青青背负着柔若无骨,肤如凝脂的柔荑。

    “爷爷吃饭啦,再不出来,青青要吃光了!”一步一跳地,从外面走进来。

    淡红的日光,斜斜地照在桌子上。

    李青用手指夹起信封,撕开取出信纸。

    “当年你还是个,脏兮兮的小孩子,一转眼就长成漂亮的大姑娘了。岁月不饶人,我是时候也该走了。你不是很好奇爷爷的身份吗?拿着盒子去找赵太尉,他能告诉你答案。”

    (本章完)

第176章 乱世终结() 
“哇!原来爷爷认识太尉大人啊,怪不得老是这么神神秘秘的。”

    李青嘟囔着,打开盒子,里面只有两样东西。

    “本姑娘武功盖世,不需要什么大官照顾,一样能活得好好的。”

    她更向往自在的生活,私下里否决了爷爷的“好意”。人算不如天算,万事皆有可能,变数太大。

    辛辛苦苦好几载,培养出的超级打手。一朝阴错阳差,独自闯江湖,当女侠去了。她是开心了,可惜李牧多年心血,就真的只成全了她。

    山野村夫,不靠谱的人多的是。李青托附近村民吴二,将这盒子,送往太尉府。其中缘法,又不知几何。

    盒子没上锁,里面的东西随手可取。一封书信,安然地躺卧其中。

    作为一个小民,很好奇这些送给大人物的东西。驿站里,吴二乐呵呵地取出信封,

    “什么太,什么什么启。”

    认得封面上的两个字,吴二他也算不容易了,不禁心中有些欢喜。

    走廊上一阵劲风,吹得人站立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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