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脸上大面积黑色胎记的缘故,小荷屡屡受人白眼。生母早亡,顺明帝虽然疼爱这个女儿。却因为她终究不是男身,相貌丑陋,也逐渐变得疏远。在这种特殊环境下,小荷的思维理念也变得与常人不同,可以因地制宜变得豪放。也会故做伪装变得娇气。
小荷一直牢记着叔父长乐王对自己说的话:想要不被人伤害,就必须裹上一层厚厚的伪装。让人看不透,找不到你的要害,自然也就可以避开从面对刺过来的刀子。
杨天鸿撇了撇嘴,认真地说:“我很希望咱们是好兄弟。但我这个人天性善良,总不能看着你永远不嫁。”
小荷心中一动,脸上却故做嗔怪之色:“喂我警告你别打我的主意。这里可是国子监藏书阁,不是你家的后花园。”
杨天鸿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嘿嘿嘿嘿若是我要霸王硬上弓呢?这里就只有咱们两个人,你喊破嗓子也没人过来帮你。”
他笑得很是张狂,就像纨绔子弟看中了漂亮女子。当街强抢民女时候的那般模样。
小荷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脸色不由自主骤变,胡乱咽下嘴里的食物,本能后退了几步,口中直嚷道:“你。你别过来。我是跟你开玩笑的,真的是开玩笑。”
杨天鸿脸上表情变得更加狂放。他涎着脸。故意做出一副急色的样子,双手张开。就像花花公子正在左右围堵无路可逃的柔弱少女,嘴里“哈哈哈哈”大笑着说:“你跑啊我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小荷睁大了眼睛。
她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杨天鸿究竟是在说笑?还是突然之间色心大起,真的想要在这里把自己扑倒按翻?
就在杨天鸿手指即将接触到小荷衣角的时候,他忽然不再往前移动,手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多了一个精致小巧的玉瓶。
“拿着,这是给你的。”
小荷犹豫片刻,接过了瓶子。她轻轻拔掉瓶塞,顿时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淡淡幽香。
“这,这是什么?”
问话的时候,杨天鸿已经转变身形,非常敏捷地绕过小荷,走上了通往藏书阁二层的楼梯。身后,留下一串声音。
“这次出去碰巧采了一些草药,炼了几枚祛灵丹。这种丹药对祛斑美容效果不错,你尝试着服用了看看。若是不够,再找我要。”
小荷用力握住玉瓶,目光微微发颤,神情百感交集。
她当然记得杨天鸿临走时候说过的话。当时,他就说过要为自己炼制一种能够祛除脸上黑色胎记的丹药。小荷对此并未抱过太大希望,只是没有想到,杨天鸿一直记在心上。
……
藏书阁三层楼上,长乐王项光颇有兴趣地看着小荷递过来的玉瓶,慢慢抚摸着胸前长须。
“祛灵丹,位列仙家丹药第五品级。若是单以品阶而论,甚至比元气丹还要更高一些。”
自从宣布不与顺明帝争夺皇位,彻底退出朝廷之后,长乐王项光早已不问世事。他的所有余暇时间都用来读
书。书看得多了,对于修炼世界的某些规则和秘辛,自然也就比普通人更为熟悉。
不是所有丹药都能用于补气固元,也不是所有丹药吃了都能飞升上届。丹药丹药,之所以带有一个“药”字。其本意,就是为了解除人类身上的各种负面状态,以及病症。上古修士最初炼制丹药的时候,也只是将其当做一种药品。至于“丹”的概念,则是在上古时代中后期形成。毕竟。那个时候天地灵气非常充裕,修士不必服用丹药就能顺利修行。
严格来说,祛灵丹是一种专门为女性炼制的丹药。就像女子每个月来月事的时候,必须要在屁股下面垫一张卫生棉。据说,这种丹药之所以能够问世,是某个上古修士觉得自己老婆的长相实在丑陋。为了与英俊潇洒的自己形成搭配,这才花费心力研制出了祛灵丹。这款丹药的功效果然不负所望,修士的老婆服用之后,短短几个月就变得皮肤嫩滑,白里透红。甚至比初生婴儿还要粉嫩。看着魅光四射的妻子,修士也觉得很是欣慰,于是带着改头换面的美貌老婆穿街入巷,在众人面前一再炫耀。
女人的心思,永远不是男人能够摸透。那女人原本相貌丑陋,觉得无颜见人。突然之间从无盐外表变成了妲己那般绝世容颜,也就随之产生了很多心思。美女身边历来都不会缺少追求者,那些人可不会管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老公,就像喝了**汤一般朝着美女发起悍勇冲锋,不顾一切大把花钱。绞尽脑汁编制浪漫环境,嘴里更是如同抹了蜜糖般说出种种令人肉麻的甜言蜜语……那妇人长时间自卑,一直躲在家中,何曾见过这般排山倒海而来的追求者大军,于是很快就被攻陷,彻底忘记了自己的修士丈夫。也忘记了正是因为那个男人,自己猜改头换面从丑鬼变成了美女。
接下来的故事。就变得陈词滥调。那女人毕竟不是修士,随着年月增长。绝美容颜也会被密密麻麻的皱纹所取代。原本把自己捧在手心含在嘴里的追求者,也对自己变得厌倦,甚至动辄打骂。妇人不堪折磨,于是找到原本的修士丈夫,哭诉了这些年经历的困苦,想要跟着这个最初的男人重归于好。修士经历过人间巨变,早已心灰意冷。看在以往的夫妻情分上,修士给妇人留下了一笔金银,毁掉了祛灵丹方,飘然不知所踪。
很多文本都记载过这个故事。“祛灵丹”的名字,也由此传扬开来。
很多人都尝试着想要炼制祛灵丹,却无法得知最初的方剂材料配比。然而,人类为了追求美丽,通常不计花费。在天下各国,祛灵丹已经变成了所有美容产品的代名词。在楚国京城,就有不下二十家药房有祛灵丹出售。这些打着“绝世美容”招牌的丹药五花八门,有黑色的丸子,有红色的颗粒,还有白色的粉末……服用方式也令人眼花缭乱,有口服,也有外敷。这些所谓的祛灵丹价格昂贵,随随便便一颗就价值数十两银子。至于是否真有祛白美容的神奇疗效,只能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之所以出现这种事情,并不奇怪。造假售假,历来都是无良商人的拿手好戏。反正,祛灵丹是传说中虚无缥缈的东西,谁也没有见过。我卖出去的货物,为什么不能冠以祛灵丹的名字?就像另外一个世界有牛得滑这个明星,我生个儿子为什么不能取个相同的名字?牛得滑难道就是你的个人专利?我儿子就一定要取名叫做牛老根?牛得住?牛逼哄哄?
刚刚从小荷手里接过玉瓶的时候,长乐王本能的认为,这只是杨天鸿戏弄自己侄女的道具。毕竟,自从传说中的修士离开后,这个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真正的祛灵丹。
对于长乐王的质疑,小荷显得很是固执:“他不会骗我。”
长乐王拔掉瓶塞,慢慢闻着那股令人舒服的丹药香气,似笑非笑地问:“你就那么肯定?呵呵我们的公主殿下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有主见?本王还是头一次看到你为了一个男人说话。”
小荷的脸色微微发红,低着头,双手不断绞着手帕,低声道:“他说过,我们……我和他,是朋友。”
“朋友?”
长乐王项光对这个词很是敏感。他皱起眉头,淡淡地说:“杨家的地位。倒也配得上你的公主身份。不过,你觉得那小子凭什么会喜欢你?朋友……本王相信,以你和杨天鸿之间的交往,倒也对的上“朋友”二字。丫头,你的心思。叔父我很清楚。那块胎记就是压在你身上的一座山。只要是思维正常的男人,都不会选你为妻。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不知道你公主身份的前提下。你得认真考虑,天下间的男人,只会看中容貌金钱地位。你要么永远都是国子监藏书阁里无人问津的侍女小荷,要么就是身份显赫的大楚公主项舞天。还好。杨天鸿自始至终没有说过要娶你之类的话。否则,本王必定让你父亲削去他身上所有官职,永远贬为庶民。”
小荷默默听着长乐王叔父的这些话,一言不发。
“本王相信杨天鸿的确是把你当做朋友。但也仅限于此。你很幸运,杨天鸿此人不计名利。算是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不过,丫头你千万不要读书读傻了脑子。,从来都是建立在相互喜欢的基础上。你觉得杨天鸿凭什么会喜欢侍女小荷?而不会对公主项舞天动心?傻丫头,既然自己看中了,就必须为了喜欢的男人做点儿什么。有步骤的透露身份,是你手上最为管用的牌。男女之间相处久了,也就渐渐生出情愫。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对你的容貌有所计较。须知。男人是一条鱼,若是想要鱼儿上钩,你就必须用香饵钓他。否则。你永远只能是临渊羡鱼,却终究无法退而结网。”
长乐王是过来人。对于男女情事,颇有一番独到见解。
他很疼爱小荷这个侄女,也明白小荷对杨天鸿的感情。从小到大,小荷接触的男伴很多,却只有杨天鸿是唯一的真心实意。正如小荷所说。杨天鸿把她当做朋友。至于其他男人,无一不是厌恶她脸上那块面积庞大的黑色胎记。对此。长乐王很是无奈,虽然多方请人医治。却仍然无效。久而久之,长乐王
也就淡了让侄女变得美丽的心思,转而想要在侄女的公主身份上做文章。不管怎么样,在自己蹬腿咽气之前,一定要为侄女小荷,也就是大楚公主项舞天找到一个幸福的归宿。
小荷有些不知所措。她想了很久,慢慢地问:“叔王,我……该怎么做?”
长乐王项光露出慈祥的微笑:“你喜欢杨天鸿?”
尽管有些害羞,小荷还是点了点头。
长乐王继续问:“你想嫁给他?”
小荷脸上露出几分苦笑:“放眼天下,若是没有大楚公主这个身份,恐怕也只有他可能愿意娶我。”
长乐王意味深长地说:“杨天鸿把你当做朋友。”
小荷再次点头,道:“藏书阁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只有他是真正给予我尊重,没有在言语上对我冷嘲热讽。”
长乐王笑道:“这种事情,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本王该帮你的自然会帮。不过,若是你事事都想要得到别人帮忙,无异于等着馅饼从天上掉下来。按照你的心意,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杨天鸿那小子还算是男人当中不错的标本。至少,他刚从黑森山回来,还记得国子监里有你这么一个朋友。”
停顿了一下,长乐王把手中的玉瓶还给小荷,淡淡地说:“既然是他给你的东西,就自己收好。祛灵丹乃是上古灵妙之药,丹方早已失传。无论这东西杨天鸿究竟是从哪里弄来,效果如何,都是他一番好意。本王年轻的时候喜欢喝酒,曾经有朋友不远万里从外域带来一瓶葡萄酿。虽然数量很少,也算不上是珍贵稀罕的美酒,然而喝酒这种事情并非需要绝世佳酿。两个相互知心的老朋友坐在一起,就算是一碟盐煮花生,一坛子浊酒酸酪,仍然会觉得那是世间无上美味,再无任何东西可以替代。”
听到这里,小荷笑了。
她拔掉瓶塞,从中倒出一颗祛灵丹,仰脖吞下,微笑着说:“他给我的东西,必定都是好的。”
长乐王不禁对小荷的言语觉得有趣,故作好笑着问:“就像他以前带给你的早餐,稀饭下烧饼?”
小荷笑得很开心:“还有豆浆油条,包子热馒头。”
……
几个月不见,古凌变得更加油滑,也更会说话。
“我一直以为你在黑森山里被无数的雌性荒兽轮番蹂躏。看你健健康康的样子,肌肉发达,浑身上下所有零件粗壮无比,相必是黑森山里的雌性荒兽反过来被你肆意蹂躏。怎么样,有没有在那边留下几个种子?说不定某天就会地里冒出一个人头兽身的怪物,抱住你的大腿,管你叫爹。”
“带着避水金睛兽和玄天骏招摇过市,这段时间你可是成了京城里最大的名人。不过,也有不少人说你是扫帚星。前脚带着荒兽进了卢家,紧接着卢家就被朝廷抓住了谋反证据,满门抄斩。真不知道应该说你是福星?还是灾星?”
。。。
第一百三九节 郡主()
对于古凌,杨天鸿历来都是没有办法。↗頂點小說,这家伙虽然言辞锋利,却没有坏心,最多也就是开几句玩笑,然后就搂着肩膀称兄道弟的那种。
现在正是午休时间,古凌不由分说,拉着杨天鸿朝着后山集市走去。
只要有了一壶酒,男人之间的关系很容易变得熟络。
古凌的话一直很多,喋喋不休。
“你当时算是走得快了。那件事情过后,卢家的人接连几天都在国子监外面候着。卢鸿志那家伙口口声声一定要把你姐姐娶过门。否则,就要把国子监的大门给封了。那家伙简直是疯了,也不想想国子监是什么地方?结果,祭酒大人当场发飙,叫来顺天府的衙役,把一干卢家的全部收押。那卢鸿志也算是跑得快,没被当场抓住。否则,一样要被抓进去,不死也要脱层皮。”
“说起来,卢鸿志也算是晦气,非要招惹上你。现在好了,卢家判了个满门抄斩,他自己也跑不了。脑袋现在挂在西城门那边,日晒雨淋,没几天就变成烂肉。到时候,谁还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号人物?”
一边喝着酒,古凌一边从身边书袋里取出一本笔记,递给杨天鸿:“这是我帮你抄的。再有几天就是大考,我知道你天资过人,对书院里这些照本宣科的课程看不上眼。但不管怎么样,分数高低乃是师长按卷品评。我给你注明了勾画重点,估摸着应该有七成把握可以过关。到时候,你就不用再来国子监这个烦心之所上课,也好出去堂堂正正做你的宣武将军。”
杨天鸿翻开笔记,看到了密密麻麻工整的蝇头小楷。
古凌的书法很不错,这也是天下所有文人必须精通的基本功。若是连字都写不好。还谈什么求取功名?光是在考试阅卷那个环节,就被考官毫不留情刷了下来。
他一直在喝酒,声音�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