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想,超级亚瑟对此并没有丝毫的考虑,“不!我们的家园虽然被暴雪掩埋,但它仍在!那里埋葬着我们的祖先,遗留着我们千辛万苦开拓的城池,我们必须回去!”
“嗷呜····回家!回家!!!”
超级亚瑟猛拍胸膛,四周呼喊戛然而止,“你也看到了,虽然我们仍旧说着中原话,但极北的水土改变了我们的身体,即便回到中原,我们也将被视作蛮夷,尤其是,这千年来为了子孙后代,我们融合了太多太多其他部落的血液。”
说到这里,超级亚瑟的神情颇为没落,“岁月如逝·······”
“不!”杨爽摇摇头,“岁月,就是一把杀猪刀,剔除了皮毛,也斩断了血脉!但改变不了的是,你们仍旧是炎黄的子孙!”
每一个时期,每一个朝代,都会产生民族大融合。
有的人来了,也有的人走了。
比如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比如远居海外,在国难时仍旧为国奉献的华人华侨。
人活着,总有许多无奈,只要不卖国,不做汉奸,杨爽对此并没有太大的反感。
当然,也仅限于此,若是遇到国难,他宁愿在边防化作一堆黄土。
原本落寞的超级亚瑟闻言,神色凛然,默然许久,忽然哈哈大笑,拍着杨爽肩膀赞叹道:“不愧是中原来的将军,说得好!”
“阿五,去,拿酒来!”犬国地处极北之地,没有粮食,也没有马奶,杨爽根本不相信他们会有酒。
而现实确实如此。
别看他们现在啃着狗肉畅快非常,可篝火盛宴上,除了鹿肉狗肉,再无它物。
没有水果,没有米粥,更没有奶酪和糕点。
随着超级亚瑟因喝酒被呛到,随后发出的爽朗大笑声,整个“墓地”彻底陷入了狂欢。
当然,杨爽不会忘掉,因为天黑而没有追赶上来的突厥铁骑。
“你是说,鬼方人来了?”第二日清晨,拎着冰块锻炼身体的超级亚瑟,收到消息后,脸上顿时布满仇恨。
“他们现在不叫鬼方,而是突厥!至于两者的联系,我也搞不明白!”近千年的淘汰,令大草原换了数个主人,称呼各一,比如匈奴、燕然、突厥等等。
“呼······,是他们!”超级亚瑟气喘如牛,愤怒之意无需言语表露。
杨爽神色不动,脑子里却各种念头急转。
看对方脸色,这是要准备死磕啊!
听闻寒冷能使细胞分裂减缓,难道他们在极北之地生活久了,脑子也变迟钝了?
两万带着妇孺的半原始人,对阵突厥至少二三十万的铁骑,胜负还不明显?
“强大的国王,我想,咱们需要商量个对策!”
“不!复仇,无需谋略,只凭一腔热血!!!”
第293章 一路向北()
追兵来的很快。
第二日清晨,天色微微亮,狗国探子便将遇敌的消息传回“墓地”。
约有两万突厥铁骑,将在半个时辰后抵这里。
几乎刹那间,以冰块砌成的临时城池里乱作一团。
超级亚瑟一边狼嚎,一边敲响骨钟。
随后,无数披戴狗头的汉子,从椭圆形冰屋中奔出。
他们的队伍算不上周整,他们的武器也不怎么犀利,就连衣甲,也只是数层狗皮。
但是,如果因为这些而看低他们,估计谁都会付出严重的代价。
因为,他们的身姿实在是太魁梧,太高大了!
仅仅往那一杵,就是血肉构筑的长城!
若是再加上他们背后绑缚的那一杆杆鹅卵粗细的长枪短棒,活脱脱的就是一群怒目金刚。
“嗷呜!!!”
犬国自己交流的语言杨爽完全听不懂,但他记得昨晚与超级亚瑟做出的沟通。
一方负责将突厥主力引入北域,另一方则是带兵绕向东方,然后南下逃生!
这不是超级亚瑟想要照顾中原老乡,也不是他为了仇恨想要跟突厥死磕。
而是经过杨爽无数次推测,这是能从沙伯略虎口里夺得好处的唯一计策。
北域凶险,经过暴风雪肆虐后,许多地方变得举步维艰。
比如燕然山南麓的刀谷,那儿距离贝加尔湖还十分遥远,积雪就已经超过了一人高。
环境如此险峻,更不要提远在北方的西部利亚高原。
不过,经过细谈后杨爽发现,常年生活在极北之地的狗国人,对此也仅仅只是感到生活难以继续,而不是无法生存!
顽强的生命啊!
想想,若是他们对沙伯略军团抢一波换一个地方,将对方渐渐引入茫茫雪原,突厥骑兵岂不是要彻底沦为废柴,化作狗国人案板上的鱼肉?
因此,不只是杨爽兴奋了,就连“心地善良”的超级亚瑟,也猛地点头赞同。
狗国在召集人手,杨爽这边也在整备兵马。
新扎的雪橇带上老乡赠与的狗肉鹿肉,两千五百名吃饱穿暖的兵士,踏着滑雪板悄悄向东遁去。
杨爽要做的可不仅仅只是逃跑,其实他也想狠狠的捞上一把,在北域的这段日子里,他可是差点就要憋坏了!
·········
数十匹战马拖动的豪华车碾上,沙伯略随意挥动马鞭,眼睛死死的盯着上面流动的光泽,犹如在欣赏一件绝世佳作。
“启禀大汗,诺鲁的先锋军团发现敌人踪迹,不过,与龙城溃军描述的有些不符,似乎是一群野人!”
“嗯?”沙伯略停止手中动作,眼中流出一丝诧异,“野人?自我部一统大草原,横扫整个北域后,所有部落无不是赐旗赐图腾,哪还有什么野人?”
“回禀大汗,看对方装束以及旗号,并不是我们大草原所有!”
“启禀大汗,诺鲁的先锋军团发现敌人踪迹,不过,与龙城溃军描述的有些不符,似乎是一群野人!”
“嗯?”沙伯略停止手中动作,眼中流出一丝诧异,“野人?自我部一统大草原,横扫整个北域后,所有部落无不是赐旗赐图腾,哪还有什么野人?”
“回禀大汗,看对方装束以及旗号,并不是我们大草原所有!”
第294章 使狗国()
几乎不需要刻意寻找,追击的突厥先锋军团便发现了狗国“墓地”。
两万铁骑在主将诺鲁的指挥下,并排横列在雪原上,那迎风而立的气势,无与伦比!
啸月天狼旗咧咧作响,丈八长矛直指前方。
“准备!”
哗啦啦······
号令下达,整个军团再无一丝喧哗,充斥耳膜的唯有铁枪碰撞衣甲声。
东部突厥能与中原王朝对抗数载,自然有着自己的实力。
狼骑暂且不提,只论拓羯、附离,就能与西部突厥达头的主力相比!
“冲!!!”
轰隆隆·····
震撼人心的冲锋,在沉默中瞬间发动。
两万铁骑化作滚滚洪流,裹挟着寒霜,嘶吼着、狂叫着、卖力咆哮着,端着武器扑向未知的敌人。
·········
狗国临时营地里。
褪去狗皮大衣的超级亚瑟,赤裸着满是胸毛的上半身,站在冰块浇筑的低矮城墙上默不作声。
他紧握着杨爽赠与的混铁大枪,盯着南方冲来的铁骑,面不改,心不乱。
其身周簇拥的壮汉们,整齐划一的取出背后成捆的狩猎长矛,似乎时刻都在准备着。
默然许久,当能看清突厥铁骑面孔的时候,超级亚瑟动了,也开口了。
他奋力跃下冰墙,一边提枪狂奔,一边大声叫嚷。
“狼崽子再凶狠,终究不过是一群畜生!我们伟大的祖先虽然败了,逃了,背土离乡了,但反而使我们变得更加强大!为了祖先的荣耀,为了使狗国的强盛,孩子们,杀戮吧!”
“嗷呜呜······”
“吼······”
随着超级亚瑟的动作,冰墙之上顿时跃出无数大姚,只不过,他们肤色赤红,头戴狗首,面貌极其狰狞。
与此同时,又有数不清的黑影紧随其后。
若是杨爽在此,绝对会惊讶的目瞪口呆。
他在“墓地”狂欢一夜,并没有发现里面竟然隐藏着,与狗国人数几乎相等的凶犬。
“杀!”
无论在中原,还是在茫茫大草原,骑兵与步兵的冲撞,哪怕是兵种克制,后者也讨不到多少好。
然而,当魁梧的狗国人杀到,冲锋在前的突厥铁骑无不是人仰马翻。
“咻咻咻·······”
漫天飞舞的流矢中,壮硕的野人们率先掷出手中长矛。
那黑漆漆的物事,如同长了眼睛一般,无论战马上的骑士如何躲闪,都能被准确的击中脸面。
更恐怖的是,锋利的流矢落在壮汉身上,哪怕箭头深入体表数寸,他们仍旧带着箭杆像没事人一般狂奔。
“放箭!放箭!!!”深居阵中的诺鲁受惊了,尤其是看到“巨人”首领,以铁枪挑开战马时,他顿时知晓,遇到劲敌了!
可惜的是,冲锋起来,铁骑哪有那么多的反应时间,长枪切换弓箭,还未抽出箭矢,变遭遇到野人们无数飞来的长矛。
那巨大的力量,穿透了身着盔甲的骑士,也带走了他们的尸体。
野人们并不与狂奔的战马硬碰硬,他们虽然魁梧,但身姿却十分矫健,轻轻松松避过无主战马,长矛投掷,双手拉扯,拖拽着半死不活的突厥人,嗷嗷叫唤着杀入骑兵群中。
那场面,怎能事劲爆能形容的!
第295章 强势灭杀()
“吼!”
在极北之地生活足足千余年,这些来自中原,又与各个种族混居的汉人后裔,虽然仍旧能够说出一口流利的古汉语,但大部分习性已经改变。
比如奋力击杀,畅快淋漓时,他们吼的不是杀,而是近乎于野兽般的咆哮。
强壮的体魄赋予他们远超常人的肺活量,粗重嗓门发出的声音,更是豪迈非常。
令人热血沸腾的是,他们喜欢肉搏!
没错!
在如此激烈而烟花缭乱的战场上,他们在将背后长枪投掷干净后,玩起了肉搏!
蒲扇大的巴掌拨开刺来长枪,手腕抖动,犹如捏想毒蛇七寸的手法一般,落在骑兵喉咙处。
没有太大的声响,也没有太大的动作,当粗糙手指划走,尸体也随之滚落。
使狗国的战士,就像横栏在洪流前的巨网,在波涛汹涌中,将漂浮物尽皆抵挡下来,哪怕有漏网之鱼,站在冰城城墙上的悍妇们,也能轻松将其击杀。
突厥主将诺鲁,看着麾下飞蛾扑火般的军团,一时间有点儿走神。
在大草原征战数十年,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般情况。
当然,在他记忆深处,似乎有着与此相似的一幕。
那还是上一代萨满回归狼神怀抱前,给还是幼童的自己讲的故事。
传闻上古时期,北域有犬戎、鬼方两部。
犬戎自然是大草原部落的祖先,仅凭中原人给起的这个名字,便知晓与现在崇拜狼神的突厥关系。
而鬼方,却令所有人都陌生非常。
据上一代萨满讲,他们肤白发长,目赤面凶,高大魁梧,力大无穷,虽然人数稀少,却是犬戎与中原最为恐怖的敌人。
传闻千年前殷商武丁讨伐鬼方,举全国之力三年方才取胜,为了震慑远遁极北之地的鬼方残部,更是铸造了绝世神器。
在很小的时候,诺鲁听惯了这些故事,什么力能挽马,倒拽九牛,开山救鹿,脚踏成坑。
当初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更是悄悄潜入过玄之又玄的刀谷,可惜,还未进入谷内,他就差点送命。
诺鲁也因此相信上一代萨满讲述的一切,如今看着除了肤色与传闻并没有什么区别的野人,他懵圈许久后,第一念头便是遭遇到了鬼方残部!
但身为突厥先锋将军,他的职责就是扫清前方一切障碍。
因此,他不能退!
哪怕两万铁骑全部折损,也不能后退!
“杀!”
诺鲁大吼着抽出大可汗赐予的巨剑。
这是前段时间与西部达头决战时,从一个色目人手中抢来的武器。
沉重,却比弯刀铁枪更加实用!
诺鲁策马狂奔,径直冲向最高达、最强壮,杀的最欢快,头戴鸡毛的野人首领。
那个家伙一路冲杀,沿途骑士无不是人仰马翻,那所向披靡的气势,令他想起苦海之战中,从己方军团里抢走狼图腾的可恶光头。
近了!
更近了!
策马狂奔的诺鲁,发现对方并没有注意到突袭的自己,心中闪过一丝喜意。
可当他正要挥动重剑,想要斩下对方硕大的头颅时,一股剧痛自胸口传来,随后便是天旋地转。
在失去知觉的前一刻,诺鲁看到那个野人抽枪横扫,大跨步快速离去。
他,竟然没有看自己一眼!
“噗······”
“狼神在上,英勇的将军死了!”
“将军死了!”
“旗!战旗!那个野人夺走了战旗!!!”
········
三十里外,杨爽抖动缰绳,令前方拖拽雪橇的驯鹿再次加速。
其身后,杨阿五与李无衣紧紧缩在狗屁睡袋里,而奴二则是警惕的环视四周。
“大都督,您有没有察觉到,狗国的人,有点不正常?”
“呵呵·····”杨爽轻笑,“《汲冢周书》、《易经》、《山海经》、《古本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等书中有过记载。”
“鬼方,长居北域,肤白发长,目赤面凶,高大魁梧,力大无穷。后来,武丁北伐,三年而克,鬼方遁逃极北之地。如果所料不差,那个狗国国王说的应该是假的,什么祖上来自中原,怕不是从中原掠夺了许多汉人吧,要不然为何男人只会狗嚎,而女人却会古汉语?至于为什么会帮我们,各取所需罢了!”
说完,杨爽瞄了眼被另外几条驯鹿拖拽的囚龙刀,心中闪过一丝犹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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