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云龙吟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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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 第2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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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源哂然道:「用处大了!别看你一身横练功夫,我隔空往你胸口一指,就能在你胸口烧个洞出来。」

    「得了吧!谁打仗的时候怀里揣著个油灯让你点呢?」老张道:「就算你法力涨十倍,能挥出个火球来,起码得两个呼吸时间吧?我一步跨过去,先这么一刀,再这么一刀!没等你施完法,就把你大卸八块,扔水里喂鱼了!」

    冯源叫道:「死老张!看我冯大;法师的猛火诀!」说著用力一点。

    「啊!」老张惨叫一声,捂著胸口一蹦三尺高,然後「呯」地倒在甲板上。

    冯源吓得跳起来,「老张!你没事吧?」

    老张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怪笑道:「冯大;法,你的手艺还差点儿啊!」

    「呸!我点!再点!」

    冯源正点得高兴,旁边忽然有人叫道:「哎哟!火!」

    甲板上的灯油不知什么时候著了起来,一群汉子连忙捡起东西扑打。敖润也吓了一跳,「胡搞什么呢!船上也敢玩火法!冯大;法,烧了船你赔啊!」

    冯源连忙道:「不玩了!不玩了!」

    众人手忙脚乱扑灭火势,幸好灯油不多,没有酿出事来。

    程宗扬蓦然想起一件事,扭头却不见了敖润,他叫住冯源,「敖老大呢?」

    冯源挤眉弄眼地笑了两声,「副队长刚才把老大叫走了,没往这边来。」

    船上这些天,月霜一直没有理睬自己,落在这些汉子眼中,又是一桩笑谈。

    不管怎么说,比起一见面月霜就想要自己的命,现在的状况已经好了很多。

    程宗扬道:「冯大;法,你们练火法的,用过火药没有?」

    「火药?」冯源皱起眉头。

    老张插口道:「你说火器?那东西宋军使过,叫突火枪,弄根竹筒,里面塞上药,装上火捻,一点火喷出去。好像是个姓武的……」

    冯源道:「武穆王!人家姓岳!」

    「对对!」老张拍了拍脑袋,「那玩意儿不好使,打不著人,不小心倒把自己给伤了。後来换成铸铁的,更麻烦。火药塞少了,只能打几步远,一股烟就没了。塞多了,铁筒一炸,手都保不住。不多不少吧,又打球不准!」

    老张一番话说得程宗扬大笑起来。多了炸膛,少了没劲,不多不少又没有准头。看来岳帅的火器也和做玻璃一样,费了不少工夫,也没做成功。

    枪械的制作和丝袜不一样,六朝的丝织工艺除了没有工业化,其他方面既有长时间的技术积累,也有熟练的技术工人,只要提供合适的原料和设计,要做出丝袜并不难。

    但枪械的制作在这个时代最困难的并不是发明子弹,或者提供枪械制作原理和设计思路,而是制作的精度。这牵涉到采矿、冶炼、模具、技术工匠、工艺流程等一整套内容,每一件都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不断试验和技术积累。即使以岳鹏举的雄厚资金和实力,也不可能在十几年的时间内完成几百项创新。

    自己对枪械的了解不会比岳鹏举更多,岳鹏举已经尝试失败,自己可以打消短时间内造出枪械的念头。那么如果退一步,作一个简单的爆炸物呢?

    沉吟间,老张道:「还想呢?火药那玩意儿贵得很,打出去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银铢!谁有钱往那儿糟蹋啊。」

    程宗扬道:「火药得多少钱?」

    「一斤总得好几个银铢吧。」老张道:「听说一杆突火枪花的钱,足够养五个好射手了,要不宋军自己也不怎么用呢?」

    火药不像箭矢可以回收利用,大规模作战之外,单是平常的训练费就要消耗一大笔钱,射程和威力又有限。虽然自己知道火药的巨大潜力,但对於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弓弩无疑是一种更明智的选择。

    …………………………………………………………………………………

    船後的货舱内,敖润气得脸色煞白,指著月霜道:「你怎么能把客户的东西给别人啊!」

    月霜道:「我怀疑里面有阴谋,交给六扇门有什么不对的?」

    「那也不成!」敖润叫道:「咱们可是讲信誉的大团!拿了客户的东西,就该安安稳稳送到地方!你这不是砸我们雪隼的招牌嘛!」

    「明知道为虎作伥你也要做?」

    「怎么为虎作伥了?人家送的就是封信!」

    「送封信就会被杀?」

    「你小点声!」敖润连忙喝了一声,不放心地看看周围,压低声音道:「我跟你说过,墙上的标记是刺客团留下的。那几个刺客团不好惹,万一被他们知道咱们带著东西就麻烦了。实话跟你说,这一路上我都捏著汗呢。」

    月霜赌气道:「反正我把信给了六扇门,你自己去要吧。」

    「姑奶奶,你下次可别这样了。」敖润道:「紫姑娘虽然人好,可太年轻了不是?得,我去给人家说清楚吧,让人家留点神。这个冯大;法也是!我交待过让他收好,万一出事,立刻用火法把信烧了,结果还给了你!」

    「我是副队长,他当然要听我的!」

    「好好好!听你的没错,行了吧?」敖润哄得月霜不再生气,才唉声叹气地离开货舱。

    …………………………………………………………………………………

    越往下游,河流越发宽广,两岸起伏的山峦逐渐被平原代替,茂密的森林也让位於大片大片开垦过的田地。宽阔的河面浩浩荡荡在大地上流淌,往来的楼船巨舰散布在江面上,犹如密集的蚁群。

    自己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泛江巨舸纵横往来,六朝的繁华和巨大的规模都远远超乎自己的想像。这些天程宗扬没事就跟俞子元、雪隼佣兵团的人闲聊,先学会的就是通过旗帜的颜色分辨船只。

    秦国尚水德,以黑为正色,打著黑色旗帜的是秦国的船只;晋国尚金德,船只大都打著白色旗帜;使用黄色旗帜的多半是以土德自居的唐国船只,汉国自称炎汉,尚火德,旗帜用红色。偶尔有几艘旗帜上绘著星鸟的图腾,则是来自昭南的商船。

四百二十三章 八骏() 
所有船只中,超过半数都飘扬著宋国青旗,这并不是因为宋国在五德中尚木德,或者宋国商会的实力强大,实际上宋国自认为尚火德,但对五德之说并不在意,选择青色,是因为这些船只中有六成来自晴州的商会。而晴州人最推崇雨过天青的青色,象徵好天气和好运道。

    程宗扬对晴州的兴趣越来越浓厚,如果说六朝还有历史的影子,晴州完全是个异数。为何会在六朝的夹缝中,出现一个被商贾控制的商业大港?

    俞子元的回答是:晴州位於东海之滨,是云水唯一的出海口,无论哪一方都不愿意见到晴州被一国独占,所以晴州的商会才能在六朝之间左右逢源。

    冯源很认真地告诉他:晴州是天下气运所系,无论道门的六大宗派,释门的十方丛林,还是诸子各大学院,都在晴州设有教门支派,这么多神明、贤士汇集一处,当然受到上天庇佑。

    敖润的回答很乾脆:钱!晴州的大商会有的是钱,不管什么事,只要有钱,一律摆平!

    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晴州人崇尚自由,充满冒险精神,无论谁来统治,都不可能束缚住晴州人飞扬的船帆。

    楼船进入夜航,满天星斗下,船身犹如一头巨鲸破浪而行。舱下的小阁内,摆了张紫漆茶床,上面放著两只茶盏。茶盏呈斗笠状,青色的釉面布满冰丝般的裂纹,更显得莹润剔透。

    俞子元泡了杯茶,「程公子,请。」

    程宗扬拿起茶盏,笑道:「难得你泡的是茶叶。」

    俞子元道:「六朝饮茶最是雅事,长安盛行龙团凤饼,临安城卖的最好的是顾渚紫笋和龙团胜雪。茶农将茶叶制成茶饼,每次饮茶要先用微火把茶饼炙乾,然後碾成粉末,再用绢制的细罗筛过,接著烧水、洗盏,最後还要点茶。烧水的炭要讲究无烟无味,茶饼要先称过,一块不能超过半两,碾茶要用碧玉碾,筛茶的绢只能用一次。最细致的要算点茶,用哪种手法点出来的茶有什么花色……」

    程宗扬听得笑了起来,「我在建康见过有人这么喝茶,比吃饭都麻烦。」

    俞子元笑道:「岳帅不耐烦那些繁杂琐碎,喝茶只用茶叶冲泡。我们这些人跟随岳帅,也习惯了冲茶。」他摇了摇头,「因为这个,岳帅一直被临安官场视为粗鲁无文的军头。却不知岳帅生性俭朴,比起那些不知世间疾苦的高门贵胄,不啻於天壤之别。」

    程宗扬一口茶几乎喷出来,岳鹏举喜欢泡茶喝跟俭朴没什么关系,纯粹是习惯。不过追随者有意无意地将领袖神化,也属於正常——追随者对自己信奉的人破口大骂才是异事。

    程宗扬放下茶盏,「你们这些年都在做什么生意?」

    「主要是船行、车马行的生意,还有些兄弟在外面自己做事。」

    「你们的人那么能打,怎么不建个佣兵团呢?我听敖润说,佣兵团的利润也很丰厚啊。」

    俞子元道:「我们若建佣兵团,只怕不出一个月,就被六朝联军剿灭。」

    在这个世界待了这么久,程宗扬也学会和六朝人一样蓄发,但始终不习惯留胡须,这会儿摸著下巴道:「你们岳帅结的仇家也太多了吧?」

    「木秀於林,风必摧之,何况岳帅。」

    俞子元虽然说得平淡,程宗扬心里却有些嘀咕。岳鹏举执掌宋国权柄,结仇太多还可以理解,但没道理除了他的追随者,一个朋友都没有吧?难道岳鸟人真这么极品?领著一班小弟逢人就踩?

    俞子元道:「孟团长一直负责组建星月湖大营,很少在外面走动,才由他出面成立鹏翼社。二团的侯中校当年是岳帅麾下猛将,露面太多,如今化名在秦国作客将,其他几位长官也都换了身份,免得被人识破。」

    程宗扬笑道:「我听说还有卖画教书的?」

    「卖画的是崔中校,教书的是王中校。王中校在八位校官中位列第七,号朱骅。与我们谢中校交情最好。」

    谢艺临终前曾说让自己带著小紫去找王韬,或者孟非卿和萧遥逸。八骏中的老大铁骊孟非卿,老三龙骥谢艺,老四幻驹斯明信,老五云骖卢景,老八玄骐萧遥逸自己已经见过。未曾谋面的,还有老二天驷侯玄,老六青骓崔茂和这位老七朱骅王韬了。

    记得小狐狸说过,王韬出身太原王家,与谢艺交好也不稀奇。不过这样算起来,八骏中有三个都是建康的世家子弟,再加上玄武湖中的别墅……姓岳的似乎和建康关系很深啊。

    窗外传来几声呼喊,船上的水手正在与驶过船只相互应答。程宗扬有些好奇地说道:「我看云水的船只好像都是十几条一起走,难道都是船队吗?」

    俞子元道:「云水流经地域广袤,许多地方都不太平,船只结伴而行,彼此也好照应。」

    「六朝内陆也不太平?有土匪吗?」

    俞子元解释道:「六朝各据一方,边境不是大山就是大泽,人口稀少。山林水泽间颇多怪兽,还有许多奇特的异族,往往袭扰过往的船只。尤其是过了扬州的一段水路,两岸山高浪急,最容易出事。」

    程宗扬想起南荒那些异族。自己看到云苍峰所藏的地图时,还以为六朝连在一起,占据了地图上最肥沃的土地。看来并非如此。六朝更像是六个以都城为辐射的地方政权,彼此间除了几条道路连接以外,仍留有大片大片的空白地带。

    「既然大家都结队而行,为什么鲲字号只一条船呢?」

    俞子元笑著添上茶,然後道:「不瞒公子说,两个月前,我们鹏翼社的船行开始从晴州贩运物品经广阳送往江州,当然不好与其他船只结伴。」

    「贩运什么物品?」

    「武器、粮食。」

    程宗扬明白过来。两个月前——那还是孟非卿第一次到建康的时候。看来星月湖早已经安排周全,就等著找个理由动手了。十几年才等到这么个机会,也难怪他们著急。

四百二十四章 禁制() 
回到舱房,小紫正在翻看一支光秃秃的剑柄。

    「死丫头,你又翻我背包!」程宗扬过来瞧了一眼,「这是我从那个鸟上忍身上捡的,好像有点古怪。喂,你拿它干嘛?」

    「姓敖的傻瓜说,有刺客团的人在追那封信,如果被他们抓到,说不定会杀死我呢。」小紫眨了眨眼睛,楚楚可怜地说:「那柄匕首在你身上,人家只好拿它来防身。」

    「装什么可怜啊。谁敢来刺杀你,上辈子肯定没干好事。」程宗扬在小紫脸上捏了一把,「琢磨出来了吗?」

    「只剩一个剑柄,一点用都没有。」小紫打了个呵欠,「还要多久才能到晴州啊?」

    「我问过敖老大,明天到扬州,再有几天到夜影关,就是晴州了。不过要到晴州港,还要两天的水路。」

    小紫道:「如果到晴州刺客还不来,我就把信贴在晴州的城门上。」

    「你是闲的吧?没事还想找事。」

    「真无聊。」小紫把剑柄一丢,懒洋洋道:「泉奴!」

    「凑啊哟!」泉玉姬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接著小门轻轻一响,伸出一只纤美的玉足。程宗扬不由自主地瞪大眼睛,那只脚像细瓷一样光滑柔润,没有任何斑点和瑕疵,堪称完美。自己当然认得这是谁的脚。这只脚就和它的主人一样,如同精心修饰过的玉像,每一处都细致地雕琢过,却完美得缺乏生气。

    这些天在船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事可做,除了和雪隼佣兵团的人聊聊天,剩下的就是在舱房里搞搞娱乐。这只脚连同它的主人,这些天自己都没少搞。虽然漂亮,但搞过了也没有什么稀奇的。真正让自己惊讶的,是她脚下的鞋子。

    那双鞋子是用白色的柳木雕刻出来,外面贴著银色的装饰,前端尖窄,鞋弓弧状弯曲,鞋跟细细的,高约三寸,抛开材料质地,只看外观,和自己以前常见的高跟鞋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更精致。

    那只纤美的脚掌踩在高跟鞋上,雪白的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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