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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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宰-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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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庆眼睛一亮,道:“挺巧的。我也准备宰了人,或许咱们还可以搭把手。”

    两个丝毫没有元力之人,竟然将杀人说得如此轻描淡写,这胆识和过人的狠劲,岂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我杀的那个人,风沙渡出了名的纨绔。”

    “呵,巧了。我要宰的人,风沙渡最大的纨绔。”余庆眯缝着眼,想起当日红楼里那嘲笑自己没脸见人的风沙渡少城主,这脸更加的阴森了,“那个杂种叫霍孟宗,你认识?”

    暖阳下,冥河之畔热得出奇,林秦嘴角一扬,道:“杀的就是这条狗!”幽幽的冥气一动,让一边的大黑狗忽然感觉背上凉飕飕的

    “你也要跟着?”

    大黑狗一愣,呲了呲牙,道:“废话。找场子怎么能没有老子!给我干|他娘的!”

    几个“残疾”组成的复仇者联盟,踏上了他们第一站征程!

第10章 杀狗的艺术(上)() 
两人离去没多久,漫漫黄沙中出现了两个身影。

    “真的任由他们胡闹?”左边那个老头皱着眉问道。

    佝偻着背,只有半人高的余家三叔爷拄着桃木杖,这下巴都快要抵在龙头仗上了,嘴角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你觉得他们在胡闹?”

    “难道不是吗?”

    余家三叔爷摇了摇头,道:“知道家主为何对庆小子这么在意吗?”

    一边那个老者疑惑了,“余家人丁兴旺,老太爷难不成真的有意让庆少爷做接班人?真要选,殃少爷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理由?”

    老者在三叔爷面前,不敢放肆,恭敬地回答道:“殃少爷连轩辕皇帝都说,是中兴之才,他日必成大器,而且早早进入了轮回境,是余家最有希望登临主宰境之辈。”

    “蠢。”三叔爷白了一眼,“你做余家客卿几十年了,我问你,咱们老太爷一直挂在嘴边的家训你可记得?”

    “自然。南来北往世道通货,东奔西走人情买卖。”

    “那不就得了。咱们余家做的是买卖,殃小子能成就主宰,余家是做买卖,还是去争地盘?庆小子别看顽劣,你看看身边的那些人脉,这是资本,懂吗?人情买卖,这世道上最好的通货,你们一个个挂在嘴边,都没有一个小伙子来得精明。”

    “三爷教训的是。”

    余家三叔爷侧过头,道:“我不是教训,是点醒你。客卿大长老不好当,不要见风就使舵。去把那三只臭虫捏死,这里我看着,出不了什么差错。”

    风沙渡的白天和夜晚,犹如冰火两重天。日当晌午时,热得汗流浃背,可到了夜晚,却冷得萧瑟。穿堂风呼啸的风沙渡,半城烟沙半城舞。无论哪座城,都有贫富区,修灵师也是人,也有贵贱。

    有势力,资本雄厚的家族、宗门,自然在富人区占有一席地位,夜晚繁华,各类交易区歌舞升平不夜天,至于贫民区,空巷无人,只有那穿堂风呼啸而过。

    霍孟宗身为风沙渡的少城主,本事没有学会多少,这嚣张跋扈倒是无师自通。天气冷,却难以抑制住霍孟宗胯下的燥热,这以及是他数不清第几次,独自一个人溜出城主府,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偷欢了。

    玩贯了红楼,吃遍了名门,霍孟宗更想换些口味,这样偷偷摸摸地来,偷偷摸摸地玩,增加了刺激和新鲜感,令他屡试不爽。深巷的红杏也要出墙,他叩开了门,小仆和他撞了个满怀。

    “轻点声!你这混蛋瞎了吗?”霍孟宗骂道。

    小仆低着头,“霍爷您里边请。”

    霍孟宗眯着眼,阴笑道:“如娘子家的人个个水灵,连仆人都长得如此俊,呵呵,待会儿可要向小娘子讨要一个,带回家伺候本少,看着都养眼,哈哈。”他抓捏了一把小仆的肩,往屋里走去。

    亮着灯的房门虚掩着,像是知道有人要来,刻意留着那么一丝余地,等人进屋来。霍孟宗推开门,见到女子脸上有些急色,笑道:“小娘子等不及了?”

    “霍少爷您可让奴家久等了,这地方也太寒掺了,外边都是些不三不四之人,奴家真怕有居心叵测之人对奴家图谋不轨呢。”女子止戈境的实力,在风沙渡实在不够看的。若是稍微有点脸,去某些家族做做外门弟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惜她选择了另一条路。

    霍孟宗见到女子坐立不安的样子,他反倒是淡定起来,既不想平常那样对她动手动脚,也不用话语撩拨,坐在椅子上笑道:“自然是身边娘子太多,跑不周转咯,呵呵。”

    女子瞳孔一缩,明白再问下去就是作践自己了,连忙笑道:“早就听城主说您即将踏破轮回,为何公子您迟迟不破境?莫非再等什么机缘不成?”

    霍孟宗眼神一凝,冷哼一声,道:“提起这事情就来气,本来一月之前就该破境了,可恨那件冥器落入了一个小子手中,害得本公子还得等些时候,这九品冥器可不是这么好得到的。”

    “九品!”女子掩嘴尖叫道。她没想到,霍天阳对自己儿子如此舍得栽培,竟然打算用九品冥器来助他破境。

    “哼,想起那个废物老子就来气。浪费本公子时间,活该被打碎道宫,死有余辜!”他的手指咔咔地响着,过了半响才回过神来,意识到今晚是来图乐子的,用元力在手中骨戒上一摩挲,一个玉瓶出现在手中,道:“小娘子,这枚清心丹可以花了本公子好大的价钱,从家中长老那边买来的,吃下它,困扰小娘子多年的瓶颈,相信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女子瞳孔一缩,连忙斟上一杯酒,扭着纤细的腰走过去,坐在霍孟宗的腿根上,恬然一笑,道:“公子,喝酒。”她知道,越是惦记着那清心丹,估计霍孟宗今晚越要折磨她一番不可,与其这样,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或许霍孟宗没了兴致,也就赏她了。只要能突破到清心境,在任何家族,做一个外门执事,也是绰绰有余了。

    霍孟宗抵住了酒杯,道:“先说说,是要还是不要呢?”他刻意动了动腹部的那团邪火,这要和不要,似乎都那么难说出口。

    女子羞红了脸,一把将酒灌进霍孟宗的嘴里,笑道:“公子您给,如儿就要啊!”说道最后,女子干脆就软在了霍孟宗的怀里边。

    也不知道是被女子这句话给撩拨的,还是这口酒的作用,霍孟宗感觉到喉咙发燥,原本那四处游荡的咸猪手摸到自己的衣襟口,将扣子解开,缓缓道:“小娘子,这什么酒,为何那么烈?”

    “是吗?这酒不和昨日的一样吗?”女子随意地应付道。

    “燥得慌,心肝儿扑通扑通跳。”霍孟宗推开女子,“去,把窗打开,闷得慌。”

    “是不是想”女子为了那清心丹,羞耻地朝那邪火抓去。霍孟宗越来越感觉到不对劲,心脏跳动的,连自己的耳朵都听得到声响了。他一把推开女子,朝屋外跑去。女子跟到了门口,却没有追出去,眼中流下眼泪。

    若再追出门,她没有这个脸。

    霍孟宗跑出大门,冷风扑面,才稍稍透过气来,然而心脏的那种悸动,还是没有缓解,他回过头,看见那个小仆一路小跑跟着他,问道:“你跟着本公子作甚?”

    小仆抬起头,露出那张俊美的脸,人畜无害地笑着:“送送你。”

    “送什么,赶紧回去,告诉小娘子明儿个再来。”他还没转过身,便看到一柄小匕首在小仆手里闪着寒芒

    “我来送送你最后一段路啊。”余庆小仆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善良。

第11章 杀狗的艺术(下)() 
霍孟宗的脚步有些虚浮,不仅如此,他的脸,他的身子,都是浮肿的。原本就不大的眼睛,更是挤成了两条缝,他喘着气,在小巷中奔跑着,“我是风沙渡少城主!快救我!”

    呐喊声在冷风中飘荡着,若是在一年前,风沙渡还有巡逻者,在贫民区执法,然而拜这位少城主所赐,贫民区没有任何油水可捞,撤去了贫民区的执法者,因此在这里,死个人,根本没有人会管,因此到了夜里,家家户户都大门紧闭,不敢出来。冷只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不安全,在漆黑的夜里,或许藏着危险。

    霍孟宗哀嚎着,他不时朝后边看着那个小仆,自己体内的元力被禁锢,稍稍运转,这心脏更是承受不住疯狂地跳动,简直要爆裂开一半。远古火赤蜂的毒素,岂容小觑?然而后边的小仆却有意放风筝一般,时徐时急,总和他拉开一小段的距离。

    “快开门!快开门!我是少城主霍孟宗,开门,我给你元石!给你丹药!”他拍打着一边的木门。

    里头两个刚睡下的汉子直起身来。“风兄,听到外边的动静没有?”

    另一个床榻上的男子侧了个身,不经意地说道:“听到了,什么狗屁少城主,老子还说是风沙渡城主呢!准是哪个醉汉胡咧咧呢,理会他作甚?明日还得去冥河捞冥器,早点睡吧。”

    “也是,人家堂堂少城主,怎么可能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估计是哪个疯子活得不耐烦了。”直起身来的汉子又倒头睡下。

    小巷里,已经敲了十几户人家的霍孟宗开始变得绝望起来,连呼吸都有些接不上了。他的脚开始有些发麻了,膝盖僵硬得难以弯曲,从后边小仆的角度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僵尸在蹦跶。

    一段百米的小跑步,对于没有修炼,甚至在家都不怎么爱走路的余庆来说,不是他不想追上霍孟宗,而是自己就那么点速度,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霍孟宗喘气,他更喘,所以才放长了距离,这样即便是喘得有些急促,在霍孟宗呼喊的掩盖下,没有什么声响了。

    霍孟宗确实被余庆一冲一冲的步伐吓到了,总以为后边那个小仆要上来和他拼命。他如今元力莫名其妙地被禁锢住了,所以不想和一个小仆拼命,他的命金贵,划不来。然而他并不晓得,后边那个小仆,命更加金贵。

    终于快到巷口了,只要出了巷口,应该有人看得到他,这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希望,然而两只浮肿得和大萝卜似的脚,再也无法挪动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就要跳出来了一般,扑倒在地上,呼吸急促得能将地上的灰尘吸入鼻腔之中。

    然而他已经顾不得这些了,努力地往巷口爬去。然而才爬了几步,他的手就摸到了什么,是一个人的鞋。他朝后望了一眼,那个小仆还有五六米远。

    “救我!救我!”他死死地抓住那人的鞋,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你不是说风沙渡中你就是天吗?怎么就求饶了?”声音之中充满了戏谑,一盏烛灯靠近,林秦缓缓蹲下来。昏黄的烛光却没有让霍孟宗感觉到温暖,因为他从话语中听不到任何的想要帮助他的意思。

    “给你,这是我所有的家当,都在这里,全给你!”他将骨戒从手指中摘下,交到林秦的手里,“求求你,我所有的家当都给你了,如果不够,事后我会找我爹,一定给你足够的回报,求求你,救我!”

    林秦拿着那枚骨戒,不在意地把玩着,冷笑道:“你觉得单单是这个,能留下你这条狗命?来,抬起头来看看。”

    黑夜之中,烛光照在林秦的脸上,掩映着那冷峻的脸庞,霍孟宗浮肿得了脸上,那两丝眼缝终于努力睁大了些许。“你是你!”霍孟宗瞳孔一缩,惊讶地连嗓子都嘶哑了,全身颤抖地看着林秦,这个被他和两个护法追了三天三夜的少年,竟然竟然没有死!

    哗!

    一张破旧的草席盖在了霍孟宗的身上。

    “林小哥,总算总算”

    林秦看着气喘吁吁的余庆,烛光掩映着自己的脸庞,他微笑道:“狗已经虐完了,剩下的,交给我就行了。”一柄生锈的铁剑缓缓的挪动到草席上。下边的霍孟宗疯狂地挣扎起来,却被林秦一脚踩住了头,那柄长剑刺入。

    “唔唔”草席下边传来闷哼声。林秦不做声,杀狗,不需要讲过多的话,因为他是畜生,你是人。你见过杀猪的屠户对只猪碎碎念吗?并没有吧。

    那么接下来,就变得简单许多了。

    只需要一剑。

    一剑。

    又是一剑。

    血晕染开来,草席殷红,直到底下没有了动静,林秦才放开那生锈的铁剑,很平静地说道:“我们该走了。”

    余庆第一次有些敬佩地看向林秦,道:“小哥挺淡定的呵。”

    “你不也一样?”

    一边的大黑狗窜出来,有些耀武扬威地说道:“就你们俩屁话多,要是多放点毒,早就死屋里了,还用得着你们出手?弱鸡。”

    林秦笑道:“那样死,不觉得太便宜这条狗了吗?给他点希望,再让他绝望,这样才对得起我的这份仇恨,你觉得呢?”

    大黑狗摇着尾巴,“快找个地儿,老子饿了,老子要吃饭!”

    “”

    两人走出深巷,朝那繁华的夜市走去。杀人于隐巷,藏身于繁华,显然,一切都是两人事先商量好的。

    过了些许时间,小巷之中才又有动静。余家客卿拎着两个护法的尸首,扔在草席的边上,道:“还好看着,不然这俩小家伙真以为自己能上天呢。”

    余家的三叔爷眯缝着眼,道:“和庆小子在一起的那个,没准真的能上天。”

    “三爷您说什么?”

    “没什么,都把神魂掐灭了,免得斩草不除根,留下口舌。”天川余家,做事情要么不做,做就得做绝了。三人的神魂都被掐灭得干干净净,即使想找凶手,也是一桩无头案了。

    风吹凉,两个轮回境,一个清心境,就这样死了。

第12章 人情知冷暖() 
小酒几杯,风沙渡最好的酒楼,到了深更半夜,也剩不了多少的酒菜。余小爷点了粉蒸狮子头、叫花鸡、锅贴鱼片,结果一样没有。且不说这茫茫沙漠吃鱼是件多么奢侈的事情,光让人深更半夜去重新做这些,显然有些过分了。

    端上一叠陀牛肉,外加一碟脆爽的拌三丝,已经算是被强行拉起来做菜的厨师格外开恩了。陀牛肉来自沙漠的西北地区,是罗田森林之中最为常见的妖兽,由于抗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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