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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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仙- 第2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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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小兰口中所说的小巷之处,方仲逐一查看尸体,发觉青狼道长确实是死在姬老丈的手中,那青铜短槌就在青狼道长的尸体旁边,肚腹之下一个大洞,显然是此物所伤。而姬老丈浑身上下伤口无数,但最致命的却是一处贯通前胸后背的利刃所伤,似乎真是那武连风的长剑所为。又去查看贾连诚尸首,方仲就觉得有些奇怪,此人修为不错,在华阳门又深得器重,以司空谅的本事或许能赢,但要说杀他却难,而且贾连诚是中的剑伤,司空谅根本就不用剑,又怎么会杀了此人。

    莫非小兰惊慌之下记错了,此人不是司空谅杀的,而是另有其人,又或者就是那武连风所为!

    方仲越想越有可能,那武连风为人阴险,杀起同门来毫不手软,看来其中的事,那武连风应该知道的最清楚,日后见到此人,不妨仔细的问一问。姬老丈的尸体自然不可能就这样带走,便就地用废墟之中的柴火烧化了,捡取了尸骨,以备交给姬云袖。为怕她不信,方仲连那根青铜短槌亦拿走了当作见证。

    方仲再见到欧堂主时,他已准备着离开天墉城,大队人马即将开拔。欧旭来到方仲面前道:“方兄弟,你也随着我们去吧。这昆仑派弟子也没什么好当的,不如无拘无束的浪迹天涯,多么逍遥快活。”

    方仲苦笑道:“兄弟也是这么想的,可惜答应别人的事却一定要做到,否则岂非成了言而无信之人。我只怕不久便要远行,不能和欧兄在一起了。”

    欧旭道:“你要上哪里去?”

    “听闻昆仑以西有天河,天河过去有白山黑水,那里是极其广阔的雪域,我欲到那里去走一走。”

    欧旭惊道:“这是极远之地,险恶荒芜,豺狼恶兽极多,方兄弟要去那里,没有周全的打算可不行。”

    方仲点头道:“正是,所以我想孤身前去,而三位道长和小兰姑娘便要托付诸位照顾了。”

    欧旭拍着胸脯道:“没有问题。”

    方仲又想到自己这一去,肯定会遇上一些不测之事,可怜自己的三柄宝剑,一柄火岩剑已彻底断成了两截,而飞鱼剑两刃都是豁口,简直像一把锯齿,只剩一柄灵性受损的龙吞宝剑还可使用,说起来,这龙吞宝剑应该是那真正的卢公礼所使用的佩剑。到如今,自己居然没有一柄好好的宝剑可用。而锻金堂向来以精于打造兵刃为能,何不向他求肯一下。方仲道:“欧兄,我这里有几柄受损宝剑,可否给小弟看一看,能不能恢复原样。”

    欧旭道:“这种小事也要来问,我那里上好的宝剑多得是,随你拿几柄去。”

    方仲道:“自己的剑用得惯了,还是原来的好些。”

    “既然这样,你拿来我看,其他的大话我不敢说,但要论打造兵刃,此地还真找不到第二家来,休说只让你的剑恢复原样,就是再进一步都有可能。”

    见到欧旭自信满满的样子,方仲大喜,即刻回到狰狞兽那里,把丢在包裹之中的两截火焰剑等取了出来,交到欧旭手中。此刻欧堂主也注意到了二人的举动,笑吟吟来到近前,取了那柄飞鱼剑用手指弹了弹,说道:“材质不错,火候很差,若让老夫亲自出手锤炼一番,当可让它跻身神兵之列。”

第五十八章 血色昆仑〔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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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仲听了又惊又喜,欧堂主能说这话显然不是随口瞎说的,他在炼器之上的造诣,只比欧旭为高,不会比之差,所说的话极有分量。欧堂主放下飞鱼剑,又到欧旭手中接过断成两截的火岩剑,说道:“此剑的材质一般,只是属性稀有,故而只比一般宝剑稍好一些,但想更进一步却难,除非再溶入其他材料以血炼之法祭炼,或可媲美欧旭的那柄血炼宝刀。”

    欧堂主把那两截断刃放下,又取了那柄灵性大失的龙吞宝剑,仔细看了看,摇头道:“材质一般,手法也一般,唯温养时间颇长,才修出此等灵性,除非一直用真火祭炼,才能缓慢改变此剑资质,也许几百年后,可以成为一柄绝世宝刃。也只有那些名门大派,才会让一代代的人为了这样一柄凡铁,舍弃无数人宝贵的修行时间,为人作嫁似的修出这一柄宝剑。”

    在欧堂主口中,这柄龙吞宝剑十分的不堪,不止剑不好,连祭炼方法也十分下乘,可在方仲所知的昆仑练剑方法之中,却是最正规的祭炼之术,甚至连赖皮张都认为一柄好剑材质并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日积月累的真气灌注和修炼,只要时间到了,凡铁也能成神兵。

    方仲道:“炼剑之法不就是如此么,难道欧堂主以为不妥?”

    “当然不妥,试问你手中之剑为谁而用,只能是为自己,既然如此,后人之事关你何事,你只要今生拥有一柄绝世好剑就可以了,旁人想为他人作嫁衣,那就让旁人去做。我锻金堂弟子挂在口上最多的一句话,便是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拥有一柄与你息息相关之剑才是毕生所求,舍此不作他想。”欧堂主又从头上拔出自己的血炼宝刀,伸手一抖,一柄散发着灼热红光的长刀出现在手中,说道:“老夫从未想过这柄刀会留传后世,当我身故之后,此刀即死,而此刀若折断,亦是老夫丧命之时。我命即刀,刀即我命,二者为一,此正是我锻金堂的血炼之法。”

    方仲听说过血炼之术,但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之中,这并非是件光明正大的事,用血炼之法祭炼的兵刃的确十分霸道犀利,但缺点也十分明显,那就是只能自己使用,不能流传后世,这在讲究师门传承的门派之中,根本不受待见,也只有一些人出于兴趣才用血炼之法祭炼一些隐秘的东西,好让旁人拿去了也无法使用。

    “依欧堂主的看法,晚辈这三柄剑该当如何处置?”

    欧堂主沉吟道:“一般人用多柄剑的,都分阴阳、雌雄、子母、连环等剑式,如你这般的倒真难办。方公子觉得自己真需要这么多的宝剑么?”

    方仲心道只是自己用的话,一柄剑也足矣,但当自己施展真如化身之时,三柄剑也只是刚好够用,点头道:“晚辈的确需要这么多剑。”

    “好,那老夫就再添你一些东西,把这三剑全都祭炼一番,不过在祭炼之前,我要问你是否愿意用血炼之法来炼剑,方公子若觉得此剑还想流传后世,那就别用血炼之法,只在老夫手中锻造一番,一样可以恢复原样,甚至还能稍许精进。你若想此剑只属于你一人,并且与你同甘共戚,那就用血炼之法没错的。当然这血炼之法也分两种,一种是与命休戚,一种是与血休戚,与命者除了自己,谁也别想使用我的宝刀,与血者,非是我同胞骨肉,使唤不动我的宝刀。至于威力,自然是与命休戚来得大了,与血休戚次之,你修为越高,兵刃也越厉害,只是兵刃若受损,你也受害不轻。我锻金堂里一般修为高一些的,就炼这与命休戚的祭炼之法,修为差一些的,索性别炼,反正炼了兵刃也不厉害,万一被毁反而受损不小。老夫说了这么多,方公子可有选择了吗?”

    方仲自己拿不定主意,问道:“若晚辈用血炼之法祭炼此剑,此剑能够厉害到什么程度?”

    欧堂主道:“方公子如今的修为并不算高,故此用血炼之法炼出来的刀剑,最多也就宝剑之属,和这三柄剑未受损时差不多,离神兵利器还差一些。”

    方仲奇道:“那晚辈还不如不用血炼之法。”

    “话不能这么说,你还年轻,有大好的前途可用,老夫看你与那蚩浑打斗时,已是练气后期的修为,也许不出十年,你就能踏入炼神境界,修为提升了,宝剑也更犀利,到那时,手中兵刃就等同于神兵利器,比旁人辛辛苦苦数百年才修来一柄宝剑强得多。我锻金堂于铸剑之道浸淫数百年,早已明白各种优劣取舍,所以老夫才劝你选择血炼之法。”

    “好,欧堂主既然这么说,晚辈便试一下。”方仲终于下定决心道。

    欧堂主笑道:“老夫看人还是挺准的,方公子前途不可限量,自然要打算得长远一些。其实老夫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你这三柄剑,正好对应水、火、金五行,方公子携带数剑却无剑匣,十分不便,我锻金堂藏有一件旧物,乃是一只蕴含五行之力的组合剑匣,镶嵌有五行珀玉,可同时收藏五柄宝剑,各自对应五行,平时不用时,用这五行珀玉温养,不管摆放多长时间,都可保持灵性不失,使用时可展开剑匣,任意抽取。老夫把此物赠送于你,正好相得益彰。你虽然现在没有凑齐五行之数,但若在后来收集齐了,都放在这剑匣之内,就可使用剑匣自带的一种小五行凌云剑阵,同时出剑斩杀敌人,威力十分不凡。”

    欧堂主让欧旭进屋取出一物,乃是一只造型古朴,打造十分精美的铁盒,有肩带可背,两头一边大一边小,大的一边有开口,小的一边则有一个可以选择的轴,欧旭按住铁盒的一个凸起处,咔嚓的一声响,铁盒瞬间展开如一面扇形,露出五个排列整齐的剑匣,正好可以容纳各式宝剑。那剑匣的两边都镶嵌着一颗颗玉石,荧光闪闪,应该就是欧堂主口中所说的五行珀玉。整个铁盒看上去有些大,自然不适合挂在腰间,是需要放在背上才能不显得累赘。

    方仲道:“晚辈见有些人把长剑之类的炼化成介子模样,收藏十分方便,不知这剑匣可不可以?”

    “用血炼之法当然可以这么做,就是寻常的宝刃,也可以通过炼宝诀缩小收藏,只是这样一来,我锻金堂好不容易打造的这个五行剑匣就没法流传后世了,花这么大的精力做这样一个东西,任谁也不愿意一世而亡,所以此物还是不血炼的好,就当是我锻金堂历代先祖的一点留念好了。”

    方仲正色道:“晚辈定会好好收藏此剑匣,不负欧堂主厚赐。”

    欧堂主点了点头,笑道:“好了,事不宜迟,老夫即刻为方公子炼剑,在此之前,还要借三滴精血一用。”

    锻金堂炼剑早已习以为常,随便到哪里,这铁炉是一定不会拉下的,欧堂主亲自为方仲炼剑,自然让锻金堂的所有人轰动了起来,谁都想见识一下欧堂主的炼器神技,毕竟他老人家已很久不曾在众人面前展露身手了。

第五十九章 血色昆仑(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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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炉火迅速燃起,火炉旁各有一个锻金堂弟子*着上身,抓住火炉边上的巨大风箱来回拉动,炉口窜出的火焰足有数丈来高。欧堂主先取了断成两截的火岩剑放在炉口火焰之上,灼热的火焰迅速把火岩剑烧灼成了赤红之色。

    在火炉旁边另有一座铁台,两边摆放着无数柄铁锤,欧旭亲自操持一柄铁锤,站在那里跃跃欲试。

    随着欧堂主一声令下,两道红光迅速从火炉之上飞到铁台,欧旭轮锤便砸,每砸一锤,下面就火星四溅,连续数十锤后,那欧旭已是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但下方的两道红光已凝结在一起。欧堂主火钳一勾,铁台上的火岩剑又飞入了炉口之中,这时在旁边的几个锻金堂弟子取出早已准备好了的五金之物,按先后顺序逐一添加了进去。欧堂主掌中燃起真火,一团火焰打在了火岩剑上,把方才添加的五金之物,融入剑身。

    每加一种材料便都有一个融化、捶打,再融化的过程,直至宝剑彻底成形,火光大放后,欧堂主从一只瓷瓶中倒出数滴鲜血洒在红光之中。

    血滴一入红光之中,便化为一股青烟包裹住了红光,欧堂主火钳夹住红光,大喝道:“淬火!”

    早就等候的锻金堂弟子抬起数只水桶,一下全都倒在了那红光之下,雾气缭绕之下,红光暗淡了下来,露出一柄暗红色的长剑,正是原来的火岩剑,只是如今的颜色深了一些,多了点暗金之色,应该是被欧堂主添加了其他的东西所致。

    欧堂主一待此剑现形,手腕一抖,长剑化作一道红色剑光冲着一旁的方仲飞去,喝道:“接住,此剑尚处于混沌之中,迅速贯气用剑割一下手臂,好滴血认主。”

    方仲不敢怠慢,急忙伸手接住剑光,一入手便被烫的差些丢掉,忙运气于剑,朝自己的手腕割了下去。血色一现,迅速溅在长剑剑身之上,此剑那暗红色的剑身顿时亮了起来,一股与自身血肉相连的感觉涌上方仲心头。

    欧堂主又挥手让人捉来一只牛来,向方仲道:“原本杀一个人更好一些,剑的杀气更重,不过一时寻不到恶人,就用牛羊代替,趁着此剑灵性未醒,用血祭让其开锋。”

    方仲想不到这血炼之术还有这般多的讲究,只得一一遵从,等杀完牛后,擦去血迹,这新的火岩剑已自然而然的爆发出一股凌厉杀气。欧堂主让他把剑插入那五行剑匣,接着去祭炼那飞鱼剑。

    这三柄剑的祭炼方法各不相同,足足过了三个时辰,三柄剑才都血炼完成,都收入了五行剑匣之中。此刻的欧堂主连续施展真火祭炼,早已气色萎靡,看上去十分疲惫,三柄剑一重铸完成,便盘坐下来打坐运气。锻金堂的弟子迅速撤去火炉,收拾好铁锤等物,把欧堂主抬入一辆马车内休息。

    欧旭比他老爹要好一些,到底是年青人恢复得快,他来到方仲面前说道:“方兄弟,这三柄剑都是我爹亲自打造,除了我使用的这柄血炼宝刀之外,这是我第二次见他为旁人如此尽心尽力的去祭炼兵刃。”

    方仲感激非常,欧堂主和他不过是初次相见,却如此慷慨,也许不是看在自己的面上,而是因为鹞鹰王和欧旭的缘故,但不管如何,自己都欠了欧堂主一个天大的人情,日后锻金堂有难,自己无论如何也会前来帮忙的。

    方仲道:“欧堂主大恩在下记下了,锻金堂要去蜀地,我本该陪同,只是现在还不能与你们同行。”

    欧旭道:“你现在就想去那什么雪域?”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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