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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时也命也无常也(三)()
全军出动,一共两千来骑,这一下子陡然分散开来,竟然还组成了一个颇有些门道的奇门阵型,虽然还是显得颇为潦草,与幽州军那种经年累月训练过合击之术的真正精锐比,差距是一个天一个地,但还是可以看出,这些日子的征战,经过了一场场或大或小的胜利的洗礼后,对于整支队伍的凝聚和改变,还是有一些的,最起码,他们愿意去进行学习和配合了。
“啪嗒!”
“嗯。”
还带着丝丝血迹和一点点碎肉的箭头被曹焱给小心翼翼地挖了出来,然后直接用匕首托着给丢到了一边的草地上,接着便被他用靴子踩着给碾进了土里掩埋了起来。
对于取箭头疗伤这种事,曹焱并非是医家出身,所以绝对谈不上特别擅长,但手法还算不错,因为他是以与强敌对阵的心态来处理此事,抓着匕首的手极稳,造成的创面也不算太大,再加上伊华沙本就不是寻常人家的柔弱女子,她曾以一介女子之身,坐上部落少酋长之位,这身上各处留下的伤痕,比曹焱身上的也少不到哪里去,当下趴在盔甲做的垫子上,两团嫩肉挤成了一团,几乎要从旁边溢出来了,她嘴上咬着防止吃到舌头的布条,整个过程一声未吭,表现得绝对比一般男子都还要勇敢,只是临到末了,随着箭头从背上被掏出,憋了良久的她,还是忍不住长舒了一口气,精气神一垮,整个人瞬间就萎靡了不少。
曹焱看着面前那有好几条狰狞刀疤的女人脊背,忍不住心生怜意,但不知为何,突然又眉头微皱,扭过脸不看,想了想,最后又从边上抓过了一块干净的白色麻布,丢给对方,声音也变得低沉了不少,道:“先擦擦汗,我再为你好好包扎一下,一切先等我们回了驻地再说。”
伊华沙自己来包扎肯定是不行的,再加上她本已对曹焱暗生情愫,故而于情于理,她都没有拒绝的理由,只是这包扎途中,却是难免碰到那敏感的部位,曹焱这边纵然一直都在心中默默地思考着战事,但委实也有些紧张和不好意思了,这的确是因为伊华沙的身段过于火辣,后者又一直故意往他的手上靠,这一点点小摩擦是难免的。
总算是上好了药,再用绷带仔仔细细地缠好了,曹焱正待开口召回其他人赶紧启程离开,却突然想到一事,转头看到对方那虚弱的样子,却有些不放心她一个人骑在马上忍受这一路的颠簸,思前想后,还是无奈地朝对方伸出手,邀请道:“来,我与你共乘一马。”
伊华沙原本正在细心地收拾着地上的东西,清扫痕迹,突然听到这话,陡然间脸色变得绯红如那天边晚霞,将原本那抹虚弱的苍白都给完全盖住了,看那样子,简直就是个娇羞的小娘子嘛,哪里能跟那让卫国人闻风丧胆的“母夜叉”联系到一起,不过她却没有低下头,反倒是主动扬起了头,看向对方,眼神之中,重重情绪涌动不停,她咬着嘴唇,不发一言。
曹焱被她这样直直地盯着,心中有些不明所以,下意识甚至有些慌乱,眼神也随之移到了一边,不敢看她,正要开口说些什么缓解尴尬,却见对面的伊华沙突然一踩身边的马镫,一个潇洒的翻身,直接轻轻巧巧地跃到了马背上,但紧接着就是一声娇呼响起。
这既有因为她一时不察,还想跟以前一样翻身上马,所以动作太大,扯动了伤口所产生的疼痛,可更多的,还是因为她胯下的火神子突然一下子从地上跃了起来。
火神子这种万中挑一,百年难出一匹的绝世神驹,属于是战马中的异类,将野性发挥到了极致,脾气最为火爆,桀骜难驯,若不是自己真心认可的主人来骑,你就算拔刀把它杀了都没用。
曹焱心中一惊,赶紧轻轻一拍它的头,故作威严地呵斥道:“别耍脾气!”
火神子灵性不凡,知道主人的意思,只是扬起头,甩了甩一头漂亮的鬃毛,不满地仰天嘶鸣了一声,从鼻孔里喷出了两股子硫磺味的浓烟,然后又复低下头,轻轻地踩了两下地,却不再做大动作了。
曹焱暂时也没去管其他,直接也跟着一起翻身上马,然后顺势将伊华沙护在怀中,温香软玉在怀,他却有些不自在,只能赶紧轻轻一扬缰绳,早已等得焦躁的火神子直接越众而出,朝着回去的路上奔驰而去。
周围一直在放哨避嫌的罗刹族战士们见此情形,再看他们的眼神,一开始多是惊讶,可之后却全是难以捉摸的味道,但他们一是因为语言不通,二是也不敢与这位将军打趣,便紧跟着一起离开了。
……
夜里。
曹焱坐在柔软的行军床上,垂着脑袋,借着一盏明暗不定的油灯看着面前的地图,心中自有思量。
正在这时,没再穿那套贴身战裙,而是就只穿着一套简单内衣,将大部分肌肤都露在外面的伊华沙,突然掀开帐篷的门帘子,从外面走了进来,满是爱意的眼神,赤裸裸地看向了他。
然而曹焱却是根本就不抬头,甚至都没有往旁边瞟上一眼,当然,就算他真的看见了,估计也不以为意,什么绝色美人,却是不如战事对他来得吸引力更大。
“根据你之前所描述的,呼延实死亡的可能性,我估计有八成。”
这个结论,却不是从伊华沙踮起脚往棺材里看的那一眼能推断出的,而是从对方后续的一系列反应里所推测出来的,而且他也留了两分余地。
过了这么一会儿,伊华沙脸上的神情也已经平静了不少,但她颇为大胆,竟然直接一下子走上去,大大方方地主动坐到了曹焱的身边,而且后者也未开口排斥,她接着问道:“那将军认为该如何?”
曹焱仍然不扭头去看她,只是回答道:“所谓是哀兵必胜,咱们没必要与他们进行正面冲突,更何况有了今天的事后,这一支军队对我们只会更加防备,所以接下来的重点,还是应该该放在后面几路的人马上。”
伊华沙只是转过头,大着胆子看着曹焱的侧脸,也不答话,灯火摇曳之下,他的脸忽明忽暗,却是那般的俊朗,他的双眼又是那般的有神,好似一个从画上走出来的男子,看得伊华沙一时之间竟然有些痴了。
她其实很想告诉对方,以罗刹族的规矩而言,她今天既然上了他的马,那便算是他的人了。
这属于是罗刹族内部一个不成文的传统,当然,他们本也没有具体的文字。
这个规矩的由来,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在他们四处游行劫掠的时候,会将战利品,以及女人绑在自己的马上,这样便算作自己的私产。
规矩的来历是很野蛮的,曾经的她受自己母亲的影响,也十分痛恨这个传统,但在现在的她,却是恨不得对方也知道这个规矩,知道她的心意。
但她依然不敢说出口,平日里再如何坚强的她,这种时候也依然是个小女孩儿,在爱的人面前,自然会变得自卑,能这样看着他,就已经耗尽了她全身的力气了。
这边曹焱却是突然站起身来,一击掌,沉声道:“就在今日吧,我亲自带人前去夜袭!”
伊华沙一下子被惊醒,赶紧也跟着站起来,连声音也变得温柔了八分,道:“那我去准备。。。。。。”
曹焱赶紧伸手拦住了她,道:“不必了,你今天受了伤,先留在这静养吧。”
眼见对方还要坚持,曹焱只能故意摆出严肃的样子,道:“这是命令!”
伊华沙无奈,只能低下头,道:“是!”
………
曹焱这一晚主动带兵出击,借着夜色的掩护,自然又是好一番冲杀,什么战损杀敌都暂且不提,他却是向其他押送队伍传递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消息,那就是呼延实死了。
不管对方知道后信还是不信,只要能够动摇对方的军心,让对方的决策产生失误,那就足够了,他相信,只要对方犯错,他就可以抓住机会。
日月轮转,时光飞逝,天地之间一明一暗,便是一日,这转眼间就到了第三天。
温暖的行军帐篷里,伊华沙靠坐在一张椅子上,身上披着先前俘获的羊皮毯子,喝着热粥,生活不可谓不惬意。
靠着从敌人那俘获的物资,便已经够这两千多人吃的极好了,曹焱也深知以战养战的道理,反正也带不走,故而从未在这方面克扣节省过。
帐篷里,还另外站着两个人,一个自然是主将曹焱,而另外一个,却是个罗刹族汉子。
汉子是属于鬼鹫斥候队的,这时候特意回来传递情报,而伊华沙仍然承担的是为双方翻译的任务。
这里一边说,伊华沙便一边在旁边为其翻译给曹焱听。
“第五军今天清晨便开始拔营,准备离开了,因为他们将人分散开了,我们怕被发现,就没敢靠得太近。”
怪不得他急匆匆地跑回来,原来是呼延实所在的第五军的人,开始趁着夜色的遮掩,收拾东西,显然是在准备离开了。
伊华沙说完,自己也忍不住疑惑地问道:“他们这是要去哪儿?”
曹焱却是一副了然的样子,仿佛将一切都尽在掌握。
“呼延实先前逃回去后,估计是吩咐了他们留在这里静候后面的队伍,想等多些人汇合到一起再启程,哪怕是耽搁了前线的战事,却也不能把主动权一直放在我们的手上,况且他自己受了重伤,也不适合再赶路,所以他们才会就地安营扎寨,对我们严正防备,可呼延实一死,后方的队伍又被我们给拖住,迟迟看不到援兵的情况下,主心骨没了,他们也就慌了,所以我推测,他们现在大概是想赌一把,主动往后靠,与其他队伍汇合,不然再往前,他们与最前面的三支押运队伍脱节太远,已经来不及追赶了,贸然前进,恐怕会落入我们的陷阱,所以能搏一把,往来路走。”
伊华沙眼中满是不加遮掩的崇拜之色,接着问道:“将军说的很有道理,那我们该如何做呢?”
曹焱微微一笑,自信满满地道:“这都过去三天了,呼延实的死,对他们所产生的影响,已经由激愤转变为恐慌了,这时候他们士气低落,才是真正将他们一网打尽的时候,你们赶紧随我一起前去设伏!势必要先灭一军!”
第一百三十七章 时也命也无常也(四)()
冷风如刀,以天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只可惜现在还未到下雪的季节,不然此地必将再添三分寒意,皑皑白雪与这冲天杀气倒是能够相映成趣。
曹焱最终选择的埋伏地点,乃是一个坡度较缓的环形山丘,而这里,也是对方北归的必经之路。
因为粮草辎重会压着马车,所以十分不好上山,也就是说他们是一定不会走过于泥泞的地方以及坡度过急的高坡的,这与呼延实先前带人过来准备从后堵截包抄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他们是骑兵,除非是沼泽,不然哪里都走得,所以这一次要想准确地判断出对方撤离的路线,并不难。
曹焱经过了认真的思考后,决定将手下的兵力一分为四,一部分由他亲自带领,从正面冲杀过去,挡住对方的去势,然后再由两路人马从侧方直接切入,扰乱敌人抵挡的阵型,最后再有一路人马堵住他们撤退的后路,确保对方不能逃脱。
其实世人皆知,围三缺一,才是兵法正途,因为一旦身陷绝境,自知无论如何都无法逃脱后,人往往都会爆发出意想不到的力量,而留出一条表面上的生路,则会极大地消磨他们战斗的意志,既然能生,谁愿意去死呢,兵家老祖曾言,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就是这个道理,但从曹焱这次的做法上不难看出,他是打定了主意,要将对方一网打尽的。
因为只要他们能顺利地吃下这一队,后面的人,则完全不足为虑了,这一战若是胜利,那敌军的精锐基本上算是被打光了,少了这几千机动性极强的骑兵,他们就再也没有和曹焱周旋的本钱,在这片空旷的燕州大草原上,步兵就是骑兵的活靶子,允夺允取,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一旦没了骑兵的掩护,这些可怜的步兵,迟早都要被后方的辎重队给拖死。
一想到这种丰硕战果,饶是他曹焱,也禁不住有些兴奋起来了,而且短时间根本就压不下去这种极度激动的心情。
按说像他这样,曾经在军中被打磨多年的人,本不该如此的,大战之前,理当心若止水,但毕竟先后的区别还是太大了,先前他在斥候营任职的时候,可以一连潜伏十几日,但结果一次也不过就是杀一两人,虽然对于敌方的破坏性依然很大,造成的影响也不算少,可一是根本就不为人知,二是战功和影响力跟这次都是根本没法比的。
纵然他从来都不在乎什么战功不战功,但这委实会是一份天大的功劳。
一旦狙击敌方辎重队伍成功,这对于前线战场的影响,将会是巨大的,如果前方战事因此而变得顺利,那他眼下所立之功,便足以一战封侯!
因为他可是救大凉于危难之中的那个人,这与在战事之初狙击对方补给队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现在大凉对于这一场胜利的需求,是远远超过一开始的。
至于第二点,他将会获得难以想象的巨大声望,威震南地,足以与谢厚胤之流并列!
谢厚胤强在一战灭的是大凉最精锐的沥血军,但别忘
了,他自身的损失,可不比沥血军少多少,而曹焱呢,他所带的人,不到谢厚胤的百分之一,却达成了影响更大的战果,只是体现的方式是从侧面而非正面罢了。
故而饶是他这样的人,也不得不临时开始做深呼吸来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
正在这时,远方冷风呼啸,吹来了一阵阵让他无比熟悉的味道。
那是他宿命里的敌人来了!
他整个人小心地趴在背坡上,从一丛茂密的草堆里稍微探出一双如老鹰般有神的眼睛,死死地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