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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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的童话-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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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我听着那些让人心酸的故事,一路从我父亲的生命走到了我母亲的生命中去。当真相被抽丝剥茧的□□在阳光之下,我终于将所有的怨恨都释怀开,而我那颗流浪的心也终于想要安定下来。
那一刻,我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有家。
我突然很想飞到台湾,告诉我的母亲,我们都与过去说再见,然后重新来。
三毛说,谁喜欢做一个永远漂泊的旅人呢?如果手里有一天捏着属于自己的泥土,看见青禾在晴空下微风里缓缓生长,算计着一年的收获,那份踏实的心情,对我,便是余生最好的答案了。
我想,我这株随风漂泊的蒲公英的种子,终于也想要落进泥土里。
然命运总爱开玩笑。
我终究没有见上我母亲最后一面。
我终究没有把她接回家,和她重新开始。
癌症晚期。
当我匆匆赶到台湾时,她还是没有等我,选择闭上眼睛永远的离开了。
那个时候,我在心里是真的恨她了。当我终于想要和她在一起,选择原谅她的时候,她却再一次残忍的抛弃了我,并且永远永远的不再和我有一丝一联。
我站在当年她对望我父亲的海岸边,看着浪花卷着浪花来了又去,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22岁,你从遥远的台湾赶来,你说你终于找到了我,你请求我的原谅,我恨你,我不见你。
23岁,我坐在昏暗的酒吧里,听叶圣南讲你和爸爸的故事,我没有听完故事,误解了你,毅然成为了一名战地记者。
25岁,当我终于想要跟你在一起时,为什么你要永远的把我一个人孤单的留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真心想要寻求我的原谅,为什么要这样残忍的抛弃我?
我恨你,我恨你!
我对着大海咆哮,它却只是哗哗的乱叫着,似乎在哭泣,似乎也在讪笑。
这一生,我去了这个世界的许多角落,唯独没有去过台湾。等到我想要去台湾的时候,那里彻底没有了你。
记忆里,你终于模糊不见了。
生命里,我永远的失去了你。
我的前半生,都在不停的流浪。
你知道吗,一个人流浪太久了,心都会变得沧桑起来。疲倦和沧桑,孤单和虚张,那是多年来唯一陪伴我的东西。
2012年,25岁的我终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疲倦。那一年的春天,安拉结婚了。我举着还打着石膏的右手给她拍婚纱照,镜头里她笑得甜美又幸福,再也不是那个心理扭曲的叛逆少年。时光是毒药,也是最好的解药,那些失去的,总有一天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我们叫它幸福。
那个春天,我和安拉在上海成立了一个工作室。
安拉问我,叫什么名字好呢?我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风,Wind。
我的父亲叫顾开典,我的母亲说他更像是是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那以后我父亲就叫开典,字风。我叫顾雅,我的弟弟叫顾颂。风雅颂,我的母亲用诗经来演绎了她对这个家最深沉的爱。
其实我们都是一阵风,空洞的在这个世界里失落着。
叶圣南说,我的身上继承了我父亲摄影的梦想,还继承了我母亲另一个梦想——文学。
于是就在世界末日那一年夏天,我拿到了登船的票,去了纽约。我去纽约之后,Wind工作室一直都是安拉和夫齐安在经营。Wind工作室很多时候更像个慈善机构,我有一支摄影团队,都是残疾人,他们负责拍照和公益视频的制作,关注这个社会最薄弱的群体。安拉是个设计师,在齐安的影响下,热衷给猫狗设计服装,在他们的房子里随处可见被收留的流浪猫和流浪狗。我们还设立了流浪基金,安拉说,等我流浪够了,真正想要回家,我还是老大,统领整个流浪家族找到一个温暖的家。
在安拉看来,我去纽约始终是还没有流浪够。
也许吧。
我只是想让自己忙起来,那样才不会想起那么多不开心的事。
有些记忆就算忘不掉,也要假装想不起。
我假装很忙,假装自己很洒脱。

微醺小时光

转眼就进入了六月份,安拉打电话一边显摆她的Wind宠物店越开越大,一边说端午节如何热闹,艾草蛋有多香,赛龙舟有多热血……我把腿架在茶桌上,拿了个茶叶蛋嘴硬道,你的艾草蛋算什么,我的茶叶蛋也很香,哼!
顾雅你知道吗,如果把你全身都煮烂了,你的那张嘴啊,还是跟粪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呸呸呸,能不能不说的那么恶心,你打的什么比喻?你的嘴才是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你全家的嘴都是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我全家不是包括你吗?所以你的嘴还是又臭又硬!
……
我们还是喜欢这样互相拌嘴,有时候我在想,这个世界上如果少了安拉,那该是多大的遗憾?我的生命里如果没有了安拉,又该散失多少色彩?
喂,你跟那个班什么的先生怎么样了?安拉和上帝一样,总是喜欢在人处于高度亢奋的状态下泼一大盆子冷水给你降温。我拉拢下脑袋讪讪道,他去好莱坞拍戏了……
掐指一算,我已经快有一个月没有见到我的班尼先森了。从前,下了班和周末还会有期待,还有个人陪你聊天兜风看电影。人真的是不能习惯身边有一个人,一旦习惯了,那个人走了,那是多大的落寞啊。
那你们到底是怎样啊?
能怎样,就那样呗,大家是好朋友。
你们要真的是好朋友,那一定就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我告诉你,异性之间根本就没有好朋友,你别给我立幌子,你给我争气点,你也不看看你都多大年纪了?27了,27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马上就要奔三了,一奔三就马上要剩掉了,你想当剩斗士么?还是想做必剩客?我告诉你啊,你别学埃里卡,一个人孤单到变态,到时候你就哭去吧……
安拉又开始碎碎念碎碎念,我不知道她自从心理正常之后,特别是当妈妈之后,话怎么这么多,尤其是废话,一箩筐一箩筐的,整一个话痨,简直受不了。我连忙敷衍道,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我现在有急事要去公司处理下,不跟你说了。还没等她开口,我啪的就把电话挂掉了,整个世界瞬间清静了。
什么叫幌子?总不能让我跑到班尼先森面前跟他说我喜欢你,这样以后我们还要不要见面了?
这叫什么,这叫幼稚!
这样的事被我称之为细琐到连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不如,除了浪费脑容量空间没有任何的用处,可偏偏就是这样细小的琐事就跟牛皮糖一样,即使你知道它们的存在弊大于利,但还是怎么甩都甩不掉。
我的老板为什么要给我莫名其妙放一个星期的假,这不是变态吗?我焦躁的在房子里踱来踱去。空虚对我来说,就像是致命的毒药。自从班尼先森离开之后,我就好像鱼缺了氧一样,窒息到快要死。我在一瞬间失去了我所有的兴趣,不想健身,也不会在午后去伯爵咖啡厅晒太阳喝咖啡看书。我一边苦恼着要怎么度过我无聊的假期,一边在网络上无所事事的浏览着网页。在挣扎了2个小时之后,我给班尼先森发了个短信。
我去探班可好?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因为无所事事我陷入了想入非非。我的大脑跳出了许多场景,一个场景里班尼先森看了眼短信,没理,删掉了。一个场景里他很淡定的看了一眼什么表示也没有接着拍戏去了,一个场景里他非常生气的回过来说不行,一个场景里……对作家来说,有的时候拥有太丰富的想象力简直糟糕透了,我感觉我的脑袋疼的都要炸开了,就在我各种挣扎到欲罢不能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班尼先森说,非常欢迎。
然后我再次陷入一种非常忐忑不安的状态里。我要怎么过去?搭飞机坐火车还是自己开车?我要穿什么衣服带什么东西?我要在那里呆多少天住在哪里?我见到他时要跟他说些什么?如果他问我为什么要去探班我要怎么回答他?他的朋友问起我的身份时我要怎么回答才比较得体等等……
那个时刻,我终于意识到,班尼先森对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他的一颦一笑已经足够牵动我的一举一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够让我如此茫然,如此不知所措。
我曾经以为我的心不会再爱上任何人,我将独身孤单一辈子,然而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他已扎根在我心中。
当所有的华灯初上,人们扎进温暖的家里,与自己的家人拥抱共进晚餐时,我开着我的Smart,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就朝飞机场飞奔而去。
我竟然愚笨到忘记了我在唐人街有非常多的朋友,我在那里还有一栋房子,新年的时候我们会在那里相聚,用属于中国人的方式迎接新的一年。
我本来想到自己的房子里睡一觉,等天亮了再去找班尼先森,没想到一下飞机出来我就看到了那顶熟悉的鸭舌帽。
他居然来接我了,可我并没有告诉他我什么时候来啊。我震惊地说不出话来,班尼先森似乎很满意我的反应,非常绅士地接过我的外套,领着我到他的车跟前。
那是一辆黑色宾利,非常衬他的品位。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他却用手示意我安静。
我们去哪里?我又问道。
我家,这次他倒回答的非常快,我就猜你会什么都没带,所以所有的生活用品我都帮你准备好了。
什么生活用品?我立刻紧张了起来,感觉他就像个人贩子一样,让人心里直发毛。
你紧张什么,好像我给你准备了毒药一样,只是一些洗漱用品而已啊。
不是的,我急忙解释道,我在唐人街有自己的房子,我可以住在那里,不用麻烦你的……
他无视我的话,一只手把我按在座位上命令道,坐好。
于是我只好乖乖闭嘴坐好。
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问道,你就不想参观下我的房子吗?
好吧,那就权当参观,去看看他的房子吧,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我一直都很好奇,像他这样的男人究竟会住在一个怎样的房子里。一路上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既兴奋又紧张。我猜我的面目肌肉一定一路都在抽蓄,搞不好就跟面瘫了一样。
到达班尼先森的住处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他的屋前亮了两盏灯,古典的那种暖黄色,将黑夜衬得暖暖的。他麻利地下了车,见我一动不动,返回来问道,怎么了?
嘿,你不怕被狗仔队拍到然后成为明天报纸的头条困扰你吗?我说道。我承认我怯场了,我还是想回到我的房子里去,所以试图说服他。
你打算和我的车过一夜吗?他不由分说一把将我从车里拽出来,然后拉进屋子里。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死缠烂打。
只要你不感到困扰就行,他简略的丢下一句话。
什么意思?这是要跟我闹绯闻还是怎样?!
我小心翼翼的跟在他的身后,一点都不像是个客人,倒像个担惊受怕的小保姆。他的房子宽敞明亮,非常显著的英式风格,双层结构。顺着木质楼梯我随他上了楼,看到两个卧室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气,大大方方地参观了起来。
阳台朝阳,在早晨的时候吹着风喝着咖啡一定很惬意。卧室宽敞明亮,床大且舒服,有一面墙都是书柜,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地上铺着一条柔软的珊瑚绒,小圆桌之上还搁着一个茶杯。我猜他一定非常喜欢坐在珊瑚绒上,一边喝着茶一边看书。
这一定是你的卧室了,我笑道。
答对了,但现在是你的。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班尼,我简直呆到要和上帝拥吻了,他居然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了我?
另一个卧室在隔壁,就要小了许多,格调也不如,一看就是一个干净利落的客房。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绅士到愿意为我屈身自己去睡客房。
你一定饿了,想吃什么?中餐、西餐、还是意大利面?
如果此刻可以给他颁个奖,我一定要给他颁个最佳贴心奖,我真的饿了,我没有吃晚饭就飞过来了。
意大利面,我说。
厨房在楼下,他去做意大利面,我才注意到在楼梯旁有一架黑色钢琴,擦的发光发亮。我坐在凳子上,想象着他修长的手指在黑白键上飞奔的情景。我想我的想象力真好,居然都能把音乐想象出来。直到音乐停止,我睁开眼睛才发现班尼坐在我的身边。
他那像地中海一样深邃幽蓝的眼睛,周身散发着让人瞬间着迷的贵族气息,那温热性感的唇以及像精灵一样在黑白键上跳跃的修长手指……我的耳根突然烧了起来。
你脸怎么红了?
因为我饿了,我说着便从他的身边落荒而逃。
他做的意大利面真的非常好吃,我曾经在意大利吃过当地最正宗的意大利面,可是也不及他做的好吃。
美食一旦掺进个人感情,那它就是绝世无双。
那一夜,我躺在他的床上,闻着他在上头留下的体香,竟睡得异常香。
一夜无梦,睁眼便是天亮。

洛杉矶之恋

昨晚睡的好吗?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才发现班尼已经起床在厨房忙碌了,我的大脑瞬间就清醒了,并在一瞬间将这几天发生的事倒带了一遍,然后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着装。
糟糕,这不是在家里,这是在班尼的房子里!我连忙一溜烟跑回了房间,将睡衣换掉。
再次下来时班尼依旧在厨房里忙碌,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把头探进去想看看他在准备什么好吃的,他却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对我说道,干嘛偷偷摸摸的,想看可以进来看啊。
也对,我干嘛要偷偷摸摸?我又不是小偷。
我干咳了一声嘴硬道,谁偷偷摸摸了!然后我拱手背后假装很自然地走到他身边看到他在锅里搅着一堆不明物体奇怪道,你在做什么?
我听说中国人早上喜欢喝粥,也喜欢吃豆浆和油条,可惜我不会做,所以我熬了些粥,再配些土司可以吗?
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的,俗话说的好,入乡随俗,客随主便,你吃什么我就跟着你吃什么就好了,不用单独为我费心的。
他弄的我都不好意思起来。
那怎么可以呢,你是客人,我理所当然应该照顾好你……对了,唐人街有家豆浆油条很好吃,明天我可以带你去。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中国人的早餐就是豆浆油条和粥,其实我很少在早上的时候吃豆浆和油条,十八岁之前我的早餐都是燕麦粥和面包,十八岁之后,我基本不在中国呆了,更别说吃豆浆和油条了,也许安拉会比较喜欢吃豆浆和油条。
然而我内心还是感觉无比感动,我站在门口看着他忙碌的身影,突然觉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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