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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你和李燚接触后我则开始跟踪他,毕竟你几乎已经是必死的了。他的感觉可不像你和梦公会那些人那么强,但是如果杀了他我根本没有办法偷袭杀死梦公会的那三个,所以我就没有下手咯,然后在那天晚上还发生了一件超有趣的事情”林清雪满脸八卦地道:“你知道是什么吗?那就是李清流的主人竟然也在跟踪他,我都没有发现。然后李清流的主人说因为李清流太弱所以他把李清流给宰了”
“”楚源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现在你能理解为什么言峰拓真会那么准时的把你召唤回去了吗。”
“你通风报信了呗,不过照你这么说,李燚应该还没死吧,毕竟他如果死了梦公会剩下的两人你根本杀不了。”
“是啊,就如你预料的那样,他根本不是那个女仆的对手。其实在他和那个女仆动手之前我是尝试了一次偷袭的,你知道那个女仆的灵力武器是什么吗?竟然是时间领域,她竟然可以让一定范围内的时间短暂停止。我刚靠近她连刀都没拔出来一把飞刀就出现在了我面前,差点直接干掉我,吓死我了。”林清雪有些后怕的拍了拍胸口说道。
“我很想知道你中间那个疑问句到底有什么意义。”
“然后呢,我就不敢插手了。不过李燚那个神经病也掌握了非常厉害的能力啊,就算我不插手他也能和那个女仆同归于尽来着。不过在最后一次那个女仆释放魔法弹之前我改变了她的视觉,让她看见的李燚的位置与实际距离偏差了二十厘米,然后她就被李燚给宰咯。”说到这里,林清雪再次露出一副八卦的表情:“我跟你说,他在杀了女仆后,因为好奇自己为什么没中招,以为是女仆看上他了故意放水,在那个女仆的身体消失前抱着她说了一大堆肉麻死的情话。”说着,林清雪还用右手搓了搓自己的左臂:“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起一大堆鸡皮疙瘩。”
“任务结束后麻烦把那段场景的视频发给我。”楚源对此展现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没问题。”林清雪爽快地回道:“然后因为我一直跟着李燚,中间好像还发生了另一场战斗,总之我跟着李燚赶过去的时候。那个爱因兹贝伦家族的小公主已经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而远坂优正在和言峰拓真对峙着。”
“等一下,有你在场的话言峰拓真没理由会被杀的吧,就算打不过你把言峰拓真也隐形不就可以了。”楚源突然打断道。
“我正要说啊,你不要打断我好不好。而且你太小看你的主人了,他超强的,而且他竟然也是一个英灵。他在十四年前的上一次圣杯战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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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穿刺之死棘枪吗,看来他真的完全掌握了无限剑制。可是如果言峰拓真真的如你所说的那么强,就算是一根头发他也没理由发现不了才对。”
“是这样的,我在发现他还持有两道令咒之后非常不开心,既然他没有旅行承诺所以我在利用幻术让那根头发在他的视野中隐形了,加上那个爱因兹贝伦家的公主没有任何杀机而且是出其不意的,所以他没能发现吧。”林清雪耸了耸肩道。
“也就是说他是被你给害死的吧,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不过。”楚源依旧保持着双枪指着林清雪的姿势,表情严肃地道:“我再问一次,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当然是为了干掉你了,你想啊,现在唯一一个等于送分的李清流被他主人给杀了。整个任务中目前只有李燚杀了女仆得到了积分,我忙了半天什么都没得到很不平衡啊。”林清雪撅着嘴说道:“然后如果再让你们两汇合,最终无论是你们哪边赢了我都得不到好处吧,难道一直躲着等你们忍不住杀死同伴吗。而且就算是只剩一个如果不是李燚的话我还是要战斗,所以在我仔细思考后还是决定先干掉你,然后帮助李燚打败那两只萌物。”
“说的也对,可是,你赢得了我吗。就如同你说的那样,你的偷袭,对我来说可没多大作用。”
“为什么你会觉得幻术这种东西,只能用来隐藏。”林清雪也收起了卖萌的表情,一秒萌物变冰山美女,右手握住刀柄缓缓抽出:“虽然这样对灵力的消耗量太大,但现在也无可奈何了。”
砰!两道银光几乎同时从楚源的双枪中射出,在林清雪的胸膛上开了两个血洞。血液顺着林清雪的嘴角滑下。
“咳。”轻咳一声,血液从林清雪口中喷出。林清雪的身体微微晃动几下,最后忍不住跪倒在地,手中的长刀插在面前,整个人都靠在上面才强撑住没有直接倒下去。艰难地抬起头看向楚源道:“你还真是够狠啊。”
楚源放下左手,右手的银枪瞄准林清雪的眉心处,面色冷峻地道:“你不该出现在我的面前,你的话太多了,明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感觉是个清纯文雅的女人。没想到内在却是个喜欢八卦的话唠。”
“真过分啊,这么说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你真的是一点都不懂女人。”林清雪看着楚源道。
“至少现在,我觉得不懂女人挺好的。”楚源面无表情地说道,随后缓缓扣动扳机,银色的光芒瞬间穿透林清雪的眉心。
血液顺着楚源的嘴角流下,在他扣动扳机的瞬间,一柄长刀直接从背后贯穿了他的心脏。在楚源注视下,银色的光芒穿透了林清雪的眉心,然后,没有血液四溅,没有脑袋崩裂,林清雪就这么突兀的从他面前消失了。
“所以说,你真的是一点都不懂女人啊。”林清雪在楚源的耳边轻轻说道,然后猛然将长刀抽。
血液从楚源的心口处不停的往外流,楚源此刻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手脚迅速变得冰冷。
“嘛,以后有时间的话我还是尽量去理解一下吧。”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说出最后一句话,楚源的身体向前缓缓地倒下,在落地之前就化成无数的黄色光点消失不见。
等到长刀上最后一滴血液也化作光点消失,林清雪将长刀缓缓插进剑鞘,随后便从房顶上消失不见,至少在别人看来是消失了。
远坂家的别墅中,优将一套便装放在浴室门前,朝着门内高声喊道:“衣服放在门外了。”
随后转过身看了眼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还在接受治疗的李燚说道:“我也先去洗一洗。”随后一路小跑上楼,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李燚躺在沙发上不由得感慨到不愧是富二代啊,连浴室都比别人家多。
低头看了眼自己肚子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了,内脏的部分大概已经治疗完毕。听着浴室中穿出的水流声和拉斐尔哼哼地声音,不由得有些心猿意马。
说起来这个拉斐尔的年龄大概也就在十八岁上下,论长相在李燚最近认识的诸多漂亮妹子中也是上等的。李燚抱着某种不可说的心态尝试了一下从沙发上坐起,结果还是非常的疼,不由得发出了一声闷哼,重新躺了回去。
似乎是听到了李燚的哼声,浴室中的声响突然消失,随后拉斐尔的声音从浴室中传了出来:“狂战士先生如果想要做一些非常猥琐的事情的话,我可是会生气的哦。”
“我的名字可不是狂战士啊,你可以叫我李燚。”顿了一下,李燚继续说道:“偷窥什么的怎么可能,再怎么说我也是传说中的英灵啊。”
“啊啦,原来你是想要直接冲进来吗,李燚先生。”
“别太小看人了啊魂淡,比你漂亮的妹子我见多了,都说了我可是英灵啊英灵。”李燚有些心虚地回道。
“竟然对一个女孩子说这种话,真是差劲啊,英灵先生。”
‘果然表面上越是温柔的女人越可怕,连我这么蛮不讲理的人都有点受不了了。’李燚决定无视拉斐尔,闭上眼躺在沙发上静静养伤。
流水声再次从浴室中传出,这次拉斐尔却没有继续哼着那不知是什么歌曲的调子。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拉斐尔突然开口说道:“你会杀了我吗。”
李燚闻言睁开眼看着天花板,目光有些涣散:“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不会手软的。”
“就算我长得这么可爱,也不会吗,你的愿望是什么。”
“为什么会突然问起我的愿望,为了让你乖乖听话,优可是非常的努力了啊,要听的话还是去听她的吧。”
“你,有着和我一样的眼睛。”浴室中的拉斐尔,坐在浴盆中双手抱住膝盖缓缓说道:“我不是在说颜色。是那种绝望,迷茫,不知所措的眼神。”
“你可能电视剧看得有点多了,中二病这种东西啊,虽然说是中二,但是发病期往往都是在成年后哦。”
“我说了,你有着和我一样的眼睛。我能看出来,是因为我和你一样,绝望至少曾经是。”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九章 就算我埋上了照样让人看的一脸懵逼()
大厅中一时间陷入了寂静之中,李燚看着别墅的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没有反驳呢,李燚先生。”
“呼”深吸一口气,李燚开口说道:“你是想说我和你是同类吗,然后让我同情你放你走吗?”
“不对,说同类大概有点不一样。现在的你,不是已经有了想要去做的事情了吗。我只是想知道,你现在的愿望是什么。”
“去见一个脑子不怎么好的少女。”
“少女?很可爱吗?”
“非常可爱。”
“和我比起来呢。”
李燚沉默了一会方才回道:“嗯,可能你更可爱一些吧。”
“你的爱人?为了把你从绝望的深渊中拯救出来,所以她不顾一切,最后用她的生命把你感动了?”
“你果然是电视剧看得太多了。”李燚用满是鲜血的右手挠了挠头发道:“也算不上爱人吧,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对她是什么感觉。只是,很想再去见她一次。”
“为此,即使让双手沾满鲜血,也不在乎吗。”拉斐尔将下巴放在膝盖上,轻轻地自言自语道:“真是令人羡慕的少女啊。”
李燚将被自己鲜血沾满的右手高高举起,手上的血迹已经凝固。
“我的手,早就已经满是鲜血了”
时间回溯十年,那时的李燚十二岁,正巧在上初中二年级。
他的妈妈是一个挺漂亮的美人,他的父亲则是一家公司的高管。这里解释一下,其实魔族基因强化是不会提升颜值的,他会突然变帅的原因只是因为爱丽丝把他乱糟糟的形象给换掉了,他原本就长得很帅,而且还是一个富二代,就是身高有点不尽人意。
在初中那会,他的父亲忙于工作,他的妈妈忙于做美容、逛街、打麻将总之就是根本没人去管他。
他经常在学校里闹事,他不写作业,他上课睡觉、玩手机、玩电脑甚至直接还开外音。他几乎隔三差五和同学打架,不过他一向都只是一个人动手,因为没人敢和他做朋友。
老师们也不敢去管他,谁叫他是富二代呢,校长交代了不能为难他的。但是他的同学可不敢像他这样,家长们每天都劝诫自己的孩子不要靠近这个坏孩子。当然,坏孩子并不止他一个。
可是他从并从不与别人一起鬼混,甚至学校中的另一个阔少爷带着一个大学生找他一起玩他都没兴趣。
事实上李燚他的智商远远高于同龄人,准确的说他就是一个高智商的天才,当然具体数字是多少他也不知道,他又不是某个在隐秘机构中长大的大校。
总之就是他那时候已经很清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在他的眼里,那个一天到晚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年纪轻轻就被**支配,隔三差五换妹子的阔少爷根本就是一个煞笔。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与别人不一样。他知道自己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才。可是他同样知道了自己是富二代这个概念,什么叫富二代,就是不需要任何努力就可以得到一切的人,被上天选中的人。
作为被上天选中的人之一,他当然不会服从一些凡人的管理,所以他一向随心所欲。但也从来不干什么太出格的事情,因为他还是一个天才。
他最喜欢的人是拖你斯塔克(钢铁侠)。他觉得自己如果去努力的话说不定也能成为那样的人,创造出领先世界几个世纪的高科技盔甲。但是他不会去当钢铁侠,英雄太累了。如果他发明出铠甲,他大概可能会成为钢铁怪人之类的东西被全世界通缉。
总之就算是智商比同龄人高,有些东西总是不变的,小屁孩的阅历太少了,傻傻地认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超级英雄。然后由于担心扛不住核弹加上懒癌的原因,李燚并没有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由于智商领先了同龄人至少三五年的原因,李燚很清楚养成这种东西的重要性。所以他虽然没有任何朋友,但是邻居家那个八岁多,样子非常可爱的小女孩非常喜欢跟着他。并且对他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做新娘这种话
他总是与众不同,在学校老师不敢管他,放学后没有家长管他,想去哪就去哪,就连去打电动都可以。在别的孩子眼中,他永远是被别人羡慕的对象。
他是一个天才,他比同龄人懂的东西多得多,但是有些东西总是不变的,他从来没有看过这个世界上的黑暗。
当他一直以为离他很远很远,也许只是在电视中才有的绑架事件降临在他身上时,他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恐惧。
他与普通的孩子不一样,别人从小就在畏惧中长大。因为考试成绩不好、因为打碎了碗担心被家长责骂,因为怕老师的责罚而乖乖写作业,不敢在课堂上睡觉,不敢做小动作
他不一样,他比别人更早的看清了自己,但是他却从来没有体会到过恐惧,从来没有谁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