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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的胆子也是大到没边了,他就不担心自己被提前发现?
但,貌似十分危险的事,他就是做了,而且成功了。
于是,那群黑衣人惨了,如此近的距离里,被人用枪指着,而且子弹打得又快又准,逃都没地方逃,十几个人,除了拼命喊叫几嗓子,还能做什么?
“服了!老子真服了!”
林契低低叹口气。
作为克伦族的勇士,他很少服人,现在眼前这穿着迷彩服,有些奇怪的大个子,真让他服气!
他不会以为,魏可仅仅是胆子大那么简单,更关键的是,人家这三发点射打得太好,这种抵近射击,考验的不仅是高超的射击技术,更必须有超强的心理素质。
没有射击技术,你就不能一个打一群!
心理素质不够强悍,那也是送命,因为,你只要手指稍微一抖,射击节奏乱了,你就会没命,无论哪个敌人来得及举枪反击,你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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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两个灭了一群()
林契咬牙,收回自己的目光。
这不是一个人的战斗,队友做的漂亮,他也不能拖后腿!
啪!
林契的手指扣动扳机,M14的枪声很柔和,土坡上那名负责警戒的黑衣人,刚刚把枪举起,想向魏可射击,就被这远远飞来的子弹,一枪命中,扑倒在土坡上。
射完这一枪,林契依旧没有把目光转向魏可,而是迅速移动枪口,对准了另一侧的几名黑衣人。
啪啪啪!
三发短点射,这是M14最惯常的射击方式。
话说,M14这种步枪,在被发明出来之后,立刻成为AK47最大的竞争对手,就像当初的美苏两国一样,彼此互有优劣,M14的后坐力很小,仅有AK47的60%,这样的特性,使得连续射击成为可能。
这是林契第一次打M14,三发之后,心里充满了惊喜!
若是以往手持81杠的时候,手感完全是不同的,81杠在快慢机的设计上,采用的是两种射击方式,“0”是挂机,“1”是两发短点射,“2”是连射。
但,即便81杠的短点射是两发,后坐力也很大,瞄准具里的目标,绝对会跑偏,再想连续不停地打出第二个短点射,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必须重新瞄准,把目标套进瞄准具的视界。
现在,林契手里拿的是M14,打了三发短点射,在这个三发之后,瞄准具内的目标,仅是稍微偏移而已!
千万别小看“稍微”和“跑偏”的差距!
这个差距,使得林契的第二次瞄准,轻松了无数倍,他只要轻轻移动枪口,就能把目标再次套牢!
啪啪啪!
第二个三发短点射,子弹冲出枪膛。
刚才,林契的第一个点射,已经准确击中了一个敌人,现在,他的第二个短点射,由于打得快,第二个敌人还来不及趴倒在地上,又被一串子弹,打的飞了起来!
爽啊!这就是武器精良的好处,林契觉得,自己比手持81杠的时候,战斗力暴增一倍!
但!随即他的内心里,又多了一份沮丧。
他知道,正在前面进行暴力屠杀,一个打一群的那个大个子男人,他拿的可不是制作精良、手感舒适的M14,只是81杠,甚至是一支粗劣的仿制品,他是怎么控制后坐力的?
而且,何止是后坐力的问题!
林契突然想到,那个男人手持81杠,打的却不是两发短点,而是三发短点,这意味着什么?
额滴个神啊!
那个男人不是靠快慢机在控制子弹,而是全凭手指在控制扳机!
用81杠打三发短点射,唯一的可能,就是把快慢机放在了“2”,也就是连射位置,然后利用手指的力量,压抬扳机,控制每一次射出子弹的数量,这是一名步枪射手,最高境界。
想到这里,林契的脑子里嗡嗡响,几乎忘了射击。
这个奇怪的大个子男人,射术如此精湛,是M甸人却不会说M甸语!
被人称为魏将军!
又和一个Y南少校关系密切!
这个叫貌昂丹拓的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人!
不提克伦族少校营长,在激烈地进行着思想斗争,魏可的屠杀过程非常顺利,在他面前的只不过十几个敌人,距离如此近,那些敌人就像可怜的羊羔,逃不掉。
81杠的一个弹夹30发子弹,足够他打10次点射,而敌人却没有二十人,一个弹夹打不完,屠杀就结束了。
满地的死尸,血流成河!
在这种时候,魏可不会有一丝怜悯之心,他端着枪冲到了土坡下面。
这时候,十几个掸渠的手下,已经没有一个还是站着的,全都中弹倒地,其中有个家伙肚子中枪,还在挣扎,弯着腰痛苦地往外吐着血块。
魏可挥起步枪枪托,砸在对方脑袋上,帮对方得到了最后的解脱。
哒哒哒!
一串子弹射了过来,打得脚边的泥土和草屑,扑簌簌飞起。
魏可机警地卧倒,一个侧滚,躲到了一块石头后面。
那是位于防御工事后面的几个敌人,在发现魏可之后,开始向他射击,幸好,仓促之下,子弹打的不够准魏可逃过一劫,否则,他就要中弹了。
魂淡!克伦营长干什么吃的!
按照两个人的分工,魏可负责袭击土坡下面的敌人,而林契的任务,就是打掉土坡上面那个警卫,然后,用精准的射击,阻止另一侧的敌人,向魏可发起攻击。
要知道,位于另一侧的敌人,距离魏可也就是三四十米,而且,中间没有明显的障碍物!
魏可哪里想得到,正是由于他表演的太出色,把林契惊到了,以至于忘了掩护!
不过还好,当魏可刚刚卧倒,林契再次开始射击。
啪啪啪!
M14的有效射程很远,再加上有了瞄准具的帮助,在百米多一点的距离上,那是指哪打哪,林契的这一串短点射,再次击中了一名黑衣人,打的那人趴在地上,惨叫连连。
魏可趁机冒出头,手中的步枪也举了起来。
惨了!
依旧是一场屠杀!
林契的M14,魏可的81杠,从两个方向上,形成了交叉火力。
巧合的是,掸渠的这些手下,主要防范的是镇子里民兵的冷枪,都选择躲在背朝镇子一侧,如此一来,他们对于来自反方向的子弹,几乎是没有防护的。
林契和魏可,都是三发短点,一个比一个打得准!
短暂的几轮枪声过后,现场突然沉寂了。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像是疯了一般,从地上爬起来跪在地上,双手高举。
“投降了!我不想死!……”
哒哒!
两声枪响,黑衣人就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地一扯往后栽倒。
林契一愣,这两枪不是他打的,那么也就是魏可打的。
这个疯狂的家伙,连俘虏都不要?
后方山坡上的围墙上面,已经站满了人,那是守在大院里的民兵们,因为,从镇口传来的枪声,显然是不同寻常的,枪声响的特别急促,而且;来得急去的也快,等大家仔细倾听的时候,已经结束了。
难道是那些堵在镇外的黑衣人,故意演戏,想骗民兵连出击?
此刻,一身绿军装,脸色略显憔悴的楚红柳,就站在人群最中间,扶着围墙边,向镇外张望。
她与别人不同!
刚才的这一阵急促的枪声,她很熟悉!
在红箭大队,她楚红柳的双枪速射,是名气最响亮的,但她自己心里清楚,相比于魏可步枪连续点射,她的手枪速射只不过是花架子,真到了战场上,不会比魏可的作用大。
这不过,这一阵连续点射,明显比以往的魏可,打得更流畅,节奏感更紧密。
会是他吗?
她的心里,既有期待,也有紧张,若是魏可回来了,他孤身一人,对上那些黑衣人,会不会发生危险?
突然!就在镇口那边的土坡上,出现一个人影。
那人身上穿的是迷彩服,由于距离远,没人能看得清他的长相。
但!楚红柳仅是看了一眼,双眼就模糊了。
“快!拿好武打开大门!一班留守警戒!其余人跟我冲出去!你们的魏总指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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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一个比一个漂亮()
魏将军,魏总指挥回来了!
听了楚红柳的呐喊,人都很激动,因为,魏将军的勇猛无敌,早已深入人心,在的那措人心目中,只要魏将军回来,那些堵在镇外的家伙们,就不可能再嚣张!
不用楚红柳再发出命令,的那措民兵,立刻行动起来。
由于战斗伤亡减员,一二连的建制早已打乱,合并为五个班,表现优异的民兵,被任命为班长,由他们各自带领7~8名民兵,组成战斗小组,执行任务的时候,就以这些新成立的班为单位。
此时,除了被安排留守的一班,其余民兵,排成三路战斗队形,冲出了大院。
跑在第一个的,就是手持双枪的楚红柳!
但!哪里还有想象中的战斗?
从大院里出来的三个班,以及藏在镇子里的另一个班,总计三十多个民兵,端着枪,呼呼啦啦跑到镇口外一看,那些不久前还无比嚣张的黑衣人,全都被打死了!
死尸躺了一地!
现场还能站着的,除了大家翘首以盼的魏将军,还有一脸激动的张小虎,最后一个人,却是个手里拎着一把特漂亮的步枪,一身军装打扮的矮壮军官。
这么短的时间,就凭刚才那一阵短促的射击,已经把敌人全部歼灭?
的民兵们,面面相觑,这完全出乎大家想象了。
“魏将军万岁!”
“那措人民公社万岁!”
短暂的震惊之后,民兵们竟然齐声欢呼起来,把魏可团团围在中间,一个个露出了兴奋的笑脸。
魏可好不尴尬,这帮小子,怎么又叫上万岁了?
不过民兵的积极性不能打击,他还是大声道:“兄弟们!大家辛苦了!”
“我们不辛苦!为人民公社服务!”
不料,民兵们再次齐声呐喊起来,这一次,魏可注意到了,站在人群里的顾淼是带头的,他一边举着拳头欢呼,一边看着魏可,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
靠!魏可立刻知道,这些不上台面的事情,肯定是顾淼在暗中捣鬼,想方设法抬高他的地位,然后,顾淼自己就能跟着沾光。
这小子,非得找个机会,狠狠收拾一顿不可!
“顾连长!带着兄弟们打扫战场!再派人到镇子周围搜查一下,发现有漏网的,立刻击毙!”
“是!”
顾淼从赶紧人群中跑出来,向魏可敬礼,转身带着人跑了。
民兵们散开,魏可立刻就看见了楚红柳。
楚红柳正站在那里,用一双微笑的眼睛,紧紧盯着他。
魏可连忙走上前,伸出手,既像是握手,又像是牵手,一把将楚红柳的小手,抓在自己的大手里,歉意道:“辛苦你了!看你,又瘦了!没伤着吧?”
“人家又不是泥捏的!”
楚红柳的脸红了,掩饰道:“幸亏你回来了!再不回来,我真撑不住,要不是有老团、顾淼他们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听了这话,魏可分外愧疚。
说起来,楚红柳虽然也曾是上尉分队长,但实战经验少,面对一帮穷凶极恶的匪徒,有几百镇民需要保护,手下只有几十个没经验的民兵,而且还缺少弹药,可想而知有多艰难。
“咳咳!”
身后传来林契的咳嗽声,回头一看,林契已经一脸坏笑走上前。
“貌昂老弟啊!老哥哥真是佩服你得很,怎么,不准备给我介绍一下吗?”
这家伙,明显话里有话啊!
魏可老脸一红。
要知道,就在不久前,还有一个漂亮的Y南女军官,差点跟着魏可跑来打仗,最后虽然回去搬兵了,临走还把自己心爱的步枪,送给了林契,用来答谢林契的帮忙。
现在,又冒出来另一个漂亮的穿军装的,也难怪林契说怪话。
“林大哥,我来介绍!”
魏可反正脸皮够厚,装作无事人一般,给两个人做了介绍。
“林契大哥,你是益岭市卫戍团的,还是营长?那我们真是邻居了!那措镇里日常用品,都是派人去益岭买的,还有镇上的电,也是从益岭的发电厂接过来的呢!林契大哥,这次真谢谢你了!”
楚红柳听说了林契的身份,分外惊讶。
相对于那措民兵的草台班子来说,益岭卫戍团是正规军,一个营长,已经是很大牌的人物,却孤身一人,拿着枪跟着魏可跑来打仗,这如何不让人惊讶。
林契却乎地摇头道:“楚家妹子别客气!我和貌昂老弟是兄弟,说这话就太见外!”
咦?这家伙的态度,变得这么好?
魏可有些奇怪,但,这种事也不方便直接问。
三个人一边说着话,就一边往管委会大院的方向走。
这时候,大院里的镇民们也得到了消息,纷纷从大院里跑出来,见到魏可,很多人都走过来,态度尊敬地向魏可问好,双手合十行礼。
林契的两只眼睛到处乱看,对什么都好奇。
“貌昂老弟,你这镇子不错啊!小是小了点,但这里人很团结,就像我们山里的克伦族寨子差不多!”
林契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
如今的那措镇,最宝贵的就是人心齐,大家过得艰苦,精神面貌却是很好的。
“可可!可可你回来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迎面,一人一狗飞快地跑来。
小狗跑在前面,四蹄撒开,就像撒欢一般地跑。
跟在小狗后面的是个年轻女孩,身上也穿着一套绿军服,腰间扎了根腰带,胸前,一左一右交叉两根细皮带,一侧挂着一把小手枪,另一侧是一只画了红十字的绿布书包。
秦筱梓的这副模样魏可发愣,以为自己穿越了,见到一位抗战时期的八路军女战士!
“唧唧!”
小欢一个跳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