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那民生公司承诺,如果两年内滇池内的水质未达到三类,将支付五年总治理费用百分之四十的违约金,相当于两年的治理费用。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那民生公司在承接治理工程两年时间期满时,滇池水质没有达到三类,他们所收到的治理费用将会全部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政府。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这对政府来说都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事情。
五年的总治理费才四百二十亿,仅与十二五期间的治理费用持平。
可十二五期间投入了那么大的资金、人力和物力,也只是把周围城市中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处理了百分之八十。
滇池中已经被严重污染的水体,目前还看不到任何变清的希望。
但天上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掉馅饼,这民生公司究竟有什么底气和资本来做这件事,以及他们可能提出什么样的条件,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按照民生公司ti gong的资料,很容易核实其真实的情况。
再加上环保系统的一些关系,再次确定了这些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他们真的能够在两年的时间里,完成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绝对会成为全省环保系统最大的政绩。
如果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大型超五类水体治理成二类水体的话,那将是世界性的创举。
而yn省也将摘掉最差水体这个帽子,全省的经济发展才能够轻装上阵,创造彩云之颠新的辉煌。
于是,省环保厅的几个主要领导立即与刘梦玲取得了联系,并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磋商。
在掌握了更为详细的资料后,省环保厅向省政府提出了新的滇池水体治理方案,并提交常委会商议。
“环保厅不是已经制订了滇池水污染治理的‘十三五’规划吗?
为什么现在还要对此进行再次商议?”
“因为一个叫民生公司的企业,提出了一个诱人的治理方案,相关的资料已经发给了各位。
按照他们的方案,如果通过他们的治理,两年之内滇池达不到三类水质以上,则赔偿总治理费用百分之四十的违约金。
他们的方案所确定的总工期是五年,我们可以按照等额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支付治理费用。
所以,如果两年之内滇池的水质达不到三类,相当于民生公司会把我们两年之内的治理费用全部赔偿给我们。
大家看一下资料,并就此发表相关的意见。”
首先发表意见的是省财政厅:“按民生公司的方案,我们每月需支付七个亿的治理费用,如果两年之内他们什么都不做,最多也就是把我们两年内支付的费的还给我们而已。
但这些治理费两年之内产生的利息该怎么算?”
一个分管政法的副省长也紧跟着发表了他的看法:“这民生公司究竟有没有足够的实力和资产,来履行他们所承诺的赔偿费用?”
环保厅厅长回答说:“对于民生公司的资金情况,我们已经进行过相关的核实。
他们ti gong的那些关于治理水污染的资料,都是真实的。
除了规模比较小之外,与周围区县相比具有非常明显的治理效果。
这也说明,这民生公司确实掌握着一种先进的水污染治理技术。
从他们的经营情况和拥有的固定资产来说,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能够保持如此之高的资产持有率,简直是个奇迹。
但通过其公司注册地相关部门的回馈信息来看,民生公司的经营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情况。
他们用近百亿的各种资产作为担保,应该不存在无法赔偿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民生公司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缺少流动资金的迹象,所以,也没有利用我们的治理经费获取利息的动机。
而且,在他们的方案中还有一条,也就是说我们甲方在支付每月治理经费的时候,可以监督他们的工程进度。
如果他们什么都不做的话,是不可能获得我们支付的治理经费的。
因此,对于财政厅提出的资金利息问题应该不会存在,否则的话,就是我们监管上的失职。”
“如果能够保证这两个方面不出问题,我认为这个治理方案的治理费用和需要达到的治理效果严重的不对等,简直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因为,这简直就像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我不相信这民生公司在这么大的一个工程中会无利所图,他们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民生公司提出的治理方案,其需要的资金在当前的条件下,换作其他任何一个公司,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治理效果,不免会引起一些资深水污染治理工程方面专家的质疑。
环保厅厅长说:“请大家翻到附件一,这就是民生公司提出的一些附加条件,我们环保厅无法作主,只有提请省政府常委会来决定。”
“民生公司要求在滇池周围适当的区域获得三个可供开采土石的地方,这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们的了解,他们在治理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土石填方,为了节约开支和保证工程的进度,所以这是必须要我们政府出面解决的问题。”
“这治理工程的总工期都只有五年,为什么这三个土石开采场地的使用时间却是二十年?”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他们说,五年的治理费用和需要达到的治理效果之间根本无法做到收支平衡,这是为了弥补亏空而提出的要求。
至少,多出的十五年土石开采权和场地使用权,也是可以产生一定的效益的。”
“那这个在滇池出海口下游方向获得一个占地上千公顷的山地又是什么意思?”
“据他们透露,民生公司将在这片区域修建一个大型的污水处理场,并且作为湖底淤泥脱水的场所。
本来这污水处理场是并不需要这么大的地盘的,但他们担心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气味引起周围居民的投诉。
所以,这地盘就圈大了点,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
第486章 治理方案(二)()
“那他们所选定的地方有没有确定下来?”
“没有,他们只是要求一个海拔高度比滇池低,并且有较好交通条件的地方就行,距离滇池海口最好不要超过二十公里。
由于这是他们治理方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选址再远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工期。
所以,这也是需要大家来商定的,因为,如果我们无法满足他们这个要求的话,最终确定下来的总工期可能会延长。”
“一个用于处理滇池污水淤泥的大型污水处理场,这让我们看到了民生公司的诚意。
那么,从前期的磋商情况来看,他们有没有确定出一个意向性的地点?”
“实际上,按照他们的这个要求,在海口镇附近二十公里,甚至三十公里的地方都没有合适的地点。
主要是海拔高度比滇池低的平地,几乎都居住着大量的百姓,要在这么大范围内进行拆迁,成本是难以想像的。
我们也多次与民生公司的代表进行了磋商,他们最后也同意了我们建议的另外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
由于这片区域的地势较高,他们的污水处理管道铺设和污水从低到高的输送较为麻烦。
经过测算,在这个地方修建污水处理场的话,其建设和运行成本比原有计划高三成以上。
所以,他们同时也提出了另外一个要求,也就是污水处理场所在区域土地的使用期限由五年延长至十年。
而这个地方是否能够规划给他们修建污水处理场,还需要征求国土部门的意见。”
“那你们确定的选址在什么地方?”
“我们建议的地方在距离海口西北方向六公里左右的一片山地,那里的地势相对来说要平坦一点。
最大的原因还是那片区域里只有少量的居民和农田,土地的征收和搬迁费用较少。”
然后,环保厅的工作人员把他们拟定区域的地图,在大屏幕上展示给所有参会人员进行确认。
“其实,民生公司看中的是位于海口西南方向的一片区域,因为那里有两个小型水库,可以作为他们的污水沉淀池。
但那两个水库需求gong ying周围数十万居民的日常生活、生产用水,所以,我们认为还是把这片区域给他们要合适得多。”
所有参会人员反复对照了两个区域的卫星地图,最后一致认可了环保厅建议的那片山地。
对于多山多树的yn来说,森林的覆盖率超过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林木的覆盖率更是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以上。
所以,在这片山地中修建污水处理场需要砍伐的那点林木,并不是一个多大的问题。
确定了污水处理场的事情之后,环保厅的厅长说:“根据滇池治理工程的需要,民生公司还会在浪泥湾的突出位置,修建一道长五公里左右的人工堤坝,将外海一分为二。
并且,为了增强滇池水质的持续净化能力,他们会在滇池内部修建七个污水处理场。
这两项工程的投入非常大,而且是滇池治理工程不可分割的部分。
所以,他们还有一个要求就是,需要获得这些由民生公司修建的人工工程和附近水域十年的开发使用权。”
“十年?他们确定的总工期不是只有五年吗?”
“民生公司的代表说,滇池的治理根本不是政府支付的这点费用能够完成的,超出的部分就只能从其他地方来弥补亏空。
所以,除了五年的治理费用之外,所有配套工程的开发使用权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才是民生公司真正的盈利点。”
“这些配套工程关系着滇池的持续水质净化,如果他们要求十年的开发使用权,岂不是我们还需要持续支付五年的治理费用?”
“这点我们也跟民生公司进行了确认,五年的工期只是我们按月支付治理费的期限。
实际上,在两年时间内他们的大部分工程都已经完成,后三年只是逐步回收前期投入的资金。
工程期满之后,整个滇池的水体环境已经能够实现自我净化的能力。
只要我们把上游输入的水质控制在三类以上,而且体量保持现在的水平,就不会再产生水质的恶化。
所以,那些污水处理设施几乎就可以停止使用了。
当然,如果政府需要利用这些设施处理环湖流入污水的话,也可以按照市场上的污水处理价格,让民生公司继续承接滇池的污水处理工作。
也就是说,我们在五年之后,每年只需要支付一个亿的污水处理费,就可以把滇池周围数百万人日常生活、生产用水的排放处理工作全部交给民生公司来解决。”
“一年一个亿的污水处理费,对于整个km市来说,这样的价格看起来还是比较合算的,就是不知道他们到时候处理的效果是否还能够保持在三类以上?”
“实际上,这民生公司是有能力将滇池的水体质量改善至二类水以上的。
但这么多年以来,大家都已经知道,面对滇池这样大的水体,想要把水质提升一个级别,需要多付出多少的代价。
我也侧面打听过,如果要把滇池的水质提升至二类以上,需要多少的费用。
那民生公司总经理的答复是,我们仍然只需要支付每个月七亿的治理费。
但是,由于需要考虑更长的治理时间,所以,那些配套设施的修建等级也要同步提高。
随着建设资金投入的增加,为了达到收支平衡,所以治理的总工期会延长为八年,其中治理时间为三年,保持水质期五年。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准备把滇池的水质提升到二类水以上的话,八年的总治理费用将达到六百多亿。
除此之外,相关配套工程和附近水域的自由开发使用期限,将由十年延长至二十年。
而且,在这期间,如果全部由他们来负责入湖污水的排放处理的话,只要上游不出现大的排放事故,他们保证滇池的水质一直保持在治理合同确定的等级。
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与民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治理成三类水以上,五年的总投入治理费用在四百三十个亿左右,但可以保证滇池水质在十年之内,维持在三类水质以上。
如果我们签订的合同是治理成二类水以上的话,八年的总投入治理费用在七百亿左右,但可以保证滇池水质在二十年之内,维持在二类水质以上。”
第487章 一堤分两湖()
“四百三十个亿保持十年的三类水质,七百个亿保持二十年的二类水质,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倾向于选择二十年的二类水质。
但这么大的一个工程项目,并没有纳入省政府的建设规划。
这么大一笔资金没有进行预算,有可能对今年的财政资金使用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们每年用于环湖污水处理、草海生态保护以及滇池内部治理的费用都有几十个亿。
既然那民生公司敢承诺在两、三年时间之内把滇池的水质提高到二、三类的标准,那么在一年之内应该就可以看到明显的改善。
不说达到四类,至少应该达到五类水的标准。
而仅凭我们目前的那些投入,是根本没有办法做到的。
所以,我认为不如把其它治理工程暂时停下来,用这些项目的资金来支付民生公司的治理费用。
如果他们的治理真的有明显效果的话,其它工程就没有了继续下去的意义。
从这些工程中省下来的投入,以及每年用于环湖污水处理方面的开支,完全可以支撑每月七亿的治理费。”
环保厅厅长说:“民生公司的代表已经明确表示,如果治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民生公司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建设费用,用最快的速度启动治理工程,早日还滇池一片清澈。
但他们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要最大可能地给予他们方便,不能随意干预他们的工程进度。
而且,在整个治理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都归民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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