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宰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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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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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学院?外语学院?公共关系学院?二郎,这都是什么玩意,听都没有听过。”

    。。。。。。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未央一一解释了一遍这些学院的作用,两个老头觉得自己的智商被碾压了,书院不教书,专门教人这些乱七八糟的,真的好嘛?

第98章 庆历三年始() 
开封皇宫之中,曹佾忙里忙外的把足足十大车的纸箱子搬进了皇宫,赵祯与曹皇后看着如同蚂蚁搬家一般的曹佾,面现笑容。

    延福宫足够大,庭院足够站上七八百人而不觉拥挤。

    曹佾忙活完了,走上台阶,笑嘻嘻的道:“官家,皇后娘娘,这是臣从蓬莱带来的小玩意,正好是大年夜,咱们也尝尝新鲜。”

    曹皇后抚摸着大肚子,好奇的问道:“好玩吗?”

    曹佾拍着胸脯道:“好玩倒是好玩,不过这东西不止好玩,而且美不胜收。”

    说完,曹佾走下台阶,来到了一个纸箱子边上,用蜡烛点燃了引线。

    不大会,“嘭”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天际,顿时在天空中炸开了花,虽之,一个个红苹果状的烟花在天际绽放开来,红的清晰,红的闪亮,像是画家给天空涂上了一层颜料,渐渐地划落下来,消失在黑夜之中了。

    美轮美奂的景象,惊呆了赵祯与曹皇后,整个皇宫顿时就乱套了,所有人都不知所措的看着空中那朵盛开的烟火,不知如何是好。

    曹佾招呼着王侍卫,两人一起点燃烟火,光彩夺目的烟花腾空而起,宛如在黑色的幕布上释放出华丽的翡翠流苏,天空万紫千红,千姿百态的繁花穿过无边的黑暗让人眼花缭乱,惊心动魄!

    大宋这时候哪来的烟火,火药还在萌芽里呢?

    未曾如此近的看见过烟花盛放,有时只是溅起的暗金色大雨,也会有一刹那的辉煌,天空亮如白昼,接着是迎面而来的星辰无数,再而迅速的消逝,华丽谢幕。

    一条长长的“大瀑布”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带着满身光焰洒向大地,把大地映得光彩夺目。烟花顿时变得太神奇了,一下变成一朵朵小花,在空中闪耀;一下变成一道道流星雨,洒向大地;一下变成蝴蝶向四处飞翔;一下又变成无数颗金光闪闪的星星,像一颗颗闪闪发亮的钻石镶嵌在漆黑的夜空。

    赵祯与曹皇后满面红光的看着绚烂的夜空,笑的如同顽童一般。

    曹佾回头看去,看的真切,他知道,这不仅仅是烟火,这还是希望之火,这场烟火盛宴,点燃了赵祯心中的欲望,点燃了整个开封的希望。

    烟花在空中荡漾,在人们脑海里漂浮,在大地上飞舞,舞动的是希望,绽放的是美好,传播的是喜庆,洒下的是欢声笑语。

    曹佾笑的如同偷了鸡的黄鼠狼,心中暗道:“总算是没有辜负二郎一番心思,想来今夜过后,会有无数人把烟火当成祥瑞上奏吧?有了这一场表演,大事可成矣!”

    整个开封都轰动了,初时,皇宫内传出阵阵巨响,所有人都以为皇宫有变,有些大臣都做好了冲击皇宫的准备了,不大会,皇宫上空绽放出五颜六色的火焰,如同天雨降落到凡间一般。

    其形之美,无可描述;其态之妙,难以言表。

    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场祥瑞之中,呆呆的抬头看着皇宫上方。

    祥瑞啊!这才是真正的祥瑞,祥瑞降临到皇宫之中,岂不是说圣人就是万古明君?

    就算是如唐太宗一般的人物,皇宫之中何曾现过祥瑞?

    有文人如饮琼浆一般,吟诗作赋,歌颂祥瑞,有高官连夜些奏表,大肆赞美。

    但是知道内情的一些人,还有那些手眼通天的人物,都静静的看着皇宫中盛开的烟火,心中突然升起一个念头。

    大宋的天!要变了!

    庆历三年大年夜!有天降祥瑞于汴京,百余万人同时目睹,自此,大宋开始了变革的时代,一个伟大的过度,从庆历三年开始扬帆远航,称霸全球。

    这是后世的记载。

    不过却没有人去推敲其中到底是不是真的,因为庆历三年始,天下变革,造就了一批批风云人物,也造就了一个煌煌大宋。

    只是变革的过程实在是太过曲折,这里不做赘述。

    蓬莱,暨行书院。

    当午夜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未央抬起头看向了帝国的心脏,极目远眺,似乎能看到同样热闹的开封一般。

    “也不知道曹景休办事靠不靠谱,万一办不成,又要费一些手脚了。”

    正在忙活着布菜的杜纤云大怒道:“想那么多干什么?赶紧来吃饭了,今年的包的猪肉白菜馅的饺子,是你最喜欢吃的。”

    书院很热闹,滕子京坐在主位上,柳永、未洵相伴,未央、未烟与杜纤云陪坐,满满当当一大桌子菜,鸡鸭鱼肉,鲍参翅肚,各色青菜一样不缺,整个天下,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奢侈的,也没有几人了,未央首屈一指,若是京中官员敢这么干,肯定会被御史台的御史参奏一本。

    最让未央眼馋的却是猪肉白菜馅的饺子,这东西他吃起来没够,一顿能吃三四十都不嫌腻。

    滕子京与柳永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牙口利索的很,对着肘子就是一顿摇头晃脑,酥烂的肘子,最是得两人欢心。

    未烟与未央口味差不多,偏爱饺子,两个人正在比赛似的一个接一个的消灭着盘中的饺子。

    至于杜纤云,她最喜欢荤素搭配,吃起来也是优雅的很,慢条斯理,但是速度却很快。

    最倒霉的是未洵,未家老大的地位早就不保,无论是妻子还是弟弟,都稳稳的压了他一头,吃饭的时候同样如此,捧起一碗海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肴,随意的夹着。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蓬莱出现了一座书院,一座书城,书院的实际掌控者,躲在书院里大快朵颐。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汴京风起云涌,有识之士,都预感到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席卷大宋。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天下至尊赵祯欣赏了一场烟火表演,神情肃穆的看着天空,他是老天爷的儿子,自然希望这天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范仲淹、韩琦、庞籍、富弼等一帮清正朝臣从四面八方向着开封进发,连年夜饭都没有与家人一起吃。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这一日!注定要载入史册!

第99章 锦衣当国() 
锦衣卫训练的很苦,这都是未央的特种兵训练手册闹的,按照上面的训练方法,不仅仅要精通作战,还要识字读书,更好精通谍报、刺杀、行刑等一些列的技能。

    有些人擅长谍报,就作为斥候,有些人擅长刺杀,就负责潜行踪迹,打探敌情,有些人擅长行刑,就负责拷问俘虏。

    但是所有人都必须能征善战,这是最基本的。

    杜鹏飞与鲁常负责重骑兵,杜鹏程与褚朗、陆鸣负责轻骑兵。

    至于斥候,交给了鲁常以前的小跟班雷五,这小子最善长这些事情。

    重骑兵五百,一人双马,骑的是天马;轻骑兵两千,一人双马,骑得的是阿拉伯马,至于斥候,也是阿拉伯马,只是斥候的铠甲薄了一些,最大程度上保持了机动性。

    斥候没有配陌刀,配的是横刀与精钢手弩。

    至于轻骑与重骑兵,如今全都是陌刀在手,本来以未央的意思,轻骑用横刀就蛮好,但是杜鹏程三人坚持要使用陌刀,骑兵冲阵,若是没有长兵器,很是吃亏。

    未央被说服了,所以如今的轻骑兵与重骑兵,除了铠甲上略有不同,其他几乎全都一模一样。

    如今的锦衣卫又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整日里端着一根木头削出来的棍棒模样的东西训练。

    整日里将三点一线,风阻日光等等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他们的讲师是未洵。

    鲁常曾经自嘲道:“爷爷也是杀过人的,如今读书识字不说,还要做学问,我觉得再过几年,就可以去考科举了,说不定还能博一个功名出来。”

    这话在锦衣卫很有市场,所有人都觉得,这根木头棍子与那些东西有什么用。

    但是未洵严令要求,每一个人必须熟练起来,到时候选拔出来的人,官升一级,俸禄翻倍,还能享受每日里开的小灶。

    未洵是见识过狙击枪的,自然知道那玩意的威力,虽然不能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但是隔着千百米就能杀人的神兵利器,绝对是战场上的大杀器。

    隔了几日,选了几个眼神好的,机灵的,又开始抱着一个木头桩子练习辨别方向,然后按照步奏一丝不苟的操纵一个木头桩子。

    没有人有什么意见,杜家庄的人自不必说,他们巴不得现在就上战场,自然刻苦训练。

    沙门岛出来的人,把未央敬若神明,自然没有丝毫违逆,反正未公让干啥就干啥,就算是让他们立刻自戕,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因为他们拿着大笔的钱财与朝廷的赦免证明返乡之后,有些人的家人愿意跟着来,被妥善的安置在蓬莱,有的进入作坊,有的进入市舶司,还有的开起了小店,都算有了生计。

    还有的家人不愿意来,但是有了一大笔财富,几年内都吃喝不愁,也算是放下了心事。

    未央是一个很执拗的人,在这个时代的科技能开发出来的武器之中,步枪与迫击炮是最简单,也是最方便的,骑兵行军,实在是不适合携带大炮,不过大炮也已经在计划之内了,只是如今无论是精钢还是铜的产量,都没有那么多,不足以造出大炮与炮弹,不过未央依旧把大炮的设计图纸交给了柳老大,让他一有机会,就做出来。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这句话虽然略有夸张,不过纯铜做出来的大炮,几十万贯还是要的。

    精钢也能做,但是导热性能还有冷却性能,都不如纯铜大炮,而且精钢如今要供应的不止是锦衣卫,还有狄青的大军和王德用的大军,虽然供应的不多,但是好钢也要用在刀刃上。

    未央来到锦衣卫大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训练,就连最懒惰的锦衣卫都不敢懈怠,因为他们感受到一种急迫感,这种感觉,从蓬莱城开始兴建开始,就紧紧随着他们,挥之不去。

    未央来到帅台之上,锦衣卫迅速几何,整齐划一,颇有一种现代军队的感觉,未央觉得自己这些日子的苦心总算是没白费。

    一个军队,最重要的就是纪律,打仗嘛!如果双方实力相当,看的就是谁的纪律更严明,谁的士兵意志更简单。

    未央一点都不怀疑自己的锦衣卫,这是一群敢战能战的士兵。

    “战士们好!”

    “首长好!”

    未央满意的点点头,手持横刀,来到帅台之前,朗声道:“凛冬已过,冰河尚未解冻,北方辽狗苦寒了一个冬天,牛羊马匹冻饿而死不知多少,想来打谷草的时间也临近了。

    辽狗过来打谷草,你们怕吗?”

    “不怕!”

    “不怕!”

    “不怕!”

    整齐划一的声音穿云裂石,激情澎湃。

    “你们敢不敢与辽狗一战!”

    “战!”

    “战!”

    “战!”

    “锦衣当国!十日之后,正是天气转暖之时,到时候本官将亲率锦衣卫,北上辽国,会一会辽狗!你们敢不敢与本官一起,与辽狗一战!”

    一片寂静,未央有点尴尬,恼怒的吼道:“莫非你们都是没卵子的怂包吗!”

    一旁的未洵吭吭哧哧的道:“二郎,打打杀杀这种事情,你何必亲自前去,鹏飞、鹏程还有鲁常他们足够了。”

    杜鹏飞最先与未央结识,他也劝道:“若是北上与辽狗大战,二郎还是不要去的好。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万一有个闪失,那该如何是好?这登州还指望这二郎呢。”

    “是啊,二郎,还是不要轻易涉险的好!”杜鹏程与鲁常也劝道。

    未央气急,怒道:“本官的功夫,你们又不是没见过,谁敢说能打的过我,我就不去,不然,本官非去不可。”

    说完,未央怒气盈胸,冲着三千锦衣卫怒吼道:“本官身为锦衣卫主官,怎能不亲临战场?不然别人还以为本官是个摆设,本官把话撂在这儿,十日之后,锦衣卫将选拔一千人,若有不从者,军法从事!”

    锦衣卫所有人面色微变,锦衣卫军法的军法,只有三种,打板子,关禁闭还有就是砍头。

    至今没有人试过砍头,打板子的最多,至于关禁闭的?人群中几十个壮汉打了个寒颤,觉得还是遵命为好。

第100章 两首满江红,一腔心头血() 
“胡闹!”滕子京须发皆张,气咻咻的指着未央的鼻子怒吼道:“天下变革刚刚有点苗头,你就要去跟辽狗拼命,他们的命值钱吗?辽狗全死光了,也比不上你未央一个人的命,拿自己的命去跟辽狗拼命,值吗?不准去!”

    未央无奈的看了一眼未洵,未洵装作没看见,扭过头去,他只得对着老夫子道:“您老人家不要生气,大气伤身。

    我此去没有危险,多则三月,少则一月就回来了。”

    说完,未央心虚的看了看滕子京背后站着的三十多位士人,这三十多位,有大家鸿儒,有叛逆文士,也有功成名就的俊杰,其中最出名的,也是未央最看重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这人生的俊秀,却又一股子豪放之气,正是苏洵,大苏、小苏、大才女苏八娘的亲爹。

    唐宋八大家,人家一家子就占了三位,若不是古时候女人地位低下,传说中才华超过其父亲与弟弟的苏八娘,绝对有一席之地。

    这位就是古代的大教育家啊,一家全都是才华横溢的才子才女,溢的都满出来来了,挡都挡不住,天下少有。

    滕子京冷笑道:“蓬莱的事情你不管了?登州的事情就不问了?这天下的事情就不重要了?哪一件都比区区辽国重要的多。

    我大宋乃是华夏正统,如今正是紧要的时候,怎么能缺少了你?你这一去,若是胜了,说不得就是一个擅起边衅之罪,被满朝御史围攻;若是战败身死,大宋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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