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宰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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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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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央翻了个白眼,无奈的道:“死倒是没死,不过升天了倒是真的。”

    苏八娘悄悄的睁开眼睛,终于发现了不同,他们的脚下,一层薄薄的铁片如同羽箭,上方,一只巨大的朱雀,神态栩栩如生,白云在他们身边流过,狂风在他们身边呼啸。

    苏八娘却感觉不到任何不妥,只觉得飘飘欲仙,在云端如同仙人一般,幸福的快要昏厥过去了。

    然后,她就真的昏厥过去了。

    这种刺激,一般人绝对承受不了,尤其是古人。

第233章 环游世界() 
本来以为是一个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的结局,不成想女主角直接倒了,这还玩毛?

    未央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苏八娘弄醒,然后解释了一番,直接托词自己是仙人弟子,所以才有这般本事。

    “二郎,这飞天的手段,也是仙人传下来的吧?还有你那些神奇的本领,都是仙人传授吧?”

    苏八娘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很是期待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了,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后世的科技水平,只怕就是真正的仙人也比不上,他点头含笑道:“实际上这一切,都不过是科技罢了,你看我们乘坐的这根羽箭,看似神奇,也只是高水准的科技,所谓仙人,实际上也只是比凡人多会了一些东西,比如科技水准,绝对超越现在的一切。”

    苏八娘又问道:“仙人都是不死不灭的吗?听人说仙人遨游宇内,无老生死,是不是真的?”

    未央想了想,说道:“不死不灭的是不是有我不知道,但是我认识的那些家伙,活到一白多岁的倒是有,但是也躲不过生老病死。

    要说遨游宇内嘛!那倒是真的有。”

    未央一点都没撒谎,他的年代,活个一百多岁跟玩似的,至于遨游宇内,人类已经进入了太空时代,也算是遨游宇内了吧?

    苏八娘小脸通红,那是激动的。

    她是第一个飞天的,哦!不!还有一个嫦娥,比她早了几千年,但是毕竟是在天上,仅此一项,就让她激动不已了。

    “若是能一直如此,不理人间世事,那该多好啊!”

    所以说少女情怀总是春!苏八娘这个大才女也不能免俗,直接就开始憧憬未来了。

    未央苦笑,若是能一直如此,只怕饿都饿死了。

    他低头看向蓬莱,发现这次地震如自己所料,虽然带来了滔天巨浪,但是进入蓬莱之后,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尤其是在蓬莱的建筑全部换成钢筋混泥土的之后,除了一些民房之外,主要建筑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而且百姓们都躲进了预先修筑的防御工事,问题应该不大,就算有些死伤,也是在所难免。

    地震这个东西,一般都是间歇性的,还会有余震,尤其是海浪,一拨又一拨的,想要风平浪静,那还早,最起码的两三天时间。

    所以未央也不着急,他驾驭羽箭,带着苏八娘来了一次环球旅行,两人慢悠悠的在空中翱翔,地面上的人就算是看到,也只会以为是一只不知名的雀鸟,不会认为上面有人。

    只从上次朱雀经天造成的巨大恐慌,未央已经收敛了许多了。

    在空中与飞鸟竞速,在海面与鲸鱼戏水,在地上与虎豹玩耍。

    苏八娘玩的不亦乐乎,大呼刺激。

    两人就这样游玩了两三天,苏八娘终于记起了,自己的家人还在蓬莱受苦受难,躲在暗室之中,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出来呢。

    “二郎,咱们回去吧!”苏八娘恋恋不舍的看着面前的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似乎下定了决心一般。

    未央笑道:“这叫金刚鹦鹉,是色彩最漂亮艳丽的鹦鹉,也是体型最大的鹦鹉,最喜吃果实与花朵,除了美丽、庞大的外表,以及拥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刚鹦鹉还有一个功夫,即百毒不侵,这源于它所吃的泥土。金刚鹦鹉的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种类,但金刚鹦鹉却不会中毒。在岩壁上啄食土块,这是因为食用了尚未成熟的或者有毒性的果实之后,为了中和毒性而出现的行为。它们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别的矿物质,从而使它们百毒无忌。金刚鹦鹉很胆小,见了人就飞。既然见了,就不能放过,你若是喜欢,带回去就是。”

    苏八娘犹豫了一下道:“只有一只,是不是孤单了一些,而且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咱们华夏,会不会水土不服。”

    未央笑道:“这倒好办,我再去抓一只,咱们带些泥土,偶尔喂食一下也就是了,想来这鹦鹉与人一般,恋念故土,也是常理。”

    不大会,两人又寻到一只金刚鹦鹉,一公一母,两只五彩斑斓的鹦鹉,很是漂亮,苏八娘欢喜的不得了,赶紧弄了些泥土,两人这就返程。

    地震过后,蓬莱依旧坚挺的屹立在大地之上,如同未央预料的一般,除了一些民房,蓬莱的损失并不大,只是大街上一片狼藉,水深过膝,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只搁浅的鲨鱼,更有不知道多少海中生物,被冲到了地面上。

    此时已经有很多人从安全的地方走了出来,他们大肆捕捞这些海产,狠狠的弥补了一下自己的损失。

    一场小型地震,加上一场小型的海啸,蓬莱非但损失不大,而且收获了一场海产,当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未央带着苏八娘和两只鹦鹉,悄无声息的找了个地方降落,打理了一下,边走了出去。

    暨行书院的地势最高,设施最全,排水设施更是独一无二,此刻大水退去,整个书院虽然一片狼藉,但是在阳光下,反而更显得熠熠生辉。

    滕子京等人陆续从安全屋走了出来,惊喜的看着焕发新生的书院。

    欧阳修更是做了一篇雄文,以纪念劫后余生。

    一时间诗词歌赋,无数美好的东西,从蓬莱师生的口中吐出,曼妙无比。

    “然正!这里!”范仲淹一眼就看到了未央与苏八娘,赶紧招呼。

    未央笑了笑,握紧了苏八娘的小手,来到了几个老头的面前。

    苏老泉瞪大了眼睛,气的吹胡子瞪眼。

    “臭小子!还没过门,就敢占我闺女的便宜,还不放手!”

    未央讪讪的抽回了手,苏八娘满面通红,一双手把玩着自己的衣角,不知所措。

    不远处,杜纤云面带微笑,蔓菁一脸失落,至于其他人,都是一副早该如此的模样。

    滕子京笑道:“劫后余生,此乃大喜,不若喜上加喜,你们二人择日完婚如何?”

第234章 双喜临门() 
苏八娘面色羞红,直接跑了开来,去找杜纤云去了。

    未央由于了一下,摇头道:“只怕还不是时候,我父母不在,哥哥嫂子把我一手拉扯成人,所谓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兄长不在。自然不能成婚。”

    滕子京笑道:“无碍,希文兄是你老师,自然能做主,而且未洵在江南,又不是太远,三五日的功夫,也就回来了,你小子莫不是不想成婚,在这里敷衍我们几个老头子?”

    苏老泉的面色顿时难看起来,一把提起未央的衣领,他身材高大,虽是文人,却孔武有力,未央在他手里,就跟小鸡崽似的。

    “臭小子,莫非你觉得我家八娘配不上你这个天纵之才不成?你要是敢始乱终弃,老子弄死你。”

    未央无语,连忙道:“岳父大人手下留情,非是小婿不愿,当初小婿曾经发过誓言,契丹不灭,誓不成婚,小婿不能食言而肥不是?”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杜纤云抱着杜珩,在未烟、苏八娘、蔓菁、小白、小花、李思甜等一众爪牙的拱卫下,张牙舞爪的走了过来。

    她斜睨着未央,冷声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由你的性子来?什么契丹不灭,誓不成婚,折屁话我就当没听过。

    父母不在,我与你哥哥就给你做主了,况且还有范相公在,你还敢翻天不成?

    我就做主了,三月十八是个好日子,就定在这一天成亲。”

    未央无语,他之所以不想成亲,实在是对婚姻有种莫名的恐惧感,或许是心理年纪小的原因吧。

    而且后世的熏陶,让他不想这么早就成亲,但是他没想过,这个时代,他这个年纪为人父母的不在少数,讲究的是继承香火,传宗接代,而不是什么晚婚晚育。

    传统的习俗,造就了这种状况,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

    他看下苏八娘,发现他泫然欲泣,当即就心软了。

    “这还有十几日时间,是不是仓促了一些?”未央做垂死挣扎。

    “不仓促!”李尚慕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笑嘻嘻的道:“十几日时间,足够了,咱们蓬莱虽然遭了灾,但是我已经巡查过了,影响不大,损失微乎其微,只要稍加整顿,就能再度恢复生机。

    而且咱们天下集团的势力,要什么没有?足够筹备一切了。”

    未央撇撇嘴,对李尚慕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很是不满,你个大搅屎棍子。

    “那宾客呢?只怕也来不及吧?要知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名士,但是也算是朋友满天下。

    开封的曹佾、柳羽、潘肃、杨怀玉,这些将门子弟不能少吧?贾章、王珪、宋痒这些老朋友也不能不请吧?

    还有江南那边的公输梅家,还有墨家。

    对了,还有圣人,总要知会一声不是?

    这么仓促,只怕他们赶不来啊!”

    未央还在挣扎,那边李尚慕却笑道:“二郎勿忧,开封距此,不过三五日功夫,足够了,江南虽然麻烦了一些,不过我们以海路过去,然后他们再从海路过来,也很方便快捷。

    至于其他人,一一告知就是了。”

    未央再也没了主意,索性也不管了,转念想想,似乎成亲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苏八娘知书达理,十足的大家闺秀,又经过几个老头子的调教,跟自己又学了一身本事,论起才学,比他的那个天才弟弟苏轼,也不遑多让,弱势论起手段权谋,经商理财,更能甩苏轼十八条街。

    妥妥的贤内助啊!娶了这么一个老婆,起码以后内宅的事情,很轻易就能料理。

    其实未央之所以不想成亲,内心还是有私心作祟。

    古人三妻四妾,乃是常事,他身为一个庞大集团的首脑,又是名满天下的才子,自然对这个有点憧憬。

    无论是蔓菁还是李思甜,对他都有一份心思,他也不拒绝这种感情。

    但是总归不可能给人家一个正经的名分,一个是青楼优伶,一个是商贾之女,只能做妾,做正妻是不可能的。

    未央未尝没有再看看的意思,听说辽国未来的皇后萧观音是绝世之貌,他很想见识见识。

    不过现在他想开了,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苏八娘是顶好的妻子之选,不做二想,就算数遍天下,也不见得能有几个女子能比的上,更是对自己一往情深,两人做了三天的神仙眷侣,已经情根深种,若是今日自己干说出一个不字,未央觉得苏八娘一定会跳海。

    “好吧!”未央点头道:“那就定在三月十八吧。”

    他转身对范仲淹施礼道:“还请老师一同主持婚礼。”

    范仲淹大笑道:“自当如此!”

    未央又对几个宿老行礼道:“有劳诸位为我操劳。”

    “二郎客气了,所谓成家立业!你先立业后成家,也算是美谈。”

    “就是就是,到时候二郎可不能吝啬,一定要把最好的酒水拿出来,一醉方休。”

    “那是自然,还有那大红袍,万万不能少了。”

    未央豪情万丈道:“那是自然,这次我把家底都掏出来,让大家痛痛快快的欢宴一场。”

    那边,杜纤云早就带着几个女人还有孩子走了,大灾刚过,未央又要成亲,千头万绪的事情,还需要处理呢。

    未央看着苏八娘离去的身影,颇为惆怅,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有点抵触,又有一种抓心挠肝的感觉,更多的则是成亲前的那种紧张,浑身的热血似乎一会凝固一会沸腾,很是难受。

    众人前去布置,还要处理灾后事宜,也就没人管他了,毕竟未央甩手掌柜过惯了,其他人各司其职,自然该知道做什么。

    苏轼啃着一只烧鸡,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笑呵呵的道:“姐夫,这次可真成姐夫了,你与我姐姐成亲后,一定要注意,万万不可惹恼了她,我姐姐发起飙来,那可是拦不住的,这是身为一个学生,给你的忠告,一定要切记啊!”

第235章 举世皆敌的局面() 
苏八娘满心欢喜,拉着蔓菁、未烟、李思甜,给自己挑选嫁衣。

    总共只有四件,全都是顶级的蜀锦,是苏八娘的娘亲程夫人,一针一线亲自为闺女绣的,针脚缜密,图纹秀美,比不得顶级绣娘,但是却也是极品。

    “这件红底缎绣金文的不错,很衬妹妹的气质。”

    要说眼光,还是蔓菁好一些,她一眼就相中了这件嫁衣,几个人张罗着给苏八娘换上。

    只见苏八娘头戴凤冠,脸遮红方巾,上身内穿红娟衫,外套绣花红袍,颈套项圈天官锁,胸挂照妖镜,肩披霞帔,肩上挎个子孙袋,手臂缠“定手银”;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喜气洋洋。

    此刻的苏八娘,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绝色佳人一般,散发着迷人的魅惑之力。

    蔓菁看的痴了,想象着自己穿上嫁衣的模样,嫁给未央的样子,那该是何等的幸福。

    可惜的是,她知道自己这个愿望很难实现了,她不嫉妒苏八娘,她只恨自己沦落风尘,没有早些遇到未央,错失了缘分。

    “姐姐好漂亮!”未央与李思甜看的眼睛都直了,她们年纪又小些,李思甜虽然对未央有爱慕之心,但是还未发展成那种爱情,更多的只是一种懵懵懂懂的感情。

    未烟一边摸着嫁衣,一边喃喃自语道:“若是我嫁人的时候,有这么一套嫁衣该多好啊。”

    不怪小妮子感慨,未家兄妹父母早亡,一切都是大嫂杜纤云打理的,但是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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