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你听我说,我知道你为啥害羞,来来来,坐下来,咱哥俩好好唠一唠!要怪都怪柳青青,她长期打压咱们,所以让你缺乏了自信心,缺乏尊严感觉造成!其实我呀,也是感同身受——”
刘大壮有些好奇,平时一副高高在上的叶大堂,竟然会因为自己一首歌变得这么谦恭起来?
还真他妈妈的邪性了。
唐叶又问。
“你甘心一辈子就这样平平庸庸的吗?”
刘大壮脑袋摇起来和拨浪鼓没区别。
“你甘心让柳青青就这么压着你?”
刘大壮下意识点点头,接着又摇头。
唐叶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刘大壮还真是专情,好吧,换个角度来说。
“你就甘心一个月四钱银子的工钱?一年五两都不到……你要答应和我合作,我每个月给你一两银子,一年就是十二两。再说厨子这个活儿你还可以接着干啊,这就是一个私活!你听我说……”
唐叶终于觉得自己开窍了。
赚钱有一万个方法,为什么要去搞行商走私这种掉脑袋又危险的事情?
眼前的刘大壮,怎么看都更像是一大棵摇钱树啊。
于是,唐叶又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譬如说怎么规划望月酒楼的演出剧场啊,怎么要为刘大壮量身打造定制化歌曲啊——且不论这些歌曲的来源是不是抄袭的,但这一番话还真是有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刘大壮心血澎湃,似乎看到自己站在一个五光十色的歌台下面,无数的鲜花和掌声,以及大量的银子都纷沓而至!
但这些毕竟都只是停留在想象阶段!
唐叶见刘大壮犹犹豫豫的,用最后一点耐心说道。
“大壮啊,男人嘛,好歹要有些作为……柳青青最看不起你这种没有魄力的男人了。如果你能够成为大歌星,我敢保证不出三年,你就能自己买下这座望月新楼,到时候轮到柳青青为你打工……那是什么样子!?”
“你发了,而且,柳青青会遗憾一辈子,她就后悔了没跟对人,跟上我叶小唐有什么出息?放着一个金山银山她不要……哎!”
“真的?”
刘大壮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站起来,压不住颤抖的声音说,“要是这样,我还干什么厨子?直接当大歌星!”
“对,就这么干!”
唐叶终于松了一口气,这番话可真没白说,搞得自己口干舌燥的,舀起一口井水刚喝上。
可就在这时候,一个噩梦般的声音,从门帘那边响起。
“你还想当大歌星?”
柳青青突然叉腰出现。走狗欧阳秀站在她身后,不断拍着柳青青完全没有灰尘的肩膀头。
“叶小唐……老娘等你半个月了。”
柳青青咬牙切齿,话刚说完,旁边的欧阳秀就递过来一本厚厚的破账本,怂恿道,“打死他,打死这两个不要脸的……哼,当歌星?歌星能当饭吃吗……”
唐叶愤愤然的望着越逼越近的柳青青,把刘大壮护在身后。
这也是极其少有的情况。
向来对刘大壮和其他伙计颐指气使的叶小唐,这次竟然翻精作怪,保护刘大壮,而要对抗柳青青。
“柳老板,话可以乱吃……不不不,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们这么说就不对了。人活着,贵在有理想,大壮哥就是一个有着伟大理想的人。有什么冲我来吧……哎哎哎,你还真下死手啊?”
柳青青其实舍不得去打唐叶。
一直想死他了,连做梦都哭醒了,还能打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小叶子?
眼看书本就要敲在叶小唐的脑袋上,柳青青突然调转枪头,把书本狠狠的揍在欧阳秀身上,铁青着脸骂:“你这个叛徒,奸细,反复无常的小人,还不快去码账?叶小唐是你叫的吗?这是我们望月酒楼的唯一的大堂,是望月酒楼的二把手,是咱们阳关城的小义公,以后还是大义公呢!”
欧阳秀遇到鬼一样的逃跑了,一到前台就暗暗后悔,真不该在这时候落井下石啊,人家叶小唐好歹也是自己的麻将师傅嘛,况且这些天一直在练牌技,得罪叶小唐没有好处,还有许多事情要请教他呢。
欧阳秀跑到前台后,拿起毛笔,奋笔疾书写了一行对联。
“上联:我行我素于我任重道远,下联:自弹自唱任他飞短流长!”
不得不说,这小小的望月楼确实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欧阳秀才气逼人,龙飞凤舞的写完后,又连忙赶到后院,亲手把这幅对联送给了发怔的刘大壮。
“大壮哥,我很看好你喔……以后我给你抄歌词,对了?叶大堂和柳老板去哪儿了呢”
刘大壮接过纸条,但他不识字。
“老板娘让草鸡头给大堂去开小灶了。秀子……这上面写的都是啥!”
欧阳秀笑道,“这是我送给你的对联儿,我读给你听喔。”
“等等……秀子,你真觉得我唱歌好听吗?”
“那我要听一听,要么……你唱我听,我再把歌词记下来。以后我再教你一些字,不用你会写,会读就行!”
刘大壮一听,激动的握住欧阳秀的手。
“真的?”
“君子一诺,千金难买。”
于是,在腊月二十九这天下午,望月新楼的后院,一直循环唱着那首《找个男人就嫁了吧》!
唐叶在厨房里端着一碗红烧肉狼吞虎咽,心里感慨而又发毛:“唱就唱呗,感情不要太投入,柳青青能是你的吗?呵呵……复读机啊!”
柳青青就这么一直专情的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唐叶打了嗝儿,“看够了吗?吃完饭我可没有时间和你聊天,我要去补一补觉!”
“我去给你铺被子,新打的被子,软软绵绵可舒服了。”
唐叶大手一挥,“去吧,去吧……对了老板娘,下午记得准备一个大袋子,小豹子答应给咱们凑个俩千两银子,这也不枉我救了他一命。嗯啦,去忙你的吧!”
说完,唐叶继续吃红烧肉。
柳青青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唐叶既然这般吩咐,再加上是进又不是出。
收银子害怕啥?
“那你再喝一碗汤!乌鸡汤老补了……我先去给你收拾屋子,这些天那边一直在装潢,有许多灰!”
唐叶应了一声。
柳青青欢欢喜喜的出门,前往望月别院。她前脚刚走,那两个在外面盯梢的弓卫立刻溜进望月新楼。
“叶大堂,有人找你呢……”
“谁啊……”
唐叶端着碗来到后院,一见来的两人正是和自己一起前往大草原的弓卫,而且他们身上还是挂彩,心中不免一阵慨然。
“两位兄弟快请,我给你们倒茶……”
第五十七章:噩梦()
听着两位兄弟把牧瑶前往莫国的事情说了一遍,唐叶不由得担心起来,心想这支队伍根本就没有什么护卫能力了,除了牧遥是位不折不扣的奔雷境高手外,其他大部分的弓卫都已战死,万一遇到事情怎么办?
还有那个四太子,他们只是第一次见面,就能相信他跟着他一起去莫国了?
唐叶忍不住的骂了几句。
“不是我说他们,牧瑶真是太天真的,还有洪道文,汪东升这两个大傻帽,脑子都是被门挤了吧。现在这下好了,不但三十多驾马车没了,说不定赔了夫人又折兵,连牧瑶也回不来了。多漂亮的姑娘啊!”
唐叶其实并不是特别在乎马车与货物,但如果牧瑶被人控制,或者出了其他什么意外,怎么向百晓生前辈交代啊。再加上百晓生家族虽然表面上与普通寒门无异,但唐叶走过一遍就知道了,那里和龙潭虎穴没有区别。
“莫国……莫国的四太子,不会是看上了那丫头吧。要这样的话……”
一股无形的醋意升腾起来。
两名弓卫见唐叶神色有些不对,连忙站起来告辞。
唐叶笑道,“二位兄弟,老邢也已经回到自己的宅邸,你们兄弟也该聚一聚了。我这里稍微有些心意,还请两位不要拒绝。”
这两人都是随光头邢出神入死的兄弟,再加上也很欣赏唐叶的办事方法。所以,硬是拒绝了唐叶的一小袋银子。
“叶义公,我们以后来日方长,你这样我们还怎么做兄弟?”
“是啊,我们命都可以不要,怎能要你的银子?等过了大年,兄弟们等着百人队旗开得胜,帮助叶义公升为大义公呢!”
唐叶本还想把银子硬塞过去,但这两位兄弟确实一点也不贪财,便吩咐草鸡头多做几个小菜,再加两坛子好酒,命伙计稍晚一点送到老邢宅邸。
两人离开以后,唐叶决定等补足觉以后,去军营一趟。
这半个多月的时间,也不知道城中发生了哪些事情,特别是争夺大义公的评比方法还未公布,必须得了解足够的信息了。
“前段时间我的人气太旺了,但我通缉犯的身份却非常致命。大义公最好还是让小豹子来做,我做一个幕后策划,好好做望月楼的大堂经理才是正道啊!现在必须提防东方旭他们别在后面捣鬼啊!”
眼睛有些朦胧,唐叶带着这么一丝困意,步行去了望月别院……
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望月酒楼的旧址已被翻新了一遍,所有的木柱和楼面都重新油漆过……当然,这个时代是没有油漆的,用的是桐树油。
再加上许多房间都进行过改造,现在都已经按照之前唐叶制定的方法,形成相对成熟的客栈。绿植和装饰品,也都在陆续的增添,按照目前的进度,大概正月十五之后就可以正式营业了。
唐叶来到自己的房间。
虽然离开了一段时间,但这里的摆设仍然维系着从前的样子。
只是床头多了一套崭新的被服,既温暖,又柔软,唐叶心想小豹子回家一定正在和家人团聚,不知不觉就陷入了沉睡……
夜……来临了。
唐叶做了一个噩梦——与柳青青拜堂成亲,然后突然坐起来。
“不对,我怎么忘记了一个人呢?”
唐叶想起的这个人,与眼前所有人物都没有关系。而是之前的“唐叶”——武侯世子,也就是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曾经有过一个婚配——许多混沌的记忆必须在沉睡中才渐渐浮现出来。
“是的——我一直觉得在我生命中,似乎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而且她一直都没有露面,我再想想……”
唐叶惊醒之后,清晰的脑海中渐渐浮现一个女子的身影。
她的名字……“金——乔——洛!”
“对,就是这个金乔洛,当初撕心裂肺发誓一辈子非我不嫁,结果呢……嫁给我却不愿意同房,这么一拖……我们家都被灭门了,直接玩失踪。”
推开窗,寒冷而干净的空气吹进来,让唐叶对很多混沌的往事回忆变得渐渐完整起来。
大概一年多之前,也就是唐门惨案发生之前一年整,自己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时,这个身体曾经迎娶过一个女子——金乔洛,那是王城京州殿上大员的女儿。
金乔洛虽然谈不上貌美如花,但贵气逼人。像她这样的世家之女,自幼都经受过严格的培养,阅文识字,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整体上来说,颇有大家闺秀,世家之风,也是任何一个渴望上进的男人趋之若鹜的妻子。
只是……
经历唐门惨案后,唐叶对待事情的看法也更加成熟。特别他还有着另一世经验,绝不会对这种像壳子一样的婚姻抱有点滴兴趣。
“唉,想想就烦心啊,为什么我偏偏要做个与柳青青拜堂成亲的噩梦,偏偏梦中的金乔洛大闹鸳鸯配……偏偏,牧瑶呢,却喜欢上那个莫国四太子!”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梦,梦中——
唐叶娶了柳青青,金乔洛大哭大闹望月楼,而在隔壁街牧瑶却风风风光光的嫁给了莫国四太子,当这些事情在梦里同时发生之际。唐叶感到一股冷汗直冒,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有些不甘心。
特别是梦里,牧瑶嫁给莫国那个病怏怏的四太子时!
唐叶直接惊醒。
“算了,我既然在这阳关城扎下了根基,就不要再惦记那位名门闺秀的——金小姐了,柳青青还算对胃口……至于牧瑶,能追就追吧,如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就找洪道文带我去长天城,经常闻一闻野花有多香。”
抿着有些起皮的干燥嘴唇,唐叶觉得有些渴,下楼找水喝。
由于这边装修工程还没有完工,所以暂停营业了,自然就没有什么服务人员。
“我考……”
一楼茶杯里只有沙土,没有茶水。
唐叶去后院拧起来一桶井水,用水瓢舀起来喝了一通。
正觉得畅快时感觉摆脱了噩梦……沿街的青石街上,渐渐传来一阵密集的齐步声。
唐叶侧耳细听,这步伐铿锵有力,如同千军万马汇聚在一起,唐叶也算见多识广了,什么阵势没见过?却第一次感到这般震撼,整个街道似乎都在整齐的步履中颤动着。
奇怪的是,别院中还有其他伙计们在休息,柳青青也在这里休息,但众人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了。
大半夜里,这样的场景有些反常啊?
“到底是谁的队伍在这里这么嚣张啊,刘嵩的护卫队?不可能,我见过他的部队,根本没有这样强大的压迫感啊……”
唐叶心中的疑惑越来越重,放下手中的水瓢,轻轻推开后院的侧门。
街道上……在这子夜时分,只见一匹高头大马上面,端坐着一名英姿飒爽的悍将。
这人年不过二十,身材修长高大,英武无双,只是面容略显苍白,有着一股阴柔之美。
“我艹……竟然是龙傲天。”
几日不见,龙傲天已露些许将帅之风,在他身后跟着一条雪白的大狗——唐叶在龙家梅园里偷学过很长一段时间阵法,认得这条狗名为【狗贼】。这是一条整天哈啦啦喜欢摇尾巴,不但卖萌而且狗仗人势的东西,无用十足,但是龙傲天对其爱护有加……
而在龙傲天随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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