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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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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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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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3章 伏击() 
狼王掩护右翼狙击阵地,闪电掩护左翼狙击阵地,金刚和天眼正面火力压制,一切准备完毕,我们潜伏在自己的位置,如同暗夜的猎手,静静等待黑夜的降临。

    在这期间,我们接到指挥部的消息,敌人在这段时间里没有任何动作,我们的无人机一直在上空盘旋,始终没有发现敌人的踪迹,他们的伪装技术骗过了我们所有的侦查手段。

    但我相信我的判断,既然他们都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兵,就不可能在原地束手待毙,更何况他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费尽心思窃取的机密资料还没有送出去,岂能被困死在这儿。

    所以他们一定会突围,唯一不能肯定的就是他们会不会走这条山谷,根据地形判断,这里是最好的选择,但特种兵的思维往往出人意料,这群久经沙场的老兵会选哪条路谁都无法预料。

    夜幕降临,这个夜晚无星无月,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指挥部全力配合我们的行动,加强了各处封锁,我们潜伏在各自的位置静静等待。

    一直到深夜,整整五个小时过去了,始终没有一点动静,但我们不急,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越有利,着急的应该是敌人才对。

    凌晨是人们最困倦最疲惫的时候,也是警惕性最弱的时候,是发起进攻的最佳时间,对此,我们都心知肚明,针对这一点我们做过长时间的训练,即便是两个晚上不合眼,也不会影响战斗力。

    特别是狙击手,长时间潜伏等待目标出现是一个优秀狙击手的基本素质,我曾经为了狙杀目标在一个位置等待了三天三夜,最后目标出现,被我一枪击毙。

    长时间的训练让一切动作都成为下意识的反应,越是到这个时间反而越清醒,我们是无所谓都已经习惯了,但封锁各处的边防部队战士却到了最疲倦的时候。

    为了以防万一,在凌晨一点的时候,狼王呼叫指挥部,提醒各处敌人很可能在这个时间发起突围,让大家提高警惕。

    可直到凌晨三点,也没有发现任何动静,就在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判断失误的时候,无线电里传来狼王的声音:“各小组注意,目标出现,正在接近伏击阵地,狙击组搜寻重要目标自行射击,其他人以刺客枪响为号,准备行动。”

    我深吸一口气,轻轻活动了一下手指,瞄准镜中我已经看到了敌人的尖兵,终于来了,我要用子弹来告诉他们,什么叫做雇佣兵的禁地。

    距离两名尖兵二十米左右的后面,又陆续走出十人,根据情报显示,他们一共十二人,这下齐了,原本我还担心他们会分组突围,现在看来他们还是没有那个胆量。

    敌人已经进入了我和天使的火力范围,但我没有开枪,此刻开枪只能打草惊蛇,必须要等敌人进入狼王和闪电的包夹范围,才是开火的最佳时机。

    可就在这时,走在最前面的尖兵忽然抬起手,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他们彼此相视一眼,目光不住的扫视四周,貌似察觉到了危险。

    经常参加战斗的人对危险的感知要远远高于常人,特别是特种部队的战士,因为长期在敌后作战,经常陷入四面受敌的状态,如果没有高度敏锐的“嗅觉”就很容易陷入敌人的埋伏。

    预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有时候它比眼睛更可靠,优秀的特种兵都可以感觉到隐藏在周围的杀气,这些雇佣兵经常处于战斗的状态,能够察觉到这里不太平并不奇怪。

    瞄准镜里,敌人观察了一阵,开始缓缓后退,他们既然敢踏入Z国的领土,挑衅Z国军人的尊严,就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只从这敏锐的感觉上来看,的确有几分本事。

    我们等待着狼王的指令,此时敌人还在我们的火力范围之内,只不过枪声一响,他们定会快速后撤,现在月黑风高,我们只有八个人,一旦他们退入丛林,伏击战就变成了追击战,我们人数不够一定会有漏网之鱼,要是被他们逃入1024地区,茫茫大山再想抓住他们就难了。【……爱奇文学i7wx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可是再不打,敌人就退出我的射程了,正待我想要请示的时候,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狙击组准备,进行目标排序,狙击手与观察手同时开枪,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必须干掉四个人,其他人等枪响之后同时开火,将敌人赶入雷区。”

    听到这个命令,我拉动枪栓,子弹上膛,瞄准镜里我锁定了一号人物,在我的枪口下,还没有敌人能够活着,因为我从未失手过,这次也一样。

    随着狼王的一声命令,四把狙击步枪同时开火,四名雇佣兵同时倒地,三人被爆头,还有一人被打中心脏,与此同时狼王等人一起开火,军刀和精灵换上95式自动步枪,从两侧迅速穿插提供火力支援。

    而我却留在原地一动没动,不出所料,那个被打中心脏的敌人忽然身体一滚躲到了旁边的一棵树后,可就在他仅仅探出一只眼睛来观察战场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枪口喷出一道火焰,子弹贯穿了他的头颅。

    刚才打中他心脏的人是天使,因为他是第二狙击手,习惯性打人的心脏,可是心脏外面隔着防弹衣,甚至可能会有其他的护具,而且并非所有人的心脏都长在左边,所以打击心脏未必会致命。

    平时都是她为我补枪,今天我也为她补了一枪,干掉这个敌人之后,我冲着对面的天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然而她并未理我,手中的狙击步枪再次开火,视野之内,一个躲在树后还击的敌人被爆了头。

    她得意的看了我一眼,可就在这时,一颗子弹呼啸而去,砰地一声,天使仰面栽倒,我心中一震,是对方的狙击手,刚才的一枪暴露了天使的位置。

    我根据弹道迅速判断出对方狙击手的位置,可是视野之内并没有看到敌人,我知道这是一个高手,在开枪之后迅速脱离了原来的位置,动作之快连我也没有捕捉到他。

    我紧张的呼叫着天使,连喊了几声都没有反应,我吓坏了,整颗心都在颤抖,我从没有想过会失去她,这种感觉让我恐惧,我对着耳麦高声喊着她的名字:“龙心,龙心听到请回答,你特么别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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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4章 追杀() 
正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耳麦里传来她的声音:“喊什么喊,我还没死呢!”

    听到这个声音我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我连忙问道:“怎么样?受伤了没?”

    “没有,我的枪救了我一命。”天使拿着自己被打坏的狙击步枪,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时,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你们两个调完情了没,敌人已经进入雷区,两人向西进入一号雷区,三人向东进入二号雷区,天眼准备引爆,天使去支援精灵,刺客去支援军刀,你们从侧翼包抄,绝不能放走一个人。”

    听到命令,我和天使毫不犹豫的进入丛林,按照狼王提供的方位,迅速包抄,十秒钟后天眼引爆了雷区,但我们携带的地雷有限,所谓的雷区范围并不大,密度也不够,主要目的是为了驱赶和拦截敌人。

    而且,我们心里都清楚,对于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来说,这样密度的雷区根本干不掉他们。

    不过,引爆雷区为我们争取了五秒钟的时间,对于一般战士来说,五秒钟很短,可对于我们飓风突击队来说,足以改变战局。

    闪电和军刀的速度提升到极致,如同两只猎豹在丛林里一闪而过,当敌人从地雷的爆炸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两人距离他们已经不足二十米。

    两只自动步枪同时开火,子弹铺天盖地的向敌人射去,没想到敌人反应极快,在枪响的同时就地一滚,迅速躲到两颗树后,随即扔出了两枚高爆手雷。

    军刀和闪电脚步不停,向两侧快速移动,同时扣动扳机,人虽然在高速运动,子弹却精准的打在敌人藏身的树上,将他们死死压制。

    两名敌人不敢露头,手雷只凭感觉抛出,角度出现偏差,在爆炸之前,闪电和军刀已经脱离了爆炸半径,但引发的气浪还是给他们的行动造成了轻微的影响。

    趁此机会,两名敌人从树后一跃而出,向两个方向极速后退,同时手中的自动步枪开始还击。

    一时,枪声如爆豆般响起,子弹贴着身体嗖嗖而过,双方都在高速运动,以此来躲避对方的弹道。

    我们配备的是95式自动步枪,敌人所用的武器不是统一配置,与闪电对射的敌人所持的武器是最常见的ak47,与其相比,95的精准度更高,但相对来说威力却小了不少。

    眼下,二人相距不过二十米,这个距离对闪电极为有利,他利用精准的点射压得敌人抬不起头来,可敌人毕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外军特种兵,动作非常敏捷,总能在关键时刻躲避闪电的弹道,然后予以还击。

    现在二人比拼的不仅是枪法,还有速度和耐力,闪电之所以得到这个代号,就是因为他是我们飓风突击队中速度最快的人,若论速度没人能比得过他。

    敌人似乎也看出了这一点,在跑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找到一颗大树作掩护,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开始疯狂的扫射。

    敌人想要在这片丛林中逃出升天,唯一的办法就是干掉闪电,想把他甩掉是绝不可能的。

    闪电没想到敌人会突然停止运动,眼看ak47喷出一道火舌,闪电猛然向前扑到,借助草丛的掩护,就势向前一滚躲到一棵树后。

    子弹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静静等待了几秒,心中默默数着,忽然,他迅速站起身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瞬间,ak47的弹夹打空了。

    面对这种精准到恐怖的计算,任何人都反应不过来,闪电的两发子弹,全部打在敌人的胸口,但敌人穿了防弹衣,这两枪并未致命,只震断了一根肋骨。

    敌人仰面栽倒,借着子弹的冲击力向后滚出数米,同时数枚子弹落在刚刚倒地之处,闪电知道要不了他的命,立刻出来补枪,可没想到敌人的反应如此迅速,在中弹的情况下还能躲掉他的子弹。

    三百米外,我已经从侧翼包抄过来,闪电的枪声给了我大概的位置,但丛林挡住了视线,无法锁定目标,我只能选择抵近射击。

    就在这时,敌人扔掉AK,迅速抽出手枪,连续三发点射,将闪电压制在树后,随即扔出一颗手雷,正好丢在闪电脚下。

    “卧槽!”闪电大骂一声,抬腿一脚把手雷踢飞,然后顺势卧倒。

    轰隆一声,手雷在不远处爆炸,敌人趁此机会迅速向后方退去,动作极为敏捷,断了一根肋骨,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影响。

    闪电咬牙切齿的从地上爬起来,望着敌人逃跑的方向,吐了口口水,在无线电中说道:“刺客,敌人正在向你的方位逃窜,剩下的交给你了。”

    我轻笑一下,瞄准镜中已经锁定了敌人,距离一百五十米,正在快速移动,速度2。5米每秒,可以射击。

    我平稳了一下呼吸,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随着一声枪响,敌人的脚步戛然而止,子弹在黑夜中一闪而逝,精准无比的贯穿了敌人的头颅,鲜血飘溅,尸体缓缓倒地。

    我冷笑一声,站起身在耳麦中说道:“呼叫狼王,这里是刺客,鼠辈扫清,请指示。”

    “狼王收到,刺客火速支援军刀,他似乎遇到麻烦了。”无线电里传来狼王略微急切的声音。

    我心里不由得一震,来不及多想,转头大声道:“闪电,尸体交给你了,我去支援军刀。”

    “狼王,呼叫狼王,给我军刀的位置。”我对着耳麦吼道。

    “在你的一点钟方向,距离一千二百米。”

    我迫不及待的冲了出去,用尽全身的力气,速度发挥到极致,我不知道狼王所说的麻烦是指什么,但他从不轻易说这两个字,我想军刀的处境一定比想象中还要糟糕。

    军刀不仅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更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的左肩有一个弹孔,就是为我挡下的子弹。

    耳麦里接二连三的传来战友告捷的声音,狼王和天眼合力击毙了一人,天使在精灵的掩护下狙掉了一个,金刚在打光了子弹后追上那个欧洲大个子展开肉搏,虽然受了点轻伤,但最后还是割断了敌人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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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5章 泣血() 
我根据狼王的指示,向军刀的位置快速移动,当我到达指定位置时却没有看到军刀的身影。

    地上有一具尸体,身上插着四把飞刀,致命的一刀插在喉咙上,直接刺穿喉管,割断了动脉,这是军刀的惯用手法,为了弄死他军刀已经失去了四把飞刀,想必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我向前走了几步,不远处丢弃着军刀的步枪,弹夹已经打空了,旁边的草木上留下不少血迹,由此判断,他一定去追最后一个敌人了,此刻的处境一定很危险。

    如果我的判断没错,最后一名敌人就是差点狙杀天使的那个狙击手,那一枪足以证明他是个极为厉害的高手,应该是这伙雇佣军中最难缠的对手。

    军刀现在身上有伤,子弹也打光了,独自追击这样一个高手,很可能有去无回啊!

    想到这些,我的心紧紧的揪在一起,时间已经非常紧迫,我早一秒找到他们,军刀就多一分活下来的希望,我顺着他们留下的痕迹一路追击。

    刚刚跑出不到一百米,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刺客,军刀就在你的十二点钟方向,距离五百米,最后一名敌人已经进入1024地区,军刀正在追击,必须在进入原始森林之前干掉他。”

    “刺客收到。”我回答一声,迅速向十二点钟方向支援过去。

    五百米的距离,若是平时我只需一枪就能把敌人干掉,可在这茂密的丛林里,别说五百米,五十米之外就看不到人影了,而且现在又是深夜,我只能选择抵近射击。

    我心中担忧,脚上的速度发挥到极致,闪转腾挪,纵横跳跃,像一只猿猴一样,穿行在丛林之中。

    当我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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