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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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 第4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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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试探反心() 
    乌仗那是安西最偏远的小国。

    法显在《佛国记》首次记录此西域国家名为乌苌国,大唐玄奘高僧与《大唐西域记》中记作乌仗那国。

    此处亦一直以乌仗那记之。

    乌仗那国地处葱岭之中,源自雪山的斯瓦特河。

    裴旻应阿拉伯帝国的狮王之约,往大唐与阿拉伯的边界线会晤,先一步来到乌仗那国落脚。

    乌仗那国的国王那连耶齐与有荣焉,举国相迎。

    “西垂小国能得天朝国公来访,大福德至尊。”

    越靠近天竺,佛教就越是兴旺。

    这位那连耶齐显然是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

    大福德至尊,就跟阿弥陀佛一样,是一个口号。

    裴旻知道乌仗那以后世的地理位置来说就是相当于今巴基斯坦的开伯尔。

    作为后世的巴铁,这个时代的乌仗那与华夏王朝的渊源也是极深的。

    自晋代高僧法显一行首到此地之后,历代中土高僧前往天竺求学佛法,都必经于此,其中包括南北朝时期的高僧宋云、惠生;唐代高僧玄奘皆是如此。

    尤其是太宗时期,唐朝兵威无人可敌。

    乌仗那国王达摩因陀罗诃斯,曾遣使者献上龙脑香等贡物,并上表给太宗皇帝说:“大福德至尊!一切王中上乘的天宝车,能破除一切黑暗。您就譬如帝释天王一般,能降伏阿修罗王。我由于宿世所种的善根,得以生为释迦种姓。现在,以此表上拜至尊,并献上龙脑香等贡物。”

    近年来,唐朝的军事力量日渐强势,加强了对西域的控制。

    乌仗那也再一次成为唐王朝的附属国。

    乌仗那这里是独特的高山谷地气候,出产金、铁。

    华夏并不缺铁,但因地势环境的因素,华夏的铁,质地一般。

    远不及西域、日本、新罗等国优良,但朴实睿智的华夏人凭借无上的智慧,将寻常质地的铁,冶炼成百炼钢,使之效果更胜于优质钢铁。

    但是若用西方精铁,东方和钢,辅以华夏的冶炼技术,制造出来的兵器,才是最完美的利器。

    乌仗那盛产的铁矿,论及质地比大马士革钢略逊一二,但是比之华夏中原的铁矿,要好很多。

    故而朝廷无限收购乌仗那的铁矿,以之制造兵器。

    乌仗那国小,也因这个原因,深得朝廷重视。

    裴旻选择在乌仗那国落脚,也是借此表达朝廷对乌仗那的重视。

    对于乌仗那的国王,裴旻这个非佛教信徒,也少见的以佛教的礼节应对,双手合十,跟着叫了一声:“大福德至尊!”

    那连耶齐热情的领着裴旻游玩他那一天就能从左跑到右的国家。

    他们看的不是风景,而是情怀!

    那连耶齐指着这个石凳,说南北朝的高僧宋云在此休息,指着那个高坡说惠生在这里讲经,这不是情怀是什么?

    当然真正让裴旻感兴趣的还是信度河。

    那连耶齐指着如黄河水一般浑浊的河流,说道:“当年玄奘法师从天竺取经过来,途径这河,因船家疏忽。玄奘法师取来的真经跌落水中,被河水冲走。是我国国王命国中高僧鼎力相助。玄奘高僧他在我国驻留五十多天,才得以补充完备了经卷,将真经带回天朝。”

    裴旻作为文科生,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自然看过,书中却有类似章节,忍不住道:“这里不会就是通天河,载玄奘法师的船家可是乌龟变得?”

    那连耶齐哪里知道这个梗,听得是一头雾水,一脸茫然,道:“此河用华夏语翻译是信度河,不叫通天河。载玄奘法师的船叫老鼋,是有大鳖的意思,却不是真的乌龟。”

    裴旻想不到还真有这茬,咧嘴大笑起来,笑得陪同的乌仗那国一行人是莫名其妙。

    在乌仗那游玩一日,翌日裴旻前往喀布尔河与莫斯雷马萨见面。

    喀布尔河发源于喀布尔以西桑格拉赫山脉,而今已然成为了阿拉伯帝国与大唐帝国的边境线。

    裴旻领着神策军到了喀布尔河,让他们远远的等着自己一人前往。

    哥舒翰叫道:“裴帅,让末将陪同吧!”

    裴旻随意的挥了挥手道:“去见一个手下败将而已,不值得如此劳师动众。”

    来到近处,莫斯雷马萨已经提前到了,他也是独自一人,穿着厚厚的熊皮大衣,坐在一张华丽的波斯地毯上,面前摆放着各种精制的酒杯器械,还有诸多的下酒美食,一个人自顾自的吃着。

    裴旻下马走上前去,去了鞋子走在了软绵绵的波斯地毯上。

    这各民族的工艺,确有独到之处。

    裴旻府上的地毯也是上品,但跟这波斯地毯比起来,感觉明显逊色一二。

    面对面坐下,莫斯雷马萨正好给自己满上了一盅酒。

    裴旻直接伸手抢过,一饮而尽,砸吧了两口,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

    他说的居然是阿拉伯语,虽然有些拗口,但字句大意,却表达的非常清晰,意思是:“酒是好酒,只可惜这酒杯用的不对。葡萄酒配夜光杯才是最佳组合……”

    莫斯雷马萨满头的金发抖动,取过一个新的酒杯,给自己满上说道:“你们东方人就会乱讲究,我真是不信,同一种酒,酒杯的不同,喝着还会变得美味?”

    裴旻怔了怔,对莫斯雷马萨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他说的居然是华夏语,字句也用的极为恰当。

    裴旻由衷说道:“这回让你赢了一次,华夏文化博大精深,远胜你们。你能学会华夏语,确实比我学会你们的语言更要厉害。”

    莫斯雷马萨哪里听不出来他这是贬低自己,提高自己的国家,不屑道:“!@#¥%……鬼个博大精深,我十天就学会的东西!”

    他前面说的是嘲讽贬低之语,这种深奥的词组,他无法用华夏语表达,就跟后世半调子的英语一样,一半自己家的阿拉伯语,一半华夏语。

    “不才三天!”

    反正吹牛不犯法,裴旻岂会弱了自己的威风?

    莫斯雷马萨瞪着眼睛道:“真不要脸!我还一天呢!”

    裴旻怪笑道:“不如这样,你我各写一句话,看我们谁能准确无误的认出来。谁认准了,谁说的对。怎么样?”

    莫斯雷马萨道:“比就比,谁怕谁!”

    他说着不带任何迟疑,抽出了自己放在一旁的长剑。

    这河边多是大石,找了一个石碑,嘻嘻哗哗的刻了一行阿拉伯文字。

    裴旻也在同一时间找了一个像样的石碑,秦皇剑出鞘,手腕轻微抖动,石屑哗哗而下。

    “好了!”莫斯雷马萨收剑回鞘,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裴旻写了老大一串,但与对面几乎同时收手。

    莫斯雷马萨一声不吭的来到近处,看着一连串的字,大有眼花缭乱的感觉。

    他瞪圆了眼睛,一字一句发的念道:“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当然,莫斯雷马萨念的都是第一声,越念他越觉得不对。

    中文本就绕口,他念着念着都念不下去了,舌头都有些打结。

    裴旻捧腹大笑,这句话,没有一定的文学功底,不好好研究,根本念不出来。

    莫斯雷马萨也知自己是念错了。

    裴旻将这段话的正确读法,缓慢的念了一遍,还将意思解释给他听。

    听了裴旻的解释,莫斯雷马萨脸都青了。

    明明是几个字,哪有那么多的读法。

    他忍不住叫道:“你这是耍赖!”

    裴旻白眼道:“我华夏文化,博大精深,同音字,通假字,多音字千变万化,即便是七八十岁的老学究都不敢说精通我华夏千年文化,你就一个能说几句华夏语的水平,还敢说华夏文化简单?”

    他慢慢悠悠的来到另一个石碑前,眯眼瞧了瞧,忍不住道:“就这水平,还来献丑?”

    莫斯雷马萨脸色忍不住泛红。

    裴旻是文武双全,他的字是书法家的水平,楷书当世一流,而莫斯雷马萨就是单纯武夫,字是会写,但如蚁爬一样,这用剑雕刻更是难看,歪歪斜斜的。

    莫斯雷马萨写的是一手很具有阿拉伯帝国特色的悬诗,粗犷自然,述说爱情,抒发感情。

    裴旻学习阿拉伯语言是为了更好的了解阿拉伯的情况信息,就如莫斯雷马萨学习华夏语一样。

    为得是了解对手的大势,而不是研究学习他们的文化。

    但相比华夏文化字与字之间的深奥意思,阿拉伯的文字就跟英文一样,代表着死的意思,根本不值得推敲。

    裴旻就算看不懂大义所在,却也一字一字的认了出来。

    莫斯雷马萨似乎意识到在这方面,他真不是敌手,立刻转移了话题道:“不与你一般见识……”他昂首眺望南方,指着远处的一座城池道:“那里是白沙瓦,你可知这白沙瓦的历史?”

    裴旻想也不想,直接道:“它是贵霜帝国的首都,当年拥兵二十万,是当时四大强国之一,与我华夏的汉朝、罗马、安息并列。还是佛教的中心地,我华夏的高僧法显、北魏使者宋云和唐朝高僧玄奘曾先后到此,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称这里是‘花果繁茂’的天府之国。”

    莫斯雷马萨赞道:“果然还是如以往一样,拥有渊博的学识。不过这一切都是过去了,一年前,我率兵攻破了此城,捣毁了所有的寺庙。现在整个白沙瓦只有清真寺与我清真教的信徒。”

    “我觉得人生在世,就应该随心所欲,痛痛快快的一展所长。而不是给困在笼子里,明明是一头所向无敌的雄狮,却给当做猫一样,困在笼子里。破突骑施之战,我了解了。对付一个蠢货,其实何须那么麻烦?直接率兵攻杀了事。哪路需要步步算计,担惊受怕。大英雄、大丈夫应当随心所欲,不是缩手缩脚的听人差使。”

    他张开双臂道:“我莫斯雷马萨最敬重英雄,很期待与一个没有给束缚住的英雄,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对决,而不是一头给困在笼子里的猛兽。做人但如王莽,不是霍光,我可以帮你脱开牢笼……”

    裴旻笑道:“我是否可以理解你怕了?想让我脱离自己的国家?要真是这样,你也不必多费唇舌了。万万人之上,未必快活,随心所欲,未必长久,一人之下,或许反而自在。未来的事情,谁也预料不到。我裴旻就是裴旻,走自己的路,什么霍光、王莽,他们的例子与我何干?”

    万万人之上,李世民、杨广最鲜明的例子。

    李世民是何等了得,虽说是私德有亏,但是从帝王的角度而言,他的功绩几近完美!

    但是他何尝不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走个路,扭几下屁股,都有人让他注重君王仪态,玩个鸟儿,都有人说他玩物丧志,未必就有正常人惬意。

    杨广是自在,随心所欲,无所不为。

    但是他的下场,他将天下祸害成什么样,人所共知。

    与他们相比,一人之下的郭子仪就舒心的多。

    “权倾天下而朝不忌,功盖一世而上不疑,侈穷人欲而议者不之贬”。

    人要是活着能到这个境界,真的是比皇帝还要快活。

    裴旻不想效仿霍光、王莽,也不愿走郭子仪的路。

    他裴旻就是裴旻,未来的路都掌握在他自己手上,不受外人指控。

    但可以确定一点,李隆基对他有知遇之恩,以国士待之,他同样以国士报答。

    只要李家不负他裴旻,他绝不负李家……

    莫斯雷马萨想要对他使用离间计,用错对象了。

    “是因为一直盯着西域,我没给你留下可趁之机,心中不爽?”

    裴旻微笑着,一语道破了缘由。

    莫斯雷马萨笑了起来道:“是我不想乘人之危,要是我跟你一样喜欢占便宜,在你跟突骑施打的时候,我就提兵北上了。”

    他话是这么说,其实心底是默认裴旻的说辞的,而且他能够感受的到,裴旻在对付突骑施的时候,还防了他一手。

    为得就是不让自己浑水摸鱼。

    莫斯雷马萨通过亲身体验,已经意识到唐朝的强盛比他们阿拉伯帝国当存的军事强大不一样。

    唐朝的强,强在各个领域的领先,而他们阿拉伯帝国的强,仅仅强在军事上。

    在这方面他们显然输了一筹。

    面对这样强盛的帝国,莫斯雷马萨罕见的选择了当一回说客。

第五十一章 阳谋 东方卫霍() 
    莫斯雷马萨见裴旻不为所动,反而道出了实情,不觉得意外,但嘴里却不甘示弱道:“我雷马萨纵横一生,还不知道怕是什么东西。我只是觉得,如你这样的英雄,屈居于人下,无法随心所欲的施展才华,可惜而已。”

    裴旻随意的抓了一把这里的特产葡萄干洒进了嘴里,无所谓的吃着,含糊不清的说道:“无妨,就当我让你一点,免得到时候你输的难看。”

    莫斯雷马萨脸色又青了。

    跟裴旻结识也有些日子了。

    别的不说,在说话言辞上,就没有赢过。

    莫斯雷马萨本来就不是强项,也向来不喜懂口舌之利。

    说不过人直接动手,在整个阿拉伯他第二他哥第一。

    除了他哥,就没有他不敢打的人。

    但是面对裴旻,他的拳头无效。

    多年前唐朝夜宴那一次比试,谁胜谁负已经显而易见了。

    尽管这些年,莫斯雷马萨一直引以为耻,苦心造诣,意图在下次见面的时候,报仇雪耻。

    但是每每回想那一次比试,回想起裴旻那行云流水,却不依章法,却如羚羊挂角,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剑技,都想不出破解之法。

    在他没有全新的绝招,没有破解之法之前,再比一次,结果也是一如既往。

    于是乎,这位西域的狮王再一次转移了话题,看着裴旻起来的那匹自己送的神驹,说道:“这马怎么样?比你的小栗毛够力气吧?”

    要是在此之前,裴旻非怼过去不可。

    但是经过屠龙一事,他对辛巴的感情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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