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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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 第3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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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杲卿拍着胸口道:“必竭尽所能,尽力以对。”顿了顿,他一拍脑袋道:“差点忘了一件事,此次去长安,静远兄抽空去一趟颜府,替我看看姑姑跟真卿,而今颜府只余他们,也不知过的如何。”

    裴旻自然一声应下,说道:“这个放心,真卿以道理来说,还算得上是我的徒弟呢!”

    这能当未来书法界亚圣的师傅,裴旻心底还是颇为自得的。

    也不与颜杲卿、袁履谦多聊,裴旻立刻召集自己麾下的幕府,将自己要去长安参加封禅大典一事说明。

    果如颜杲卿、袁履谦的反应一样,即便是张九龄这样的贤相也将封禅视为一件意义重大的好事,并不觉得有半点的不妥。

    裴旻将自己的规划告之了张九龄、李林甫、王昌龄等人,让他们负责督办处理。

    同时也分别给封常清、张孝嵩、崔希逸三位都督一封信,让他们负责今年冬季的实战演习,一直将所有事情交代妥当,裴旻才踏上长安之行。

第二十二章 久别重逢() 
此次远赴长安,裴旻固不讲究什么排场,却也为了安裴母、娇陈的心,带了百名护卫一并东行。

    当然随行的还有刘神威这个大夫。

    既然裴旻入京,他这个专门为裴旻远来的大夫,自然同行回家。

    他们一行百余骑,声势颇为壮观。

    这自古皆有“凉州大马,横行天下”一说。

    裴旻如今作为河西节度使、按察使,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麾下的亲卫兵一色的高头大马,气势恢宏。

    裴旻现在换了一匹黄白相兼的良驹,比起小栗毛高大威武的多,尤其是它颈部的鬃毛,金黄修长,貌似狮子的鬃毛一般,几乎垂到了马腿,特别漂亮。

    裴旻记得《朝野佥载》有过这样的记载,“隋文帝时,大宛献千里马,其鬃曳地,号曰狮子骢。惟郎将裴仁基能驭之,朝发西京,暮至东洛。隋后不知所在。”

    裴旻估摸着这马就是狮子骢的马种,因为这马是阿拉伯的狮王莫斯雷马萨送给他的,是拔汗那国的产物。

    拔汗那国也就是大宛国的别名,而今拔汗那国过正在阿拉伯帝国的统制之下。

    当初依照约定,莫斯雷马萨送了三匹纯白色的战斗骆驼给裴旻。

    产于阿拉伯的单峰战斗骆驼确实了得,速度不慢,高大壮硕,尤其威猛。

    都说凉州大马壮实,但是跟战斗骆驼相比,确实相去甚远,也印证了那句古话,饿死的骆驼比马大。

    只是战斗骆驼身上有着一股恶臭味,让人难以忍受。

    裴旻本有心也相仿阿拉伯帝国,以这三匹战斗骆驼为种,培养一支骆驼骑兵出来。

    却发现莫斯雷马萨这狮王外粗内细,送来的三匹骆驼都是公的,而且还给阉割了,就跟太监一样。

    别说配种,让它们“啪啪啪”都做不到。

    裴旻几乎在眼前显现那个远在阿拉伯的大叔得意的叉腰大笑的样子,莫名气得吹胡子瞪眼。

    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除了三匹约好的白骆驼,他又送了一匹形状如狮子一般威武的骏马。

    估摸着莫斯雷马萨没听过“狮子骢”,裴旻就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辛巴。

    此次骑狮子王辛巴入京并非是因为辛巴高大威猛,模样远胜小栗毛。

    要是让裴旻从小栗毛、辛巴两匹良驹中选择一个,他毫无疑问的选择前者。

    小栗毛是薛讷送给他的,跟了他十一年,已经不只是他的坐骑宠物,更是他的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

    只是马终究是马,改变不了生物的特性。

    小栗毛原本是奚族王子沫可的坐骑,裴旻斩杀了沫可,薛讷才将小栗毛送给裴旻的。

    在裴旻之前,沫可是小栗毛的主人。

    在跟随裴旻之前,小栗毛已经跟了沫可一定的年头了,是匹十岁出头的成年马。

    如今又跟了裴旻十一年,算算年岁,至少二十以上。

    一般而言,马的生命年龄,大约是人的三分之一,它们的平均寿命在三十岁上下。

    从出生开始,头十二个月算是仔马,在五岁以前,是幼龄马;五至十六岁是中年马;十六岁以后算是老年马。

    是故,一匹马的辉煌年岁在三到十五岁之间,个别意外的能够到二十岁。

    小栗毛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它是战马,因为在战场上横冲直撞,难免会受伤。次数多了,也与人一样,年轻的时候,或许没有感觉,一但过了壮年,各种并发症就会爆发。

    二十岁的小栗毛想要继续征战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在两个月前,小栗毛更是生了一场大病,险些就病逝了。

    好在凉州这边因为地域的关系有出色的马医,将小栗毛抢救了回来。

    这也促成了裴旻换马的举动,他那里忍心再骑小栗毛四处飞驰?

    现在的小栗毛让裴旻送到了瓜州军马场,让它生活在草原上养老,并且安排人好生照料,空闲的时候,会去看看它。

    辛巴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裴旻的新的坐骑。

    在耐力上辛巴远逊于当年巅峰时的小栗毛,但是无可否认,于速度爆发力上,作为大宛国盛产的宝马良驹,辛巴确实更胜一筹,长相也没的说。

    他们百余骑一路东行,过了乌鞘岭山道。

    在陇右的时候,裴旻逗留了一天,接见了陇右军的李翼德、李嗣业、郭文斌、仆固怀恩、张景顺、王虎等将,安排了他们冬季军事演习的事情。

    陇右军早已成了气候,习惯于各种军事演习。

    裴旻只要跟他们一说,他们皆知道怎么去干。

    多待一日,只是为了跟众人喝酒叙旧而已。

    离开了鄯州,裴旻继续东行。

    他心念着公孙幽,一路上除了必要的耽搁,皆是奔驰而走。

    不余日已经逼近开远门十里外的立堠亭。

    开远门是长安郭城西城墙最北的一座城门,也是丝绸之路的起点。

    立堠亭有一里程碑,上题“西极道九千九百里”。

    这个九千九百里极有深意,其实丝绸之路何止万里,这不言万里,表示远游之人不为万里之行。

    也因为这块立堠碑,立堠亭因此得名。

    裴旻本不打算在立堠亭歇脚,直接入城门回裴府,目光一扫亭中,忍不住惊喜的大叫:“老哥哥,贺老哥!”

    原来亭中贺知章、张旭正在亭中翘首以盼。

    裴旻急忙下马快步迎了上去。

    贺知章今年过年他们还一起喝过酒,但是张旭,那就有些年没见了。

    在裴旻的记忆里,最后一次跟张旭喝酒还是在他娶娇陈的前后。

    自从他接任陇右节度使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张旭了。

    裴旻这一辈子最好的朋友是颜杲卿、袁履谦,而最尊敬的长辈是薛讷、张旭,次之才是贺知章。

    如今再见张旭,裴旻心底实在高兴。

    这阔别多年,张旭的鬓发以呈现灰白,面容也露老态。

    裴旻见状心底莫名的一酸,眼睛都有些湿润了,上前一步重重的抱住了他道:“老哥哥,想煞我了!”

    张旭游历天下,酒友知己无数。

    但他的字是因为裴旻的剑才有了本质的变化,是裴旻那天马行空的剑术,让他掌握了草书之神。

    因为这层关系,在张旭的眼中,裴旻也是与众不同。

    每每有佳作问世的时候,他都忍不住想起那个在陇右的小兄弟。

    此刻再会,也动容道:“哥哥也想你的酒了……”8)

第二十三章 李隆基生气了() 
裴旻、张旭都是极为有名的大人物。

    前者是唐朝第一边帅,军功无双的国公爷;后者士林翘楚,天下无双的书法名家。

    有一百骑兵护卫在侧,本就极为显眼。

    如今又这般若无旁人的叙旧,早已令得周边人指指点点了。

    这开远门来来往往的都是商贩走卒,是长安城最热闹的城门。

    过往的行人商人,纷纷顿足眺望,讨论着他们的身份关系。

    “走吧,去我府上。在大街上搂搂抱抱的,让人笑话!”

    贺知章知他们彼此有千言万语,笑道:“我早已在府上备好了美酒佳肴,我们三人许久未聚在一起痛饮了,今日定要喝个痛快。”

    “好!”

    裴旻、张旭齐声说好。

    他们一行人向长安城走去。

    裴旻、贺知章都骑着高头大马,唯独张旭骑着他的小毛驴。

    裴旻为人向来大气,他有收藏兵器的癖好,却没有收藏马驹的嗜好。

    若不是小栗毛老去,辛巴兴许也会让他送人。

    就如李白的坐骑踏雪,那就是西域的马贼狼王说好送给裴旻的神驹,他转手就给了自己的徒弟。

    至于王忠嗣的那匹胭脂,自不用说,还促成了一桩美事。

    曾几何时,裴旻也意图送给张旭一匹代步的神驹,方便他游历天下。

    张旭却嫌弃神驹吃的多娇贵不好养活,还是他的小毛驴最好。能负重吃的少,还能跋山涉水,给他神驹他都不要。

    骑着小毛驴跟在裴旻、贺知章身侧,张旭也不嫌尴尬,无视路人的别样目光,自顾自的说着,大有真名士自风流的感觉。

    裴旻家也顾不得回,直接去了贺知章的府邸。

    如贺知章说的一般,他已经准备了美酒佳肴,人一到,无需等,直接入席开喝。

    三人如以往一样坐着。

    裴旻忍不住怀念当初他入京时的情形。

    那时候他裴旻不过是籍籍无名之辈,而贺知章、张旭以是知名大儒。

    他们非但不嫌弃自己,反而天天美酒佳肴,还谈经论史,帮助自己巩固提升经史水平。

    但真是往事如烟,那个时候还是先天年间。

    李隆基虽是皇帝,但大权在太平公主手中,而今却以是开元十年。

    一晃十年!

    不只是裴旻,贺知章、张旭也有相同的感觉,一边喝一边感慨。

    十年沧海桑田。

    好在三人都过的极好。

    贺知章在朝堂上顺风顺水,此次泰山封禅,他是负责人之一。

    此事一了,若无差错礼部尚书是稳妥了。

    张旭不在官场混迹,但他游历天下,收获颇丰。

    而今张旭的字,无人不服,天下无对,称之一字千金,毫不为过。

    也真有这样的一件事情。

    五年前,张旭回到吴中的时候,收到了一封来信,是他的邻居,家境不好,又逢妻儿母亲接连生病,无以为继,希望他帮忙接济一下。

    张旭性情慷慨,同情邻里,写了一封信回去,直接让他的邻居用他的这封信去卖,就说是张旭写的信。

    结果真的卖出去了百金……

    唐朝不以黄金为货币,但是黄金珍宝却可以在任何地方换取相对数额的通宝。

    百金可不是小数。

    这是实实在在的真事,可见而今张旭的书法在世间地位如何。

    至于裴旻,自不用说,就属他混迹的最好了。

    自己好,友人也好,这场酒自是喝的痛快尽兴。

    **********

    因为封禅一事,李隆基与众臣的关系得到了缓解。

    封禅,是对一个君王的认可。

    唯有贤君明主才有资格举行封禅仪式。

    也是对李隆基继位十二年的一个认可。

    李隆基极为重视,亦表现的尤为勤政,可谓事无巨细。

    即便下朝了,李隆基依旧埋头处理着卷宗,打算将半年荒废的时光都弥补回来。

    “陛下,好消息,裴国公刚刚派人传来了消息,说他已经到长安了。明……”高力士兴致冲冲的将裴旻到来的消息,告诉了李隆基。

    李隆基这些天多次问及裴旻何时到来,有时一日三次,尤为期盼。

    高力士这一得到消息,立刻就来报了。

    李隆基喜上眉梢,瞬间放下了手中的卷轴道:“快,将他召请进宫来。”

    高力士为难的皱了皱眉头道:“这个……裴国公说,时候不早,明日再入宫觐见。”

    “早着呢!”李隆基挥手道:“速去将他请来,再让尚食局准备酒食,朕要好好的与他喝一杯。”

    李隆基好大喜功的性子一点儿也不逊于唐朝的太宗皇帝李世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历史上哪位边将战功卓越,他就对哪位边将加倍器重。

    不论是有身份地位的李祎、王忠嗣,还是没有显赫背景的高仙芝、封常清、安禄山、哥舒翰,只要有功绩在身,皆能得到另眼相看。

    裴旻的战功彪炳,又一本《三字经》,称颂他的事迹。

    作为好大喜功的君王,对于裴旻这样贴心的臣子,李隆基只怕不能捧在手心里呵护。

    他甚至觉得,文武百官在这个时候群起提出封禅之举,也是因为受到了《三字经》的影响。

    他这算是歪打正着,确实是因为裴旻之故,只是原因跟他想的不太一样。

    裴旻莫名的就背了一个红锅。

    李隆基满心期待与裴旻的再会。

    等了许久,却见高力士一人尴尬的回到了武德殿。

    “怎么了,人呢?”李隆基一脸莫名,他真不信裴旻敢受召不至。

    高力士忙道:“国公不在府中,不知去哪了。府中管事也不知去向,国公就没有回府,许是直接去别处了……”

    李隆基心里顿觉不舒服,裴旻回到长安,第一个想见要见的竟然不是自己。

    跑到别处去了……大有一种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

    李隆基的感情过于细腻,有些喜怒无常,登时有些不高兴了。

    “撤了,撤了!”

    看着已经准备好的酒食,一阵的心烦,连连挥手。

    高力士最是了解李隆基,不敢多说什么,气都不敢大声喘的,轻声安排内侍将酒菜撤下去。

    他悄悄的走出了武德殿,伸手叫来一个内侍,肃然道:“你立刻去裴府,让他们的管事马上去找国公,让他无论什么时候都务必进宫一趟,就说陛下生气了……”

第二十四章 三杯草圣传() 
宁泽找到裴旻的时候,裴旻正在跟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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