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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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 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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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实力逊于胡千斤,其实并不弱,只是给人无视,心中生怒,只以为对手是前面的王忠嗣、李白,没顾到自身,忽视了背后的哥舒翰!

    哥舒翰出手又快捷无比,小偷大意之下,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走吧,都带到御史台去!”

    裴旻要从他们口中套出余下人的去处,御史台的台狱是最佳的逼供场所。

    押解着三人,走出了丙字号包间。

    包间里的动静,早已惊动了樗蒲馆里的所有赌客。

    但是为了避免存在漏网之鱼,找在裴旻进入丙字号包间的那一刻,兵马已经围住整个樗蒲馆,一个苍蝇都飞不出去。

    裴旻正想走出樗蒲馆,心现警兆。

    异变突至。

    樗蒲馆二楼突然洒下灰白色的粉状物,一道人影从二楼直飞而下。

    裴旻嗅得一点点冲鼻的味道,厉喝道:“闭上眼睛,是石灰!”

    在说这话的同时,他闭上了双眼。

    就在他闭眼睛的那一刻,他知道对方是冲着他来的。

    此显是精心计算过的行动,擒贼擒王,只要控制住了他,局面将会反客为主。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功力高强如王忠嗣、李白都一时不查。

    王忠嗣不慎石灰入了一支眼睛,难受至极。

    李白眼睛闭的及时,却什么也看不见,脑中一片混乱。至于其他人更是狼狈不堪,不要说反击了。

    “师傅!”

    “旻哥!”

    两人骇然大叫,他们都察觉了刺客的目标,但却有心无力,不知如何救援。

    只听得“砰咚”的一声。

    随即风轻云淡!

    待他们睁开眼睛的时候,裴旻口中莫名多了一把匕首,至于刺客,正躺着三丈之外,嘴角溢血昏迷不醒了。

    “快去取油来,用棉布沾油擦拭,尽量控制住眼泪!”

    裴旻带着几分紧张的来到王忠嗣面前,指挥若定!

第六十一章 让你如意的事,我通常不做() 
一个刺客,他需要的不是超凡的武艺,更不是何等强悍的身手。而是对于时机的把握,对于自身的隐藏。

    克米特就是这种人!

    他一切都很平庸,有着平庸的相貌,平庸的身手,平庸的气质,平庸的谈吐,身上没有什么特殊的烙印,是那种丢在大街上就混入人群里的类型。

    他穿什么衣服就像什么样的人。

    这类人也是最适合当刺客,没有人会留意他,更没有人会注意他。

    歌朵兰雇佣兵这个名字好听,实际上在西域“歌朵兰”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可不是一个友善的称谓。

    克米特在歌朵兰雇佣兵团中的武艺排不上号,却是任务成功率最高的一个。

    他善于乔装,善于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

    诸多武艺在他之上的好手,都在大意下命丧他手。

    阿旺达、胡千斤皆是谨慎之辈,若非有必要,他们绝不会聚在一处。他们的手下也潜伏在不为人关注的长安各地。

    樗蒲馆是他们巢穴,但细究起来也不过就三五人接头,毫不引人注意。

    克米特因自身的特点,给安排在外边放哨,一有意外立刻通报。

    只是裴旻、李白、王忠嗣皆非等闲,在决定出动的时候,早已预防了这点。

    他们佯装成赌客,一进樗蒲馆,连掌柜招呼都不打,直接破门而入,不给克米特通报的机会。

    克米特经验丰富,见状将自己藏在樗蒲馆的石灰取来,偷偷的躲在二楼。

    他选择在裴旻他们一行人即将出门警戒心最低的时候动手。

    果然石灰粉是行走江湖的利器……

    任由裴旻一行人拥有李白、王忠嗣、哥舒翰这一类的好手,也在一时间失去了战斗力。

    只是克米特低估了裴旻的存在,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裴旻的武学修为早已到了耳听六路的绝高境界,剑不出壳,斜刺上拉,庖丁解牛刀中的游刃有余,从心所欲的施展出来,卸了克米特的兵器,一脚将之踹飞了出去。

    相比微不足道的克米特,裴旻更加在乎王忠嗣的眼睛。

    用菜油清洗了不幸中招人的眼睛,裴旻让李白送着王忠嗣一行人去刘神威哪里接受救治,自己押着阿旺达、胡千斤、克米特到了御史台。

    来到御史台,裴旻就如来到自己的家一样。

    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萧嵩已经凭借自己的实力在御史台站稳脚跟,成为了御史台的台柱,掌管着御史台的一切。

    对于裴旻的提携之恩,萧嵩是极为感激。

    就算裴旻不在长安,每逢过节,在洮州、鄯州的他,都会收到萧嵩来至于长安的贺礼。

    得知裴旻到来,萧嵩领着他搭建的班底前来拜见。

    “都无需多礼!”裴旻让众人免礼,指着阿旺达、胡千斤、克米特几人道:“给我好好招呼他们,要将他们潜伏长安的人手都给我逼问出来。”

    萧嵩二话不说的挥了挥手,立刻有人将三人带下去了。

    来俊臣一直是御史台的耻辱,御史台也因为来俊臣成为百官敌视的对象,对于他留下来的手段,避之不及。

    但是裴旻却大胆的用了来俊臣的逼供手段,将之用于正途,重新打响了御史台的名望地位。

    萧嵩沿用裴旻留下来的政策,令得御史台成为了三司之首,凌驾大理寺、刑部之上。

    对于行刑逼供的手段,萧嵩现在以不在裴旻之下。

    面对御史台的逼供,几乎无人能够支持下来。

    不过半个时辰,阿旺达、胡千斤、克米特已经妥协了,他们招供了余下歌朵兰佣兵团藏匿的方位。

    裴旻也不亲自出马,安排人手如个围剿。

    同时让人将阿旺达杀了,派人将他的首级,打包着送给了拜占庭的总督查士丁尼。

    裴旻直奔四夷馆而去,他找的不是查士丁尼,而是狮王莫斯雷马萨。

    “雷马萨公爵,我们又见面了!”

    裴旻对着莫斯雷马萨露出了友善的微笑。

    对于裴旻的到来,莫斯雷马萨显然有些意外,看着身旁的翻译官,对他道:“告诉裴国公,这就带来好消息了?”

    裴旻应道:“当然,你可以安全放心的回阿拉伯去,至多两个时辰,在长安的歌朵兰佣兵团就算侥幸逃脱一些漏网之鱼,也无法给你带来任何威胁!”

    莫斯雷马萨早已知道拜占庭请的是哪路神仙,只是绝口不说,存心刁难裴旻,让他慢慢的查,慢慢的头疼。反正未来一段时间,阿拉伯并无战事,他不急着走,在长安多待几日,了解一下大唐的情况只有好处而无坏处。

    却不想这才几日,裴旻竟然连歌朵兰佣兵团都查了出来,这份办事的效率,委实让他惊叹震撼。

    “太不可思议了!”莫斯雷马萨道:“我现在有点担心了,日后与你对上,未必能赢你。”

    “什么未必,是一定!”裴旻撇了撇嘴,来到这个世上,他最大的打算就是领着大唐干翻阿拉伯,让世界与后人知道,在这个时代,世界上商只有一个国家有资格称帝国,那就是唐帝国。

    其他的什么阿拉伯、拜占庭都是跳梁小丑。

    莫斯雷马萨哼了声,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

    翻译官用华夏这边的方言表示道:“公爵大人说,牛皮吹上天,小心闪了腰。”

    裴旻也不跟他废话,道:“到时候自见分晓!”顿了顿道:“有一场好戏,像不想去看?”

    莫斯雷马萨毫不迟疑的道:“看戏,怎么少的了我雷马萨!”

    裴旻直接领着莫斯雷马萨出了长安往东行去。

    莫斯雷马萨一肚子的疑惑,直到出了长安城,方才忍不住问道:“这是要去哪儿?”

    裴旻似笑非笑的道:“公爵难不成还以为我会带你去见查士丁尼,让你看他的囧样?”

    莫斯雷马萨也不隐瞒,道:“真是这样想的,那个笑脸狼对你们皇帝的妹妹动手,难道你们要忍,也太不是男人了!换做是我阿拉伯,早有出兵打他,将拜占庭那龟孙子的龟壳打爆。”

    裴旻眯着眼道:“让你如意的事情,我通常不喜欢去做。走吧,都到这了,你还怕了?”

    莫斯雷马萨也知道离间计没那么容易成功,但是他不信两国之间不会因为此事而心存芥蒂,也想看看裴旻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说了一声:“带路!”

第六十二章 得意地笑() 
裴旻领着莫斯雷马萨一路西行。

    长安至洛阳的官道,广阔平坦,笔直而前,一望无际。

    现在是正月十七,是春节的最后一日。

    官道上的行人极少,以往成群结队的贩夫走卒,都选择在这喜庆的日子里陪伴家人。

    莫斯雷马萨离开阿拉伯已经有半年余了,对于家乡的情况,甚是怀念。

    阿拉伯横跨亚欧非大陆,却并没有华夏这样整齐有序的官道,他们那边多是一望无际草原或者黄土细沙的戈壁荒漠乃至丛林,而且人大多沿海而居,因故航海特别发达。

    莫斯雷马萨平常多居住在远离居民,位于草原或者戈壁的军营里。

    在草原上尽情的跑马,在戈壁上赛骆驼是他日常最喜欢的事情。

    如今见官道整齐平坦,行人又少,来了兴致,道:“裴国公,这男儿大丈夫,应当扬鞭纵马,横行天下!却不知你骑术如何?”

    裴旻听了翻译,闻言一怔,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想比一比?”

    “自然!”莫斯雷马萨道:“我承认剑术不如你,可是骑术,在阿拉伯,找不出几人能够胜我的!”

    裴旻笑道:“那就以两炷香为期限,沿着这官道一路而去,看谁跑的更快更远!”

    莫斯雷马萨来大唐多日,也知道唐人喜欢用烧香的时间来计数,一炷香是两刻钟,两炷香亦是半个时辰。

    莫斯雷马萨眼前一亮道:“这个比试有意思!一口气跑半个时辰,不只考验骑术,还考验骑手对于坐骑的了解,对于它体力的分配。有趣,真有趣!好,就两炷香!”

    裴旻心底暗笑,他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赢而已。

    接着他强调道:“这里毕竟是官道,难免会有往来的行人。身为骑手,若是避不开行人,惊扰了行人,亦是输。”

    “可以!”莫斯雷马萨燃起了熊熊战意!

    两人并排而立,翻译官成了发令员,在他的一声令下,裴旻、莫斯雷马萨一同策马飞驰。

    裴旻、莫斯雷马萨两人反应一致,骑术皆是不俗。

    但差距很明显,一开始裴旻就落于下风,只是起步就输了一个马头。

    并非是骑术不如,而是马匹的差异。

    西方出好马,这是古来不变的铁律。

    昔年汉武帝为了提升汉朝骑兵的质量,甚至不惜发动战争,从西域掠夺来优秀的马种培育成擅于作战的河曲马,以见一斑。

    千年来河曲马一直都是华夏骑兵的首选坐骑,仅以此而言,汉武帝兵伐西域,堪称功在千秋。

    不过河曲马终究属于杂交品种,与阿拉伯那边的马相比起来,始终是要逊色许多。

    莫斯雷马萨的坐骑是阿哈尔捷金马,作为后世最出名的三纯种马之一,阿哈尔捷金马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称呼汗血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的神驹,现在归于阿拉伯的统制。

    汗血马最大的特点就是快,爆发力强,自古就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说。

    后世人有过测算,汗血宝马在平地上跑一千米仅需一分钟。

    这还是现代的数字,古代环境恶劣,真正的野马良驹不是在马圈里长大的,而是跟草原上的狮子饿狼豺狼为伍,能力更是出众。

    只是一提脚,高下立判。

    短短十个呼吸,莫斯雷马萨已经超过了裴旻一个马身。

    裴旻毫不着急,依旧不疾不徐的骑着小栗毛跑着。

    不过短短的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已经领先五十余步了。

    向后一看,裴旻仅是一个小点点,莫斯雷马萨得意的大笑,终于赢了一筹。尽管他知道,这并非真是他骑术过人。

    但是马好,又岂能怨他?

    想着还有三刻钟,莫斯雷马萨也刻意控制了速度。

    汗血马以速度爆发力见长,并不意味着耐力不够,与一般马种相比起来,汗血马的耐力还是相当不俗的。

    又过了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心道:“应该没影了吧?”

    他往后一看,眼珠子不由得一瞪,不知不觉裴旻竟然逼近三十步之内了!

    什么情况?

    莫斯雷马萨情不自禁的加快了速度,直到拉至五十步外,方才志得意满的维持均数前进。

    不及半刻钟,莫斯雷马萨再次回望了一眼,握着缰绳的手,忍不住一抖:裴旻居然逼近二十步了!

    他想要加速!

    却听得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裴旻竟然跟着他一并加速,而且速度比他更快。

    跑了大半时辰的汗血马,固然不至于体力不支,但想要维持因由的爆发力冲刺力,却也做不到了……

    渐渐地渐渐地!

    裴旻已经跟莫斯雷马萨齐头并进了。

    裴旻笑道:“男人要的不是快,持久才是关键!”

    只可惜莫斯雷马萨听不懂裴旻的话,这个逼并没有装成功。

    至于翻译官,早就让他们两个甩到后边了。

    就算听不明白裴旻说什么,莫斯雷马萨也知不会有什么好话,不爽的绷着脸。

    裴旻已经超控小栗毛越过了莫斯雷马萨,笑得眯起了眼睛。

    阿哈尔捷金马确实了不俗,但裴旻的小栗毛又岂是等闲?

    作为乌珠穆沁马,蒙古马中最出色的品种,小栗毛最大的特点就是跑不死!

    它的爆发力,速度比不上汗血马,可是耐力甩它三条街!

    后世蒙古骑兵就是凭着蒙古马的耐力横行亚欧大陆……

    持续半个时辰的中长跑,汗血马比不上蒙古马……

    从开始的落后五十步,直至最终,领先了五十步,达成了完美的逆转!

    又输了!

    莫斯雷马萨心底郁郁,想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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